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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行蹤躡盡香塵歇

  【一】《水龍吟.題簫史圖-上闕》趙孟頫.詞


  倚天百尺高台,雕簷畫棟撐雲表。


  夜靜無塵,秋魂萬裏,月明如掃。


  誰憑欄幹,玉簫聲起,乘鸞人到。


  信情緣有自,何須更說,姮娥空老。


  趙孟頫走進這間豪華的屋子,看見窗前站著一個熟悉的背影。


  當她轉過身來,趙孟頫禁不住笑了:這不正是剛才撞進自己懷裏又與之猜謎語的女子麽?“原來你藏在這兒呀,讓我一頓好找!”


  蘇雅也笑道:“你找我作甚?”


  “分給你獎品呀!”趙孟頫忽又一下子明白了,“哦~,原來,這獎品本就是你出的……”


  “才知道呀?傻瓜!”


  “既然是你出的謎語,為何又說出答案?”


  “不是怕你猜不著麽!”


  “怕我猜不著?”趙孟頫用手指著自己問,“誒~不是,我怎麽有一種被‘拍花子’【1】的感覺。”


  “拍花子,”蘇雅嘻嘻地笑,“拍花子,有拍你這樣的麽?”


  “我怎麽啦?”


  “人家都是拍小小子、小姑娘什麽的,誰拍大叔呀?!”


  “咦~,老胡黍米,吃起來更香!”趙孟頫在蘇雅的身邊坐了下來,“姑娘不是本地的吧!”


  “何以見得?”


  “你的長相呀!”


  “我的長相怎麽啦,不好看?”


  “也不是!”趙孟頫解釋說,“隻是覺得與我們中原人有些不同。”


  “哪兒不同了?”


  “眼睛,鼻子……你,色目人吧!”


  “色目人?”蘇雅一聽不高興了,“我怎是色目人?我的眼睛是藍的麽?我的頭發是黃的麽?同樣是黑眼睛黃皮膚,你打哪兒看出來我是色目人了?”


  “反正你不像漢人。”


  “我是蒙古人。”


  “那就更不對了,蒙古人是單眼皮,小眯縫眼兒,你看你那雙大眼睛,怎可能蒙古人。”


  “我騙你幹嘛,”蘇雅說,“家父是速不台。”


  趙孟頫一驚,“河南王,速不台?”


  “是啊,還有幾個速不台!”


  “不對呀,他老人家不是已經去世多年了嗎?怎麽會有你這麽小的女兒……不對不對,你還是一個拍花子的……”


  “你,你別看我長得年輕,我年紀大呀,我是‘加爾赫峰’童姥,永遠就是這等模樣。”


  “這‘加爾赫峰童姥’是何方神聖?”


  “是我外婆家山上的一個女神。”


  “你外婆家在哪兒?”


  “挪威王國[Nolreweg意為‘通往北方之路’]呀!”


  “挪威在哪兒?”


  “哎呀,你別管那麽多了,你餓不餓呀?”


  “早就餓了!”


  “那你不早說?”說罷,蘇雅莞爾一笑,拍了拍手,示意上菜。


  【二】《水龍吟.題簫史圖-下闕》趙孟頫.詞


  我將醉眼摩挲,是誰人丹青圖巧。


  為惜秦姬,堪憐簫史,寫成煩惱。


  萬古風流,傳芳至此,交人傾倒。


  問雙星有會,一年一度,那知清曉。


  蘇雅領著趙孟頫走進一個過道。


  在走廊的牆壁上掛有一幅《簫史圖》,趙孟頫問道:“你畫的?”


  蘇雅很是驚訝,“你怎麽知道?”


  趙孟頫笑道:“因為隻有西方人作畫才不留落款。”


  蘇雅佯嗔:“誰西方人,誰西方人!”


  “畫不留字,略顯單調,更無韻味。”趙孟頫說道,“待會兒,我喝高興了,給你題上一首詩。”


  “你還會寫詩?”蘇雅歪頭調戲道。


  趙孟頫笑而不答。


  兩人來到了餐廳,偌大的餐廳裏隻放了一條長形大桌子,更滑稽的是,隻在桌子的兩端各放了一套金光閃閃的餐具。


  趙孟頫站在桌子旁,問道:“這怎麽吃呀!”


  蘇雅問道:“什麽怎麽能吃?”


  “萬一,她們把好吃的東西都放在你麵前,你說,我又沒長那麽長的胳臂,可怎麽夠得著呀!”趙孟頫調笑說,“要不,我坐你旁邊?”


