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如癡如醉擁難將
自古以來,就有“吵新房”的習俗,也叫“鬧洞房[1]”。
諺雲:“新婚三日無大小。”所以,一喝完“賀郎酒”,青年男女便一齊湧入了洞房,開始了“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的嬉鬧遊戲。
一《鬧新房》佚名
欲作新娘喜欲狂,
濃施淡抹巧梳妝;
紅衣一襲憐嬌軟,
梨靨雙渦惜嫩香。
半喜半嗔呼不出,
如癡如醉擁難將;
天公酬得佳人意,
嫁個多才好婿郎。
婚禮那一天,新娘子是不允許隨便說話的。如何逗新娘子開口,便成了“吵新房”的前奏。
小叔子[2]們說:“讓弟弟看看嫂嫂有幾顆紐扣?”
新娘子緋兒扭捏著,不讓看!在另一小叔子動手動腳的努力下,才看到了有五顆紐扣,便高興地大喊:“五子登科嘮!”
緋兒羞澀地遮住了臉。
接著又要看梅緋兒的腳髁頭,說看老壽星。古代女人的腳有“性”的意味,是不能讓丈夫以外的男人看的。所以,不管怎麽鬧,新娘子也不準小叔子扯掉自己的襪子,能露出腳髁頭給他們瞧,已算大大地開眼了。
男孩們引動著新娘子開口以後,就該妯娌們[3]上場了。
二《國風.唐風.綢繆》詩經
綢繆束薪,三星在天。
今夕何夕,見此良人?
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綢繆束芻,三星在隅。
今夕何夕,見此邂逅?
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
綢繆束楚,三星在戶。
今夕何夕,見此粲者?
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
女人們“鬧新房”的方式,可以更大膽開放一些。
她們首先唱起了《綢繆》來調戲這對羞澀的新人。
詩經裏麵的這首《綢繆》,就是鬧新房時所唱的歌曲。曲詞詼諧,挑逗性強,比方說歌中唱道:“在這千金一刻的良宵,初見自己的心上人,你將會如何親昵呀?又是如何盡情享受這初婚的快樂呀?”
“聽覺”試探結束後,便開始了“視覺”表演——“咬青杏”。
有人遞給碧玉一顆青澀的杏子,請她代勞讓新郎新娘來一個“今夜無人入睡”的情節再現。
高文秀看了一眼說:“這顆不行吧?!”
碧玉問:“怎麽不行?”
文秀說:“沒有把,得找‘帶巴’的。”
碧玉問:“什麽‘巴’?”
劉基笑道:“什麽‘巴’你不清楚?”
碧玉一臉茫然。
紀緒又說:“要不,你問問柳大哥,什麽是‘帶把’的青杏?”
碧玉瞬間領會過來,追著紀緒就要打。
紀緒邊跑邊說:“沒‘巴’你拴不住呀。”
碧玉邊跑邊喊:“你看我拴不拴得住……”
柳遇春連忙阻攔,“玉兒,別跑,小心,小心,你……”他不好說小心肚子裏的兒子,隻好用手指指自己的肚子。
他這一指恰巧讓紀緒看到了,他邊跑邊回頭告知碧玉:“別攆了,柳大哥已指給你看了,他哪裏有‘巴’……”碧玉追得更急了。
柳遇春看到碧玉並不理會肚子裏的孩子,隻好伸手攔住了她,說:“沒巴,確實不好係。”
碧玉喘著粗氣道:“可他們給我就是一沒巴的呀。”
柳遇春說:“他們在有意逗你。”
碧玉轉身問大夥,“誰有巴?”
高文秀忙不迭地說:“我有!我有!”
眾人哄笑起來,又把目光從碧玉身上轉移到了高文秀這邊。
高文秀不好意思地說:“不是……我這真有。”說著便掏出一隻更小的帶巴的青杏。
文秀拿著,碧玉用紅繩係了起來。
她把青杏係在紅繩的中央,把兩頭的一端係在韓沃的左手腕上,把另一端係在緋兒的右手腕上。並讓韓沃和緋兒麵對麵站好,又找來一小叔子手裏拿著跳蓋頭用的秤杆,把懸著的青杏掛在秤鉤上。
碧玉在小叔子耳邊耳語了幾句,小叔子便站在一高凳子上,調整到新郎新娘咬不到的高度。
新郎新娘一抬腳,青杏就拉高,但又不準動手。急得韓沃直蹦高:“這,這咬一年也咬不到啊!”
碧玉說:“咬不到,你不會想辦法?還大才子呢,這麽點小事就難到啦?”
韓沃央求道:“求嫂嫂給個主意吧!”
碧玉看了看韓沃的樣子說:“好,看你這麽乖,我給你想個辦法。”她大眼珠子一轉,說:“你不會抱起她?真笨!”
韓沃一聽苦笑了起來:“她那麽個大高個,我抱得動嘛!”
