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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蹋青會散欲歸時

  傑克遜做事,一向是拖拖拉拉。等他到了“河牆煙柳”,早已是午時過後,踏青的人回來吃飯的時候了。


  【一】《踏青》王寵.詩


  茶磨山前水似苔,

  紅妝隊隊踏青回;

  衣香花氣熏人醉,

  蛺蝶蜂兒撲麵來。


  男人們偏偏喜歡在“浣花溪”湖畔上野餐。


  他們泡上一碗從梅溝帶回來的“梅花茶”,品味著一隊隊傲嬌而歸的紅粉麗人。茶香和女兒香混雜在一起,令蛺蝶蜂舞,令男兒癡迷。


  傑克遜卻不緊不慢地搖著小船,漂流在水麵,他欣賞著湖光山色,一副悠哉悠哉的模樣。


  蕙蘭一抬頭,猛然看見了他,慌忙地起身走向自家的馬車。看到二姐慌裏慌張地疾走,杏兒也不知發生了什麽事兒,也提起鞋子跟著跑。


  到了馬車的旁邊,杏兒問:“怎麽了,二姐?”


  “來了,來了!”


  “什麽來了?”


  “他。”


  “二姐夫?”杏兒一聽情趣大增,“哪兒?哪兒?”


  “碼頭。”


  杏兒朝“河牆煙柳”尋去,遠遠看見一個黃頭發男子,弓著腰正在往岸邊的柳樹上係著船繩……


  杏兒穿上鞋就想往碼頭那邊跑。


  蕙蘭趕緊喊住了她,“你要幹嘛?”


  “帶他過來呀!”


  “帶他過來幹什麽?”


  “不是相親麽,這大老遠的,誰看得清呀!”


  “先別急!”蕙蘭在杏兒的耳邊嘀咕了幾句,姊妹倆嬉笑著就上了馬車……


  【二】《蝶戀花.窈窕燕姬》王國維.詞


  窈窕燕姬年十五,

  慣曳長裾,不作纖纖步。


  眾裏嫣然通一顧,

  人間顏色如塵土。


  一樹亭亭花乍吐,


  除卻天然,欲贈渾無語。


  當麵吳娘誇善舞,

  可憐總被腰肢誤。


  倏然,一陣蕙蘭幽香微微飄來,一個嫻靜的京都女子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她也就十五六歲的模樣,穿著長襟的衣裙,漫不經心地做那蓮步輕搖,卻更顯得她自然柔美。


  那少女好像知道有人關注她,便回眸一笑。那一頃刻間的笑,足以讓其它女子盡失顏色。


  傑克遜被驚豔得一時無語,心道:天底下竟有如此美的姑娘,這份健康,這般自然,嗬,真可謂“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再用什麽語言來形容呢?對啦,她就像路邊這亭亭玉立的玉蘭花剛剛綻放……都說吳地的女子纖纖細腰,舞姿優美,可我感覺她們過於纖弱,美中不足啊……


  傑克遜有意放慢了腳步,在她身後盡情地欣賞。


  那女孩仿佛被盯灼得不會走路了,她蹣跚了幾步,一下子跌倒在地上。


  男人們駐足觀看,卻沒有一個人上前扶她;女人們更是看了一眼,便匆匆移動纖步,逃也似地離開了。


  傑克遜心想:不是禮儀之邦嗎?怎麽見人倒地也沒個去扶的……噢,想起來了,中國人講究“男女授受不親”。若是見到女子落水,可千萬不要下水去撈,萬一碰上了她的肌膚,即便是你救她上來,她也會再尋短見的;可女人呢?為何也不去扶她?卻想躲瘟疫似的走開……


  看著眼巴巴瞅著自己的女孩,傑克遜怯怯地上前問道:“我可以扶你起來嗎?”


  那女孩點了點頭。


  傑克遜便慢慢地走向前去,小心地扶她起來,見女孩表情痛苦的樣子,又問她:“你要不要緊呀?需不需幫你去找個郎中?”


  “這附近,哪有郎中。”女孩報之一笑,說了句,“不必過多地麻煩公子,隻要公子扶我去尋那走散的小姐就好……”


  “噢,”傑克遜雙手扶著女孩的一隻胳膊,那小心的樣子就像太監扶著皇後娘娘。


  他倆一瘸一拐地往山上走去。可是,走了很長的路程,也不見她家小姐的影子。


  也許是被路邊的人看得有些煩了,傑克遜就問:“你確定,你家小姐在這座山上?”


