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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大布縫衫重七斤

  【一】《北風行-下闕》李白.詩


  幽州思婦十二月,

  停歌罷笑雙蛾摧。


  倚門望行人,

  念君長城苦寒良可哀。


  別時提劍救邊去,

  遺此虎文金鞞靫。


  中有一雙白羽箭,


  蜘蛛結網生塵埃。


  箭空在,人今戰死不複回。


  不忍見此物,焚之已成灰。


  黃河捧土尚可塞,

  北風雨雪恨難裁。


  趙鸞鸞站在樓上,倚著窗邊,尋視著來往的行人。


  她多麽盼望視野中能出現戀情人的身影:你到長城守邊關去了,怎麽至今沒有消息。長城,那是一個多麽苦寒的地方,你可要保重啊!

  走的時候,你隻給我留下一個虎皮金柄的箭袋,裏麵還裝著一雙白羽箭……你,什麽意思呀!


  它,一直掛在牆上,我不敢去動,看著它我會思緒翻騰。使臣抓我的時候,我什麽也沒帶,隻帶走了這個箭袋和那兩支箭。我一直把它背在身上,睡覺的時候抱它在懷。


  如今,箭依然在,可是你為何還不回來?有人說,你已經戰死在邊城……可我不信!你為何不給我來一封信呢?難道你真的已經不在人世?

  人之不存,我何忍見此舊物乎?還是把它燒了吧!……


  黃河雖深,尚捧土可塞,唯有此生離死別之恨,如同這漫漫的北風雨雪一樣鋪天蓋地,無邊無垠。


  舜華聞到一股煙熏味兒便從臥房裏跑了出來,見鸞鸞正在焚燒她那心愛的箭袋,便一個箭步上前從那火爐裏給搶了出來。


  “你怎麽燒它?”她一邊用手撲娑燃燒著的箭袋,一邊嘟囔鸞鸞,“你這人,怎這樣,我不讓你晚上抱著睡,你就燒了它呀!什麽人呢!”她找了塊抹布又擦了擦,然後把兩支箭放進裏麵,把箭袋又掛在了牆上。


  鸞鸞牽過舜華的手坐了下來,問道:“華姐,我若是走了,你是不又得去乞討?”


  “走,往哪走?你可不能有那些不好的想法!”


  “你的家,真的就回不去了?”


  “你別管我了,說說你吧!”


  鸞鸞無精打采地說:“我有什麽好說的。”


  舜華道:“說說你的打算呀!”


  “我能有什麽打算。”


  “不是明年三月殿試麽,皇上二月份能不回大都?那時,察合台使臣一定會離開宛平的,你說,我們不都就自由了!”


  “自由了,又如何?”


  “你就可以去找你的柳哥哥了呀!”


  “我去找他?”


  “是啊,這兒離長城多近,反正你回家也沒什麽事兒,還不如到長城找他。”


  “是呀,是呀,”鸞鸞高興地站了起來,“你跟我一起去吧,反正你,家也回不去!”


  舜華摸著自己的肚子說:“我,我就不去了吧!”


  “哦~哦~”鸞鸞又來了精神,“這樣,我給你寫封信,你找人拿著去東平請錢老先生。”


  舜華擔心地問:“就一封信,老先生,能來麽?”


  “我還有別的東西送給他。”


  鸞鸞寫好了信,折疊起來說:“把你弟弟的病治好了,你是不就可以回家了?”


  “是啊!”


  “那你趕快找人給錢老先生送去吧!”


  舜華又問:“你不是說,還有別的東西麽?”


  鸞鸞附在舜華耳邊嘀咕了好大一陣子,最後說:“你讓黑子哥,想辦法給弄出來……”


  舜華高興地蹦著碼高就出了房門,迎麵碰上了大長腿,調侃道:“甭說,你戴上這綠帽子顯得就是精神!”


  看著舜華穿著個大棉襖想要出門的樣子,便問:“你要去哪兒?”


  “找黑哥去!”


  “我替你去?”


  “不用!”