碧玉更加得意地說:“現在後悔了吧!誰讓你們男人找媳婦淨挑大高個的呢?你們都沒有你柳哥有眼光,找我這麽個小巧玲瓏的,愛怎麽抱就怎麽抱。”
韓沃又道:“那…那…我抱你吧!”
碧玉走了過去,說:“可以啊!如果你抱著我,還能咬到青杏算你有本事。”
韓沃一想,碧玉好像是理解錯了,便解釋道:“我的意思是我抱著你,咱倆咬。”
碧玉說:“也可以啊!隻要新娘子不反對。”
韓沃本以為碧玉是個大姑娘會不好意思,而放他一馬,卻發現碧玉一點兒也不害羞,便無可奈何地搖了搖頭說:“你呀你,等你結婚的時候,不知用什麽辦法‘鬧你’,你才知害臊。”
紀緒忙說:“有辦法,我們喝她的‘花酒’。”
碧玉一聽,撈起桌子上的喜酒就喝了一口,嘟著小嘴就去攆紀緒。
紀緒撒腿又跑,邊跑邊喊:“不喝了,不喝了。”
碧玉還是追他,紀緒便讓劉基幫忙:“伯溫兄,救我。”
劉基會意,忙說:“嫂嫂的臉皮太厚,喝‘花酒’怎能難住她,我們幹脆扒她的衣服吧!”接著劉基做出要扯她衣服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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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鬧洞房
洞房又稱“吵房”,在迎親的當天晚上進行。
近代的“鬧房”,是先由小姑送燈,說是“早早抱學生”;送罷燈,無論長輩、平輩、小輩,聚在新房中,祝賀新人,有“三日無大小”、“鬧喜鬧喜,越鬧越喜”之說。各地的“鬧房”有不同的方式、方法,鬧的程度也有文雅和粗俗之分,有時鬧過了頭,往往給主賓雙方帶來尷尬和不快,但因為它給婚禮增加了熱烈的氣氛,所以後來的婚禮中往往少不了這一習俗。
舊時規定,隻有新郎的同輩兄弟可以鬧新房,老人們認為“新人不鬧不發,越鬧越發”,並能為新人驅邪避凶,婚後如意吉祥。
“鬧房”的來曆
洞房花燭夜,長夜燃明燈,新娘開櫃,新郎試鞋,夫妻對話,窗外偷聽……若得其一言半語,常為人們傳揚多年。
上古把婚禮視為幽陰之禮,不奏音樂,人們也不祝賀。周代以前,結婚儀式並不熱鬧。《禮記.郊特牲》雲:“婚禮不用樂,幽陰之義也。婚禮不賀,人之序也”。直到漢初,有些地方官吏囿於周禮,也禁止人們在婚禮時相賀。到了秦漢這樣熱衷享樂的時代,婚禮不賀的狀況並沒持續下去。到漢宣帝五鳳二年八月,詔曰:“夫婚姻之禮,人倫之大者也。酒食之會,所以行禮樂也。今郡國二千石,或擅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酒食相賀召。由是廢鄉黨之禮,令民亡所樂,非所以導民也……勿行苛政。”這是我國首次以政令的形式對婚禮不賀的否定,從此婚姻相賀便逐漸傳襲下來。
關於鬧房習俗的來曆,源於驅邪避災。
相傳,很早以前紫微星一日下凡,在路上遇到一個披麻戴孝的女子,尾隨在一夥迎親隊伍之後,他看出這是魔鬼在伺機作惡,於是就跟蹤到新郎家,隻見那女人已先到了,並躲進洞房。當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進入洞房時,紫微星守著門不讓進,說裏麵藏著魔鬼。眾人請他指點除魔辦法,他建議道:“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勢眾,魔鬼就不敢行凶作惡了。”於是,新郎請客人們在洞房裏嬉戲說笑,用笑聲驅走邪鬼。果然,到了五更時分,魔鬼終於逃走了。可見,鬧房一開始即被蒙上了驅邪避災的色彩。
上古時期通常是盲婚啞嫁,不僅缺少婚前交往,甚至素未謀麵。雙方特別是新娘,缺乏男女交往和作為主人家招呼客人的經驗,新人往往陷入不知道怎麽跨越僵持尷尬氣氛而親近對方的困惑。鬧洞房有著一個迫使新郎新娘相互配合的過程和必須親近依賴對方才能過關的感覺,而這些不得已、半推半就,實際上幫助了他們自己更快進入夫妻的角色。
[2]小叔子:妻子稱丈夫的弟弟,為“小叔兒”;稱丈夫的哥哥為“大伯兒”。
[3]妯娌:已婚婦女稱呼丈夫兄弟的老婆為妯娌。出自《爾雅.釋親》。弟兄的妻子之間,就是妯娌;所以妯娌之間的關係,其實是弟兄關係的一個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