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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寅恪晚年詩文及其他

  ※陳寅恪晚年詩文及其他


  序


  自從陳寅恪先生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動亂中不幸逝世以來,海內外紀念和研究他的文章和著作很是不少,或傷悼師友,或評析學人,深情卓識之作所在多有。就海外的研究而言,像汪榮祖先生的《史家陳寅恪傳》,便是一部態度謹嚴、持論平允的力作。當然,在目前已出版的有關陳寅恪的各種著述中,由於各人理解的不同,見地的差異,也並不是沒有爭議的。這本屬十分正常的現象。事實上,不同意見的爭論,隻會有利於推進研究,以達於真知,而不是相反。何況,無論見解如何歧異,隻要爭議的雙方都對陳寅恪先生懷有真誠的感情,而且具有探求真理的共同願望,便沒有理由擔心最後不能達於統一。即使暫時無法統一,也不要緊,還可以繼續討論,或者把問題擱置一下,各自加深研究,待到有了新發現後,再來討論不遲。


  就是基於這樣的認識,我決定把去年(1984)以來所寫的兩篇同餘英時先生商榷的文章拿來結集出版。餘先生是海外學術界中研究陳寅恪較早之一人,遠在50年代末期,他就寫出了《陳寅恪論再生緣書後》的文章,在“全無其他任何資料可憑”的情況下,大膽推斷該書:“實以寫‘興亡遺恨’為主旨,個人之感懷身世,猶其次焉者矣!”在當時海內外學人中,頗引起過一些議論。不過,此後20多年間,餘先生也就沒有再寫這方麵的文章。直到近幾年,他才“重理前緒”,在香港《明報月刊》上接連發表了《陳寅恪的學術精神和晚年心境》《陳寅恪晚年詩文釋證》兩篇長文,進一步發揮他的“興亡遺恨”說,宣言陳寅恪對1949年中國大陸政權的易手,充滿著明末遺民式的悲愁苦恨。為了支撐這個立論,餘先生還提出了“暗碼係統”說,認為陳寅恪的晚年詩文中,存在著一套獨特的、與眾不同的“暗碼係統”,要真正理解陳先生的意思,必須運用“偵破”手段才行。對於餘先生這一套說法,我無疑是不敢苟同的。這倒不僅僅是因為早在20多年前,陳先生還健在的時候,就曾明確表示過,餘先生當時的說法是“有意挑撥”,並在1964年所寫的《論再生緣校補記後序》中,以“所南心史,固非吳井之藏”一語,公開作了澄清。我不敢苟同餘先生的說法,還因為當我本著深入探討的目的,運用餘先生所指示的一套,到陳先生的晚年詩文中尋求印證時,卻發現全然不是那麽一回事。這就令人十分不安。因為陳先生已逝世多年,不可能再起而為自己辯護,何況餘先生在文中又極為自信,言之鑿鑿,簡直斷不容別人有懷疑的餘地。萬一讀者不察,相信了他的說法,陳先生在世人心目中的形象,就會被蒙上虛假不實的塵垢,這是十分不妥的。所以我才不揣譾陋,在餘先生刊出《陳寅恪的學術精神和晚年心境》之後,勉力草成《也談陳寅恪的晚年心境》一文,向餘先生提出商榷。接著,在讀到餘先生的續作《陳寅恪晚年詩文釋證》以及附錄《古典與今典之間》後,又寫了《陳寅恪晚年心境的再商榷》,對餘先生仍堅持的一些論點,以及他的那個“暗碼係統”說進一步提出質疑。這兩篇文章,自然包含了我研究陳寅恪晚年詩文的一些心得。但是我卻無意像餘先生那樣,宣稱它們已是“萬無一失”,讀者可以“放心大膽”地深信不疑,而是認為仍然可以討論的,如果餘先生能提出有說服力的論據的話。


  為著幫助讀者把握這一場論辯的實質,我願意在這裏把雙方的基本分歧歸納說明一下:

  其一,到底是把陳寅恪當成某種單純的、固有的觀念的化身,還是承認他作為一位正直的學者,不僅具有尊重事實的美德,而且也有著作為“人”的種種複雜性?看來,餘先生是主張前者而排斥後者的。因為他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尋找陳先生的“心境”同中共當時某些政策和做法相抵觸上麵,而根本不考慮在另一些問題上(例如消弭戰亂、消除社會積弊,以及民族自主自強等),二者是否也存在著某種共通共存的基礎?他隻對陳先生那些“不利於共產黨”的言辭深感興趣,而對那些流露好感的作品則十分避忌,對陳先生最終認同於大陸政權尤其無法接受。此外,他還把陳先生作品中的一切愁苦之辭都歸結於政治,而完全無視陳先生作為一位殘疾之人的獨特心境等等。由於餘先生在觀念上存在著這種功利主義的偏見,所以在研究中就很難作出冷靜、客觀的分析,而不能不一再陷於判斷失誤。例如他對《庚寅廣州七夕》《庚寅廣州中秋作》等詩,對“十年國慶共歡騰”的聯語,對《詩存》中許多意思顯豁、心境開朗之作的那些“釋證”,以及他硬把陳先生自1955年起出任政協常委一事,說成隻是官方的宣傳,不可相信等等,就是顯證。而我的看法恰恰相反。我認為,陳先生作為生活在社會巨變當中的一位正直的學者,他的思想呈現出種種複雜矛盾的現象是十分正常的。他可以在某些問題上對中共的做法表示不滿,提出批評,但並不妨礙他在另一些問題上抱有好感,加以肯定。他可能由於對中共缺乏接觸和了解,從而在政權更替的初期表現出這樣或那樣的疑懼和不安,但並不妨礙當他有了一定的接觸和了解之後,逐步解除了疑懼,安心下來(即使在這時,也仍然會對一些事情感到不理解,情緒有所波動)。至於到了對新政權接觸日多,了解日深之後,他就更會在政治上認同的前提下,對他認為是不正確的那些政策和做法,給予更多的針砭。這一切,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是合乎陳先生晚年思想發展的邏輯的。隻有理解並承認這種複雜性,由此出發去考察和研究陳先生的晚年詩文,才有可能得出合乎實際的結論。


  其二,存不存在陳寅恪先生重新轉向國民黨的問題。對此,餘先生的答案是肯定的。他斷言:盡管在1949年10月以前,陳先生對國民黨已經“失望到了極點”,但是到了大半年後的1950年七夕,卻由於他已經“領略到中共極權統治下的‘透骨新涼’”,和聽到不少有關清算鬥爭的“銷魂故事”,因而“對國共兩黨的感情發生轉變”,成了一個類似明末遺民傅青主那樣的孤臣孽子,並像被清朝列入《貳臣傳》的錢謙益那樣,對自己當初沒有投奔台灣而悔恨終生。餘先生這樣說的立論依據就是陳先生在1950年所寫的《庚寅廣州七夕》《庚寅廣州中秋作》,以及那首“望海”詩,再加上他從《柳如是別傳》中摘出的幾條“按語”。這些論據到底能否成立,我在文章中已經作了詳細的分剖,這裏不再重複。但是不妨指出,餘先生把陳先生對國共兩黨態度發生轉變的時間放在1950年,即中共進入廣州僅僅半年之際,於情於理都缺乏可信度(詳見拙文《再商榷》)。不過這其實是有苦衷的。因為盡管在1950年七夕之前,陳先生在詩作中曾經對新政權多次表現出疑慮不安,而在1950年之後,對中共政策的批評針砭也屢見不鮮,但是唯獨找不到一首能說明陳先生重新轉向國民黨的詩作。大約正是在這種無可奈何的情況下,餘先生才把眼光集中到1950年的幾首詩上,並認為找到最有力的“證據”。然而可惜這隻是他的誤解。隨著那幾首詩和《別傳》中幾段“按語”的最終辯明,這第二點的是與非也就一目了然了。


  其三,在陳寅恪的詩文中是否存在著獨特的“暗碼係統”?這個問題,我在《再商榷》一文中亦已作了詳細的分析,結論是否定的。這裏隻想補充一點,就是如果真有所謂“暗碼係統”的存在,那麽它的運用原則必然是:愈是事涉重大,不便或不敢明說,才愈需要運用“暗碼”的方式來表達;反之則不然。這應當是沒有疑問的,否則“暗碼係統”就失去存在的意義。然而,用這個原則去考察陳先生的詩作及餘先生的“釋證”,我卻發現了十分奇怪的情形。例如,《癸巳六月十六夜月食時廣州苦熱再次前韻》:“墨儒名法道陰陽,閉口休談作啞羊。屯戍尚聞連狽水,文章惟是頌陶唐……”這是批評大陸當時實行極左的文化政策,“百家爭鳴”隻是空話;而且隻許歌頌,不許暴露和批評。其中第三句還牽涉到朝鮮戰爭。又如《聞歌》:“江安淮晏海澄波,共唱梁州樂世歌。座客善謳君莫訝,主人端要和聲多。”這是不滿中共當時片麵宣傳“大好形勢”,掩蓋矛盾和問題。以上兩首詩都屬於大觸時忌一類。但是卻明白曉暢,根本沒有運用“暗碼”來作“掩護”。相反,被餘先生言之鑿鑿地指為是運用“暗碼”的“北歸端恐待來生”和“天上素娥原有黨”等句,則隻不過是說“今生不能回北京去了”和“譏刺”新穀鶯是中共黨員(按餘先生的說法)而已——都不是什麽了不得的話。這就使事情變得無法理解,仿佛陳先生運用“暗碼”的原則同“暗碼”固有的作用正相反似的。隻此一端,也不難判斷所謂“存在著暗碼係統”雲雲,到底有多少可信的根據。


  以上是我同餘先生討論陳先生晚年詩文的幾點主要分歧。當然,我們的分歧遠不止這些,隻是由於為了使討論更集中,無暇一一涉及。我希望,通過前一段時間的辯難,以上的幾個主要問題會變得比較清楚一點。不過,我仍想說明,同餘先生論辯,是一件頗為費事的工作。因為他為了自圓其說,每每違背舊體詩寫作的基本規律,或者對原作進行斷章取義的肢解割裂,或者將典故加以隨心所欲的曲解,或者遠遠離開詩句內容所規定的範圍,進行漫無邊際的推論引申,試圖通過不斷擴大所謂“循環圈”來尋找根據,而毫不理會時空的差異變化。因此,要把所有紕繆之處一一辯明,必須把討論範圍成倍地擴大。這就絕不是區區一兩篇文章所能容納的。不過,相信隻要把基本問題辯清楚以後,廣大讀者自能舉一反三地去作出判斷,所以也無須再行囉唆。至於餘先生,我隻希望他不因我未將全部歧見一一列出,便又誤解我“畢竟肯承認”他“所解陳詩大部分是正確的”,那就不勝欣幸了。


  最後,附帶說一句,餘先生在他的答辯文章中,一開始就把我封為“大陸官方學術界”的代言人,說我的文章“基本上是為了表示政治立場、觀點和態度而寫的”。我很榮幸受到如此“抬舉”,隻可惜我尚無此種資格。不過無論如何,我仍然得佩服餘先生論戰方法的巧妙。因為這樣一來,我在讀者眼中就成了十足的“政治工具”,我的一切文章自然就成了毫不足信的“政治宣傳”,簡直可以“不攻自破”;相反,餘先生則由於及時宣布了他們的立場“不是政治”的,似乎也就成了理所當然的“真理的化身”。然而,學術上的是非果真可以如此解決麽?即使餘先生這樣認為,又未免“不智”了。我倒主張雙方本著對逝者,也對生者負責的態度,通過嚴肅認真的討論,使我們對陳寅恪晚年心境的認識,逐步臻於真知。質諸餘英時先生,不知以為然否?

