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相遇廣州
“我這一生好似都是在與惡魔共舞,我沒能逃掉和所有惡魔一樣的人的共性,雖然我也在極力避免讓自己成為那個自己所不喜歡的人。
可是我還是會與大部分人一樣,開始追求金錢與玩樂,可是卻忽視了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父母,以及自己應該在乎的那些人和事。
我也會和很多人一樣,在打牌的時候,激動的打自己耳光,可其實我並不喜歡打牌和賭,但是就我一個人又能改變的了什麽呢?
當身邊的人都開始在網絡上賭博來尋求刺激感,我是應該忍住自己的底線,當然最主要是沒那麽多錢去玩,但是當所有人都拉著你一起打麻將,而且都是十塊錢一個碼的時候,我不知道該如何去拒絕。
同樣我也會在閑來無事的時候,和他們一樣起自己和多少個女人上過床,花多少錢去嫖娼,用多少花言巧語去欺騙女性,跟著他們一起,起了髒話罵起了娘,這樣似乎能夠讓自己擁有很多存在感。
假如我我根本沒有和女人上過床,沒有嫖過娼,沒有交過女朋友,那肯定會遭到很多人白眼,我我不想出口就是髒話罵娘,那別人會你裝純。
可是沒人知道的是,我真的沒有交過女朋友,而且我的都是真的,因為我更渴望的是擁有一份愛情。
而我卻羞於出口,好像那樣出來會讓自己很沒麵子,有的人甚至會:“愛情?你沒錢談什麽愛情?”
可是我就是一個普通人,普通家庭,但是為什麽我就不能擁有愛情了?所以這些的都是一些廢話,無用的話。
最後我隻能想個鴕鳥一樣把自己腦袋縮著,像刺蝟一樣滿身是刺,那誰又能靠近我呢?所以我什麽都沒得到過。”
著這些事情的時候,他還是十分淡定,好像是一種將自己超脫於其中的感覺,好像的都不是他自己,又或者是,他本就不想做這種讓自己不喜歡的事情,所以他的靈魂是極度拒絕的,但是他的肉體卻無可奈何。
倒是我在聽完他的這些話,陷入了沉默中,而且腦海中好像有很多記憶湧現,我想這一刻我是懂他這種淡定的,或許在他心目中,他想要回到的是自己時候,無憂無慮的時候,父母照顧並且保護著自己不受傷害,不會心痛不會受傷,但是他回得去嗎?回不去了。
其實我當時就想,他不可能一輩子靠著父母,因為他自己總會長大,父母會老去,不可能一輩子靠父母去替他遮風擋雨,這時候應該他去替父母遮風擋雨了,而關於他自己所的追求金錢和玩樂,我卻不知道該如何去評價。
但是我想我還是應該好好勸一下他,畢竟他應該想到的是:人生在世,生命比生命都重要,要是沒了生命就真的什麽都沒了。
但是當時我們正在大學裏麵坐著,旁邊傳來了一陣陣的喘息聲,所以我們隻能繼續沉默,但是當我向他的臉龐望去時,他也望向了我,同時向對方笑了出來。
坐了大概十來分鍾我們離開了大學,繼續騎著雙人自行車往廣州塔去,這時候我覺得氣氛已經沒有那麽沉重了,我想應該這麽出來勸告他這些事情,然後“我其實很懂你”的時候,他話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旁邊有人在拍婚紗照,還是有人在旁邊拍戲,拍抖音?
他當時一下子就激動了起來,對我:“我這一輩子遵紀守法,以前讀書的時候不打架不賭博,還十分聽父母和老師的話,做一個老老實實的人,可是我發現我到了現在還沒有對象,沒有賺到錢。”
“可是我年紀已經不了,我未來該怎麽辦?我真的很迷茫,而且我活到現在,隻想通了一件事:這麽多年以來,世人所的好人有好報,壞人會如何受到懲罰,都是騙人的鬼話,我5歲以前要是個好孩子,那麽5歲以後也嚐試了讓自己變成一個壞人,我學會了做一切在家人心目中覺得不好的事情,抽煙喝酒打架泡吧,可是我發現我還是個失敗者。”
還沒等我回過頭來想該怎麽,腦海中還在整理思緒的時候,他就直接跳下了自行車,瀟灑向後方走去,而我也隱隱約約聽了到了這麽一句聲音:“我要向遠方去,看看這個世界和世界上的人。”
我隻能問一句:“你準備去哪裏?”
他:“我要去找到自己的靈魂。”
所以在與他待了這麽幾個時之後,他自己一個人就這麽孤單的離開了,而我隻能繼續在珠江邊,一會騎著自行車,一會坐在路邊長椅上。
這時候的我挺不想回家的,因為我在努力思忖這個路人所的話,陷入了一陣陣的迷茫之中,因為他的似乎有道理,可是又與現實相悖,一邊是胡言亂語,一邊是現實,這真的是的難以抉擇啊。
所以我拿出手機給他發了條微信:“你要去哪裏?可以帶上我嗎?”然後我在深夜的路燈照耀下,一步步走回了家。
第二我收到了他的微信回複:“我不知道該往哪裏去,所以你也別跟著我了,但是我最終要回的是一個地方:家。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希望你到時候可以來我家裏看看,看看這裏的風景和人,順帶著幫我一個忙。”
我問:“要幫什麽忙?你家地址在哪裏?”
他:“幫我寫一本書,寫我的故事,等我想明白了就回來,三個月,三個月左右吧,到時候你來了,然後把我的故事告訴你聽。”
我:“好!”但是我卻在想,這個人挺有意思的啊,這麽自信我會去找他?而且還要讓我給他寫書?真當我是什麽?我不用工作的啊?而且還連名字都不告訴我一下,我怎麽找你啊?
然後我就看到了一個地址,那是湖南的一個偏遠鎮。為什麽偏遠?因為我找了很久才找到這個地方。。
我再也沒能收到他微信給我的回複。
而關於我最後的那些想法,現在想來就是真香,因為我在幾個月之後真的來到了他所的家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