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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毛舉細故】

  明萬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正月18日,在帝都京城內發生一件浩浩蕩蕩的大喜事,乃是大明神宗萬曆顯皇帝:朱翊鈞,皇三子明福恭親王:朱常洵,舉行的成親儀式。


  ??此次禮節規模龐大,明神宗還特意從戶部開出30萬兩黃金,專門用來籌辦這場隆重的婚禮。


  ??席間最先到達的除了明神宗與明王皇後:王淑蓉,其次就是明皇太子:朱常洛,與各大附屬國使者、都指揮使、總鎮總兵、六部尚書、都察院等文武官員們皆來祝賀。


  ??這次明建州左衛軍民指揮使:愛新覺羅·努爾哈赤,也發來賀禮,就連諸位親王也率先敢來,郡王們紛紛把賀品交由禮部就這樣明福恭親王與明恭親王妃:郭青雪,就在京城舉行婚禮。


  ??6月11日,京畿順天府昌平州大雨,浸壞了宗廟;明成祖燕王永樂文皇帝:朱棣,的「長陵」、明孝宗弘治敬皇帝:朱佑樘,的〈泰陵〉、明武宗正德毅皇帝:朱厚照,的(康陵)、明穆宗裕王隆慶莊皇帝:朱載垕,的[昭陵],導致石渠及陵牆開裂。


  ??至7月初1日,京城各地又連降大雨,續兩月不止,外城正陽門、崇文門一帶,城垣中陷者七十餘丈,民居多壞。


  ??明神宗遂發太倉庫銀十萬兩救濟被水淹居戶,而永平府、保定府、真定府各州縣亦大雨不止,溺死男女無數。


  ??9月10日,明戶部尚書:趙世卿,奏報稱“各鎮下半年年例通該給發銀一百五十七萬八千餘兩,今查本庫實在各項隻有四千五百六十五兩,無從給發,乞借發老庫銀若幹,馬價銀若幹。”


  ??於是明神宗下詔借支太倉庫銀二十萬兩、太仆寺銀三十萬兩,作速解邊,以濟邊鎮之急,待日後有餘時,務補足歸還。


  ??9月20日,明楚親王:朱華奎,賄賂明內閣首輔兼東閣大學士:沈一貫,讓通政司不報明楚親王府鎮國將軍:朱華勣,奏報的偽楚子嗣案件,指;現任明楚親王:朱華奎,與其弟明宣化郡王:朱華壁,俱不屬於明楚恭親王:朱英?,所生子嗣。


  ??因為明楚親王:朱華奎,是明楚恭親王妃:王蘭英,的哥哥:王如言,侍妾:尤金梅,所生的兒子。


  ??而明宣化郡王:朱華壁,則是明楚恭親王妃族人:王如綍,的家人:王玉,的兒子,兩人都是在出生數月後,被抱到楚親王府中撫養。


  ??這種說法得到了楚藩宗室明東安郡王:朱英燧、明武岡郡王:朱華增,等多人的支持,由此引發了一場曠日持久的楚親王血統之爭,朝廷對宗室血統出現混亂極為重視,處罰極其嚴厲。


  ??畢竟當年漢親王府就曾發生過,抱養異姓人,用來冒充宗室子弟的惡例,使得已故明漢陰恭懷郡王:朱征鍉,被廢為庶人,明漢陰郡王母妃:平倩、明漢陰郡王妃:周文秀,以及冒封的明漢陰郡王:朱偕汪、明安良縣主:朱鳳兮,均遭斬殺。


  ??首犯明漢陰郡王嶽父:周恂,被淩遲處死,妻妾子女都被殺了頭,受牽連之人都被斬殺、流放。


  ??包括晉親王府也被曝光了類似的事件,因明鎮國將軍:朱鍾鏕,無嗣,於是與夫人:張氏、嶽父:張瑁、嶽母:孫氏,合謀找了張氏懷孕的弟媳婦入府產子,用來冒稱自己的兒子。