  也談陳寅恪先生的晚年心境

  近日檢視《明報月刊》,於1983年出版的1月號和2月號兩期內,看到餘英時先生撰寫的《陳寅恪的學術精神和晚年心境》一文。陳寅恪先生是中國當代著名的史學家,自從他於1969年在祖國大陸逝世之後,十餘年間,海內外很有一些悼念回憶他的文章,但認真深入地研究和論述他的著作尚不多見。所以餘先生此文立即引起我很大的興趣。然而,結果使我不但十分失望,而且產生極大疑惑。


  且申說如下:

  首先,餘先生所談論的是陳寅恪先生的“晚年”心境,那麽,其時間範圍自然主要是指1949年陳先生決意留居祖國大陸,到1969年他逝世那一段光陰。在這20年當中,祖國大陸在對待知識分子的問題上,確有許多錯誤。其要者,前期如1957年的“反右”,後期如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還有形形色色的運動、鬥爭,都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惡果。陳寅恪先生作為一位學者,對其當年身曆目睹之事,有所不滿和非議,是完全可以理解、無足深怪的。假若餘英時先生是從這麽一個角度出發,如實地探討陳寅恪的晚年心境,那麽,對於了解這位史學大師的生平和思想,可以很有幫助。然而,餘先生在論及陳寅恪先生上述的“心境”的同時,卻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國民黨政權牽扯進來,談論陳寅恪先生對國民黨政權在大陸的覆滅如何充滿傷悼,對自己當初沒有逃離大陸如何後悔不已,又如何像明末遺民拒不仕清那樣堅持為國民黨政權“守節”;又及日夜盼望台灣的國民黨能卷土重來,盼不到時又如何借著書立說來寄托哀感等等。在餘先生筆下,陳寅恪先生成為一個錢牧齋式的人物。一個因為未能“扈蹕”又未能“殉節”,從而對國民黨政權充滿愧悔和眷戀的孤臣孽子。


  在這裏,餘先生運用了一個邏輯:在他看來,包括陳寅恪先生在內的中國廣大知識分子,一旦境遇欠佳,或是個人的事業和目標遭到挫折,或因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對中共政權的政策、做法有所不滿或非議,就必然會懷念國民黨的統治,把希望寄托於國民黨的卷土重來。這難道就是中國知識分子的形象,這難道就是陳寅恪先生的形象?這個邏輯是難以成立的。


  中國文化界不少知名人士在過去相當一段時期內飽受政治運動的衝擊,吃了不少苦頭,若用餘先生的話是:“一有機會,必逃無疑。”但何以在出國探親或訪問期間,他們會堅決謝絕海外親友勸其留居的邀請,毫不猶豫地返回國內?陳寅恪先生作為一位精研曆史,能“通古今之變”的學者,無論其個人立身處世的態度準則如何,有一點可以斷言,就是他對於曆史發展的大勢和個人於國家民族的責任這兩點上的認識,絕不會同大多數中國知識分子相距太遠。事實上,1949年蔣老先生逃離中國大陸之際,陳先生堅決拒絕傅斯年的一再催請和某些親友的勸說,不肯“逃”離廣州,最足以說明問題。可是餘英時先生卻對陳先生的“晚年心境”大表“憐憫和歎息”,把陳寅恪先生說成是胸無定見,徘徊歧路,在其最後20年間,為自己的“不死不降不走”而整天生活在慚愧和悔恨當中的“勝國遺老”,實在是對陳寅恪先生殊為不敬。


  餘先生也許會說,他是有根據的,根據就是陳寅恪先生晚年所作的那些詩文。我們隻就餘先生所羅列的那些所謂“證據”複查一下,看看陳寅恪先生是不是如此這般的一個人。


  在陳寅恪先生晚年所寫的詩中,確有一部分是針對中共當時的一些錯誤的政策和過火的做法而發的,其中表達了他正當的怨懟和憂慮。但是,有所針砭是一回事,把自己的命運同什麽聯係在一起又是另一回事。這也可以說是我國詩歌創作的一個源遠流長的傳統。事實上,就陳寅恪先生晚年的詩作而觀,也絕非如餘先生所聲稱的,隻是一片灰暗悲愁,沒有絲毫明朗喜悅的色彩,尤其得不出陳先生苦苦懷念國民黨政權,盼望台灣能反攻大陸的結論。


  餘先生極力渲染陳寅恪先生“對國民黨的失敗不勝惋惜”,“心情十分沉痛”。他特別舉出了兩首詩作為論據,一首是《己醜夏日》:

  綠陰長夏亦何為,消得收抨敗局棋。自我失之終可惜,使公至此早皆知。群兒隻搏今朝醉,故老空餘後死悲。玉石昆岡同一燼,劫灰遺恨話當時。


  另一首是《青鳥》:

  青鳥傳書海外來,玉箋千版費編裁。可憐漢主求仙意,隻博胡僧話劫灰。無醬台城應有愧,未秋團扇已先哀。興亡自古尋常事,如此興亡得幾回。


  從表麵看,這兩首詩均以詠歎出之,感慨深沉,對國民黨的失敗,確乎沒有“幸災樂禍之意”。然而,也僅僅是如此而已。第一首詩的確是寫國民黨政權的崩潰。大抵因為詩中有“終可惜”的字樣,餘先生便認為必定是寫國民黨政權“可惜”無疑。殊不知此詩上麵用了一個“自我失之”的典故,下麵接了一句“使公至此早皆知”的冷嘲,便已點明作者的命意恰恰相反。


  “自我失之”一語,見於《南史》卷五十三《梁武帝諸子傳》:“及(侯)景背盟複圍城,城陷,(蕭)確排闥人啟。時武帝方寢,確曰:‘城已陷矣。’帝曰:‘猶可一戰不?’對曰:‘人心不可。臣向格戰不禁,縋下僅得至此。’武帝歎曰:‘自我得之,自我失之,亦複何恨。幸不累子孫。’”


  梁武帝晚年昏庸無能,舉措乖張,民心喪盡,史家絕無好評,陳先生是絕不肯矜惜的。但何以他又發出“終可惜”之歎呢?這裏就必須稍稍聯係國民黨的曆史來看——本來,國民黨在孫中山先生的領導下,對中國革命曾經做出過重要的貢獻,受到民眾的擁護和支持。其後卻國事大壞,造成國民黨政權的總崩潰。陳寅恪先生是“通古今之變”的曆史學家,可以說他早就預見到蔣氏如此收場。“使公至此早皆知”這一句是對於蔣氏所作所為嚴於斧鉞的貶斥。“群兒隻搏今朝醉”句明顯是斥責國民黨官僚的貪汙腐敗、醉生夢死,足以把所謂“哀矜”之說徹底否定掉。在這裏,陳先生所感到“終可惜”隻是孫中山先生所開創的事業,竟被如此葬送;連當初追隨中山先生革命的民國“故老”們,也身不由己地落得個遺恨終生!這真是一場“玉石俱焚”的大悲劇。詩的意思就是如此,作者的褒貶本極分明。何況用梁武帝的典故,就有極大的否定含義。


  至於《青鳥》一詩,餘先生說它是有感於1949年秋美國政府發表《白皮書》而作,這是不錯的,但結束兩句,乃是作者點睛之筆,至為重要。餘先生卻避而不談。筆者姑且代為詮釋:“興亡自古尋常事”——就“興亡”這點而已,陳寅恪先生對於國民黨政權的崩潰隻看做尋常之事,並不特別加以重視。但是,“如此興亡得幾回”——像國民黨政權這樣子垮台(一心一意倚靠美國,而最終為美國拋棄),倒也是曆史上罕見的。對此,陳寅恪先生的心情也許確如餘先生所言,是“十分沉痛”的,不過這種沉痛之中也含有極大的貶斥含義。


  餘先生作為論據的另一個不能成立的說法,是說1949年前夕陳寅恪先生之所以沒有“逃離大陸”,“是不能也,非不為也”,過後很快就追悔莫及,並為此抱憾終生。


  關於這件事,陳寅恪先生自己曾經作過清楚的說明:“當廣州尚未解放時,偽中央研究院曆史語言研究所所長傅斯年多次來電催往台灣,我堅決不去。至於香港,是英帝國主義殖民地,殖民地的生活是我平生所鄙視的,所以我也不去香港,願留在國內。”(見《陳寅恪先生編年事輯》,第137頁)事情本來十分清楚,餘先生也承認“陳先生不肯離開大陸確非虛語”。但是他仍然要從陳先生詩文的夾縫當中尋找出“事實並非如此”的“可疑”影跡,那便是以下這首詩:

  題與曉瑩結婚廿三年紀念合影時辛卯(按:即1951年)秋寄寓廣州也

  短簷高屋總違時,相逐南飛繞一枝。照麵共驚三世改,齊眉微惜十年遲。買山巢許寧能隱,浮海宣尼未易師。賴得黃花慰愁寂,秋來猶作豔陽姿。


  據餘先生說:“此詩特別提到了孔子‘乘桴浮於海’之語正指兩年前的舊事。‘未易師’者,是不能也,非不為也。”而其所以“不能”之故,是由於“意態消沉和避秦無地”,“事後必然深服陳夫人在(堅欲去台北)這件大事上判斷比他正確”。作為支撐這種說法的證據,餘先生又舉出了另外一首詩:


  庚寅(1950年)廣州七夕

  嶺樹遮樓暗碧霄,柳州今夕倍無謬。金甌已缺雲邊月,銀漢猶通海上潮。領略新涼驚骨透,流傳故事總魂銷。人間自誤佳期了,更有佳期莫怨遙。


  餘先生說,此詩表明了陳先生已“深深地領略到”共產黨統治下生活的“其中滋味”,並說:“他所領略的是何種透骨的‘新涼’,而當時流傳的又是那類驚心動魄的‘故事’,讀者自可想像得之。此外如海上潮通、佳期自誤等語也都有所指,值得細細玩味。”


  其實,說陳先生之所以堅決不去台北,是由於“意態消沉和避秦無地”,這樣推測缺乏事實根據。餘先生在他的文章中津津樂道於陳寅恪先生所寫的《論高祖稱臣於突厥事》一文,說這是“針對毛澤東向蘇聯‘一麵倒’的政策而發”。姑勿論陳文原意是否如此,此文寫於1951年春,比之上麵引的第一首詩還早半年。如果陳先生的“意態”確如餘先生所說的那樣“消沉”,似乎他之所以留在大陸,就是為著等死的話,又何來這種幹預政治的興趣?更何況他本是——用餘先生的話來說——“始終與現實政治無直接關係”的學人。事實上,陳先生當年之所以堅決留在大陸不走,既不是什麽“意態消沉”,更不是什麽“避秦無地”,以世界之大,當時他即使不想去台灣和香港,也完全有別的地方可去。以他在世界學術界當中的聲望,安定優裕的生活當不難致。他這種心境,也許餘先生確實很難理解。在這種情況下,以餘先生自己的“心境”,去揣度陳先生的“心境”,必然是南其轅而北其轍。筆者還可再舉證陳先生的一首詩,即1950年春寫的《庚寅人日》,其中兩句雲:

  黃鷂魯連羞有國,白頭摩詰尚餘家。


  在這裏,陳先生把當年那批借口“不帝秦”而遠走高飛的“魯連”們譏之為“羞有國”;而自己則與他們不同,決意留下,因為他的“家”就在大陸。聯係上麵所引述的陳先生的自我說明,他之所以認為孔子那種“乘桴浮於海”的想法“未易師”,從而拒絕去國,到底出於什麽樣的“心境”,是由於“不能”還是“不為”,就更加清楚不過了。


  至於《庚寅廣州七夕》那首詩,其實完全是懷念陳夫人唐筼女士的。錢賓四先生的《師友雜憶》說,1949年唐筼女士因去留問題與陳先生發生嚴重爭執,曾打算獨自去香港,後於九龍車站被一友人截回。此事錢先生係得自傳聞,尚未盡完全。據筆者向當時接近陳家的人了解,結果唐筼女士還是去了香港,借寓於香港大學文學院院長馬鑒先生家裏。後來因為陳先生仍堅持不往,唐筼女士才又返回廣州。弄清了這個事實,那麽《庚寅廣州七夕》一詩就不待解而明:所謂“雲邊月缺”“海上潮通”“新涼透骨”“銷魂故事”(按:指牛女雙星之故事)等等,無非都是對陳夫人的思念語。相反,若照餘先生的解釋尋繹下去,那麽結束二句就顯得十分奇怪——“人間自誤佳期了,更有佳期莫怨遙。”莫以陳先生的史識,竟然會認為國民黨政權很快就能卷土重來麽?

  餘先生的“論據”之三,是斷言陳寅恪先生雖然“不得已”留在大陸,但是卻像當年明末遺民那樣,始終堅持為國民黨政權守節,對中共政權充滿敵意,既不“靠攏”,更不“認同”。筆者倒想先引證幾個重要的事實:


  其一,1954年,陳先生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之聘,擔任該部的委員,直至逝世。


  其二,1955年起,陳先生接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推選,曆任該會議第三屆、第四屆全國委員會的常務委員,直至逝世。


  其三,陳先生還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文史研究館副館長之職,直至逝世。


  其四,1959年10月1日,陳先生於收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在國慶大會上發表的講話後,曾貼出一聯於宅門雲:“六億人民齊躍進,十年國慶共歡騰。”


  對於以上這些事實,餘先生也許仍免不了諸多挑剔,但那個絕不“靠攏”“認同”之說,卻是無法成立的。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初,陳先生由於知識分子狷介孤高的性格,他在本身的出處問題上是有過躊躇的。所謂以“野老”自居,以屈子自況,都是這種心理的反映。但是,說陳先生絕無“靠攏”“認同”中共政權之意,卻決非事實。最明顯的證據便是1950年寫的《庚寅廣州中秋作》,詩雲:


  秦時明月滿神州,獨對嬋娟發古愁。影底山河初換世,天涯節物又驚秋。吳剛斤斧徒聞說,庾信錢刀苦未求。欲上高寒問今夕,人間惆悵雪盈頭。


  此詩前四句其義易明。五、六兩句,上句是寫病,謂自己雙目失明,雖有吳剛斫桂,亦難見月色;下句是說經濟拮據,故有苦未從商之歎。結束二句最堪注意,是化用蘇軾《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一詞句意,其中明白表示打算到首都北京去的想法,隻是由於想到自己雪已盈頭,非複少壯,才又躊躇起來。由此可見,陳先生當時非但拒絕“乘桴浮於海”,相反還頗欲“乘風歸去”。如果他真像餘先生所說的,對中共政權充滿敵意的話,那麽,這又將如何解釋呢?


  其實,1949年之後的20年中,陳先生的心境也並非如餘先生所渲染的,是“愈來愈沉重”,僅就目前的《詩存》來看,其中也不乏心境開朗之作,例如:


  晴雪映朝霞,相依守歲華。莫言天地閉,春色已交加。


  (《癸巳(1953年)除夕題曉瑩畫梅》)

  雜花生樹語鶯兒,三月江南正此時。訪古偶過蘇小小,和詞還涉李師師。護摩北鬥非無相,名勝西湖總是詩。聞說稱觴初八十,更欣吾道未淩夷。


  (《遙祝少濱世先生八十生日即次自述詩原韻》)

  育長回影更多姿,金鎖初除欲語時。今夕聞歌還一笑,嶺南春好落花遲。


  (《庚子(1960年)春張君秋來廣州演〈狀元媒〉新劇時有人於台前攝影戲作一詩》)

  歌動重樓映海光,病夫乘興亦看場。今宵春與人同暖,倍覺承平意味長。


  (《1962年3月29夕廣州京劇團新穀鶯諸君來中山大學清唱追感六年前舊事乃賦七絕三首以記之》)

  像這樣心境明朗、意思顯豁之作,《詩存》中還可以找到一些,此不具引。用客觀、公正的眼光來看問題,應當承認,陳先生的晚年心境既有煩惱憂愁的時候,也有舒暢歡悅的時候;不管是歡暢還是憂煩,無非是以為正直的知識分子心境的坦率流露,與台灣的國民黨攀不上關係。恐怕這才是實事求是的判斷。


  辨清了以上幾點之後,那麽對於餘先生作為一大發現的所謂《論再生緣》和《柳如是別傳》二書,都是陳寅恪先生借古諷今,抒發當前的“興亡遺恨”和個人身世之感的“寄情之作”這一說法,就難以令人同意了。筆者不打算分別就這兩部著作一一給予辨正,因為那樣篇幅未免過長,而且著作雖是兩部,問題卻隻有一個。餘先生此文著重談的是《柳如是別傳》,筆者也姑且就此書略抒所見。


  餘先生斷言《柳如是別傳》一書是“寄情之作”的根據之一,是1963年此書初稿草成時陳先生曾感慨二律,其第二首結語曰:


  明清痛史新兼舊,好事何人共討論。


  餘先生問:“他(陳先生)自己已點明了書中興亡的兩重性,試問明清痛史是三百餘年前的舊事,尚何‘新’之可言乎?”其實餘先生恐怕是把詩中“明清痛史”一詞的意思領會錯了。此“痛史”之“史”者,乃史籍之謂也,非曆史現象之謂也。所謂“舊史”,是指過去記述明清史實之著作;所謂“新史”是指陳先生本人之著作,也就是《柳如是別傳》。蓋《柳如是別傳》一書,係陳先生窮十年之功,精心結構的一部力作,其於紛紜散漫之明清史料中,鉤隱發微不遺餘力,足可當一部“新痛史”而無愧。又,明清之舊史中,對錢牧齋其人大率持否定批判之態度;而陳先生是書,乃在為錢氏辯誣洗冤(此立意陳先生曾經反複說明,且本詩之第六句亦有“著書今與洗煩冤”之語),此又“新”“舊”之別者二。至於下句“何人共討論”雲雲,亦無非是“重與細論文”之意。若按餘先生之解釋,所謂明清之“新痛史”即係指中共之取代國民黨,則此兩段曆史從內容到形式均絕不相類。豈止比擬不倫,抑而強詞奪理了。


  餘先生斷言《柳如是別傳》是“寄情之作”的根據之二,是認為因為明清之際的曆史,“還間接涉及台灣問題的遠源,所以處處都不免引起陳先生的切身感慨”。也就是說,陳先生是為了表達對台灣的國民黨的向往才來撰寫《柳如是別傳》的。


  陳先生在討論明清爭奪東北一隅之後,說了這麽一段話:


  噫!三百五十年間,明清國祚俱斬,遼海之事變愈奇,長安棋局未終,樵者之斧柯早爛矣。(《柳如是別傳》下冊,第982頁)

  於是餘先生判曰:“遼海之事變愈奇,即指韓戰後的新局麵,這是他當初所意想不到的曆史發展。‘長安棋局未終’一語尤可玩味,這顯然和他在一九四八(按:‘八’為‘九’之誤)年‘消得收枰敗局棋’的判斷大有出入了。”


  其實,隻要稍知曆史,都會知道,東北一隅自明清之際成為爭奪重點之後,還發生過多次紛爭。1894年之中日甲午戰爭、1895年的俄德法三國幹涉還遼、1896年之中俄密約、1898年的旅大租地條約、1902年的交收東三省條約以及拒俄運動、1904年之日俄戰爭等,均屬於清室“國祚未斬”前發生的事;其“國祚已斬”之後,也還繼續發生了1915年的中日“二十一條”,1917年至1918年之“西原借款”、《藍辛—石井協定》和中日軍事協定、1928年的皇姑屯事件、1931年之“九一八”事變和其後偽滿洲國事件,還有餘先生文中也提到的那個“雅爾達秘議”等等。很清楚,陳先生那個“遼海之事變愈奇”的感慨,是包括這一係列曆史事變在內的,甚至還包括對自1960年起已漸見端倪之中蘇交惡的形勢的曆史估計,而絕不僅僅限於“韓戰”而已。陳先生之“長安棋局未終’二語,也無非是指圍繞東北地區之國際形勢而言,絕無寄希望於台灣之意。


  據吳宓所抄陳先生《庚辰暮春重慶夜歸》詩後附注雲:“寅恪赴渝,出席中央研究院會議,寓俞大維妹夫宅。已而某公宴請中央研究院到會諸先生,寅恪於座中初次見某公,深覺其人不足有為……”(見《陳寅恪先生編年事輯》,第116頁)

  陳先生此詩寫於1940年,附注中之“某公”即蔣介石。如果說,早在蔣氏在中國大陸君臨一切之時,陳先生就已看出“其人不足有為”,那麽,又怎能設想,當曆史的發展已經證明陳先生的預見完全正確時,陳先生反而會對他之“有為”寄予希望?

