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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只擁有三百六十天的記憶

  白落雪對高跟鞋並不感冒,這雙薰莓妃兒恨天高女鞋是宋馨雨買的,它是約會林小凡的代價。宋馨雨雖是人人羨慕的空姐,卻也是名副其實的大齡剩女,家裡父母催婚的厲害,她第一眼就看上了林小凡。白落雪嫌棄她比林小凡大一歲,一直推推喂喂不願意牽紅線。她就買了這雙白落雪喜歡薰莓妃兒牌子的高跟鞋,來賄賂白落雪給她做紅娘。可白落雪壓根就不喜歡穿高跟鞋,買來已經閑置很久了,只是這雙鞋實在太漂亮了,昨天忍不住穿了出來。

  結果證明,高跟鞋確實不適合白落雪。多少年了,只穿了一次,害得她的腳腫了不說,薰莓妃兒恨天高女鞋也被她給扔去砸色狼有去無回,算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好處都讓宋馨雨得了,昨晚上很晚才回來,估計兩個傢伙八字兩撇都有了。

  早上渾身憋的難受,實在躺不住了,白落雪坐了起來。

  她摸了摸自己的腳,已經消腫很多了。

  於是套上那雙昨天在便利店買的醜陋的大棉布拖鞋,拄著拖布把兒出了卧室,宋馨雨正在客廳對著電視教學片練瑜伽。看見白落雪的慘樣,宋馨雨忍不住大笑起來。

  「咯咯,你怎麼搞成這副鬼樣子。滿屋的酒氣,我還以為昨天遇到相好的喝花酒喝醉了,怎麼,被甩了。沒事,姐都記不清被甩多少次了。呶,都給你準備好了醒酒湯了。」

  「謝謝,把我說的跟你似的,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昨晚上你倒是風流快活了,我卻倒透霉透了,兩隻腳都走不了路了,只好買了只普通拖布當拐杖,掙扎了回來。回來才發現家裡衛生箱里沒有止痛消腫藥,我只好把那半瓶釣魚台白酒全抹腳了。」

  「那你咋不給我打電話,或者打給小林子也行呀!」

  「算了,不說了,我先上衛生間。」

  「等會,我扶你。」

  「不用,已經好多了,我能行。」

  宋馨雨趕忙收功站起來,去給這個冤家去煮粥。她倆都不會做飯,只會用一些亂七八糟的雜糧攪和到一塊熬粥。進了衛生間,白落雪卻突然難過的暗自垂泣起來。

  白落雪表面放浪形骸,骨子裡卻清高得要命。

  新世紀地產的父子兩胡總,都對她虎視眈眈。最近的一次,被她巧妙利用與老胡總的曖昧,成功的讓小胡總誤解,以至於公司都傳出小胡總離家出走謠言了。新世紀地產已經走下坡路了,新拿的一塊地,完全是依靠借大華典當行高利貸交的保證金。她多次去大華典當行,都是去倒借高利貸延期手續的,這種錢,短期偶爾周轉一下還行,一旦還不上,就是一個無底洞。新世紀地產就是陷入這個無底洞,正規商業銀行終止了胡總申請的貸款,新項目啟動不了,高利貸就背不動。新世紀地產已經準備賣新世紀大廈那兩層辦公樓了。

  這些狀況其實與白落雪關係不大,她只是個打工白領,新世紀地產即使經營不下去了,憑她名牌財經大學畢業,隨便哪裡,找個安身立命的地方還是容易的。她傷心的是,那個離她越來越遠的身影。說不上他哪裡好,她就想緊緊抓住他不放,就像凜冽寒冷黑暗的夜裡一位母親緊緊摟住的孩子。她無可救藥的喜歡上他,他就是她的黑騎士,她要一輩子陪伴在他身邊。

  陳元堂開車回公司,到了長城路一處十字路口遇到了紅綠燈,他恰意的點起了一根香煙,眼光隨意四處亂飄,無意間左邊的人行道上一位矮矮壯壯環衛工人的身影突然映入眼眶,正是那位恩人。可他的車已經站在車輛左拐的道上,干著急沒辦法,只能盼著漫長的紅燈趕快變成綠燈。

  還好,當他拐過去再掉轉車頭回來,看到恩人還在。

  他顧不上路邊違停,拉開車門就奔向恩人,撲過去想一把抓住對方的胳膊,卻被對方靈巧的閃開了。陳元堂不以為意,依然激動得難以自己,顫抖著雙手看著對方。

  沒錯,容貌沒有一絲絲變化,就是五年前的模樣。矮矮壯壯,五短身材,卻有著如山嶽聳峙淡定從容的氣質。

  因對方警惕躲避自己,陳元堂趕忙自報家門。

  「恩人,我是十五年前鳳凰城跳樓的馬明禮啊。」

  「你走吧,我記不得你。」

  沒想到,對方不記得自己。陳元堂可是記得很清楚,恩人給自己打過三天零工,救了自己,肯定了解自己啊。原來自己的名字叫馬明禮,陳元堂是被恩人救了之後鴻富保潔服務公司經理的名字,他仔細核對過,兩人長得一模一樣不說,這個陳元堂居然是個伶仃之人,一個至親都沒有,是上天為他量身定製的替身。恩人怎麼做到的,陳元堂想了五年也沒想明白。

  恩人緊接下來的話,讓陳元堂大為心痛,更堅定要帶他走。。

  「不論過去發生什麼與我有關的事,你都把它忘記吧。我的記憶力只有最近生活的三百六十天,超過這個時間段,之前的事全部不記得。明白了吧?」

  「為什麼這樣?恩人你是不是得病了。沒關係,你隨我走吧,現在我有錢,我會帶你看最好的醫生,一定能治好你的病。」

  「沒用,自我懂事起,我就是這樣,習慣了。你離去吧,我一直這樣,挺好的,不用管我,過好你自己就好。」

  似乎恩人以前遇到過同類的事情似得,平淡的語氣如嘮家常一樣,反而勸陳元堂離開。

  「不行,沒有恩人,就沒有我,我一定要和恩人一起走。從今天起,恩人再也不用幹活了,我養活得起你一輩子。」

  「你不懂,我沒有麻煩別人的習慣。我這一輩子只要一日三餐和衣可蔽體就行了,滿足這些隨便幹個零活就夠用了,用不著誰來養活。你快走吧,今天這個活是臨時替別人乾的,別被人發現了,我替的那個人會被開除的。」

  「不,今天恩人必須跟我走,那人如果被開除了,大不了到我們的公司去干,也是一樣。」

  「那倒不必,不要強迫別人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今天幹完,你來找我,我跟你走。做事情總得有始有終,不能半途而廢,我給人家也有個交代。」

  「那好,我今天一整天就陪著你,下班了,我和恩人一起走。」

  陳元堂是怕恩人再突然消失無蹤,自從他成為陳元堂以來,活的很簡單,彷彿已經把人生全部看透了。恩人是他唯一的執念,報恩是他人生唯一活下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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