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文化紀事】
同時泰西傳教士:利瑪竇,在傳播宗教的時候,還介紹了西方比較先進的科學技術知識,並把大明帝國的傳統文化介紹到西方去,叫做(西學東漸)和〈東學西漸〉之事。
??2月初6日,葉赫女真部東城貝勒:納拉·納林布祿,聞訊哈達女真部貝勒:納拉·吳爾古代,繼承了貝勒爺職位還得朝廷敕書,讓葉赫女真部東城貝勒有些嫉妒。
??隨即聯合了漠南蒙古諸部一起去劫掠哈達女真部,總共掠走敕書六十多道。
??2月14日,湖廣承宣布政使司武昌府百姓,得知官府派吏役抵達武昌府逮捕明湖廣分巡僉事:馮應京,時相率痛哭,憤憤不平,為馮大人呼冤號屈。
??因明湖廣礦稅監:陳奉,利用官職肆意壓榨百姓,欺負民女,又殘害嬰兒,故此被明湖廣分巡僉事舉報,怎奈這位明湖廣礦稅監朝中有後台,無人敢動他。
??故此明湖廣礦稅監四處派人,到大街小巷去公布明湖廣分巡僉事的罪狀,一時間就引起了士民們的公憤。
??3月26日,百姓們集合數萬人,群起包圍陳奉的礦稅監衙門,聲言;誓必殺奉,嚇得陳奉狼狽逃匿到楚親王府避難,但憤怒的群眾遂把其黨十六人投入長江溺死。
??同時又恨明湖廣巡撫:支可大,為惡助虐,焚其湖廣巡撫衙門,威逼支巡撫讓他不敢出門。
??直到馮應京坐著囚車出來勸解,群眾們才慢慢離開,明湖廣礦稅監則在楚親王府儀衛司、楚親王府護衛指揮使司(武昌中護衛)的保護下一個多月不敢露麵。
??5月11日,明司禮監太監:孫隆,督稅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南直隸駐紮在蘇州府,任意橫征暴斂,肆意增加苛捐雜稅,致使廣大機戶關廠停產,織工失業。
??6月初6日,蘇州府織工:葛賢,毅然領導百姓進行反抗鬥爭,將孫隆的隨員、明蘇州府稅官:黃建節,等六七人投入河中,又放火焚燒明南直隸礦監稅官:湯莘,等人的住宅,還包圍稅監衙門,並要求停止征稅,史稱「蘇州府民變」。
??事後明神宗:朱翊鈞,下令逮捕參加暴動者,葛賢視死如歸,挺身而出,投案自首,舍己救人,被關下獄至萬曆四十一年才獲釋出獄。
??9月10日,朝廷又起用了被罷免的前任明遼東總鎮總兵兼寧遠伯:李成梁,希望他能夠扭轉當時那惡劣的局勢。
??明遼東總鎮總兵:李成梁,上任後依舊采用了,原來對付女真各部的分化瓦解政策,他利用了明建州右衛軍民指揮使:愛新覺羅·舒爾哈齊,和他兄長的矛盾,大力拉攏他,對他恩禮有加,格外器重。
??為此還讓二子明貴州都指揮同知:李如柏,娶明建州右衛軍民指揮使的二女兒:愛新覺羅·額恩哲,為妾並建立起親家關係,從而孤立了明建州左衛軍民指揮使:愛新覺羅·努爾哈赤(佟·努爾哈赤)達到建州女真八部的內亂局麵。
??10月15日,因明建極殿大學士:沈一貫,等一再疏請,明神宗終於同意冊立明皇長子:朱常洛,為皇太子,同時還冊封明皇三子:朱常洵,為福親王、明皇五子:朱常浩,為瑞親王、明皇六子:朱常潤,為惠親王、明皇七子:朱常瀛,為桂親王,並頒詔布告天下。
??10月28日,明皇太子:朱常洛,服黑色冕服九章加冠,明皇三子福親王:朱常洵、明皇五子瑞親王:朱常浩、明皇六子惠親王:朱常潤、明皇七子桂親王:朱常瀛,諸藩王亦加冠服藍色冕服九章。
??到此曆時十六年之久的「國本之爭」就結束了。
??此時李氏朝鮮王國的大臣們,也紛紛上奏明神宗要求冊封李氏朝鮮宣祖昭敬郡王河城大君:李昖,王二子光海君:李琿,為世子邸下卻被大明禮部給拒絕。
??12月初8日,因遼東都指揮使司開原衛、廣寧衛,兩地馬市,以及義州衛木市屢次遭受兀良哈朵顏衛諸部犯邊,遂被朝廷罷之。
??明遼東巡撫兼都察院右僉都禦史:李植,上奏遼東都指揮使司、廣寧衛兩地馬市以及義州衛木市興廢經過,並以事關遼東都指揮使司邊防,請朝廷盡快商議對策,以決大計。
??又以明朵顏衛指揮使:董長昂,等人納降並請開複市,被明神宗許其奏請。
??同時遼東都指揮使司關外的建州女真八部,自明建州左衛軍民指揮使:愛新覺羅·努爾哈赤,起兵之後,勢力就不斷壯大,他還開始創立了八旗製度。
??所謂的八旗製是由牛錄製擴充而來的,一牛錄為三百人,首領稱(牛錄額真)漢譯「佐領」、五牛錄為一甲喇,首領稱〈甲喇額真〉漢譯[參領]、五甲喇為一固山,首領稱{固山額真}漢譯〖都統〗。
??每一固山額真有特定顏色之旗幟,當時建州八部軍共有四個固山額真,分;紅、黃、藍、白,四種顏色之旗幟。
??明萬曆三十年公元1602年2月13日,明皇太子:朱常洛,成婚納太子妃:郭倩,其費銀達二百萬兩。
??2月16日,明神宗因飲酒過度,加之春宵一刻熬壞了身體突然患病,急召諸大臣至紫禁城仁德門,又命明內閣首輔:沈一貫,單獨入啟祥宮,明神宗對他說道“朕病沉重,前興礦稅,是出於修建三殿、二宮之需,非長久之策,自今開始,礦稅、江南織造、江西燒造,俱止勿行,所遣內監,俱令回京。”
??當晚宣讀上述詔書,並說道“對此命令,如有奸惡截阻,以及驛遞應付遲慢者,指名參處。”
??可是到了次日,明神宗卻轉危為安,馬上就反悔,還下令收回詔書,但明內閣首輔不能止,明司禮監太監:王義,正在明神宗身邊,遂力爭道“聖言何可反汗!”