  在《柳如是別傳》一書中,陳先生於討論鄭成功踞台灣的問題之後,有如下一段議論:

  鄭氏父子之興起,非僅由武力,而經濟方麵,即當時中國與外洋通商貿易之關係有以致之。明南都傾覆,延平一係猶能繼續朱氏之殘餘,幾達四十年之久,絕非偶然。自飛黃大木父子之後,閩海東南之地,至今三百餘年,雖累經人事遷易,然實以一隅係全國之輕重。治史之君子,溯源追始,究世變之所由,不可不於此點注意及之也。(中冊,第727頁)

  這段話又使餘先生敏感地判曰:“這裏所說的當然不僅是曆史上的台灣,因為他明言‘閩海東南之地,至今……實以一隅係全國之輕重’。而且由於這一隅之地已成為國際經濟係統中的一環,問題就變得更為複雜了。”又說,這是一段說得“十分露骨”的話。筆者再三推敲了陳先生上麵的那段議論,實在看不出有何“露骨”之處。因為,對陳先生那番議論的理解最多隻能是:台灣之所以能與大陸長期分立而獨自生存,經濟方麵的因素是一個重要的原因。不僅鄭氏父子當年是如此,今日之台灣也是如此。但因為台灣又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戰略位置重要,所以絕對不能設想大陸的中央政府會容忍分立局麵的長期存在,到一定時候必定要加以解決。這就會導致國內、國際關係的一係列演變,世界政治的種種新局麵亦由此而展開。所以陳先生特別提醒“治史之君子”要注意這個問題。事實上,目前國內外政局的現狀,已經證明了陳先生的預測。對此,我們除了欽佩陳先生確有良史之才外,實在品味不出餘先生所極力暗示的那種“露骨”的東西。


  至於餘先生還根據《柳如是別傳》中說道,直至順治十八年(1661)之後,柳如是仍留居常熟城外之芙蓉莊,沒有跟隨錢謙益移居城內一事,認為這“是否有政治涵義,殊難證實”。(按:明末遺民拒不入城以明誌,其實是常見現象)從而判定陳先生在此是故意借強調錢、柳二人對複明運動信心的差距,來暗喻自己與唐筼女士在台灣反攻大陸問題上之判斷不同,並以“遲疑怯懦”“深自譴責”雲雲。本文既然有了上麵的一係列分剖,讀者已可判斷,就無須再嘮叨了。


  本文開頭說過,在陳寅恪先生晚年的詩作中確有一部分是針對中共當時所推行的一些錯誤政策而發的,這類作品,餘先生都詳細引述了。不過,也不見得全都解釋正確。其中仍多有穿鑿附會之處,試舉一例,即《丙申五月六十七歲生日,曉瑩於市樓置酒,賦此奉謝》那首中的兩句:

  平生所學惟餘骨,晚歲為詩笑亂頭。


  餘先生說,此二句“不僅對仗不工,意義不明,而且文字幾可謂不通。什麽叫做‘平生所學惟餘骨’,難道其中全無血肉?‘笑亂頭’三字則根本不知所雲,且不必說‘笑’字如何能與‘惟’字屬對了”。接著,餘先生又根據他所看到的“流傳到海外”的“複印本”,此聯之異文作“平生所學供埋骨,歲晚為詩欠斫頭”。於是便結論說:“《柳如是別傳》中的‘惟餘骨’‘笑亂頭’是中共官方的改筆,故拙劣得至於不通。”其實,同一首詩有不同的兩個版本,本屬十分平常。《柳如是別傳》是陳先生生前幾經修改才定稿的,他完全有權力對自己的詩加以最後改定,絲毫用不著大驚小怪,無數詩人都是如此。至於說“惟餘骨”雲雲,是中共官方的改筆,假若真是如此,那麽中共官方何以又會允許在《詩存》中,仍然保留此詩另一稿的原貌?莫非有意向餘先生“提供材料”麽?其實,“惟餘骨”“笑亂頭”自通。“惟餘骨”無非是謂作者自從雙目失明,許多舊時所讀之書因不能時時溫習,已日漸淡忘;又不能更多讀新書以豐富充實之。時到今日,僅餘骨幹而已。此語也非陳先生杜撰,唐人陸龜蒙《雜諷》詩九首之八,便有“豈無中林土,貫穿學問骨”之句。至於“笑亂頭”,更非僻典。《晉書·陶侃傳》雲:“君子當正其衣冠,攝其威儀,何有亂頭養望,自謂宏達耶?”又《世說新語·容止》:“裴令公有俊容儀,脫冠冕,粗服亂頭皆好,時人以為玉人。”至於以粗服亂頭形容寫詩,可見於王國維之《人間詞話》:“王嬙、西施,天下美婦人也。嚴妝佳,淡妝亦佳,粗服亂頭,不掩國色。飛卿,嚴妝也;端己,淡妝也;後主則粗服亂頭矣。”以上都非難得罕見之書。如果餘先生在下筆之前,能花點工夫去查一查,也許就不會判出這樣武斷得可笑的“冤案”來了。


  陳寅恪晚年心境的再商榷


  拙文《也談陳寅恪先生的晚年心境》在《明報月刊》1984年8月號刊出後,旋於10月號及11月號上,讀到餘英時先生的長篇答辯文章《陳寅恪晚年心境新證》。說起來,當初促使我寫那篇商榷文章的主要動因,是不同意餘先生把陳寅恪描繪成為一個錢牧齋式的人物,一個因為未能“扈蹕”又未能“殉節”,從而對國民黨政權充滿愧悔和眷戀的孤臣孽子。現在餘先生已經正式澄清,他所持的“不是政治的觀點”,“《晚年心境》並不是給國民黨塗脂抹粉的文字”,也“並不含蘊他(指陳寅恪)曾經向國民黨政權‘認同’或‘靠攏’過”這層內容,尤其沒有“說他(指陳寅恪)必然有國民黨可以‘卷土重來’的意思”。這一申明,確實解除了我相當一部分的疑惑。餘先生如果及早明白說出這一點,或者當初不是把文章做得那麽宛曲巧妙,使《晚年心境》“從表麵看”,仍然“有利於國民黨而不利於共產黨”的話,那麽,我也許確實“大可不必花那麽多的篇幅去重複”他“已經說過的話”。


  我這樣說,餘先生也許立刻又會給我套上“根本不能承認世界上會有一種超越政治(或超越‘階級’)的觀點”的“帽子”,表示要“存而不論”了。其實,餘先生可以放心,筆者絲毫也不反對從文化和曆史的角度去研究評判一個人物,相反,我認為那是一種好方法。問題在於,當餘先生這樣說了之後,也應當真正這麽去做才行。如果口頭上宣稱“超越政治”,實際卻處處著眼於政治;口頭上宣稱陳先生隻是“廣義的文化遺民”,實際上卻把他同曆史上那些著名的政治遺民等類,那就使人很難捉摸餘先生的真正立場到底是什麽。也許這屬於“可以理解”的寫某一類文章的“心法”,所以也確實無妨暫且“存而不論”。不過,在最近的這篇《新證》中,餘先生又提出了一種辯辭,說他的那個“有利於國民黨而不利於共產黨”的結論,是“被證據逼出來的”,連他自己也感到“非常意外”。這就是說,盡管在他以往的論述中,明顯地存在宣言和實際做法互相矛盾的情形,但是餘先生概不負責,責任應當由提供“證據”的陳先生去負。這真是強有力的指證,足以使我深自警醒,從而以更虛心和認真的態度去研讀餘先生的駁論和他提出的“第一手材料”。然而,很惶恐,我竟又一次感到了“失望”。我發現,對於我在《也談》一文中所提出的不同意見,除了《己醜夏口》和《青鳥》兩詩被餘先生理解為“重複他已經說過的話”,因而一筆帶過之外,關於《柳如是別傳》當中的那幾段按語,本來是作為該書是“政治懺悔”之作的有力“證據”而被餘先生提出來的,我曾對之一一表示了異議。但餘先生也完全略而不答,卻仍舊堅持著前說。這就使人捉摸不透:到底是餘先生認為那些舊“證據”依然管用呢,還是另有新“證據”呢?不過,在餘先生作出解答之前,我盡管感到失望,這個問題也隻好同樣“存而不論”。


  除開了以上兩部分,那麽餘先生在“解釋”陳先生為什麽不離開大陸和“指出”陳先生在1949年以後對國共兩黨的態度發生轉變這一核心性論題的主要依據,我看來看去,就剩下1950年陳先生所寫的幾首詩。對此,餘先生倒沒有吝惜筆墨,而是作了洋洋灑灑的闡述和辯答,堅執前說。既然如此,我們也不妨再來討論一下這些詩,看看它們作為“證據”是否站得住腳。解決了這個問題之後,我們還將回過頭研究一下餘先生的那個“暗碼係統”說,從更廣泛的角度,對餘先生的解詩方法提出質疑。我認為,這後一個問題更重要,一旦討論清楚了,許許多多問題也迎刃而解了。


