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一個男人在屋頂
今是個周末,也是個陰雨。
我這幾來到了他的家鄉,沒錯我是來找人的,找那個已經和我分別了三個多月的男人。
原因是他前幾給我發了一條微信,到:“很慶幸在幾個月前認識你並且愛上你,可是現在我們應該句再也不見。”
所以我想找到他,和他出那句話,畢竟他當初是那麽的讓我著迷。
偏偏不是那麽好運,今一大早出門吃早餐,在路上抬頭望去卻看到了一個人,或者是一個滿臉胡子拉碴,頭發油膩的人站在屋頂上。
他閉上了眼睛,臉上表情豐富的可以做一名演員,時而憂鬱,時而開心,時而又好像是痛苦到極致,一張苦瓜臉任誰看到都會一句“這個醜八怪。”
他的周圍是一片都是水漬,手上拿著一本日記本,上麵寫著幾個大字“生死已無謂,萬事何懼之?”
因為這時候可能很多人還在睡覺,而起床的人也已經在家裏生火做飯炒菜,所以周圍除了我,暫時沒有一個人。
然後,我還在用力去盯著那本書以及那個在屋頂上的人的樣子時,他向前跨了第一步,特別愧疚的樣子,第二步,十分滿足並且開心,如同自己已經解脫了一般。
看著腳底下漸漸流出來,被鮮血染紅的雨水,我看到了一個年齡不大的夥子,將自己弄得滿身狼藉,披頭散發的樣子,好似自己是個乞丐一樣的人,就這麽離開了這個世界,沒有痛苦沒有悲傷,有的是愧疚以及解脫。
我當時先是比較慌張的打了一通電話,然後拿起那本書,最後才看了一眼還沒有被血水完全遮住的那張臉。
而這時候身邊也響起了無數的議論聲,有好幾種聲音都是在評論這個男人的好與壞,就好似每個人都喜歡八卦一般,家庭身世,做過什麽好的事情壞的事情,全部都已經被人的透透的了,估計就差這個人的底褲沒被扒光了讓人好好瞧一眼一般。
而在眾人的議論聲中,10到了現場,將這個男人帶上了救護車。
突然,我發現這個人是那麽似曾相識,再努力一回想,記憶好像將我拉回到了一個月前,沒錯他就是我要找的那個人。
那是三個月前的一個晚上,在廣州塔,因為我住的地方近,所以每會來廣州塔逛一圈。
但是那我記憶很深刻,因為我在珠江邊散步,然後突然之間,一群人圍在下麵往上看,我一開始還以為是外星人來了,因為我近視眼根本看不到上麵居然還有個人。
當時我就在想,是不是應該出門經常帶著望遠鏡?因為我可不想戴眼鏡,因為那會讓我更加的不習慣。
那我沒能看到他的表情,但是我知道那他站在上麵是不舍的,隻是他這個人對這個世界暫時失去了希望。
然後,這個人的父母來了,好歹,這個人總算被救了下來,當時看到他們一家人抱在一起哭,我轉過頭去了一趟廁所。
然後回來的時候,他們一家人就離開了,去哪裏了?我也不知道。
但是我也是運氣不錯,在第三還是第四,我再去廣州塔散步又看到了他。
這時候我可看的清清楚楚他的臉,除了衣服從白色換成灰色衛衣,褲子換成休閑褲,一頭比起三四前更為帥氣的發型,因為他好像做了個洗剪吹。
我騎著雙人自行車,他坐在椅子上,這時候我在想到底用什麽方法去了解這個人?因為我真的感覺這個人,年紀輕輕的樣子,但是他的人生肯定有一些不同尋常的故事,一種不屬於他這個年齡擁有的故事。
我去買了瓶水,冰水,遞給他:“又看到你了”。
他抬頭,一臉苦笑的看著我,點點頭,然後低下頭去,連水都看不見,我甚至懷疑他並沒有想看到我的心情。
我還是不死心,放下自行車坐在他旁邊,然後用比較自然的語言去和他聊,並且盡量不去觸動太多他內心的傷痛。
然後,他開始話越來越多,而我也大概了解到了他的以前和他的現在,可能是因為兩個人興趣大概相同,我們從南聊到北,一直持續了八個時,而我們在騎著雙人自行車在珠江邊繞了不知道多少個來回,中間還去了一趟附近的大學,並且在11點之前去的,他他的目的就是想看看,大學的景色到底是怎麽樣的?
最後他和我了一句:我是個寫作者,今我也第一次將自己的故事告訴你,如果有可能,麻煩你給我寫一個故事結局吧?
當時我心裏就在想,你這莫不是會如來神掌還要教我?是不是應該還要收點錢??
而我,在一邊回憶,思考他所的話的時候,翻開了他的那本日記,開頭第一句寫了“謝謝有人看到這本日記,這時候的我應該已經不在,請容許我先簡單的做個自我介紹,您可以叫我至尊寶,沒錯就是大話西遊裏周星馳演的至尊寶。我現在已經到了而立的年紀,卻一步步走向死亡,並且對生命再也沒有期盼。”
看到這裏,我徹底回憶起了他曾和我過的那些話,以及那些事,這也是我第一次知道了這個人的名字,以及他的年齡,然後看到了他更多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