??然明神宗不思己過,反而大怒,欲親手殺死王義,但明司禮監太監也不畏死,還進一步力爭,反對明神宗收回成命,終因為時已過晚,無濟於事了!
??此後諸大臣、言官們都請罷礦稅之疏不絕,可明神宗皆不理,稅使們也依舊肆虐如故。
??2月21日,因明江西稅監:潘相,及其隨行人員恣橫不法,引起公憤,致使江西承宣布政使司饒州府景德縣萬餘名瓷工發動暴亂,摧毀瓷器廠,燒稅署,打死明江西稅監爪牙陸太守,還斷了江西稅監官員的飲食。
??待明江西稅監逃走之後,為了讓人背鍋就誣奏明饒州府通判:陳奇可,讓他被逮捕下獄。
??3月22日,明雲南稅監:楊榮,橫征暴斂,肆害官民,作惡多端,激起了雲南承宣布政使司騰越州人民首先奮起反抗,殺死了明雲南稅監委官:張安民,焚毀稅廠,史稱「騰越州民變」。
??事後明神宗下令逮捕,真正首惡,依律處治,並經廷臣們一再請求,羅列楊榮罪狀以定民心,無辜族人才免遭株及。
??明萬曆三十一年公元1603年4月11日,戶部上疏請令有司奉行一條鞭法,既酌量征收以充公費,不得僉派裏長,挨月輪直,以滋苛刻。
??1庫役不許僉派民間富戶充當。2不許於預備倉庫僉編計級看管。3條鞭所載供應上官及過往使客,俱有定額,不許分外巧立富民、義民名色,借以供應。4條鞭夫馬,歲有定額,輸銀在官,而雇役於民,不許遇夫馬緊急,再於糧上重納。5不許以保甲人戶充迎送、色攝罪犯、打卯應差。6不許省祭義民充勾攝管工承委之役。7不許派民當行價值半給,支領衍期。8不許有司於罰贖之外,橫肆科罪,折銀充索。9征銀不許糧甲串同保歇吏書任意侵沒,征糧不許糧長串同吏書花戶任意折乾,官收官解,則嚴禁火麵。10通行江南直隸府州縣,將一應田土查核見在戶名,征糧之日,先行開派,定限收納,拖欠者坐名查比,以免賠累。11凡內庫之生絹、闊布,俱照光祿寺料銀,供用庫麻、蠟,改從官解。
??這十一條在戶部奏疏呈上後,得到明神宗批準可其請頒行。
??5月初7日,明神宗冊封蜀府:朱奉爵,為隆昌郡王、唐府:朱器增,為寶慶郡王,益府:朱常漴,為安義郡王、朱由核嗣羅川郡王,周府:朱肅濛,嗣柘城郡王、朱肅溱嗣瑞金郡王、朱在預嗣鄢陵郡王。
??同時明建州左衛軍民指揮使帶領族人遷都到赫圖阿拉,設立建州女真都督府。
??6月28日,山東承宣布政使司濟南府泰安州大水為災,淹死男女八百餘人,毀壞民舍數千區。
??7月23日,京師大雨不斷,保定府祁州、安肅縣,兩地同時連降暴雨,頃刻間水深一尺餘,拔樹折木、苗稼盡傷,其中祁州因為大水,田舍俱沒城垣倒圯。
??8月初4日,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發生洪水,溺死萬餘人,毀壞民居不計其數,該府同安縣還颶風大作,暴雨隨至,海溢潮湧,衝壞民居、死人無數。
??9月11日,江北地方及鄰近各布政司州府縣,因災傷重大,不斷發生饑民造反,明鳳陽行都督府漕運巡撫:李三才,稱“近月來江北各處大風拔木,洪水滔天,饑民蜂起,南直隸徐州有趙古元造反、鳳陽行都督府毫州有李大榮造反、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歸德府睢州則有楊思敬造反!陛下每有征求,心說內府匱乏,其實不然,陛下所謂匱乏者,黃金未遍地,珠玉未滿天而已。小民無食,重以征求,而且鞭撻無時,官惟丐罷、民惟請死。陛下毋謂臣禍亂之言為未必然,若已然,將置陛下於何地!”
??此疏呈上,明神宗置之不理。
??11月初6日,明神宗命令戶部撥給明福親王:朱常洵,每年祿米一萬石,今在京每年先支給三千石,大明通行寶鈔一萬貫,待正式到藩府之後,全數供給。
??12月26日,明福親王在京被明神宗選立女子:郭青雪,納為側妃結為良緣共度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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