  現在,先來談談陳先生在1950年所寫的那幾首詩——


  第一,關於《庚寅廣州七夕》。我在《也談》中曾經指出,這首詩是為懷念當時赴港居留的陳夫人而作的,與所謂“領略到極權政治的滋味”“後悔沒有及早謀身遠去”根本牽扯不上。餘先生在駁論中一方麵承認我關於陳夫人當年曾去香港的說法是“可信的”,但另一方麵卻堅持說這首詩同懷念陳夫人無關。他的理由是:陳夫人的香港之行是1949年的事,而庚寅則是1950年,陳夫人不可能在香港居留這麽久;何況,“中共是1949年10月間進入廣州的,陳夫人無論如何也必須在此前回去了”。他由此推斷“庚寅七夕陳先生夫婦明明同在廣州”,而我由於“竟完全忘記了時間問題”,所以關於此詩是懷念陳夫人之作的說法便“不攻自破了”。其實,我並沒有忘記時間問題,而是餘先生誤了我的意思。我在《也談》一文中引用了錢賓四先生關於陳夫人打算赴港的傳說之後,是這樣說的:“此事錢先生係得自傳聞,尚未盡完全,據筆者向當時接近陳家的人了解,結果唐筼女士還是去了香港。”我這個“結果……還是去了”的意思,並不是指1949年中共進入廣州前夕那一次,而是指那一次沒有去成之後,到了1950年夏秋之際,陳夫人還是去了香港。這一點,我當時沒有特別加以說明,因為在我的意識中,陳夫人1949年的那次行動,無非是一時負氣之舉,既然已被友人“堅邀其返”,自無立即又出走之理,這似乎是不言而喻的。我沒有說錢先生聽到的傳聞“不準確”,隻說是“未盡完全”,便是這個意思。但是,結果仍舊造成了餘先生的誤解,這證明我原先的行文不夠清楚,我願意在此加以澄清。明確了這一個“時間問題”之後,也許餘先生還會提出另一個“時間問題”,那就是1950年,廣州分明已經置於中共的管轄之下,陳夫人怎麽還能隨便去香港呢?這其實很容易回答。因為50年代初期在穗、港兩地生活過的人大都會記得一個事實——雖然中共於1949年10月進入了廣州,但直到1951年2月以前,穗、港交通仍一如其舊,人們可以自由出入,除購車船票外,並不需要辦理任何出入境手續。1951年春後,來往者才需要經過批準,但無非是例行手續,並不嚴格。至於進一步封關,那要遲到1952年。這是有案可查的。所以陳夫人於1950年到香港小住,在當時來說是十分平常的事情,並不如餘先生所想象的那樣不可思議。而陳先生於此時寫詩懷念她,也完全合乎情理,絕無難解不通之處。弄清了以上這些背景,也就不難明白,我的說法並沒有因為“忘記了時間問題”而“不攻自破”。它是符合事實的。


  此外,順帶補充一點:“領略新涼驚骨透”一語,其實自有來曆。陳簡齋《雨》詩雲,“一涼恩到骨,四壁事多違”;又《遊董園》:“一涼天地德,物我俱猶夷。”逮及南宋,此語更成窠臼,如許涉齋《喜雨次韻翁常之》“雷雨急生涼,天恩覺淪肌”,許梅屋《謝陳宗之》“城南昨夜聞秋雨,又拜新涼到骨恩”等均是。毫無疑問,“領略新涼驚骨透”一語,正是由此化出。而同樣清楚的是,上列各例中,此語均作稱謝致感用。所以陳先生這句詩,也絕不能理解為“領略到極權政治的滋味”,相反,正確的理解應當是“不意共產黨待我如此寬厚”。其中著一“驚”字,雖然頗有出於意料之意,但“透骨新涼”並非貶語則甚明。此與下一句“流傳故事總魂銷”正好互相呼應。前者說此地可居,後者說遠離可念,都是著意於“催歸”。所以接下去的“人間已誤佳期了,更有佳期莫怨遙”,便意足神完,順理成章。這樣理解,應當是確切無疑。相反,如果按餘先生的解釋,正如我在《也談》中指出的,結末兩句便隻能理解為陳先生估計國民黨很快就能卷土重來,顯然是難以令人信服的。事實上,1950年中共政權才剛剛建立,正忙於穩定人心,恢複經濟。當時中共軍隊進城後紀律之好,是舉世公認的。至於那些有可能被餘先生視為“暴政”的種種措施,如“鎮反”“土改”之類,這時均未曾開始實行,陳先生根本無從“領略”其中“滋味”。如果一定要說陳先生當時聽到了什麽令他“涼徹骨髓”的“銷魂故事”,那麽最可駭可歎的,恐怕還是經曆了“金圓券”之禍和海珠橋被炸之後廣州那一片殘破景象,以及來自台灣的轟炸機那“驚雷破柱報新年”(《庚寅元夕用東坡韻》)式的空襲吧?其實,餘先生既然承認“陳先生在1949年前後對國民黨已失望到了極點,對共產黨倒似乎是在無可奈何之中采取一種觀望的態度”,那麽,陳先生在“觀望”的過程中,對共產黨流露出某種好感,也就算不得什麽“大逆不道”的事。又何必如此不能容忍,非徹底加以抹殺不可呢!

  第二,關於《庚寅廣州中秋作》一詩,因為詩中有“吳剛斤斧徒聞說”一句,餘先生便又硬說這是暗指共產黨的“暴政”,殊不知此語係從杜甫的名句“斫卻月中桂,清光應更多”中化出,專指誅鋤邪惡而言。句中那位手持斤斧的吳剛,乃係褒美的對象。蓋陳先生此詩寫於中秋,其時月色圓滿,清光正多,恰似月中丹桂被吳剛斫去一般,而自己卻因目盲難見,所以有“徒聞說”之歎。這是麵上一層的意思。至於深一層之意,則無疑指“山河換世”之前那種貪官汙吏橫行,流氓兵匪肆虐,社會百弊叢生的景況,隨著政權易手而被徹底蕩滌,使人心目為之一豁,其情形也恰如“月桂斫而清光多”。但陳先生同樣以目疾之故,隻能限於耳聞,而無法親見。應當說,這種心情,同“領略新涼驚骨透”正相一致。事實上,中共進城初期,對社會積弊清除之力在當時是人所共見,有口皆碑的。陳先生對此日有所聞,遂致好感,正是情理之中的事。箋釋至此,我得向餘先生表示感謝。因為當初我下筆匆忙,對陳先生這句詩的理解還隻停留在麵上的一層,是餘先生堅持應有內在的一層意思。不過他解作陳先生對“吳剛斤斧的厲害”表示厭恨,卻同此語的出典,以及“中秋”的詩題未免風馬牛不相及。而且“厲害”“可怕”雲雲,也是他的自我發明,在陳詩中固無此暗示,於用典上亦無可資憑借的出處。這才促使我對照當時廣州政局的實際狀況反複尋味,終於恍然而悟。否則陳先生詩中的深微之旨,便會由於我的大意而被埋沒了。至於該詩結末兩句:“欲上高寒問今夕,人間惆悵雪盈頭”,我在《也談》中曾說,這是化用蘇軾《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的詞意,流露了他當時有“乘風歸去”,返回北京的想法。這本來也是顯而易見的。可是餘先生大不以為然,認為這兩句的意思是“要責問‘青天’(按:餘先生說,‘高寒’是‘青天’的代語,而‘青天’即‘碧海青天’,即‘青天白日’,即國民黨政權)怎麽會弄到‘今夕’這種情況(按:指‘山河換世’‘節物驚秋’)”。看來,這已經牽涉到如何正確認識舊詩用典的規律問題了。隻是為了說服餘先生,我竟不得不在此談論這類基本常識問題,卻未免有失恭敬,所以隻打算簡單指出一點:舊詩中之所以要用典,就本質而言,無非是想使有限的篇幅包含更多的內容。因此做法上總是隻擷取典故中的關鍵數字納入詩中,而熟悉典故的讀者便能通過這些“提示”,領會作者所要表達的意思。因為這種意思是完全憑借典故來傳遞的,所以它絕對不能脫離典故的原有內容,否則讀者便無從領會。這是最基本的一條原則(當然還有種種活用和變化,但都以不致產生誤解為限)。因此,如果陳先生要表達的,確實是餘先生那個“責問‘青天’怎麽會弄到‘今夕’這種情況”的意思,那麽他就不能,也不會用蘇軾《水調歌頭》的典故。因為蘇軾那首詞根本不包含這麽一種意思。他完全可以也必然會用另外的典故,例如屈原的《離騷》《天問》之類。現在陳先生沒有用屈原或別的典故,而偏偏用了蘇軾的《水調歌頭》,那麽他打算傳達給讀者的,就隻能是“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不知天上宮闕,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風歸去,又恐瓊樓玉宇,高處不勝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間”這麽一種意思。這本來是極為簡單明了,根本用不著爭論的。可是餘先生卻要撇開典故的固有含義去另辟新解,那隻能是強詞奪理,欺騙一下外行人罷了。其實,說陳先生有北歸的考慮,絕非筆者無中生有。在同年所作的《庚寅人日》中,陳先生便明確提到:“催歸北客心終怯”。這個“心終怯”,便是考慮的結果,如果根本不考慮,就無所謂“終”。至於視廣州為異鄉,以京華為故裏的詩句,更是比比皆是。如果把這些情況聯係起來考察,問題就更容易理解了。


  第三,讓我們再來談談下麵這一首詩:


  不生不死最堪傷,猶說扶餘海外王。同入興亡煩惱夢,霜紅一枕已滄桑。


  (《霜紅龕集望海詩雲“一燈續日月不寐照煩惱不生不死間如何為懷抱”感題其後》)