  “確定呀!”


  “那麽,怎麽瞧不見她的影呢?”


  誰知這坡腳女孩說了一句話,可把傑克遜給氣壞了,“你光顧著看我,不看前路,哪能看見我家小姐?!”


  “我哪是看你,不是看台階怕再絆倒你麽,嗬,這小心謹慎的,還招攬了一身的不是……”猛一抬頭,突然看見前邊不遠處有一綠衣女子,正是那天在雨中見到的樣子,也不顧扶著的女孩腿腳瘸不瘸了,鬆開手就跑。


  “哎,哎,哎。”跛腳女孩在他身後大喊,“你幹嘛去?你扶著我呀!”明顯是給前麵的小姐通風報信。


  綠衣女子猛然回頭,與傑克遜來了個四目相對……傑克遜心頭一陣狂喜,“先生呀,你真乃神人啊——真是想什麽,來什麽……”他趕緊上了幾步台階,想上去拉人家女孩的手。


  綠衣女孩輕輕打掉了那伸到她跟前的長毛大手,“幹嘛呀!”她又剜了傑克遜一眼,“你是不是扶女孩扶得,坐下病了?沒個東西抓著,還怪不得勁的……”


  “哈哈!”傑克遜也不知道說些什麽,卻隻站在那裏傻笑。


  “你給人家讓開道呀!”綠衣姑娘提醒他說,“怎沒個眼力勁兒呢?”


  “哦,哦,擋道了,擋道了。”傑克遜來到了路邊,仔細地端詳著綠衣女孩。


  傑克遜隱隱約約地感覺到眼前的這個女孩與下雨那天見到的那個,有那麽一丟丟的不同。到底是哪裏不同,他又說不上來……當那個跛腳女孩走近時,仿佛那天的那種“味道”似乎又對上了……


  坡腳女孩喘著粗氣說:“你跑什麽?”


  “我,我,我找你,你家小姐。”傑克遜結結巴巴地道。


  “你怎知她是我家小姐?”坡腳女孩扶著路邊玉蘭樹問。


  傑克遜卻說:“她真是你家小姐?”


  “是啊!”坡腳女孩說道,“但,這是三小姐……”


  “香草,你去找梅香玩去,我和黃公子說會兒話。”綠衣女孩打發走了這名叫香草的女孩。


  “我不姓黃,三小姐。”傑克遜糾正道,他看到路邊有塊路邊石,過去用衣袖給拂了拂,便請三小姐過去坐下。


  她坐在石頭上,問道:“你不姓黃,姓什麽?”


  “我們大秦人沒有姓氏。”


  “噢,這樣啊!”三小姐搖頭說,“那,這事兒可就不好辦了。”


  “什麽不好辦?”


  “沒有姓氏的話,在我們這兒,可娶不上姑娘。”


  “為何娶不上?”


  “你想呀!”杏兒笑道,“哪個姑娘跟了你一輩子,到後來連宗祠【1】進不去?”


  “進宗祠幹什麽?”


  “受子孫後代的供奉呀!”


  “那我該怎麽辦?”


  “趕快認一幹爹呀!”


  “哪有那麽多幹爹讓你認!”


  看到傑克遜為難的樣子,三小姐逗他道:“要不,我試試?”


  “你?想什麽呢!”


  “你想什麽呢?”三小姐反問道。


  “我,我,我。”


  “我什麽?你說呀!”


  “你們中國人不是講究…同姓間…不能婚配麽【2】……”


  “誰跟你婚配?這是找幹爹,不是讓你找媳婦。”


  看到三小姐有些不悅,趕緊說:“那,那你姓啥?”


  “我姓薛。”


  “薛什麽?”


  “什麽叫削什麽……你應該這樣說——敢問小姐芳名呀!”


  “噢~”傑克遜退了一步,又施禮問道,“小姐,敢問芳名?”


  “我不告訴你!”


  “你不告訴我,你讓我問?”


  “我讓你問,你就問?”三小姐忍住笑說,“你不知道,女孩子的名號和年齡是別人不能過問的麽!虧得好,你碰上了我,若是她人,你又得挨一頓打!”


  “問個名字,就挨一頓打?嚇唬誰呢!”


  “嗬,還不服氣,你這是問名字嗎?你這是調戲人家。”


  被小姑娘一通數落,傑克遜訕訕地說:“我不就是想參考你的名字,給自己取一中國名字嘛!”


  “那你的外國名字叫什麽?”