  “哎呀,你好好過去坐著吧!”蘇雅把小臉一拉說,“想吃什麽,自會有人給你端過去的。”


  “咦~,不經開玩笑!”趙孟頫嘟囔了一句,便乖乖地坐到了桌子的另一頭。看著眼前的金餐具,他拾起餐碟裏的小勺掂量一下,“嗬,還是純金的!自己帶的專用餐具?”


  “不是,酒樓的。”


  “喲~,這家酒樓可真夠闊氣的!”


  蘇雅說:“哪裏,隻有我這兒才配得上用這套餐具。”


  “哦~,這樣啊!”趙孟頫拿起餐具逐一欣賞,這套金餐具是由碟、小碟、單耳杯、酒盅、勺、箸組成:


  碟為扁圓形,敞口,圈足;內心鏨刻一枝梅,周圍鏨以八寶紋,近口沿處有小朵梅花及菱形桃葉紋一周;足外牆有回紋,足底刻“中原”、“足赤”等戳記。


  小碟為圓形,敞口,圈足;內心凹下以承單耳杯,鏨刻也是一枝梅花;四周有八寶紋、小朵花紋及菱形桃葉紋;足外牆刻回紋一周。此碟實為杯托,與單耳杯配成一套使用。


  單耳杯為圓形,撇口,圈足;腹部外壁鏨刻輪、螺、傘、蓋、花、罐、魚、腸八寶紋,近口沿處有小朵花紋和菱形紋;足外牆為回紋一周;杯一側凸雕花葉形單耳。足底刻有“中原”、“足赤”等戳記。此杯之足恰納入上一件小碟的內心凹處,為一套。


  小勺呈橢圓蓮瓣形,勺內鏨刻正麵一枝梅,俏枝乍起,軀幹盤繞,兩朵盛開的梅花高舉於梅枝兩側,周邊為朵花紋及菱形葉紋;柄部鏨刻八寶紋中的輪、螺、傘、蓋四種圖案。柄背麵有“中原”、“足赤”等戳記。


  箸為一雙,上方下圓形,上半截方形的四麵均鏨刻八寶紋,頂端有環,兩支有活環金鏈相連。中部均刻有“中原”、“足赤”等戳記。


  此6件餐具金質成色為足赤,色澤黃亮,熠熠生輝,鏨刻細膩,紋飾清晰,工藝極精。


  正在欣賞之際,侍女們開始陸續上菜了。


  趙孟頫和蘇雅兩人舉起酒杯照了照,便開始一邊吃酒,一邊聊天。


  趙孟頫說:“蘇姑娘平日裏喜歡習武吧!”


  蘇雅問:“是呀,你是怎麽知道的?”


  “這麽重的筷子,我拿著都費勁,看姑娘使得倒是很靈巧。”


  “嘻嘻,你是剛開始不習慣,過一段日子用習慣了,再用竹筷子卻又不適用了。”


  “那姑娘回家後,是不得找人專門打造一副?”


  “我就喜歡這一套餐具,我想買下,可店主就是不賣,給多少錢也不賣,說是就這麽兩套餐具,還是專門從西洋進口來的……”


  “你聽這店主瞎說,這怎麽會是西洋貨?明明是從高麗進口來的。”


  “何以見得?”


  趙孟頫說:“世上使用筷子的人主要集中在中原和東洋,而使用金屬筷子的卻唯有高麗人。高麗人不僅使用金屬筷子和勺子,連飯碗也是用亮鋥鋥的銅器製成。據考證,早在鐵器尚未出現之前,高麗人已經有使用黃銅筷子的記錄了,之後這一傳統得以延續。”


  “他們為何對冷冰冰東西情有獨鍾呀?”


  “據說,筷子是商朝舊臣箕子東渡朝鮮時引入高句麗的,之後又經高句麗傳到日本。”趙孟頫又說,“高麗人多用燒烤方式製作食物,若用竹木筷子,則容易被燒焦。高麗的飲食以湯類為主,喜食醃製食物,用木製筷子不易清洗,也容易串味。”


  “我聽人家說,日本有很多很多的黃金,他們住的房子都是用黃金做成的,你說這套金餐具,會不會是從日本進來的?”


  “不會!”


  “你為何這麽武斷?”


  “因為筷子的形狀不同呀!”趙孟頫說,“中國人用的筷子,是一頭方一頭圓;而日本的筷子,不管上麵是什麽樣的,下麵永遠都是尖的。”


  “為什麽呢?”


