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蒙古以少數民族入住中原,元世祖忽必烈建立了統一中國的元皇朝以後,所有典章製度,多仿效中原漢族。但在皇位繼承這個問題上,卻隻規定“旁支不能繼大位”的原則,卻沒有定下“立嫡以長”這個嚴格的繼位次序。所以,幾乎每一代皇帝病死前後,都不可避免地發生了皇位爭奪的激烈鬥爭。


  至治三年[1323年]春節前夕,元英宗[1]尋思著天下無事,朝政清明,正好與民同樂,於是下旨命上都城內外,悉辦燈彩花炮慶祝新年,借此以彰顯皇帝之大德。


  朝中的大臣知道這事是少年皇帝的興之所至,不好過分地阻止,便都默不作聲。但總有那不開眼的人忍耐不住,比方說禮部尚書兼中書省參議事張養浩,便拿國家的大事及畏難苟安之句上疏諫阻。


  拜住接過此書時說:“希孟啊,你的諫疏固然很是,但難以批準啊!”


  “為何?”


  “你不見皇上正在正興頭上麽!”


  “匡君以正,是你右丞相的職責,您得從中助諫才是。”


  “我先呈上去,看皇上的形色再進言如何?”


  “全憑丞相掌握。”


  當天,拜住就把張養浩的疏奉呈給英宗皇帝。


  英宗一看大怒:“現在國泰民安,正值慶祝,張希孟何以如此多慮呢?”


  “願陛下三思。”


  “思什麽?”


  “張希孟所見也有一定道理的。”


  “朕意已決,就這樣慶祝一次,也沒有什麽大錯。隻不過使卿等煩一下罷了!”


  拜住不敢再多說話,隻好回複張養浩說:“皇上之意,不可挽回。”


  張養浩退出了宮門,邊走邊歎息道:“內患未盡,禍其不遠矣。”


  此後發生了兩件事,驗證了張養浩所言不假。


  一件是,英宗皇帝迷信佛教,在帝師的各處修建佛祠,被監察禦史觀音保、鎖咬兒哈的迷失等上書直諫,惹得皇上不耐煩了。


  恰巧,鐵木迭兒的兒子鎖南當時就在皇帝的身邊。他平日裏就十分嫉妒觀音保等人,便借機進讒言與皇上。皇帝一聽,大怒,遂以觀音保等侮慢君上為由交由刑部治罪。議決大辟,便將觀音保、鎖咬兒哈的迷失二人推出斬首。臨刑時,觀音保仰天歎道:“排忠信讒,恐禍在旦夕矣!”百姓無不落淚。


  第二件事是就是慶祝新年的燈會引起的。


  當時,皇宮裏燈火輝煌,銀花彩帳,真如那蓬萊仙境。皇帝後妃娛樂其中,誠足以賞心悅目;京城內外,也經上下臣民,裝扮得花叢錦簇,奇珍異玩,應有盡有;上自各官衙門,下至平民牖戶,均在門前陳列著各種燈彩;以至六街三市燈火熏熏,遠近居民亦皆接踵而至,還有各地做小經濟的,都趁著熱到京城裏來做買賣。甚至江湖上一些遊蕩的人們,也各以一技之長在那人叢中擺起圈子,變一變戲法,耍一耍槍棒。看熱鬧的真是人山人海,那些鄉下農民也男男女女,一路一路地來回遊玩。


  鐵失的衙門口,也預備了些異樣的彩燈。他的屬下是頗具匠心,弄得是活龍活現,煞是好看。一些城內外的人們,無不來看個希奇。大家攜兒帶女,人人爭先恐後,三三五五地擠個不休。


  鐵失卻和自己的黨羽在衙內吃酒賭博,並將平時買來的妻妾丫鬟,前抱後擁地快樂。


  鐵失在自己衙前弄的這些燈飾,卻不是要為眾人看熱鬧用的,他是來吸引大姑娘、小媳婦的。倘若來觀看者長得美豔,他便叫門前站班的數十個惡奴硬搶到衙內,讓他奸淫一番,然後放你出去;若是滿意的,再留她個三五日不等,你若不從,便打你個半死。所以幾天之內,上當的人也不在少數,有些知道底細的,便把自家的妻女管束著不要出去。


  可是無知的範四媽母女平常又不大出門,也不知道這其中的奧秘,隻是見著熱鬧,便領著閨女糊裏糊塗的擠向前來,鐵失的惡奴一看,閨女太漂亮了,就直接抓進了自己的衙門,進行**,五天未被放出。


  有人告訴四媽,讓她寫份狀子到丞相府告狀。四媽在無法之際,也就大著膽子寫了份強奸民女的狀詞投遞到拜住衙中。


  拜住接到狀子是拍案大罵:“這等奴才,前次聖上未曾加罪,已經是大恩了,今竟不知改過,反鬧出這樣的大事來,我還能饒你麽?”當下便預備入朝啟奏。


  當拜住到了宮門,主事太監告訴他說:“聖上有旨,朔望要到郊外祭壇,這幾日在內宮飲宴,大臣不必便入。有什麽事,等祭壇結束再說。”拜住隻得回府衙。


  範四媽告狀的事很快便被鐵失的爪牙知道了,並報知鐵失。鐵失深懼拜住的忠直,怕他一旦奏明聖上定會吃罪不小,便急忙約會黨羽,商議抵抗之策。


  黨羽聚首後,有的出主意說,快把範四媽的女兒翠姐放了吧,讓她娘也不要去追告了;有的說,這可不行,想必此事拜住這個老東西已經知道,他難道肯放過我等麽?不如將翠姐弄死,叫他沒有憑據,聖上也難已辦罪我們。


  鐵失道:“這些話都不妥當!你們想,這位皇帝老子專聽拜住的話,他不會饒恕我們。我想,不如來個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大做一下,還可尋一生路。”便命家將速去請鎖南等人,秘密商議,又集合索諾木、按地不花、也先鐵木兒計議停當,約於聖駕祀郊之日動手,遂密遣爪牙在暗中幫助。


  祀郊那天,賊等沒能得手,便隻好另尋時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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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釋

  [1]元英宗


  孛兒隻斤.碩德八剌(1303年2月22日—1323年9月4日),元朝第五位皇帝(1320年—1323年在位),蒙古帝國第九位大汗,元仁宗嫡子。大德七年(1303年)出生,延祐三年(1316年)立為皇太子,延祐七年(1320年)三月即位,時年17歲,次年改元“至治”。


  元英宗自幼受儒學熏陶,登基後繼續推行“以儒治國”政策,元英宗親政後進行改革,並實施了一些新政,比如裁減冗官,監督官員不法行為,頒布新法律,采用“助役法”以減輕人民的差役負擔,至治三年(1323年)二月十九日頒布了《大元通製》。史稱“至治改革”。


  元英宗的新政使得元朝國勢大有起色,但新政卻觸及到了蒙古保守貴族的利益,引起了他們的不滿。至治三年(1323年)八月,元英宗、拜住自上都(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正藍旗東)北返大都(今北京),途中駐營於南坡店(上都西南三十裏)被鐵木迭兒的義子鐵失等刺殺,史稱“南坡之變”。


  元英宗在位四年,享年二十一歲,廟號英宗,諡號睿聖文孝皇帝,蒙古語稱號格堅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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