  陳先生這首詩,我在《也談》中沒有提及,但是餘先生卻極感興趣,他在《釋證》和《新證》兩文中都花了不少篇幅,羅列了許多材料來進行箋釋,力圖證明陳先生對於國民黨政權退守台灣,同當年明末遺民們對於南明政權退守台灣,二者的感情和期望都是相同的,以此作為所謂“陳先生對國共兩黨感情發生轉變”的有力“證據”。不錯,這首詩的確是有感於這兩段曆史的某種近似的現象而寫的。同時,還無疑是針對朝鮮戰爭爆發後,國民黨的反攻大陸宣傳甚囂塵上而發的。那麽,陳先生的態度又如何呢?是否像餘先生所極力宣稱的那樣,做起了同明末遺民傅青主、張蒼水等人一模一樣的“夢”來了呢?不妨這樣說,如果這首詩光有前麵三句,那麽餘先生或成為“贏家”了。可惜的是,它一共有四句。餘先生全力以赴地“釋證”前三句,卻根本無視第四句的存在。但陳先生的態度和立場,恰恰就集中地體現在第四句上——“霜紅一枕已滄桑”!“霜紅”指“霜紅龕”——傅青主的龕名,“一枕”猶言“一夢”,暗喻明末遺民的反清複明事業。這句詩直譯就是:從傅青主等人當年為反清複明而積極奔走而最終失敗,到今天——1950年,社會生活和曆史條件都已經發生了滄海桑田式的巨大變化了!那麽陳先生這樣說,又是什麽意思呢?原來在清朝建立之初,盡管中國大陸已為滿洲貴族漸次征服,但民心未附,動亂時作。反清複明勢力仍然得到民眾的廣泛支持和擁護。就在傅青主寫作此詩時的1659年(順治十六年)6月,東南沿海一帶還發生了聲勢浩大的鄭(成功)、張(煌言)聯師北伐,以數十萬大軍圍困金陵達兩個月之事。不僅大江南北為之震動,就連遠在北京的清廷也恐慌起來,竟有“東還”之想。後來鄭氏因部署失當致敗,退守金、廈之間,不久更到了台灣。雖然如此,但大陸的廣大民眾仍一心指望南明政權能卷土重來,再睹漢宮威儀。所以張蒼水在《上延平王書》中,才會懇切勸說鄭氏:“殿下誠能因僵屍之思歸,乘士民之思亂,回旗北指,百萬雄師可的,百深名城可下矣。”這是明末清初的情形。可是,1950年的情形完全不同。國民黨是在大陸搞得天怒人怨,民心喪盡之後,被逼退守台灣的。當時大陸上,根本不存在清朝初年那種士民思亂、義軍四起,大規模武裝反抗不斷發生的情形;相反卻是政局穩定,舉國同心。當時中共敢以新立之國,出兵參加朝鮮戰爭,而無後顧之憂,便是明證。在這種判若滄桑的形勢下,台灣國民黨政權及其追隨者,竟然做起明末遺民們那種“煩惱之夢”,試圖卷土重來,誠可謂不知世變。陳先生正是有感於此,才發出“霜紅一枕已滄桑”的當頭棒喝。此詩的立意本是如此,可以說相當清楚明了。但自稱不戴“有色眼鏡”的餘先生對於至關重要的第四句竟然視若無睹。這樣,哪怕他把前三句琢磨得再透,有關材料引證得再多,結果仍不免於失之毫厘謬以千裏,這是很可惋惜的。


  釋證至此,我們便不難發現,上麵三首詩,其感情趨向是一致的,都體現了陳先生對時局的新看法。而這些看法,又是同他經過大半年的“觀望”,對新政權逐步產生了信心這種情況相一致的(當然,這並不妨礙他在一些次要的例如宣傳、文化之類的問題上,對新政權有所針砭;甚至也不排除他會出現某些突如其來的心境波動)。事實上,此後一年多的時間裏,在陳先生的筆下,便一再出現了像“夫妻貧賤尋常事,亂世能全未可嗟”“從今飽吃南州飯,穩和陶詩晝閉門”“餘年若可長如此,何物人間更欲求”等情緒比較安定的詩句。其時正是朝鮮戰爭激烈進行的時期,也是台灣國民黨政權及其追隨者們的“煩惱夢”做得最起勁的時期,如果說陳先生與他們是站在同一立場(或者如餘先生所說的“韓戰之後,他的想法開始轉變了”)的話,那麽上述詩句又將怎樣解釋呢?其實,餘先生隻要冷靜地想一想,就會發覺,從1949年10月到1950年七夕,時間才僅僅過了半年多一點,在那段時間裏,中共所實行的政策,對於包括陳先生這類知識分子在內的廣大民眾而言,並無難以接受之處,宣稱陳先生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內,就已經認清所謂共產黨的“極權政治”,思想從而產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不僅徹底否定了當初他那麽堅決地留在大陸不走的決定,而且居然對僅僅半年前還與他“沒有關係”,並且令他“失望到極點”的國民黨政權,產生出孤臣孽子般的眷戀之情,甚至希望與之“重約佳期”“重溫好夢”。這種熱心得過了分的描述,揆諸陳先生的學識為人,難道是可信的嗎?


  至於當初陳先生留在大陸不走的原因,到底是出於餘先生所說的“意態消沉”和“避秦無地”,還是我所認為的“愛國心”?這個問題其實早在1955年,就由陳先生以具體的行動作了回答,我在《也談》中曾經提到:“1955年起,陳先生接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推選,曆任該會議第三屆、第四屆全國委員會的常務委員,直至逝世。”政協,眾所周知,乃係統戰的政治組織,那麽,用餘先生的話來說,“畢生與實際政治絕緣”的陳先生又何以會同意參加,並就任“常委”之職呢?原來,全國政協向陳先生發出邀請時,他起初確曾表示過謝絕之意,但就在此時(8月10日),廣東省舉行了一次高等院校的教職員工集會,中共的華南分局首腦陶鑄到會講話,其中特別提到陳先生,說他是個好人,是愛國的知識分子。因為他不去台灣,蔣介石請他去他都不去,這就是愛國行動。這番話傳到陳先生耳朵去之後幾天,陳先生便托人向中山大學的領導人馮乃超表示:同意接受全國政協委員之職,並請馮轉告北京。筆者並不認為非得留在國內才算愛國,但作為個案來研究,這件事的經過曲折卻無可置疑地表明,陳先生是完全同意而且十分重視說他留在大陸是“愛國行動”這一評價的。在這樣的事實麵前,餘先生如果還要固執己見,諸多妄測,就未免對逝者太不尊重了。


  理清了以上兩樁“公案”之後,下麵,我們就可以集中精力來討論一下餘先生那個“‘暗碼係統’說”了。


  首先,我願意明確地說,在陳先生的詩作中,根本不存在什麽“暗碼係統”。所謂“暗碼係統”純粹是餘先生臆造出來的,以便於對陳先生的詩進行隨心所欲的曲解的一種欺人之談。本來,要談清楚這個問題,還真有點兒費事。因為正如餘先生自己說的,他雖然在前幾篇文章中“隨處有所點明,但都語焉不詳”。幸而他隨後又寫了一篇《古典與今典之間》,對這個問題作了“較有係統的說明”。這就給討論提供了很大的方便。現在,我們就以這篇文章為主要依據,看看餘先生的“暗碼係統”說,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餘先生這篇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談的是如何“以局部解全體”和“以全體解局部”的問題,這是襲用德國19世紀闡釋學的說法,近似於佛經所謂“一解”與“一切解”的原則。隻是餘先生又拉出黃梨洲與戴東原的話來類比,卻未免不切。但這屬題外話,不妨從略。細按餘先生這部分的意思,無非是說應當知人論世和盡可能充分地據有材料。這本是曆來解詩的通則,沒有什麽可爭論。問題隻在於能否真正做到這兩點和功夫做得到家不到家。到目前為止,我與餘先生的爭論,不少都屬於此類。但這一部分並不牽涉所謂“暗碼”問題,事實上餘先生也沒有以之歸入“暗碼係統”之內,因此可以不必再論。如今需要討論的是餘先生在文章的後半部分所提出的,屬於“暗碼係統”的四點,即:1.所謂“借用曆史來暗示一己當身的遭遇”問題;2.所謂“於字句中暗藏有關人物姓氏”的問題;3.所謂“詩中具有明暗雙重古典”的問題;4.所謂“詩中的自注必有深旨”的問題。


  現在先來討論第一個問題。


  在《柳如是別傳》一書中,陳先生於討論錢牧齋《杜詩箋注》和朱鶴齡(長孺)《杜詩輯注》時曾經說過這麽一段話:


  細繹牧齋所作之長箋,皆借李唐時事,以暗指明代時事,並極其用心抒寫己身在明末政治蛻變中所處之環境。實為古典今典同用之妙文。長孺以其與少陵原作無甚關係,概從刪削,殊失牧齋箋注的微旨。


  據此,餘先生便認為:“它表麵上是談錢注杜詩,而其實正是向讀者鄭重透露他自己箋釋錢柳姻緣詩的隱情。”於是斷言“《別傳》一方麵寫錢柳,一方麵講他和陳夫人的關係”。並宣稱這樣理解,是“萬無一失”的。餘先生的這種推斷,確實十分“大膽”,而且從邏輯來看,似乎也頗為雄辯。不過,當我們遵照餘先生的指導,拿著這個“暗碼”去“破解”陳先生的著作時,問題立即就來了。正如陳先生自己介紹,《柳如是別傳》是“專考證河東君之本末,而取牧齋事跡之有關者附之”,全書共八十餘萬言,從箋釋的範圍來說,“起自初訪半野堂前之一段因緣,迄於殉家難後之附帶事件。並詳述河東君與陳臥子(子龍)、程孟陽(嘉燧)、謝象三(三賓)、宋轅文(征輿)、李存我(待問)等之關係”。(《柳如是別傳》,第4頁)如果說這部著作是一方麵寫錢柳,一方麵講陳先生及其夫人唐女士的關係,那麽以上這些書中所“詳述”的內容自然必須包括在內。這是毫無疑問的。否則,如果把占全書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內容都排除在外,隻取其中一點進行比附,然後據此得出結論說,全書的用意就是如此,那麽就絕不是“萬無一失”的科學研究,隻不過是“百無一是”的附會穿鑿和羅織構陷罷了。然而,要是把上述內容包括在內,那麽請恕筆者愚鈍,雖經反複推究參詳,也實在“破解”不出所謂“初訪半野堂前之一段因緣”到底何所指,所謂“殉家難後之附帶事件”又何所指,特別是被陳先生視為得意之筆的有關河東君與陳、程、謝、宋、李等人之關係的箋證,到底又有何需要暗示的“隱情”?既然餘先生言之鑿鑿地說:“《別傳》一方麵寫錢柳,一方麵講他(按:指陳先生)和陳夫人的關係”,那麽也許他還掌握著什麽“第一手的材料”吧?我懇切地期待著餘先生盡快予以公布,以解除大家的疑惑。而在此之前,我卻不得不遺憾地指出,餘先生為了把文章做得“有利於國民黨而不利於共產黨”,已經弄到近乎朝陳先生和唐筼女士潑汙水的地步了。


  事實上,餘先生試圖用陳先生討論錢、朱兩家注杜詩的那一段話來作為他曲解《柳如是別傳》一書的依據,是完全站不住腳的。因為隻要認真查閱一下錢氏的《杜詩箋注》,就會發現,那基本上是一個注本,偏重於對詞語典故的考訂;隻在僅占全集五十分之一的二三十首(題)詩後麵,才附有箋語。而這些箋語的內容,除一二難以確認外,絕大部分都同錢氏的生平遭際聯係得起來。因此,陳先生才得出“牧齋所作之長箋,皆借李唐時事,以暗指明代時事,並極其用心抒寫己身在明末政治蛻變中所處之環境”這麽一個結論。請注意:陳先生的這個判斷在錢氏的絕大部分箋語中都是可以得到印證的,它與餘先生那種攻其一點(隻抓住“辛醜逼除,牧齋自白茆港移居城內,而河東君仍留居芙蓉莊”一事,進行“莫須有”的比附),不及其餘的辦法完全不同。正是在這一重大區別上,涇渭分明地劃出了嚴謹的治學方法同穿鑿附會嘩眾取寵的界線。餘先生想把兩者混為一談,為自己的立論張本,其難以令人信服是顯而易見的。