  【二】《雪》羅隱.詩


  盡道豐年瑞,豐年事若何。


  長安有貧者,為瑞不宜多。


  天上飄著雪花,地上一走一滑。


  舜華按照鸞鸞教的方法,啦爬開腿兒小步走路。她挺著肚子,一步一滑地好不容易來到了縣衙,找到了捕房。黑良臣現在是捕頭,有單獨的辦公房。


  小捕快【1】領舜華到了黑良臣的房間。


  一進門,黑良臣就問:“這大冷天的,還下著雪,也不怕把孩子給磕沒了……你來幹什麽?”


  舜華拉著他往屋外走,“我找你有事!”


  “什麽事兒,不能在屋裏說?”


  舜華拿出了鸞鸞的那封信,說:“黑子哥,你能不能替我跑一趟?”


  “去哪兒?”


  “東平啊!”


  黑良臣看完了書信說:“就憑這封信,錢老先生能來麽?”


  舜華趴在黑良臣的耳邊嘀咕。


  “呀,呀,呀,幹什麽,讓人看見……”見同仁都趴在窗戶上看,“你可是有丈夫的人了……這,這女人結了婚怎都這樣啊……就這麽說吧……”


  舜華神秘地說:“很私密的!”


  “私密?”黑良臣調戲道,“要不,去值班室,咱到被窩去說?”


  “好呀!”舜華拉著黑良臣的手,轉身進入他晚上睡覺的地方。


  “你還熟門熟路唻!”


  舜華笑道:“這不門上有牌子麽~”


  黑良臣進屋就脫衣服。


  舜華製止道:“哎哎,你脫衣服幹嘛?”


  “不是睡覺麽!”


  “誰跟你睡覺,你就知道睡覺!”


  舜華拉他坐在床上,說道:“鸞鸞手裏有一顆稀世之寶,錢家的兒女若是見了這寶物,就是四個兒孫抬著,也能把錢老先生抬到宛平來……”


  “什麽寶貝?”


  “夜明珠,雞蛋大小。”


  黑良臣一驚,“哪來的?”


  舜華小聲道:“察合台使臣進貢的!”


  “那,怎麽到了鸞鸞手裏?她偷的?怪不得她要跑呢!”


  “你就知道偷,是使臣送給她的!”


  黑良臣皺眉道:“那使臣不要命了?把進貢的東西送人……”


  舜華說:“不說你們男人賤麽,為了那‘一小會兒’,命都不要了。”


  “寶貝,在你身上麽?”


  “沒有,在她身上。”


  “為何不給你?”


  “放那裏麵了…拿不出來……”


  “放在哪兒?還拿不出來!”


  舜華說:“肚子裏。”


  黑良臣驚奇地問:“咽下去啦!?”


  舜華點了點頭。


  “嗬,”黑良臣搖了搖頭說,“你說你們兩個女人,一個吃雞蛋噎死了;另一個更奇葩,吞大珠子……那讓她抓緊拉呀!”


  “能拉出來,還來找你!?”


  “她拉不出,我哪能使上勁兒!”黑良臣道,“再說,我使勁…管用麽……”


  舜華說:“你不是捕快麽,探案的時候,就沒碰上類似的異事?”


  “唔~沒有!”黑良臣搖得頭像撥浪鼓。


  不過,他又感到有些不解,問:“使臣不是送她的麽,鸞鸞為何要吞下去?怕使臣反悔?”


  “不-是-”舜華著急地說,“怎麽跟你就說不明白了呢!是使臣親自給她放進去的!”舜華彎起手指指了指自己的肚子……


  ————————————


  注釋

  【1】捕快


  在《少年四大名捕》《大宋提刑官》等影視劇中,捕快的形象整體較正麵,好比現代的刑警。事實上,古代地方上的捕快是一個沒有門檻的職業,地位很低。以宋代為例,捕快應當算作“吏役”一類,屬於地位最低的一級,談不上是公務員,隻能稱“公人”,是在政府做事的“臨時工”,或者說“編外公務員”。“捕役,捕拿盜匪之官役也;快手,動手擒賊之官役也。”捕快是“捕役”和“快手”的合稱,負責緝捕罪犯、傳喚被告和證人、調查罪證。


