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960年,正月初一

  一大清早,床上的少女突然睜開一雙不大不普普通通的雙眼,那張臉也平凡無奇。


  昏暗的光線下,隻見她不慌不忙地擁著棉被坐了起身,豎起枕頭,慵懶地靠在單人床床頭,稍稍打量著了幾眼這不大不的房間,樸素幹淨,一床,一桌,一椅,一個帶鏡子的長櫃,書桌上整齊的碼著一排課本,又有幾本隨意攤開,椅子靠背上掛著一個軍綠『色』的挎包,還放著幾件衣服,碎花的窗簾微微垂下,不過是個五六十年代的房間,沒什麽看頭。


  她稍覺苦澀地一笑,無奈抬手捂額,簡單的動作卻帶出從容優雅的美感,她忖思著:咋又來了這個年代?這穿越大神不是在玩她嗎?能不能換個新鮮的時代啊?清朝宋朝明朝都可以啊,當然唐朝更好!近代民國也可以,現代也行,隻是別去末日!

  罷了,罷了!

  一切都是妄想!

  好在,這一回她在空間收集了許多物資——吃喝玩樂,應有盡櫻哪怕真的回到了末日,哪怕到了原始年代,也可以無憂無慮地過上十年之久!經曆了兩世的‘文-化-大-革-命’,心底還有有種不詳預感,閉眼之後,還會來這個年代,而且會是無限循環來,不知如何才能結束!她渴望換個時空換個年代,體驗不一樣的生活!


  不奢望了,還是看看這貌不驚饒少女是誰吧?此刻,腦海裏有兩段記憶,一大一,除了她累積幾世的記憶外,還有另一部分記憶則是原主的,原主十七年的記憶保存完整!正靜待著她接收!


  她無可奈何地想著:既來之,則安之!緩緩躺回單人床,閉目合眼,意識一觸,不慌不忙地打開原主記憶,開始接收原主的記憶。


  她,葛思嵐,1944年出生,祖父是個大地主,擁有上千畝良田,可惜時代不對,童年幾乎是在戰『亂』裏度過的!地孩兒,經曆了抗日戰爭,又經曆了國共戰爭!


  父親葛成林,出身富貴,念過私塾,進過洋學堂,念完大學就直接參加了革命事業,可以是背叛了家庭(地主)出身,可以是放下‘萬貫家財’去幹革命!為了信仰,敢在戰火裏出生入死!


  母親程珍珍(葛程氏),她是清末古板秀才的閨女,受著‘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家訓,不識字,卻有一雙三寸金蓮。


  程珍珍笈笄禮一過,就被許給了鎮上的大戶——葛家,葛家三代單傳,滿十六歲就嫁入了葛家,丈夫大她整整十歲,算是老夫少妻,本應該恩愛,可是葛成林常年在外從事革命工作,成婚後在家裏隻呆了一個月就匆匆而去。之後就如同失蹤了一般,行蹤成『迷』!隻有每月一封平安信!


  好在程珍珍肚皮十分爭氣,短短一個月,便懷了身裕葛家二老,十分高興!兒子參加了革命,也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三請四請地請回了兒子,讓他娶妻就是為了傳宗接代,葛家的血脈不能斷啊!

  程家閨女果然是個好生養的。


  如果兒媳『婦』能夠一舉得男就好了!祖宗保佑!

  可惜,次年程珍珍生下了一個閨女——那就是葛思嵐。葛思嵐時候沒見父親幾麵,媽媽又經常嫌她不是男孩,爺爺『奶』『奶』對她如何,她沒印象,記事之前就過世了!

  弟弟葛思峰,是父母親的寶貝蛋兒。他1949年初出生,不得不程珍珍是位易受孕的女人,丈夫匆匆來匆匆去,也能懷上孩子。程珍珍好不容易生了個兒子,她生怕別人欺負寶貝兒子,整日整日抱在懷裏,當時已六歲的葛思嵐羨慕這個弟弟。如果不是母親從就三令五申地要對弟弟好,弟弟是我們未來的依靠!葛思嵐恨不得沒這個弟弟。


  母親有事忙著田莊裏的事兒時,總是讓她看著弟弟,有次不心抱著弟弟摔了跤,怕跌著淋弟,讓他撲在自己的身上。弟弟是沒事了,可她跌開了頭,就是如此,母親還不管三七二十一打了她一頓,她沒帶好弟弟。


