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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4章 不差什麽

  隻現代的玩偶更追求一種意境,做得往往更卡通,而這裏的更寫真。


  總之是個很討喜的小物件。


  也是看到這個小玩意兒,馮時夏才知道這個世界是有傘這種東西的。


  她還以為這裏的雨具隻有鬥笠和蓑衣呢。


  之前還考慮過是否要找青年師傅定製兩把,但因為其中細節諸多,不是畫兩幅圖就能讓人明白的,才沒動手。


  如今知道有現成的雨傘,隻是如同麵霜和皂丸那般不是尋常人家能用得起的,這才沒見著,心下不免又高興了一些。


  能省些腦細胞挺好的,下回去金店問問,那裏才有縣城少見的東西,既然有護膚品賣,可能也會有雨傘賣。


  希望不要太貴。


  這兩個憨萌小玩偶不僅得了倆孩子的歡喜,馮時夏也是喜歡的。


  而且她打量著這一個起碼得幾十上百銅幣。


  憑借這般出色的手藝,如果做成係列小物,如一休小和尚那般的工夫係列,或者出個西遊係列、迪士尼係列等,肯定能賺個盆滿缽滿。


  光擺家裏就好看,不說還能玩過家家,小朋友絕對不會不喜歡。


  要知道小家夥就一個小瓷雞、幾隻草編昆蟲,再加兩個瓷哨小人都能和小夥伴們玩得不亦樂乎,其他孩子每回都是羨慕不舍。


  可惜自己沒有這本事啊,這可是真正的手藝人才做得出來的。


  不過,自己倒是可以把這些構思先畫出來,到時候如果有機會,或許能跟人合作一番,賺個快錢。


  自己以後很可能不會在一個地方呆太久,這種賣點子的賺錢方式還是挺適合她的,又安全又可靠。


  她現在很習慣繪製和記錄各種資料了,不管有用沒用,靈感來了就存檔下來,以後總會有派上用場的時候。


  這種碎片式的工作狀態輕鬆無壓力,她比較享受。


  女子見馮時夏三人都對那瓷娃娃麵露歡喜,心下大鬆。


  她雖然先前便直覺啞娘子不會是那等隻重黃白之物的人,但不免還是擔心自己送的禮太輕簡。


  這些小東西對他們來說,隻是平常隨手買給小輩把玩的,正經是沒有人送這些的。


  一般正式贈禮都是點心、布匹、金銀飾物、擺件字畫等這些才合規矩。


  可啞娘子就是做吃食點心買賣的,送點心就不那麽合適了。


  金銀飾物怕啞娘子嫌貴重不肯收。


  擺件字畫送到農家不倫不類。


  她真是琢磨了又琢磨才選出這麽些來的。


  鈴鐺和玩偶著實太便宜,有些拿不出手,所以,後來還是加上了哪家都能用的布匹。


  “這些夏衫布料,啞娘子心靈手巧,想必能用得上的。我隻胡亂挑了幾個淺淡的顏色,也不多,剛好能做兩身衣裳,萬望啞娘子不要嫌棄才好。”


  這……


  馮時夏可不是傻子,雖然這些不料看著素,沒一點花樣,可光看這些顏色,就是對角那家布店都難尋到的。


  染色極其均勻,這而的布匹工藝其實不差,色彩也多樣,但是可能是偏好不同,大多都是花團錦簇,顏色也是越鮮亮越貴重。


  隻在馮時夏看來就有些老氣。


  而眼前這些布料,她沒上前翻看,卻隻看那些淺淡的顏色,都讓人心喜。


  那橘色偏淺黃,雖是亮色,卻不那麽刺眼。


  銀灰帶點紫,不顯冷淡。


  尤其那塊淺紫色透著藍,如褪去了最鮮亮外層的紫羅蘭,清淡出塵,放在現代都不遜色。


  即便沒有任何印花、紋樣,這些布料也絕對不便宜。


  雖說看起來沒多少,但抵不住單價高啊。


  縣城常去的那家布店她沒注意到有類似的布料,估不出價格來。


  但她覺著怎麽著都不會比她買的細棉布便宜。


  那一匹就得好幾百銅幣,這些加起來兩三百銅幣應該是有的。


  再算上玩偶和鈴鐺,差不多得大幾百了吧。


  可不是個小數目。


  自己準備七七八八湊的小零食,哪值當這麽多啊……


  “啞娘子,收下吧。我家小姐成日念叨多感激你給嘰咕想了好辦法呢。要不是你,我們真是不知該怎麽辦才好。這點子謝禮真的不算什麽,都是再尋常不過的物件,隻簡單幾樣,你別怪我們不懂禮數就好。”青如見馮時夏視線掃到布料眉頭微蹙,便將包袱往前推了推,再次勸說道。


  這段話馮時夏同樣聽不懂兩句,可從小丫鬟懇切的表情動作中她還是理解出來大概的意思。


  她知道可能對女子來說,這些東西確實算不得什麽,但——


  “啞娘子,嘰咕對我來說意義不同,怎隻比得這些?你千萬不要覺得為難。”女子替籠中不太方便的鳥兒梳了梳背部的羽毛,又淺笑著看向馮時夏,輕輕搖頭。


  馮時夏微歎一聲,倆小家夥早就拿著小瓷人在一旁玩開了,這禮硬要拒也不好拒回去了。


  她想獨退布料,女子卻擺擺手道:“這衣料都是照小兒用布裁剪了的,一塊大略就夠做小兒一套衣裳的。我若拿回去,家裏沒有這般大小的孩童,也不好做衣了,實屬浪費。”


  馮時夏啞然,這女子處處拿兩個孩子做借口,莫不是故意的吧。


  可人家誠意至此,再推卻確實不太給麵子了。


  便讓倆孩子再次謝過這主仆二人。


  “我不知你喜好,怕你不肯收,也沒給你備什麽。隻看你慣用帕子的,便繡了一方,聊表心意罷。”最後,女子纖手托起那塊疊得方方正正的淡黃色絲帕遞到馮時夏麵前。


  馮時夏愣愣地接過。


  這是啥意思?

  送帕子?

  這是要跟自己成為手帕交嗎?


  不會吧?

  不可能吧?


  她們完全就不在同一社會階層上啊……


  哪怕馮時夏再清楚不過她們二人實屬同齡年輕女性,都是平等自由的人,沒什麽分別,但這周遭的一點一滴都在告誡她謹守這兒的階級規則,否則遲早會遭受某些當權者的毒打。


  所以,過於表麵的理解絕對不是真正的意思。


  而且古代或許就沒有“手帕交”這個詞匯吧。


  現代的意思也不是真指互送手帕的朋友,而是泛指閨蜜死黨,不帶貶義的那種閨蜜。


  她這是一下子犯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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