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八十二 聯合抗曹
過了初五後,辛楣、淑賢和阿秀告辭回家。處厚和阿卉也道謝而去。畢父送出老遠還有些不舍,他回到院兒裏覺得索然無味。本人見嶽父大人百無聊賴,就把前世的另一種撲克牌玩兒法教給了他。這種玩兒法,前世叫做“鬥地主”,也有人稱為“兩打一”。本人認為“鬥地主”的稱謂過於政治化。“兩打一”的叫法過於直白。幹脆取名為“聯合抗曹”,規定輸家的臉上粘紙條兒。
畢父玩兒過之後,也覺得挺有意思,最有趣兒的是有時一個人臉上粘紙條兒,有時兩個人臉上粘紙條兒。叫分高的“曹操”要單打獨鬥,叫分低的“孫吳”要兩家聯合。三個人就可以成牌局。畢父、畢母、詩雅、阿春學會以後覺得挺好玩兒,經常在院兒裏玩兒“聯合抗曹”。
這天,畢父、詩雅、阿春三人正在院兒內打“聯合抗曹”。門鈴響了,我去開了門,老汪和阿卉來了。處厚和阿卉原打算湊局兒打“同舟共濟”的,卻驚訝地看到三個人也能打牌?就站在後麵學了起來,處厚越看越上癮,就懇求阿春讓給自己打,阿春當然善解人意,就讓給了汪處厚。結果汪處厚打了一下午也不乏味,在我家吃過晚飯後又繼續打“聯合抗曹”。過了幾天,辛楣、淑賢也學會了。再後來,寒假沒有回上海過年的李梅亭也學會了。到了快開學的時候,提前返校的鴻漸和小芙也學會了。高鬆年回校後,也跟著學會了,高鬆年玩兒興大發,他聽說又是曹欣實“發明”的這種玩兒法,他就對我下達了校長指令,說:“曹訓導長,請你馬上製定好“聯合抗曹”的比賽規則,我校將要舉行由各係參加的“聯合抗曹”大賽”,開學典禮後,就舉行比賽。我隻好奉命行事了。
我想:“同舟共濟”是突出三人團體的榮譽,“聯合抗曹”是彰顯個人實力的榮耀。粘紙條兒的次數越少,比賽成績也就會越高。思來想去,就張貼了如下的比賽通知:
“聯合抗曹”比賽的通知:
前言:
各係選三人進行內部比賽,粘紙條兒次數少的為本係選手。
1第一輪比賽抓鬮兒:由校長指定11位選手參加抓鬮兒,每個選手抓兩次鬮兒,被抓到的2位選手與抓鬮兒的選手同組比賽,比賽後獲勝的11位選手為三等獎,未被抓到鬮兒的2名選手也自動列為三等獎。
2第二輪比賽抓鬮兒:在獲勝的11位選手和未被抓過鬮兒的2位選手中,由校長指定其中4位選手抓兩次鬮兒,被抓到鬮兒的2位選手與抓鬮兒的選手同組比賽,比賽的4位獲勝者榮獲二等獎,未被抓到鬮兒的1名選手也被自動列為二等獎。
3第三輪比賽抓鬮兒:在獲勝的4位選手和未被抓到鬮兒的1名選手中,由校長指定一位選手抓兩次鬮兒,被抓到鬮兒的2位選手與抓鬮兒者同組比賽,獲勝的1名優勝選手為一等獎,未被抓到鬮兒的2位選手也列為一等獎。
4獲勝的1名選手,與未被抓到鬮兒的2名選手同組比賽,獲勝者為特等獎,(冠軍)。
說明:這個比賽規則有不合理之處,即:未被抓到鬮兒的選手,與獲勝選手自動列為同等獎。但是由於全校有三十五個隊,不能被三整除,故有此不合理之規則。
最理想的隊數是27個隊,第一輪比賽之後,獲三等獎的選手為9名,第二輪比賽之後,獲二等獎的選手為3名,第三輪比賽之後,獲一等獎的選手為1名。。
本人提議:法學係原來分為:法學係甲隊、法學係乙隊、法學係丙隊。共有三個教職員隊,還有三個學生隊,法學係共六個隊,美院亦然。本人提議:把法學係並為兩個隊,即:教職員隊和學生隊,美院亦然。這樣共撤消了8個隊,全校由35個隊縮減為27個隊,如此安排,最為公平合理。如果得罪了哪些院、係?絕不是鄙人初衷,在此謝罪。
看到這個比賽規則和說明,引發了全校各係的熱議,大多數院、係紛紛支持本人的提議。就連法學係主任餘羅芳和美院的院長閻如馨也並不反對這個提議。高鬆年看後,也甚覺合理,就大筆一揮照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