  捕快的稱呼起源無法考證,但是至少在原始社會末期,奴隸社會前期就擁有了類似職能的人,這是最初捕快的雛形。根據史書記載:大禹治水非常辛苦,有一次他約集各個部落的首領,也就是我們說的治水首腦會議,要開會討論治水的問題,其他各個部落的首領都到了,隻有一個部落的首領防風氏後至。大禹就命人進行了審理,最後對防風氏予以處斬。這是我國史書記載最早的,在奴隸社會的初期,對某一個犯罪嫌疑人進行審理,並且予以斬首執行的故事。從故事裏可以看出,那時已經出現了尋找證據的,捉拿審理的一類人,這是捕快最早的雛形。


  (1)捕快的職責

  捕快平日身著便裝,腰掛表明身份的腰牌,懷揣鐵尺、繩索。領班稱“捕頭”、“班頭”。老百姓稱捕快為“捕爺”、“牌頭”、“頭翁”、“牌翁”等等。在明清法律條文中,稱捕快為“應捕”或“應捕人”,即“本有逮捕罪人之責的人”。有的大州縣,捕快往往配備馬匹執行公務,故又稱之為“馬快”。而徒步者,則稱之為“步快”、“健步”或“楚足”。各州縣在編的“經製正役”的捕快,因州縣大小而決定其人數。


  捕快所承擔的偵破任務都是有時間限製的,叫“比限”,一般5天為一“比”,重大的命案3天為一“比”。過一個“比限”,無法破案的,捕快便要受到責打。


  捕快在古代屬於“賤業”,並嚴格規定他們的後代不能參加科舉考試。即便他們脫離捕快行業,其子孫三代以內也不準應試。


  為什麽對捕快要這麽嚴格?


  這是因為捕快的職業是被人看不起的:一是因為跟罪犯打交道,不吉利;二是會欺壓百姓,幹些敲詐勒索的黑心事,在百姓的口碑中並不好;最重要的是,捕快參加科舉簡直是有辱斯文,拉低官員隊伍的身價。說到底,歧視是古代社會中最醜惡的現象!

  捕快是沒有工資的,每年的夥食補貼即“工食銀”不過十兩銀左右,養家糊口自是艱難,於是敲詐勒索便成為一種風氣,他們時常設置種種名目收取好處費,甚至與州縣官吏同流合汙,或製造冤假錯案,或對老百姓橫征暴斂,任意拘捕。


  (2)古代科舉還有哪些人不準參加?


  科舉製度作為中國曆史上一種重要的選官製度,它的出現打破了傳統士族地位的壟斷,使得平民百姓家的子弟也有逆襲的那一天。這看起來是個平等公平的機會,人們通過知識改變了自己的命運,成為了受人敬仰的官員。但對於下麵這些人來說,就沒有那麽公平了。


  一、女人


  女人不被允許參加科舉是整個封建社會的共識,這源於男權社會意識的強大。在古代,女人被看作是男人的附屬,同等階級裏,男人的地位高於女性,這是封建文化的正統思想和男權社會穩定的根基。換句話說,假如一位聰明的女性參加科舉考試,並且成為女狀元,以後當了大官,管著一群大老爺們,那讓男人情何以堪?


  二、罪犯


  罪犯是指作奸犯科之人,這樣的人在古代社會中不被正統所認可,是天下人看不起的一類人,他們做的事都是侵害百姓的利益。而科舉是為了選拔優秀的人,他們有著高尚的品德,淵博的學識,時時把百姓的利益掛在心上。罪犯不能參加科舉似乎是名正言順,但罪犯改過自新後,重新想做一個好人時,我們要不要給他們一個平等的機會呢?

  三、丁憂


  丁憂就是祖製。具體說來,是朝廷官員的父母親如若死去,無論此人任何官何職,從得知喪事的那一天起,必須回到祖籍守喪二十七個月。畢竟每朝每代的皇帝都是標榜以孝道治理天下的,這樣一來,三年裏都不能離開老家去參加科考,就此錯過一次考試機會。


  三、商人


  古代社會等級中,商人的地位最低,卻最有錢。再讓他們能夠科考做官,那他們就會為自己的私利而侵害百姓的利益,這是不利於農業社會穩定的。統治者自然要加以限製,保證社會的穩定。


  商人有錢,但終究是逃不過權力的閹割。如:明朝的巨富沈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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