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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出軌的代價(10)

  功夫不負有心人,我發覺他經常去海馬賓館開房,但他住的是905樓,通過了解,那是他單位的長年租用的包間,由於樓層太高,我沒法拍攝到他和什麽人見麵,但是辦法還是有的,離海馬賓館100米處,有一群住宅樓,它的高度和905房差不多,我用一條中華香煙買通住宅樓的物業管理員,讓我天天上樓頂去,用小型望遠鏡觀察905房。


  一天,我終於看見他走進了905房,他把西裝和鞋子脫下,很隨便地躺在床上,好像在等人的樣子。我想他一定是和情人幽會,我拿起照相機,隨時準備拍攝。


  不一會兒,他起身走到門邊去開門,門開了,一個穿著紅色連衣裙的女人像一隻小燕子似地飛入他的懷抱,我一愣:那紅裙子怎麽那麽眼熟?我把鏡頭拉近一看,腦子頓時“嗡”地一下:天啦,那妖媚的女人竟然是我最親愛的老婆,我差點暈倒……我下意識地連按幾下快門,然後直挺挺地癱倒在樓板上,胸口一陣陣發痛……


  我不相信我老婆會紅杏出牆!我以為她打麻將打得沒了性欲,萬萬沒想到她是在外麵偷吃飽了沒性欲,我感到無比羞辱,我恨不得從地縫裏鑽進去,永不見人。


  第三十二節因愛成恨

  我把照片複製到電腦裏,保存好,想讓她承認錯誤,然後改正錯誤,不再和那個男人來往,晚上11點,她滿臉春色地回到家裏,我看見她麵若桃花的模樣,非常惡心,冷冷地盯著她,她看我的神情不對,趕緊把歡娛的表情收斂起來,裝著關心我的樣子,問我怎麽了?是不是哪兒不舒服?我大叫著說全身沒一個地方舒服。


  她問:“什麽人得罪你了。”


  “你得罪我了。”我黑著臉說。


  “我怎麽得罪你了?”


  “你說,你一整個下午和晚上去哪裏了?”


  “打麻將啊,贏了2000。”


  “我看是建設局的羅副局長在床上給你的吧。”


  “你?你,你竟然跟蹤我?”


  “你敢做我不敢跟蹤嗎?”


  “你無恥!”


  “這世上沒有比做婊子更無恥的。”


  “好好好,我無恥,既然你那麽高尚,我這麽無恥,我們分道揚鑣吧。”


  “什麽意思?”


  “我們離婚,我跟你這種無能的男人過夠了。”


  我一聽說要離婚,巨大的恐懼和痛苦向我襲來,像海嘯瞬間把我淹沒,我感到絕望,我從來沒想到過要離婚,我舍不得離婚,因為我老婆太漂亮了,我太愛她,她是我的精神鴉片,沒有她,我的世界會因此崩潰……說實話,像我這樣窮困落魄的攝影人,如果離婚了,這一輩子甭想再娶到她那麽漂亮的女人,當她說出要離婚不到10秒鍾,我突然做出一個匪夷所思的舉動:一下子跪在地上,緊緊抱著她的雙腳,淚流滿麵地求她不要離婚,隻要不離婚我什麽都能容忍她。


  “你容忍我繼續和他來往?”她輕蔑地問。


  我含淚地點點頭,像個做錯事的孩子,在家長麵前表示今後一定痛改前非一樣。事後,我也不相信會是這種結果:我寧願與他人一起分享老婆,也不願意她離開我……我是一個窩囊廢啊。


  我被戴綠帽子的事件,以我向老婆的妥協而告終,我把電腦和相機裏的照片永久刪除了,那個雇傭我的女人不再打電話給我,從此我更加努力工作,更加拚命掙錢,我發誓要掙大錢,讓老婆過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然而,一切都不能遂我所願,馬明花對我一天比一天冷淡,一天比一天看不起我,常常用汙辱我人格的話來罵我,有時還當著朋友和同事的麵嘲笑我,而這一切我都忍受下來。


  但是,我的忍耐換來的還是她那句無情的話:離婚!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她竟然大搖大擺地帶羅安來我家裏玩,而我此時隻能躲避出去,為了不離婚,我不得不忍辱負重……


  後來,她竟然向法院起訴離婚,接到法院離婚起訴通知那天,我像掉了魂似地不知如何是好,整整想了一天一夜,最後決然我作出一個決定:既然我得不到她,羅安也別想得到她,我要殺死她!讓羅安後悔一輩子……對,我要殺死她,她不是說我不是男人嗎?這次我要做一個真正的男人!