  “我不是沒有外國名麽,隻有本國的名字。”


  “就是你本國的名。”


  “我叫,叫亞瑟。”


  “鴨舌?”三小姐差點兒笑噴,“怪不得,你的嘴老硬,永不扁扁呢……我告訴你,這名號呀,代表著一個人的形象,你說你怎能在鴨子嘴上瞎踅摸……”


  “小姐的文化高,可否為小生起一個有中國語意的名字?”


  “行呀,我想想。”三小姐裝模作樣地想了半天,便道,“你看,我叫鈴兒,你叫叮當,多好!”


  “為什麽呢?”


  “因為‘鈴兒響[想]叮當’呀!”三小姐又說,“我再給你起一個字。”


  “什麽字?”


  “我叫古麗,你叫長安。”


  “這有什麽講麽?”


  “有啊!”三小姐笑道,“因為‘長安歸古麗[故裏]’呀!”


  “怎麽,我歸你啦?”


  “那當然了!我是義父,你是義子,你不歸我,歸誰呀?”三小姐歪著腦袋調戲道,“有道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後啊,你就得聽我的,我說把你嫁給誰,你就得嫁給誰!”


  “哦,聽天由命吧!”傑克遜點著頭說。


  “我們中國人都是有‘名’、有‘字’、有‘號’。”


  傑克遜說:“這我也知道,不過,我聽說,你們女子是沒有‘號’的。”


  “聽誰的?”三小姐道,“我這‘號’,叫外號。”


  “什麽外號?”


  “‘鬧兒’啊!”


  “鬧兒?這麽奇怪麽?”


  “這有什麽奇怪的,反正吧,我小的時候,總是愛鬧,所以就給我起了這麽個外號。”


  “那我該起個什麽外號呢?”


  “你麽,”三小姐眼珠子一轉,說道:“我看吧,你經常幹一些‘無理’的事情,幹脆就叫‘無理’如何……”


  “無理,這有何語意?”


  “怎沒有?”三小姐笑道,“無理取[娶]鬧麽!”


  “你罵我!”


  “怎是罵你?”三小姐止住笑說,“這不正是公子腦中所想、心中所盼的事麽……”


  “我想什麽,盼什麽?”


  “你看,你是‘無理’,我是‘鬧兒’,你說,你想怎樣?”


  “我想,娶……哦,原來是這個‘娶’呀!”


  兩人正說得熱切,隻見一個白衣女子神仙般地從身邊飄過……


  ————————————


  注釋

  【1】宗祠


  宗祠,即祠堂、宗廟、祖廟、祖祠,是存放家族亡故先輩牌位,供奉與祭祀祖先或先賢的地方,也是舉行家族內各種儀式或處理家族事務的場所。


  宗祠製度,產生於周代。上古時代,宗廟為天子專有,士大夫不得建宗廟。到宋代,著名理學家朱熹提倡家族祠堂,即每個家族建立一個奉祀高、曾、祖、禰四世神主的四龕祠堂。


  宗祠,是族權與神權交織的中心。宗祠中的主祭,又稱宗子,管理全族事務,因此稱宗長,還有宗正、宗直等職。宗祠,體現宗法製家國一體的特征,是凝聚民族團結的場所,它往往是城鄉中規模最宏偉、裝飾最華麗的建築群體,不但巍峨壯觀,而且還注入中華傳統文化的精華。與古塔、古橋、古廟宇相映,成為地方上的一大獨特的人文景觀,是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和中華儒教文化的代表。宗祠,記錄著家族傳統與曾經的輝煌,是家族的聖殿,作為中華民族悠久曆史和儒教文化的象征與標誌,具有無與倫比的影響力和曆史價值。


  清劉大櫆《方氏支祠碑記》:“然吾以為後世之宗祠,猶有先王宗法之遺意,彼其所謂統宗之祠,族人莫不宗焉。”


  (1)建祠講究


  《禮記.王製》載:古代天子建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至明代,始準許庶人立始遷祖廟,一般建於宗族聚居的近地,歲時由族長率領族人共同祭祀。也稱祠室、祠堂。《漢書.張禹傳》:“禹年老自治塚塋,起祠室。”《後漢書.清河孝王慶傳》:“朝廷大恩,猶當應有祠室,庶母子並食,魂靈有所依庇。”


  祠堂的建築,大多講究風水,通常是在祖先最先居住的地方,將舊房改建成祠堂;一些家族建宅時,往往先建祠堂。閩北一些單姓小村落,無力籌建大祠堂,便在村前選址,設牌位,供祖先。祠堂一般多位於正寢(前堂)東側,講究的有三間二外門。正大門,平常不開,隻在春秋二祭或族人議大事時開啟。正廳外,有儲藏祭器、遺書的小房子,環繞成一個獨立的建築群。