  記憶裏,這個程珍珍重男輕女的理直氣壯!吃的穿的玩的用的,恨不得什麽都給淋弟,生怕弟弟吃虧。凡是弟弟喜歡的,母親決不會讓她拿走。


  程珍珍是舊式女人,不識字,可卻會一手好針線,可身為她的親閨女卻是連衣扣也不會縫一縫,這也是環境影響造成的。


  當葛思嵐三歲時,爺爺『奶』『奶』相繼去世!程珍珍一個腳女人管不過來上千畝良田,也害怕丈夫犧牲,兒子又還,到時受宗族的欺淩,當機立斷地賣掉大部分良田,換成一條條黃魚,偷偷收了起來,連丈夫都沒有一聲,一心要留著給兒子娶妻生子用。


  於是乎,葛家隻剩下上百畝良田,她家裏家外的忙活著,對閨女就難免要散養了,而當她騰出手來,要開始教導已五歲閨女時,她幸載又懷上了,轉年又幸載生下了一個兒子,從此以後,整個心都撲在寶貝兒子身上了。


  後來,用程珍珍自己的話講那一段過往,是這樣子的——‘他老子在外頭打遊擊,我一個帶兩個人,今這邊的兵打過來,明朝那邊的隊伍經過,我一個腳女人抱起他往山裏逃,好不容易養到這麽大。’


  每每這個時候,葛思嵐想起的自己邁著短短的腿跟著母親向山裏跑,摔跟頭了,哭鼻子了,母親也不會回頭看一眼,隻是抱著寶貝弟弟碎步跑,沒有弟弟之前,母親會牽著她的手碎步跑,她摔了一跤,會快速拉起她的身子,接著碎步跑。


  弟弟葛思峰真是好命,還不會下地走路,不打戰了,全國便解放了!


  接著便是土地改革。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據全國解放後的新情況,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它規定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製,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製。


  同年冬起,沒收地主的土地,分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耕種,同時也分給地主應得的一份,讓他們自己耕種,自食其力,借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


  總之,葛家上百畝的好地沒了!程珍珍被劃成霖主成分,哭抹淚在鎮裏鬧了幾場,土地依舊還是沒有了,一個腳的年輕女人也下不霖,不過她依舊不死心,藏好家裏的金銀財寶,送了閨女去上學,托鄰裏照看,自己抱著兒子回娘家,留給兒子的上百畝良田沒了,給兒子他爸去信,他隻會讓她服從組織,她想如果有一組織要收家裏的金銀財寶,那兒子他爸一定也會服從吧。


  程珍珍為了那上百畝良田與丈夫鬧翻了!

  1954年初,葛成林再次來信讓她去蘇州,程珍珍思慮再三,覺得在老家沒得什麽好處,於是收拾收拾,便帶著五歲的葛思峰與十歲的葛思嵐兩個孩子來到蘇州,和丈夫葛成林生活在一起。


  那一年,程珍珍才剛剛二十七歲,是位年輕的腳少『婦』,巧玲瓏,凹凸有致,眉目清秀!可程珍珍素來舊式打扮,常年穿著直同大褂,繡花鞋,瞧著生生老了十歲;好在葛成林貌不驚人,高高瘦瘦,一點不出挑!


  到了蘇州的葛思嵐,被葛成林直接『插』班入學,當時的她一點都不願意跟這個陌生嚴肅的父親親近。


  而在蜜缸裏長大的葛思峰恰恰相反,很喜歡與爸爸玩耍,騎大馬,拋高高,聽英雄事跡等等。


  三十六歲的葛成林,也隻有在葛思峰這個兒子那兒才找到身為人父的責任和樂趣!


  本來團聚是好事,但程珍珍以她獨有的消息收集方式,知道許多大首長在進大城市後拋下不革命的原配,用識文斷字的新女『性』替代掉糟糠妻。


  自己男人——葛成林雖然算不上大首長,但在蘇州市府也排得上號,萬一他嫌棄她是文盲加腳,她怎麽辦?她兒子怎麽辦?有了後媽就有後爹,別看現在很寵兒子。


  於是程珍珍為了兒子開始未雨綢繆,蹲在葛成林的辦公室。她打算紮緊籬笆,不給他接觸女『性』的機會。


  葛成林是舊時代的念書人,上過私塾,進了洋學堂,哪怕是軍人也是一名儒將。與聚少離多的腳且文盲的妻子,真是又不聽,講又講不通。十分苦惱!他真的沒有那個心思啊!如果有的話,當年就不會回家成親了!

  組織部出麵找程珍珍談了幾次,反而被她的振振有辭退了。組織部部長是葛成林的老部下,想了個釜底抽薪的辦法,給程珍珍安排工作。在那之前,先送她去掃盲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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