  但是,過後我又有點後悔,第一,我真的舍不得殺死她;第二,我怕被警方發現要償命,說到底,我怕死。就這樣,我天天生活在巨大的痛苦和迷茫之中。


  那天我到濱河市參加一個攝影頒獎會,晚上和老同學盧小華吃飯時,我把一肚子的苦水倒向他,他說這種女人就是該死。他說會幫我殺掉馬明花,為了回報他,我也要幫他殺掉王春月,我當時膽向酒邊生,說如果他幫我殺死馬明花,我一定會幫他殺死王春月。


  盧小華叫我不要害怕什麽,說這種殺人方法很高明,就算警方懷疑我們頭上來,也找不出我們的殺人動機,我們有不在場證明,拿我們沒辦法。


  盧小華說幹就幹,租車向長江奔去,當晚11點就殺死了我老婆,他回到濱河之後向我報喜,一個年輕美麗的女人就這樣從世上消失了,我有些惋惜,但我的痛苦被解脫了,輕鬆大於惋惜。後來的事你們都知道了。


  唉,沒想到我們認為是天衣無縫的殺人方法,竟然這麽輕而易舉的被你們偵破,我……我非常佩服你們的智慧……


  “盧小華為什麽要你殺王春月?”江一明問。


  “盧小華說王春月有個男朋友在濱河娛樂城當保安,他們經常用盧小華給她的錢在外麵開房偷情,這事被盧小華知道了,盧小華是個很有脾氣的人,容不得包養的女人吃裏扒外,他要和王春月分道揚鑣,王春月不願意離開盧小華這棵搖錢樹,她很有心計,早就把盧小華平時在她枕邊說受賄多少、何人、何地、何時都記錄在一個本子上,有的贓物是經過王春月手轉送給盧小華的。”


  “王春月拿出這個本子的複印件給他看,叫盧小華給她兩百萬的分手費,要不她就把本子送到紀委去,讓他下輩子在監獄裏過,盧小華哪裏受得了這種窩囊氣?他對這種薄情寡義的風塵女子恨得咬牙切齒,發誓一定要殺死她,拿回那個要他命的本子,但是盧小華不動聲色,依然對王春月甜言蜜語百般溫柔,為了消除她的防備之心,給了她30萬元,王春月以為盧小華怕她的那個本子,所以回心轉意了。”


  “盧小華在王春月的電話裏安裝了竊聽器,從王春月和她男朋友的通話中,得知那個致命的本子藏在她衛生間的天花板上,盧小華乘王春月外出,把那個本子偷了回來,但是,盧小華怕王春月以後還會用她知道的證據向紀委告發,為了永絕後患,叫我殺了王春月……”


  江一明把審訊肖青的筆錄傳真給濱河市刑警隊,打電話給汪文明,叫他趕快去抓捕盧小華,三小時後,汪文明來電,說他們已把準備逃出境外的盧小華逮住了。


  至此,這兩樁殺人案有了完美的結局。


  但是江一明有一個問題沒弄清楚:那個叫肖青拍攝羅安出軌證據的神秘女人是誰?

  按肖青的說法,那個女人應該是羅安的老婆張芳,但是張芳並不漂亮,江一明和吳江到羅安家去找張芳,此時她已孤身一人,因為馬明花的死,牽扯出了羅安,前不久羅安被紀委“雙規”,通過調查,羅安竟然為了馬明花受賄184萬,等著被判刑,張芳已經和羅安離婚了。


  江一明問張芳是不是給過肖青5000元,叫他拍攝羅安出軌的照片?張芳說絕對沒有叫肖青幹這種事,她早就知道羅安和馬明花有一腿,但她並不想揭穿他們,因為她不想和羅安離婚,拍到證據有什麽意義?

  江一明百思不解:那個人會是誰呢?難道是痛恨腐敗的無名英雄?或者是羅安的仕途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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