  至於第二點,即所謂“於字句中暗藏有關人物姓氏”的問題,由於陳先生曾經說過:“明末人作詩詞,往往喜閑本人或對方,或有關之他人姓氏,明著或暗藏於字句之中。斯殆當時的風氣如此,後來不甚多見者也。”(《柳如是別傳》,第17頁)餘先生便立即“放心大膽”地用這個辦法去讀陳先生的詩,結果又產生了一連串“匪夷所思”的解釋,例如說“十年國慶共歡騰”是指“共”產黨歡騰,“共唱梁州樂世歌”是指“共”產黨唱歌,“飄墮人間共斷腸”也是“共”產黨斷腸。“難暖羅衾夢未成”是指俄“羅”斯夢未成。此外還有“林花”是指斯大“林”之花,“大羅雲外事”是指俄“羅”斯以“外”的事,甚至連僅僅出現“雲外”二字也是此意等等,不一而足。餘先生還聲稱,這是用陳先生的“原則”來讀陳先生本人的詩,因此“決無穿鑿附會的嫌疑”。然而,隻要我們把陳先生所舉的例子同餘先生的實際運用仔細比較一下,便會立即發現,兩者是根本不同的。因為陳先生所說的詩句中暗藏有關人物的姓氏,僅僅是就詩句中所出現的字眼而言,而當這一字眼作為人物姓氏來理解時,它的意義是孤立和靜止的,與上下文並不發生意思上的聯係。例如陳先生舉出柳如是詩中“越歌聊感鄂君舟”“春前柳欲窺青眼”“年年河水向東流”等句,分藏“柳河東君”四字,其中“君舟”便不能解作河東“君”之舟,“柳欲”也不能解作“柳”如是欲,“河水向東流”更不能解作“河”東君之水向河“東”君流。又如陳先生說“此去柳花如夢裏,向來煙月是愁端。畫堂消息何人曉”以及“珍重君家蘭桂室,東風取次一憑欄”等句,分藏“柳如是河東君”六字,其原則也是一樣。這在古典詩歌創作中是河先例可循的,如南宋張玉田《聲聲慢》詞題吳夢窗遺筆,其中“渾疑夜窗夢蝶”一句,便暗藏“夢窗”二字,又《瑣窗寒》詞悼王碧山,其中“斷碧分山”,亦隱藏“碧山”二字。在修辭學上,這可以歸入“嵌字”一類,至於餘先生的那種解詩辦法,除了在曆代的文字獄檔案中可以找出不少類似的先例外,恐怕很難歸入修辭學的範圍。這也許是餘先生的獨得之秘,然而卻絕不是陳先生的原則。因為按照陳先生的原則,那麽不管讀者是否覺察句中有嵌字,都不會影響對整首詩的正確理解。餘先生則不然,他把破譯句中的嵌字作為理解整首詩的關鍵,而這個“破譯”又毫無規律可言,那麽就變成可以隨意指定,任意曲解。二者的根本區別,就在這裏。這樣說,如果尚有疑問的話,那麽還可以舉出《論再生緣》中錄引的那首《蒙自南湖作》為證。陳先生在“北歸端恐待來生”一句後,加有按語說:“十六年前作此詩,居中竟有‘端生’之名,‘豈是蚤為今日讖耶?’噫!”這是陳先生正式認可自己的詩句中藏有人名的唯一例子,可以看得很清楚,在嵌字的方式上同他所舉證的錢、柳等人的同類詩作完全一致,也是與句意本身無涉。餘先生竟說他的那一套方法是堅持了陳先生的原則,實在未免過於“放心大膽”了一點。


  至於第三、第四個問題,就更為簡單。所謂“詩中具有明暗雙重古典”,這在舊體詩中並非什麽特異罕見的手法,學識贍富的作者往往喜為之。如近代龔定庵《己亥雜詩》“漢代神仙玉作堂”一句,便暗含《漢書·李尋傳》“臣隨眾賢待詔,久汙玉堂之署”,及《漢書·穀永傳》“抑損椒房玉堂之盛寵”這兩重古典。前者指官署,後者指嬖妾之舍。又如民初黃節先生作《三月三十日與裁甫過崇效寺看牡丹多已披謝》詩,其中有“浪費馱金走馬才”之句,表麵上是用李賀《牡丹種曲》“走馬馱金斸春草”之典,其實又暗含黃金台之典。前者指牡丹,後者喻自己。這些都是隨手拈來的例子,而作者均非“遺民”。把這種較為含蓄的表現手法說成是“不能隨便擴大運用”的獨特暗碼,無非是故神其說,經不起推敲印證的。其實,“弦箭文章”那首詩,一望而知是針對大批判運動而發的,絕無隱晦曲折之處。至於“巨公”一語是指中共的某大員,還是指毛澤東,隻有程度上的差別,並沒有改變詩的內容實質。餘先生固然可以指出另一個典故的存在,但是卻無法確證陳先生本意便是如此。因為“弦箭文章”一語,明顯含有受命於人,不得不爾之意。此與毛澤東的身份、為人均不相稱。至於說“受命於馬列主義”雲雲,顯屬胡攀強解。蓋馬列主義係一思想方式,若謂在某一思想方式指導下所為之文,也算“弦箭文章”的話,那麽天地間便沒有不是“弦箭文章”的文章了。該典之意,豈如是乎?餘先生欲為驚人之筆,隻怕反而墜入迷途。此外,關於那個“自注必有深旨”的問題,更純粹是餘先生誤解(或曲解)陳先生的箋語而製造出來的。因為陳先生認為“必有深旨”的“自注”是專指錢牧齋《柳如是過訪山堂,枉詩見贈,語特莊雅。輒次來韻奉答》這首詩,根本不存在把這一判斷看成是普遍規律的意思。此點陳先生本來已經說得很明白:“牧齋不於此詩其他諸句,著明所用《西京雜記》《雲豁友議》《維摩拮經》《柳氏傳》之典故,轉獨於第四及第七八等句不憚煩勞,特安蛇足。豈河東君或程鬆園末讀《李翰林集》及《玉台新詠》耶?”正因為存在著這種有悖常理的情形,所以陳先生才說:“由是觀之,牧齋的自注,必有深旨,非淺人粗讀(按:此為陳先生自謙之辭)所能盡解也。”值得注意的是,陳先生在這裏一方麵說明他感到此詩之“自注必有深旨”的原因(實際上否定了胡亂懷疑的做法),另一方麵仍以未能盡解,決定存而不論,從而體現了嚴謹的治學態度。可是餘先生的把“自注必有深旨”這一特殊判斷加以普遍化、規律化,以便於對詩作進行毫無根據的猜測,這顯然是違背陳先生的本意的。事實上陳先生的詩作有自注的不少,餘先生至今除了指1954年《無題》詩末句、《論再生緣》中“北歸端恐待來生”句,以及“天上素娥原有黨”等三處注語為別有“深旨”外,其餘均無從指認。何況即使是上舉三處注語,餘先生的說法也大可懷疑。例如“北歸端恐待來生”那句,餘先生說:“案語的真正對象則是全句。他(按:指陳先生)是說十六年前那一句詩竟成讖語,今生是再也不‘北歸’了。”但這個意思,在句麵上不是已經講得明明白白了麽?當時陳先生並未北歸,他在文章中重錄這首詩,即使不作任何暗示,讀者也會引起聯想,又何必拐彎抹角,再來“暗示”一番呢?相反,句中暗藏“端生”二字,倒是必須注明,否則讀者很難發現。可見此注絕不同於“不憚勞煩,特安蛇足”之類,而是非有不可,正常得很。硬要說它有什麽“深旨”,而這“深旨”其實又是句麵上明擺著的東西,這種“釋證”,豈非有點滑稽嗎?又如“天上素娥原有黨”那句,道理也是一樣。餘先生說,陳先生自注的深旨是“因新穀鶯是中共黨員而發,其意正存譏刺”,這豈非又是句麵上已經明明白白地寫出來了麽?又何必再加自注呢?《吳宓日記》曾說:“錢詩如不注引原句,則讀者將謂此句為妄談政治。”也證明情形正是如此。但是陳先生卻特意注明:“錢受之中秋玩月詩雲:天上素娥亦有黨。”如果說這裏麵有什麽“深旨”的話,那就隻能是恐怕世上有些像餘先生這樣的讀者會產生誤解,所以預為排除。事實上,聽新穀鶯唱戲乃陳先生暮年賴以自娛的一大樂事,愉悅之情每見於詩,其於新穀鶯隻有好感。若謂陳先生一方麵以聽對方的戲自娛,一方麵卻極力諷刺挖苦對方,這豈非連起碼的為人道德也沒有了嗎?這種“深旨”,真虧餘先生能理解得來,構想得來。


  至於《無題》那首的自注,我不否認,也許確有餘先生所說的那層意思。這也沒有什麽可奇怪的,因為正如我在《也談》一文中說過,陳先生晚年的詩作中,確有一部分是針對中共當時的一些錯誤政策和做法而發的,其中表達了他正當的怨懟和憂慮。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也並不是打算改變這一判斷。我隻是不同意餘先生研究問題時的那種自稱超脫其實並不超脫的立場、觀點和態度,以及他借以釋證陳先生詩作的那一套“獨特”的“偵破”方法。因為其結果是把許多根本不屬於此類的詩作也羅織了進來,把許多根本不屬於陳先生的意思硬塞給陳先生,從而嚴重地歪曲了這位著名學者的形象,也不利於對這位史學家的真正研究。正如錢柳姻緣詩的釋證始終堅持了乾嘉學派的嚴謹作風一樣,陳先生在詩歌創作方麵也是恪守舊詩的傳統規律的。這兩方麵都不存在什麽特殊的、與眾不同的“暗碼係統”。盡管他也會弄點“文人狡獪”,但隻是偶一為之,絕不能看成是一種普遍的現象,尤其不能懷著這種先入之見去研究陳先生的詩,以及其他著作。否則便會看朱成碧,自迷心目,失去了冷靜地、細致地、實事求是地分析問題的能力,陷入自相矛盾、破綻百出的境地而不自知。這一種認識,通過上麵的討論,我想已經比較清楚了。此外,我還想說明,陳先生晚年,始因目疾失明,繼而又骨折傷足。這種不幸,對於他的心境無疑是有相當影響的,研究陳先生這一時期的詩文,如果不考慮這個方麵的因素,而把一切愁苦之辭全部歸結於政治,那也是不符合實際的,不過這已經是另一篇文章所討論的範圍了。