  普通的祠堂,隻有一間正廳,正廳內設4個龕(也有8-10個龕者),龕中置一個櫃,內藏祖宗牌位(稱神主牌),4龕神位依次為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考妣的靈位、姓名、字號。每龕前各設一矮長桌,用以擺放祭品。


  一些宗祠裏,凡本族新添男丁,要貼張紅紙在柱上,上書×××長子(或次子等)、取名×××,以示到祖先麵前報到。如今閩南一些祠堂,大廳正中大木龕中列祖列宗的神主牌位,已被各種遺像所取代。


  《紅樓夢》第五三回:“原來寧府西邊另一個院子,黑油柵欄內五間大門,上懸一塊匾,寫著是‘賈氏宗祠’四個大字……進入院中,白石甬路,兩邊皆是蒼鬆翠柏;月台上設著青綠古銅鼎彝等器……裏邊香燭輝煌,錦帳繡幙,雖列著神主,卻看不真切。隻見賈府諸人分昭穆排班立定:賈敬主祭;賈赦陪祭,賈珍獻爵;賈璉、賈琮獻帛,寶玉捧香,賈菖、賈菱殿拜毯,守焚池。青衣樂奏,三獻爵,拜興畢,焚帛奠酒。禮畢,樂止,退出。”


  (2)文化傳統


  在中國傳統的儒教文化裏,宗祠文化是一項不可蔑視的姓氏宗族文化。


  由於封建社會遺留下來的傳宗接代思想的根深蒂固,中華民族就產生了姓氏文化。全世界任何其他國家的姓氏文化,都沒有像中國這樣延續數千年來都沒有間斷。崇拜祖先並立廟祭祀的現象,在原始社會後期,即已存在。明世宗采納大學士夏言的建議,正式允許民間皆得聯宗立廟。從此,宗祠遍立,祠宇建築到處可見。


  宗祠原為“追遠、報本”的目的而興建,所以在建築規製上要體現出禮尊而貌嚴。自南宋到明初,一般的祠堂都是家祠。但是自明清以來,祠堂成了宗族祭祀先祖、舉辦宗族事務、修編宗譜、議決重大事務的重要場所。宗祠,除了作為祭祀場所之外,還是執行族規家法的地方。族人的冠禮、婚禮、喪禮,基本上都在祠堂進行的。有的宗族規定,族人之間或族人家庭之中,發生爭執,都要到祠堂中裁決。所以,在封建時代,祠堂在一定意義上又成了衙門,具有一族公堂的性質。


  中國人是世界上最有祖先崇拜傳統的民族。


  在每個家族中,往往都有一個場所,來供奉已去世的祖先的神主牌位。所以,舊時每個家族,都會有本家族的祠堂,並給它取一個名號,這個名號就叫堂號,目的是讓子孫們每提起自家堂號,就知道本族的來源,紀念祖先功德。


  俗話說,樹大分杈。隨著生命的傳遞、繁衍,家族也會不斷擴大,擴大的結果是一些家族從祖居地遷居他處,另開基業,形成新的分支和新的宗族,自然也有不少家族,遠赴重洋,在海外定居,這些新形成的宗族和分支,往往又會建立新的祠堂,來供奉最親近的祖先。於是,由一個祠堂,又衍生新的祠堂來。


  宗祠,雖然是封建社會遺留下來的產物,在當今則有其新的存在的意義和社會作用。隨著改革開放和全球華人尋根熱潮的興起,許多宗祠被新建和修複,族譜被續修,而海外華人則不斷翻新舊宗祠,聯絡故眾。可以說,今天的宗祠,已經沒有了宗族主義的負麵作用,隻具有幫助人們尋根問祖、緬懷先祖、激勵後人、互相協作的積極意義,是對於加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中華民族的團結產生巨大的作用。


  【2】同姓不能聯姻


  現在同姓結婚並不少見,但為什麽在古代卻不行呢?