  ??同出自晉王藩係的明方山郡王:朱鍾鋌,也為他們遮掩,在成功誕下男嬰之後,奏請朝廷為這個男孩賜名為(朱奇漺),並授予封爵。


  ??同時明方山郡王也被告發其他各種不法行為,使得明方山郡王被廢並通報批評,朱鍾鏕被削封號之後,張瑁夫婦便被處斬,朱奇漺則被賜自盡。


  ??因而反被判以誣告罪,使得楚親王府宗人們皆不服,俱稱楚親王偽跡昭著,行賄有據。


  ??還上京告禦狀,可明神宗非但不聽,還下旨切責諸楚親王府宗人們罰祿削爵。


  ??之後明楚親王又獻銀一萬兩資助大興土木,但諸楚藩宗室疑其輸賄?特意渡江攔劫,明湖廣總鎮巡撫:趙可懷,令有司抓捕治理楚藩宗室。


  ??使得楚藩宗室懷恨趙巡撫治獄不公,故意庇護楚親王殿下。


  ??9月24日,楚藩宗室們集結了數百人,各自持刀闖入湖廣總鎮巡撫衙門內,當場殺死趙巡撫,一時間人心洶湧,官員紛紛逃避,惟獨明湖廣布政司右參政:薛三才,與明湖廣提刑按察使:李燾,堅守崗位。


  ??再由明湖廣總鎮巡按:吳楷,向朝廷宣告楚藩宗室叛變消息。


  ??事後明神宗急命南鎮撫司錦衣衛提騎逮捕諸楚藩宗室,共有七十三人坐獄問罪,成為當時轟動遠近的大案。


  ??同時將為首的楚藩宗室:朱蘊鈐、朱蘊鍧,處斬,賜朱華堆等三人自盡,朱華嫶等二十三人禁錮獄中,朱蘊鈁等二十二人革職閑住,朱蘊鎏等十八人降爵革祿,並停其待封者。


  ??明萬曆三十三年公元1605年,尼德蘭王國(荷蘭)何屬東印度公司入侵大明帝國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台灣府澎湖巡檢司,並伐木建房還派大明商人:李錦、郭震,向地方官上報大明天子準備通商的消息。


  ??當即被拒絕,明福建總鎮巡撫兼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徐學聚,下令禁止漁民下海,斷了尼德蘭人經濟,導致尼德蘭人被迫撤走,之後又反攻台灣府奪取了澎湖巡檢司開始設防。


  ??4月27日,明神宗命明通政司右通政:陳子貞,等十二人為正使、明中書舍人:莊元臣,等十二人為副使,冊封周王係宗人:朱在錝,為奉新郡王、朱勤煘,為義陽郡王、朱在壑,為安吉康和郡王。


  ??冊封益王係宗人:朱由棅,為安仁郡王,冊封榮王係宗人:朱載珁,為貴溪郡王,冊封魯王係宗人:朱壽鍈,為東原郡王、朱以浩,為安丘郡王、朱壽碒,為鄒平郡王。


  ??冊封楚王係宗人:朱盛浮,為通城郡王,冊封蜀王係宗人:朱奉??,為南川郡王,冊封沈王係宗人:朱效鑍,為保定郡王、朱效鋞,為沁水郡王。


  ??冊封秦王係宗人:朱誼侃,為永壽康裕郡王,冊封晉王係宗人:朱敏淴,為河東郡王,冊封遼王係宗人:朱術??,為蘄水郡王。


  ??此時陝西行都指揮使司的明軍警報響起,邊界已經有5年沒打仗了,由漠南蒙古土默特部首領:銀定,和漠南蒙古西土默特部首領:歹成,一起發兵攻打大明帝國陝西行都指揮使司鎮番衛被明陝西總鎮總兵兼陝西都指揮僉事:柴國柱,打敗退去。


  ??9月25日申時,京師發生小規模地震,自東北向西南行,連震二次。


  ??此時京軍三大營官軍前往京師內城盔甲廠領取盔甲火 藥,而監放火 藥的明兵仗局掌印太監:臧朝、明提督軍器庫太監:王才,因壇內舊火 藥已結成硬塊,不便分發!