  “在日本的飲食過程當中,它會夾一些比較滑的一些東西,不太好夾,比方說,墨魚呀,魚片呀,那怎麽辦呢?哎,他就把你們西方的叉子的功能挪到了這個筷子上來了,把筷子做成了尖的……或夾,或叉。”


  “中原人為何不這樣做,這樣吃起飯來多方便。”


  “咦~中國是禮儀之邦,不允許這個樣子。叉呀,割呀,那是野蠻人幹的事情。所以,中國的筷子永遠不可能把它做成是尖的形狀。”


  蘇雅不屑道:“什麽文明?分明是一根筋!”


  “哎~,怎是一根筋呢?”趙孟頫解釋說,“中國人的飲食,不隻是為了解決溫飽,而是一種文化。而在我們所有的文化當中,吃飯的時候不允許紮東西。因為紮、插是另一種文化,這個管叫冥文化。”


  “什麽是冥文化?”


  “就是陰文化,是祭祀文化。也就是,俗話來講,就是祭祀先人的時候,才可以把筷子插入米飯當中,表示先人正在用餐……中國人是因為飲食當中不允許插,因為這是祭奠先人的這種文化,所以中國就永遠沒有尖的這個筷子,而日本沒有這個文化,為了方便起見,才把這個筷子變成了一個尖的這種筷子。”


  “噢~,看來做個中國人,還真夠麻煩的。”


  “不是麻煩,是講究。”趙孟頫說,“蘇小姐若是喜歡這種金餐具,我讓朋友給你進幾套?”


  “你有東洋朋友?”


  “這倒沒有,隻是跟我一起來的湯先生,他父親是在慶元市舶提舉司工作……”


  “那他能買到和這一模一樣的麽!”


  “為何要一模一樣?”


  “我喜歡上麵的梅花。”


  “那,你還是跟東家商量著買吧!”


  “人家不是,不賣麽!”蘇雅說,“不過,這‘明月樓’的趙老板說了,若是我能找人給他這酒樓寫一副上好的對聯,他就把這兩套金餐具送給我……”


  ————————————


  注釋

  【1】拍花子

  拍花子就是一群拐賣兒童的人,專門騙人錢財。他們能通過迷惑人的藥物,讓不經人事的孩童,不知如何的就乖乖的任其擺布。實際上,就是用所謂的迷魂藥騙人的。


  (1)話說“拍花子”


  解放前,老北京街麵上常出現“拍花子”拐騙孩子的事。


  今天,也時常流傳“拍花子”的事兒,經常會被說成能利用謊言與迷魂藥把人拍走,被拍走者可以拱手把自己的錢物交給“拍花子”。“拍花子”手中的“迷魂藥”也被吹得天花亂墜,說什麽如果喝了“拍花子”給的飲料後,會頓時感到頭腦發昏;讓你看一下他手中的一種什麽東西(如報紙或手表等)之後,你會立即目眩頭暈、全身綿軟;或聞上一點藥昧或向你噴一口煙,你就會感到騰雲駕霧……總之,當迷魂藥發揮作用後,你就會乖乖地聽“拍花子”的擺布。


  老家兒常以“加小心,別讓拍花子的給拍了去……”嚇唬和教育未成年的孩子,意思是小孩子在外麵玩兒,一定要當心,可別讓人販子給糊弄走了。


  原來我們胡同有一位王大媽,對胡同裏的孩子很關照,孩子們都喜歡呆在她住的房裏聽她絮絮叨叨,有時候她會講:拍花子的專門逮小孩,手上抹了迷魂藥,往小孩腦袋上一拍,小孩就迷迷瞪瞪跟著拍花子的走了,走到鄉下被賣了,再也回不了家。當孩子們跑出院門時,她就會說“別出胡同口,外麵有拍花子的”。


  胡同裏的生活真是平淡而親切。


  《北平風俗類征.市肆篇》載“京師東城地方東便門外,為往關東必由之路。一路開枋店者俱通旗人販賣人口,(附近)窯子甚多,所騙之人俱藏窯內最難查禁……”


  早年一些缺德少行之人,包括一些內城旗人裏外勾結,專門瞄準那些不諳世事的少年兒童,以花言巧語相誘。也有的是讓小孩兒吃一塊攉了麻藥的水果兒糖,孩子就乖乖地跟著人販子走了。人販子拍到小孩兒以後轉手倒賣,男孩兒一般去給人家做奴仆下人,女孩子多被賣到妓院的老鴇兒手裏,至於北去遼東、西去大漠也未可知。


  總之,一旦跟著拍花子的走了,這孩子就立馬掉下了萬丈深淵,生不如死。


  (2)黑門中也有春點(黑話)