  《通誌.氏族略》在一開始就說:姓,可以“別婚姻”,所以就有了同姓,異姓,庶姓的區別。如果氏一樣,姓不一樣的,是可以結婚的;姓相同,氏不一樣的,不可以結婚。三代以後,姓氏合一,這兩個都可以用來“別婚姻”。這便看出,古代同姓的人,是不能結為連理的。


  “同姓不婚”的習俗大概始於周代,一直延續至民國。


  《魏書.高祖紀》記載:“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製始絕同姓之娶。”這段話被認為是同姓不婚的開始。周代同姓不婚是周先族實行族外婚時遺留下來的規定。由於周先族屬於氏族部落,所以實行外婚製,那一定要靠姓名來區別。當時的姓是一個族的代表,如果一個姓的結婚,說不定倆人的祖宗就是一家人,這也就是為什麽用姓來“別婚姻”的原因了。


  《左傳》記載,鄭叔詹曰:“男女同姓,其生不繁。”《左傳.僖公二十年》裏說:“男女同姓結婚,其生不蕃。”不蕃的大概意思就是不正常,也就是說,兩個同姓的人結婚,生下來的孩子會不正常。這一點在現代科學也得到了證明,血緣近的人結婚會讓後代更容易產生畸形。《國語晉語》亦載:“同姓不婚,懼不殖也。”《國語鄭語》亦有:“氣同則不繼。”可見,在春秋時期,古人就已經從優生優育的角度來看待近親結婚的問題,認為同姓之間婚配會造成後代的不育。


  我們中國,為了防止這種現象的發生,而用來區別血緣親近與否的,就是姓。


  戰國以後,隨著交流的擴大,姓氏文化發展逐漸趨於成熟,從過去的以氏為姓,發展到姓氏不分,所以也顧不上是不是同姓了,因此同姓不婚多有不禁。


  但到了唐代對同姓結婚又強循古製,並出台了法規條款。《唐律》規定:“諸同姓為婚者,各徒二年”。宋、元時期和唐代一樣,同姓為婚“乾杖而離之”。明、清時因為地域擴大,人口眾多,以地域為基礎的社會,取代了原先以血緣為基礎的氏族。所以,那時候隻禁止同宗的聯姻,也就是同姓隻要不同宗,就可以結婚。所謂同宗,說簡單點就是在同一本家譜上記載了姓名的人,這些人是不能聯姻的。


  雖然官方不再禁止同姓通婚,但是民間的婚煙生活與各朝代的法律又不完全吻合。始於周代的“同姓不婚”實際是指血統關親而言的,即有較近的血統有關親就不能結婚。但久而久之卻改變了原的本意,形成了一種生活習俗,即並非注重血的遠近,隻要同姓就不能通婚。這對後來民間婚姻生活影響極大,在婚煙中,像姨表兄妹和姑表兄妹,無論血統怎麽近,習俗上卻不禁結婚。然而,男女雙方雖毫無血統關係,乃至相距甚遠,但姓氏相同,習俗則禁止結婚。這種狀況直延續到清末。直到清末民初,尤其是新文化運動期間,有人又開始重新研究“同姓不婚”的問題,從生理、曆史、法例諸方麵進行探討,主張拋棄“同姓不婚”的觀念,隻要沒有血緣關係,完全可以“同姓結婚”。


  另外,《禮記集說》中記載道出同姓不通婚還有另外一個原因。


  書中這樣說道:“夏商以前,容取同姓,周公佐武王得天下,取神農、黃帝、堯、舜、禹、湯之子孫,列土封之,以為公侯,而使姬姓子孫與之婚姻,欲先代聖王子孫共饗天下之祿也,乃立不取同姓之禮焉。”從中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不選擇同姓通婚,而是與外姓締結姻親,這樣可以加強兩個宗族之間的聯係,從而可以擴大自己的統治範圍或者鞏固自己的統治。我國古代很多王朝都會選擇和親,就是這個原因。


  同時,古代的倫理也有很大的作用。《白虎通.嫁娶》裏說到,如果同姓結婚,“恥與禽獸同也”。這個說法要從禮上說,古代的人認為,一個姓氏的結婚,就是亂論,這就是禽獸的行為。


  如此可見,古代的同姓結婚,就類似現在的近親結婚。要知道,古代對於子孫後代的繁衍是非常重視的,一個人家財富多少或許不那麽重要,子丁興旺才是家族傳遞的重要所在。如果某種原因影響了子孫傳遞,那一定是不被允許的。


  你看,在2600多年前的春秋時期,中國人就意識到近親不可結婚,若是結婚,生下來的孩子就很有可能不健康;而在15世紀的西歐,皇室貴族卻實行著必須是親兄妹才能通婚的規定,就是為了保證自己高貴的血脈不外流。而如此頻繁的近親結婚,導致了皇室家族的畸形基因一直流傳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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