  跋


  承出版社的好意,讓我把近年來寫的兩篇關於陳寅恪先生晚年心境的討論文章,拿來結集出版。我就這個問題所發表的意見,本來也準備暫告一段落了。但是,當集子編成之後,又從《明報月刊》1985年10月號上,讀到了餘英時的《弦箭文章那日休》一文(以下簡稱《弦箭》)。作者鄭重聲明,他是為了表示對我的“同情和尊重”才寫的。所以,如果完全不予回答,就未免“禮數”有虧;但倘若真的為此再寫一篇文章,又實在沒有這種價值和必要。因此,隻好借跋的篇幅,再略略說上幾句——


  隻要是稍為細心的讀者都不難發現,餘先生的《弦箭》,如同他的上一篇文章《陳寅恪晚年心境新證》一樣,對於我在駁論中所提出的一係列實質性論點,都無法作出哪怕像樣一點的回答;但是,卻令人驚異地大力宣稱他已經得到了全麵的勝利,而把我的文章說成“完全沒有發生任何客觀的說服力”。當然,盡管這種說法未免過於自信,但是,正如人們無法禁止台灣的國民黨政權宣稱它代表全中國一樣,筆者也無法禁止餘先生這樣做。隻是,為了幫助讀者對餘先生的“勝利”作出準確的估價,我卻想在這裏提出幾個問題:

  一、我在《也談》中曾提出《庚寅廣州七夕》中“人間自誤佳期了,更有佳期莫怨遙”(這與“領略新涼驚骨透”一語是互相聯係的)二句明顯是對陳夫人的催歸語,因此全詩的主旨亦灼然可見。這個問題,餘先生回答了麽?

  二、我在《也談》中曾提出《庚寅廣州中秋作》中“欲上高寒問今夕,人間惆悵雪盈頭”二句是化用蘇軾《水調歌頭》詞的典故,流露出他有返回北京的想法。在《再商榷》中,從舊體詩的用典規律來進一步論證此點。餘先生回答了麽?


  三、我在《也談》中曾對餘先生在《陳寅恪的學術精神和晚年心境》一文中,作為《柳如是別傳》是陳先生的“政治懺悔”之作的有力證據,而舉出來的兩句詩(“明清痛史新兼舊,好事何人共討論”)和兩段關鍵性的按語,曾一一提出了駁正,實際上也就是從基本的立論依據上推翻了餘先生的說法。對此,餘先生回答了麽?

  四、我在《再商榷》中曾引證宋人的詩句多處,來說明陳先生“領略新涼驚骨透”一語之所本。這本是古今解詩的通則。隻要客觀地看問題,恐怕誰也不會否定二者的聯係。可是餘先生卻以不合其需要而大搖其頭,說這是什麽“古韻轉通”“牽藤扯瓜”。隻是,他似乎忘記了,他在解釋陳先生的“老去應逃後死羞”(《春盡病起》)一句時,竟扯到錢牧齋的“苦恨孤臣一死遲”(兩句隻有一“死”字相同)。恐怕那才真正是“平仄通押”和捕風捉影吧!

  五、我在《再商榷》中,曾就陳夫人赴港的時間問題作了澄清,並舉出1952年以前穗港交通的曆史檔案說明陳夫人於1950年赴港小住是十分平常的事。餘先生對此無法否定,卻“牽藤扯瓜”地舉出他個人的一次特殊經曆,來“百分之百地斷定陳夫人不可能在1950年的陰曆‘七夕’之前再隻身來香港”;並說陳夫人如果要赴港,必須經過“有計劃的長時間預謀”,才能獲得港英當局的批準。這樣來自圓其說,餘先生難道不覺得已經不太像在做學問,以及距離事實太遠了嗎?


  順便補充一句,筆者從來沒有說過,陳夫人此次赴港的目的“是在逼陳先生去台灣”。正如在沒有發現其他足資印證或反證材料之前,我對錢賓四先生的說法采取存而不論的態度一樣,對於陳夫人此次赴港的目的,也因沒有任何材料可以證實餘先生的說法(相反,陳先生的一位女兒倒說過,陳夫人赴港是為了買東西),所以筆者也絕不敢苟同。


  六、我在《再商榷》中曾提出,餘先生在釋解陳先生的《霜紅龕望海》詩時,故意對關鍵性的第四句“霜紅一枕已滄桑”忽略不解,借以歪曲全詩的立意。餘先生在《弦箭》中不得不承認,這句是指“‘興亡夢’也不免要落空”。但是又硬說做“興亡夢”的是陳先生本人。姑勿論餘先生在這裏把陳先生比作傅青主,同他過去反複聲明“陳先生不是政治遺民”的論點,如何統一得起來,即就陳先生本身而論,如果他對於國民黨政權果真是那麽感情深厚的話,一年前,他就不會堅決拒絕去台灣了。其實,做“興亡夢”的是誰,該詩的開頭兩句已經明確點出,就是隕處於台灣、“不生不死”地苟延歲月的國民黨政權。因此,這第四句確實至關重要,直有當頭棒喝之慨。餘先生試圖把它埋沒在對於前三句所作的那些不厭其煩的引證(遠遠超過“六七百字”)中,是無論如何辦不到的。


  七、我在《再商榷》中,曾經對餘先生的“暗碼係統”說提出全麵的質疑,其中所舉的四大點,都是餘先生作為重大的研究成果和立論的根本依據,在《古典與今典之間》一文中,白紙黑字地公布於世的,我已一一加以駁正,認為根本不能成立。餘先生在《弦箭》中對此不能答一詞,卻顧左右而言他地空談一通文學創作中是存在“暗碼”的,還說什麽這是“常識”問題。在這裏,我隻想提醒一句,餘先生不是十分重視所謂“個案”研究的麽?那就請他先來解決《古典與今典之間》這個“個案”,然後再去弄清他的研究方法同“文學常識”之間的聯係不遲。


  從以上列舉的七點可以看得很清楚,餘先生在這樣一種情況下,就迫不及待地宣稱他已經獲得了“全麵勝利”,其勇氣固然令人佩服,隻不過離事實可就的確遠了一點。我總覺得,“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如果能夠把態度放得更虛心一點、更實事求是一點,而修正已經站不住腳的論點的勇氣更足一點,那麽,對於陳寅恪先生晚年心境的研究,是不是會更有好處?


  最後,還應當澄清餘先生強加於我的一點,即他在《弦箭》中說,我“強調陳先生始終是擁護共產黨、感激毛主席的”,“說陳先生自一九四九年十月起便積極地擁護中共政權,並且對中共‘感恩”不已”。我實在不知道我在什麽時候、在哪一篇文章中說過這樣的話?讀者應當看得很清楚,我同餘先生的爭論,就政治方麵而言,直到今天為止仍然僅僅限於不同意餘先生把陳寅恪描繪成為一位錢牧齋式的勝國遺老、一名國民黨政權的孤臣孽子。關於他對中共政權的態度,我隻是如實地分析了其中的複雜性,即既有讚成認同的一麵,也有批評和不滿的一麵,而隨著中共政策在各個時期的不同和變化,他的態度也相應地顯出差異。如果客觀公平地看問題,應當承認,這種分析是大體符合實際的。至於餘先生一口咬定我不是一個“個人”,而是中共的一個“部門”,試圖用政治上的歸類來解決學術上的是非,這種“戰法”,卻的確令人不敢恭維。說實在,同餘先生論辯,似乎還不至於隻有中共的“部門”才有資格,更無須“興師動眾”。這一點,餘先生又未免過分自信了。不過,區區一支禿筆,竟讓餘先生產生“某個部門”的錯覺,則筆者倒真有點“受寵若驚”了。


  1985年12月


  注:陳寅恪《論再生緣校補記後序》雲:“論再生緣一文乃頹齡戲筆,疏誤可笑。然傳播中外,議論紛紜。因而發見新材料,有為前所未知者,自應補正。茲輯為一編,附載簡末,亦可別行。至於原文,悉仍其舊,不複改易,蓋以存著作之初旨也。噫!所南心史,固非吳井之藏。孫盛陽秋,同是遼東之本。點佛弟之額粉,久已先幹。裹王娘之腳條,長則更臭。知我罪我,請俟來世。”篇末之兩組駢語,從行文來看,第一組是前文之注腳,後一組是感慨之發揮。其中“所南心史,固非吳井之藏”是對“傳播中外,議論紛紜”之答複,意謂《論再生緣》雖亦屬有所感而發的“心史”,但與藏於“吳井”中,以寄托遺民哀感的那一種“心史”實不相同(對此,汪榮祖先生《史家陳寅恪傳》所論甚詳,當為確解;而餘先生解作“《論再生緣》既已‘傳播中外,議論紛紜’,它當然不再是‘吳井之藏’了”卻未免牽強。因為如果是這麽個意思,“固非”一詞就必須改作“已非”或“非複”才切當。蓋“固非”者,“本來就不是”之謂,怎麽好解作“不再是”呢)。“孫盛陽秋,同是遼東之本”即是“……至於原文,悉仍其舊,不複改易”之意,不煩縷述。至於“點佛弟之額粉,久已先幹”,也不是如餘先生所解釋的,指“他(陳寅恪)額上的粉已經幹了,而走了的人還沒有如約歸來”。陳先生在這裏借用《雜寶藏經》中“佛在迦羅衛國,入城乞食,到難陀舍,會值難陀與婦作粉香塗眉間。聞佛至門中,欲出外看。婦共要言,出看如來,使我額上粉未幹頃,便還入來”一典,乃著眼於“要言”二字,用意其實仍在《論再生緣》一書——1962年春,胡喬木訪陳寅恪於中山大學,談及文集出版事,陳先生慨歎:“蓋棺有期,出版無日。”當時胡喬木曾有過“出版有期,蓋棺尚遠”之允諾。但直至陳先生寫《補記後序》的1964年底,此允諾仍未能兌現。故而陳先生於此特致感慨,正是題中應有之義。最後“裹王娘之腳條,長則更臭”,是對其本人著作的自謙自嘲之辭。因無異議,故不複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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