第179章 生亦何歡,死亦何苦?
天色陰沉,暴雨傾瀉,雨勢愈來愈大,竟絲毫也沒有停歇的意思。
鐵梅花的“醉人草”之毒已解,似這種憑借氣味使人中招的毒藥,最怕的就是暴雨,暴雨一至,氣味便被衝刷得幹幹淨淨。
鐵梅花本應是可以動的,可他現在卻仍是動彈不得。
因為,他仍身處“百草淖”之中,他的兩條胳膊,兩條腿,都還插在泥裏。
他是臉朝下趴在淖中的,因此,他的嘴裏,鼻子裏,耳朵裏,都已滿是淤泥。
鐵梅花簡直恨透了玄月,他無時無刻不在期盼著玄月死,可玄月卻像是雨後的蚯蚓般,非但不死,反倒活蹦亂跳,愈加猖狂。
其實,又何止是他,便是在場的每一個人,都是希望玄月死的。
玄月當然也知道,不但知道,還很開心。
他活到今天,盼著他死的人,又何止眼前這幾個人。
可他非但沒有死,反而還讓那些盼著他死的人比他先死了。
所以,別人每盼著他死多一分,他的心情便會多愉悅一分,因為,他知道,死在他手裏的人也會再多加一分。
玄月笑了,大笑,他笑這世人,笑這武林,笑這天下。
他笑在場眾英豪,竟沒有一個人是他的敵手。
他笑這老天,為何明明給了他梟雄之姿,卻沒有給他梟雄之命。
亂世出梟雄,亂世出帝王。
可玄月卻偏偏沒有生在亂世。
他是一個悲哀的梟雄。
生在這世道,他也許可以成為一方霸主,逐鹿天下;也許可以成為橫刀立馬的大將軍,征戰沙場;也許可以成為一名俠客,除暴安良,為民除害;也許可以成為一名山野村夫,寄興於田園。
無論他成為什麽樣的一個人,他都注定會成為那一領域的翹楚。
可他偏偏卻生在了這個安寧的武林。
其實,這個武林也並不安寧,甚至是無時無刻不充滿陷阱,背叛,謀殺,算計。
可對於玄月來說,這樣的武林,還是太過安寧,他要這武林更亂些,他要這天下更亂些,隻有武林亂了,天下亂了,他才可以施展他的雄才偉略,他才可以展現他的梟雄之姿,他才可以實現他的抱負,他才能夠得到——他想要的一切……
所以,玄月舉辦“捉麟大會”,為的,就是要讓這天下眾豪傑,都聽命於他,為的,就是要讓這天下,成為他的天下……
他明明隻差一步,可就是這一步,致使他滿盤皆輸。
他又怎能甘心?又怎會服氣?
今天,在這終南山中,他要讓這武林,重新開始,他要讓這已沉寂數百年的武林,再次掀起波瀾,湧起暗濤,他要讓這武林大亂,要讓這天下大亂。
他要讓世人明白,是誰賜予了他們恐懼,是誰給了他們一個機會,一個可以為所欲為,縱享才華的機會。
他要讓這天下人都記住他,牢牢地記住他,他要讓這天下人都憎惡他,都恐懼他,他要成為這天下所有人的夢魘!
想到這裏,玄月便又仰起頭,迎著狂風暴雨,雷鳴爆閃,縱聲狂笑。
良久,他慢慢地低下了頭,用一雙輕蔑的眼,注視著眾人。
“今日,我玄月就站在這裏,等著你們來殺我!”在當今天下眾英豪麵前,他的語氣是狂傲的,而他,也的確有狂傲的資本。
燎原大火早已被暴雨澆熄,隻留下黑色的灰燼與紅色的血。
眾人也早已紅了眼,身為血氣方剛的男兒,誰又沒有一腔熱血,誰又會害怕死亡?
生亦何歡,死亦何苦?
北袈裟狂笑一聲,手中劍抖起七八朵劍花,擊落,七八點雨滴。
“玄月,我北袈裟一生,最愛豪傑,隻可惜,你我道不同,難相謀,否則,我今日定要與你飲上三大碗!”