  拍花賊初到一處稱“新碼頭”;長期久住一地叫“老門坎兒”。


  女拍花賊稱“好媽媽”;男拍花賊則叫“善心老爹”。


  拐騙來的男孩兒稱作“一炷香”或是“好寶寶”;拐騙來的女孩兒則叫“一株花兒”或是“小娃娃”。


  長得好看稱“嫩藕兒”;沒有什麽肢體毛病就叫“站得起”。


  帶去販賣曰“乘船”;賣出去了稱“脫貨”。


  賣孩子得來的錢數:十數叫“椽子”;百數稱“梗”;千數則為“龍”。


  路途中順手得來叫“順風兜”;半路途中被人發現稱作“失風”。


  販賣兒童時拐販稱作“來頭人”;買家若是男人就叫“老爹”、女人則稱呼“老太”。


  賣不出去叫“米價高”;被查送到官府叫“棺材釘”;被查時僥幸逃脫曰“脫虎口”。


  上述春點(黑話)皆為“拍花子”的專用切語,在其他黑門不用。


  (3)古代人販子的殘忍手法


  在中國,拐賣兒童這一現象由來已久。


  在古代,拐賣兒童被稱“采生折割”。多由乞丐組織來實施,這些人慣用的手法一是迷藥,二是邪術,稱“拍花子”,“打絮巴”,又叫“魘昧”。


  蒲鬆齡在《聊齋誌異.造畜》中曾記載:“魘昧之術,不一其道。或投美餌,紿之食之,則人迷罔,相從而去,俗名曰‘打絮巴’,江南謂之‘扯絮’。”中了這些邪術的兒童,往往身不由己任人擺布。


  在黃河以南還有一種能把人變成牲畜的邪術,稱為“造畜”。


  你看著他是趕羊或者趕牲口,其實那是人。這些人販子用種種手段將兒童控製以後,不僅是行乞謀利,還有的涉及到了倒賣賺錢和邪術害人,相信很多人聽說過多年前的紅衣鬼童事件,就是這最後一種。而在明清的一些史料中,也曾記載了很多類似的案件。


  “撿性格聰明的童男童女,用符命法水咒語迷惑,活割鼻口唇舌尖耳朵眼睛,咒取活氣,剖腹、掏割心肝各小塊,曬幹搗羅為末,收裹,及用五色彩帛同生魂頭發相結,用紙作人形樣,符水咒遣往人家作怪。”-——《南村輟耕錄》


  乾隆初年,浙江有一個拐賣兒童的犯罪團夥,到了每年五月初五,就會駕著小船到很遠的地方拐騙孩子,然後帶到太湖“殺之,以祭邪神”。舉行儀式之後,他們還會把孩子的肉吃掉,並將遺骨煉成丹藥。


  “乾隆時,長沙市中有二人牽一犬,較常犬稍大,前兩足趾較犬趾爪長,後足如熊,有尾而小。眼鼻皆如人,絕不類犬,而遍體則犬毛也。能作人言,唱各種小曲,無不按節。觀者如堵,爭施錢以求一曲。”-——《清稗類鈔》


  這個記載更是聳人聽聞:

  這就是曆史上人為製造的殘廢——“人狗”。當時被縣令荊某遇見,看到這個怪象覺得不大對勁,把兩個牽“狗”的乞丐押回縣衙,一番嚴審之後,才得知原來那兩個似人似犬的東西,竟然是用三歲兒童做成的,他們把買來的孩子“先用藥爛其皮,使盡脫”,然後用狗毛粘在孩子血肉模糊的身體上,再“內眼以藥,使創平複,則體行犬毛,而尾出,伊然犬也。”


  同時,叫花子招供,用這種慘絕人寰的方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獲利終身。所殺小兒無數,乃成此犬。”也就是說,這兩個已經變成“人狗”的孩子,隻是許多遭到剝皮的孩子中,僥幸活下來的兩個。


  而古代官府,對於此等大惡也是法律甚嚴。


  《明律》卷一九《刑律二.人命.采生折割人》:“凡采生折割人者,淩遲處死,財產斷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並流二千裏安置。為從者斬。”


  而上文中提到的浙江那個拐賣兒童的犯罪團夥的主犯,在開堂審理時,甚至還沒有等待官府宣判,站在堂下旁聽的老百姓就已經控製不住體內的洪荒之力,激憤的人們推開衙役,衝上大堂一頓暴打,將主犯打成肉泥。


  縣令對此勃然大怒,斥責這些人說:“你們這樣衝動,將主犯打死,等於是讓他們有了善終,實在是太可惜了。”對於那些人販子而言,相比淩遲處死,被打死,簡直就是最“幸福”不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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