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流浪心賊> 第十一章 一清如水一個人獨行

第十一章 一清如水一個人獨行

  親眼看著交警過來把車托走,陳元堂也沒理睬。違規佔道停車罰款扣分,他都認了。眼下他更擔心恩人離開他的視線之外,再次消失。他取了掃把和恩人一起清掃馬路,直到一整天的環衛工作結束。把工具還回去,人家給了一天的替工錢六十元。陳元堂鼻子一酸,心裡很不是滋味。

  「恩人,您以後什麼也不用干,我就是做牛做馬也養活您一輩子。反正我一個人租房子住,現在我到您家認個門,然後我退掉房子搬來和您一起住。您別嫌棄我,您有任何要求,我都保證做到,就當您養了一條狗。」

  陳元堂說的很激動,眼圈紅潤,為表真心,他恨不得把心掏出來晾。

  與他的激動不同,他的恩人卻很冷靜,依然拒絕他。

  「你認不了門,我一個人生活,沒有家。聽清了,我再說一遍,我不需要報答。我的記憶力只有三百六十天,像你這樣的我遇到過很多了,可我真不記得做過什麼。不管以前我對你做了什麼,我都不記得,希望從此刻起都一筆勾銷,就當做沒發生過,好嗎?」

  「恩人,您知道嗎,從您救我的那一刻起,我活著就是一具行屍走肉,沒有任何意義。只有您,曾經目睹過我是怎樣一個人。也只有在您身邊,我才覺得我是一個人,證明我有血有肉。您就答應我吧,把我當做一條狗都成。」

  「你錯了,活著就是意義,哪怕是一棵不起眼的樹,我相信,在它自己的世界里,獨自美麗著,這就是意義。你沒必要需要別人來證明你存在,因為你已經存在了。你比我好多了,至少你知道你的來處。我卻不一樣,我不知道我是誰,我知道我的時候就是這個樣子。除了生命,什麼都沒有。我沒有家,這天地隨處都是我的家。你總不能搬過來和我一起睡大街上吧。」

  陳元堂如當頭挨了一棒,恩人說的很哲學,他卻瞬間就明白過來,他依然是自私了,只考慮自己的立場。卻也同時對恩人說的話更加迷茫,恩人明顯講的不是氣話,似懂非懂,人可以這樣活著嗎,他腦子轉不過彎來。

  「恩人,我沒理解錯的話,您是說您每天都睡在大街上?」

  「也不全是,有時候掙得錢多了也住賓館,沒錢的時候就露宿在外邊。你現在看到的就是我的全部,一個身體,一身衣服,再無他物。哦,還有剛掙得六十元錢,主要是買吃的,我幾天吃一頓飯也是可以的。」

  陳元堂的腦子徹底死機了,久久說不出話來。他聽得出來,恩人不是在賣慘,是真的一直這樣生活,並且過習慣了這樣生活不覺得自己有任何不妥。這是人生境界的問題,是一個人如何對待生命的問題。在這樣一個人面前,他顯得太渺小了,根本不值一提。他只能弱弱的重申了一下自己的誠意。

  「恩人,那您到我那裡去住,以後啥都不用干,隨心所欲,您想幹什麼都行,我只要每天能看見您就心安。」

  「不必了,你的好意我心領了,你只要過好自己就好了。就像你說的,我的記憶力只有三百六十天可能真的是病,但是病根在哪裡,我一直在尋找,反正醫院是看不好的。所以,我總是在動,不可能待在一個地方不動。你明白嗎?」

  陳元堂很機械回答了兩個字。

  「明白。」

  結果,聽到他說完「明白」兩個字,恩人就在他眼前憑空消失了。像玄幻小說里的作者所寫的神通「瞬移」一樣,真的憑空消失不見了。這時候,陳元堂還沒想太多,只以為是恩人躲貓貓藏起來了。

  「恩人,回來吧,我不逼您,您想怎樣就怎樣。」

  陳元堂失魂落魄的向四處大喊,然而,沒人回答他。

  這裡是長城大道兩邊的人行道,旁邊都是草坪,空空曠曠,視野不受限制,想藏個人太難了,喊的嗓子啞得出不了聲了,陳元堂才頹廢的做到路邊的道牙上,他直覺感到,從此以後再也見不到恩人了。自以為看透人生的他,始終認為沒過去的人生是可悲可憐的,可不論作為陳元堂還是馬明禮,他都必須和過去割裂,在這世上唯一能和他的過去聯繫紐帶就是救了他的恩人,恩人在,他的過去就在,表面上是陳元堂,骨子裡還是馬明禮,他的人生是完整的,他為馬明禮而活著。可沒了恩人以後,他只能是陳元堂。

  坐到深更半夜餓的暈頭轉向四肢麻木,也沒等到恩人到來,失望的陳元堂搖搖擺擺站起來,在路邊等到了一輛路過的計程車。

  回到家,陳元堂疲憊的躺到床上,回味著見到恩人之後說的每一句話。

  他基本明白了恩人是怎樣的一個人。可越明白,他越糊塗。恩人是真正一個人生活,是個居無定所一無所有的流浪漢,他不停的流浪,流浪了無數多的地方,流浪是為了找到他自己的出處也就是他生命的密碼。他不乞討任何人,餓了就隨心所欲的打零工,困了就隨便露宿街頭,救他只是恰好碰到,這樣的事恩人可能做了很多,在恩人眼裡沒有善惡對錯是非,救人全憑自己的性情,該出手時就出手,不受世俗道德約束。事了便完,因他的記憶力只有三百六十天,做了什麼事全不記得。

  想著想著,陳元堂突然醒悟過來,對恩人,他好像忽視了最重要的東西是什麼東西,他卻又抓不住重點。不知不覺,意識陷入黑暗,睡了過去。其實,他睡過去的時候,天已經大亮了,又是新的一天開始了。

  第二天,白落雪的腳差不多消腫能走路了,宋馨雨飛國外了,要大半個月才回來,本來她給公司請了兩天假,但她一個人太無聊只好去上班。

  「落雪,你的金項鏈拿回來了嗎?」

  「還沒有,等治安所通知呢。」

  剛坐定,黃會計就過來問詢,聽到金項鏈沒拿回來,悻悻離去。

  這件事很傷腦筋,金項鏈雖然是白落雪從大華典當行買的,可真正的主人卻是黃會計,並且還是人家結婚三周年紀念物,很有紀念意義的首飾。

  說來也巧,過了一會,林小凡就打電話過來,通知白落雪去西街治安所取金項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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