玄月聞言,狂笑兩聲,道:“道不同,路不同,異路不相為謀,卻不耽誤喝酒,正巧,我這裏還有一壇子酒,拿碗來!”
碗,當然是沒有的。
酒,卻當然是有的。
玄月已經與北袈裟坐在一起,相對而坐。
二人互相注視,良久,又同時哈哈大笑。
笑聲爽朗,聽得眾人亦是熱血湧起。
這才是男人!這才是真正的男人!
玄月拎起酒壇,任憑雨水灌進去,大聲說道:“今日,你我喝了這壇子酒,便是朋友,喝完這壇子酒,便是仇敵,喝酒時,你我兄弟相稱,喝完酒,你我即刻反目成仇,彼此無需顧忌!”
北袈裟大笑道:“好!”
暴雨澆熄了烈火,澆濕了他們的衣裳,卻澆不滅他們衝天的豪情。
玄月與北袈裟,兩人就那樣,你一口,我一口,邊喝邊笑,邊喝邊聊,看來,真地便似多年未曾相見的兄弟。
眾人看得眼熱,不光眼熱,喉嚨也熱。
在這裏,不光北袈裟一個豪傑,在場的每一個人,都是豪傑。
豪傑,都愛喝酒。
終於,樊天烈忍不住了。
他霍地向前一步,大聲叫道:“我樊天烈生平也愛豪傑!豪傑喝酒!又怎能少了我?!”
說罷,他大踏步來到玄月身邊,坐下,不顧玄月,徑自搶過酒壇,仰脖便喝。
酒壇裏裝的已不是酒,是水,雨水,混著血味的雨水。
酒當然早已喝幹,酒喝幹了,就該喝水了。
玄月朗聲笑道:“這位豪傑,我承認你的確是一位豪傑,隻是可惜,你來晚了,酒早已被我們喝幹,你來了,就該喝水了…”
玄月說罷,哈哈大笑。
北袈裟也大笑。
樊天烈卻擺手,正色道:“胡說!這明明就是酒!怎麽會是水?”
玄月聽罷,不笑了,北袈裟也不笑了,二人的眼中,已同時閃過一道光。
玄月道:“你說得對,這明明就是酒,是我眼拙了,來來來!我再陪你飲上三大壇!”
他們果然又飲了三大壇。
三人飲罷,忽聽得一道嬌俏的聲音響起,聲音柔媚,頑皮,嬌可入骨。
“你們都說這酒不是酒,是水,拿來,讓本姑娘也嚐嚐…”
眾人循聲望去,說話的,正是先前那名已賭氣離去的金劍少女,不知何時,她已又回來了。
她穿著一身勁裝,勁裝下的軀體,本就玲瓏有致,再被雨水一澆濕,更顯楚楚動人。
說話間,她已來到玄月身邊,也不顧淑女形象,箕踞而坐,更不顧眾人眼色,搶過酒壇便喝。
喝罷,她沉吟半晌,道:“呸呸呸,這哪裏是水?明明是酒嘛,哪個說是水的?還不自罰一壇?”
眾人大笑,玄月笑得更大聲,道:“方才是老夫說的,好好好,老夫便自罰一壇!”
玄月說罷,捧起酒壇便喝,喝了一壇。
不一會兒,齊耳,八震,在場的每一個人都湊了過來,大家都搶過酒壇,喝了一壇子酒。
便是李夢龍與盤龍,也搶過酒壇,喝了一壇子。
豪傑都愛喝酒,在場的每一個人都喝了酒,所以,在場的每一個人都是豪傑。
喝過酒,便是朋友。
喝完酒,便是仇人。
剛才,大家已喝過酒,大家便都已成為了朋友。
現在,大家已喝完了酒,大家便已是仇人。
大家與玄月本就是仇人。
酒過胃腸,可以使朋友的情意更濃,也可以使仇人的仇恨更深。
風更大,雨更急。
眾人都已站起了身。
現在,大家都是微笑著。
大家都已不再怕玄月,而是敬畏玄月。
既是朋友,又怎會怕?
既是仇人,才會敬畏!
風更大,雨更急。
眾人都已拔出了武器。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這,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
無關乎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