  ??就命令工匠用鐵斧劈開,結果造成爆炸,聲若雷霆,火槍、火箭進射百步之外,燒死明兵仗局掌印太監以及明五軍營把總:傅鍾,等十人、明神機營把司:李仲保,等八十三人。


  ??其局內工匠人等並街市經過居民死傷者多不可稽,焚毀明時坊五處!

  ??11月14日,明皇太子才人:王瑤英,成功誕下明皇長孫:朱由校,但其地位卻依舊不受待見!

  ??12月初1日,自萬曆二十四年設礦監稅使以來,廷臣們上疏諫阻者不下百餘次,但明神宗俱不聽,以致於礦監稅使四出,大肆虐民,流毒全國,結果是民窮財竭,各地騷動暴亂。


  ??而萬曆二十五年至萬曆三十三年近十年間,各礦監所進礦銀不足三百萬兩,至於不計其數的金珠、寶玩、貂皮、名馬則俱為大明天子所有。


  ??導致內閣大臣們再次極論礦稅害民狀,又言“開礦破壞天下名山大川,盡傷靈氣,恐對陛下身體大為不利,隻有急停開礦,靈氣才能恢複。”


  ??為此明神宗於12月初2日,下詔罷天下礦稅,以稅務歸有司,以歲輸所入的一半歸於內府,另一半歸戶、工二部,時稱“停礦分稅”。


  ??然而礦監稅使們卻並沒有撤回來,其害一直延續到明神宗病死,方告結束。


  ??明萬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正月24日,由於明神宗下詔罷免全國礦稅,所以遭到平時獲利的礦監稅使們的反抗,明陝西稅監礦使:梁永,不僅堅持不撤陝西承宣布政使司鹹陽縣、陝西都指揮使司潼關衛,兩地的稅役,且糾集無賴縱橫苛征,漁肉百姓,濫捕無辜百姓數十人,橫加拷掠,勒索民財,致使人心惶惶。


  ??因此明陝西總鎮巡撫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顧其誌,為平民憤,將首要分子明陝西稅監右少監:王遇義,等人依法治罪,讓明陝西稅監礦使大為惱恨,伺機報複。


  ??此時其黨鹹陽縣百姓:胡奉因,與明鹹陽縣知縣:陳時濟,積有私怨,即唆使明陝西稅監礦使令取鹹陽縣絨氈一千五百件,價值計銀四千兩。


  ??因而被明鹹陽縣知縣給拒絕,怒而不給,被明陝西稅監礦使誣告明鹹陽縣知縣抗旨劫稅,遭到明神宗下令逮捕明鹹陽縣知縣!


  ??2月11日,由於明皇三子福親王:朱常洵,出生時即封其生母明鄭貴妃:鄭妙瑾,為皇貴妃,而對明皇長子:朱常洛,之生母明恭妃:王淑蓉,卻遲遲不依廷臣之請進封為皇貴妃。


  ??在未立皇太子之時,此事曾引起種種猜測,鬧得滿城風雨,現在明神宗剛剛覺悟開始進封明恭妃為皇貴妃。


  ??3月初6日,明雲南稅監礦使:楊榮,長期恣行威福,破壞祖宗製度,奏開寶井,又脅迫當地土司獻地開礦,致使邊境不安,外夷乘機用兵,犯我邊民。


  ??被明雲南總鎮巡按:宋興祖,上疏彈劾,但明神宗卻不理,使得明雲南稅監礦使由是怙寵益橫,也讓雲南承宣布政使司各族人民無不恨之入骨,首先由騰越州人民發起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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