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方尋帶著他跑進了一家咖啡店,林瓚猜不透他的想法,被拉著進去,胡亂地點了一杯飲料。


  坐到沙發上後,方尋也沒理他,兀自忙活起來。


  他坐在一旁看方尋熟練地在小圓桌上擺上封麵漂亮的雜誌,又把桌邊的玻璃花瓶拿近,再將要拍的香水瓶放上去。心想:這是在布景嗎?


  還沒等他問出心中的問題,這兒的服務員端著飲料過來了,她應該認識方尋,湊近來看了眼說:“咦?剛才不是拍過了嗎,商家不滿意嗎?”


  林瓚暗自發窘,不過方尋也沒提他,簡短地說:“相機摔了下,照片沒了。”


  服務員是個長相很溫柔親切的女生,二十歲的樣子,點點頭,把飲料放到一旁,笑著對林瓚說:“以前沒見過你誒,你也是他的模特?”


  “不是,”林瓚原本就無所適從,這會兒更是尷尬至極,說,“就是我把他相機摔了。”


  服務員笑了聲,打趣道:“沒關係,你長這麽帥,給他當模特不就彌補了。”


  林瓚幹巴巴地笑著,搖了下頭。但他又聽見身邊一道低沉的聲線:


  “我就是這個意思。”


  “啊?”林瓚回頭看向方尋,他跟誰說話?

  方尋盯著他的眼睛:“行嗎?”


  服務員偷笑著走了,留下這兩個人麵麵相覷。林瓚看到方尋的目光,沒什麽波動,也沒有開玩笑的意思。原來把他帶到這裏來,是這個意思。


  他拿起那隻瓶身湛藍的香水,猶豫著用兩隻手攥住底部,舉到自己麵前,然後又歪了歪頭,露出上半張臉,有點呆地問:“像這樣嗎?”


  方尋一秒夢回自己給小女生們拍寫真時的場景,沒忍住側過頭去很輕地笑了一下,再奪過他手裏的香水:“想什麽?讓你做手模,不露臉的。”


  林瓚眨眨眼,放下玻璃瓶,好奇地問:“拍香水也要手模?”


  方尋從包裏拿出商家隨香水一起寄來的需求單,遞給他看。


  林瓚這才發現,要拍哪些細節,需要多少張圖都是有要求的,這上麵專門寫了手持香水的照片要五、六張。


  他舉起自己的手,認真端詳了一番,略有懷疑地問:“手模也可以是男生嗎?我隻知道賣指甲油的會找女孩子做手模。”


  “沒有具體要求,隻要圖片好看就行了。”方尋毫無預兆地對著他的手拍下一張,看了眼評價道,“還算金玉其外。”


  他的意思很明顯:手長得漂亮,卻連架都不會打,徹底浪費捏緊拳頭時手部的美感,也該是敗絮其中。


  林瓚脾氣倒不錯,沒說什麽,隻專心在旁邊看著他先把細節圖拍好。他已經明白了,方尋應該是個獨立攝影師,幫網店拍攝商圖。他把人家的照片弄沒了,於情於理都該提供賠償的,當手模算不了什麽。


  他抿了抿唇,還是問道:“打架已經結束了嗎?”


  方尋看了他一眼:“真不是受虐傾向?我看你意猶未盡。”


  “不是。”林瓚說,“我隻是覺得盡管是一時衝動,我傷害了你妹妹,也該為衝動負責。”


  方尋沒再說什麽。他信了林瓚是真心道歉。


  等到拍攝時,方尋讓他拿起香水瓶,手部懸空在小桌上方。林瓚照做了,卻遲遲沒聽到快門聲,他問:“怎麽了?”


  方尋遲疑地捧著相機,微微皺眉。林瓚的膚色非常白,握著藍色的玻璃瓶視覺上就對比明顯,顯得皮膚更為細膩。但後麵的桌布顏色是暖黃的複古色調,不太配。


  瞥了眼外邊的天色,光線還可以。他站起身,對林瓚說:“這邊來。”


  在窗戶邊站定,方尋讓林瓚把手伸出窗外,讓在微風中晃動的綠葉和藍天做背景。


  鏡頭下的畫麵和諧了許多,但是還不夠,方尋說:“你放鬆點,捏得太緊了,真醜。”


  林瓚緊張地說:“我怕沒拿穩讓它掉下去了。”


  “你是笨蛋嗎?”方尋笑出聲,“你用大魚際發力,大拇指指腹稍微扣緊點就行了。剩下的手指放鬆,再分開一點。方向要統一,你不要分得那麽難看。”


  林瓚一怔,有一瞬間覺得他笑起來還挺好看。他按照他說的,讓手型好看些,忍不住說了句:“你好像我的吉他老師。”


  “那叫聲方老師。”方尋隨口說。


  林瓚瞥他一眼,還不知道他叫什麽,方選的哥哥,他叫方挑嗎?第一次見麵就找他單挑,好適合這名字。


  林瓚不由得笑出來,手上一晃,方尋拍下的照片就花了。


  “你笑什麽?”方尋看向他。


  林瓚止住笑,問:“這位方老師,你的名字是什麽?”


  “方尋。”


  林瓚想了想:“是巡查的巡?”


  忽然起了風,方尋把相機擋在眼前,重新對焦香水瓶,聲音就與樹葉的互相拍擊聲混在了一起:“尋找的尋。”


  拍攝時間並不長,結束後方尋才想起點的飲料,站著把那杯加了冰塊的檸檬紅茶一飲而盡。


  看了眼林瓚那杯還沒動過的咖啡,方尋回頭找了一圈,發現這人已經跑到櫃台去了,把手機遞給收銀員掃碼。


  等他走回來,方尋問:“我的那杯多少錢?我轉給你。”


  “本來就是我給你添了麻煩,這也算拍攝支出吧,我來付。”


  方尋沒有拒絕,隻說:“走了。”


  林瓚跟著他往外走,走了幾步方尋又停下回頭看他,目光裏帶有一點類似嫌棄的東西。


  林瓚發懵:“怎麽?”


  方尋歎口氣,大步走進去幫他把之前放在沙發上的紙袋子拿出來,又瞥到袋子上的品牌LOGO,是個常在廣告裏見到的手表品牌,最便宜的一款也要近萬塊了。這人未免過分心大。


  把袋子遞給他,方尋涼涼地問:“生日禮物也不要了?”


  林瓚道了謝,又說:“你怎麽知道是生日禮物?”


  “猜的。”方尋的語氣不太好,因為一想到眼前這個人在生日的時候有全班同學為他慶祝,有母親送來的蛋糕,有昂貴的生日禮物,明明什麽都擁有了,卻把方選的心意丟到垃圾桶,他就又有點想動手。


  兩個人一起走出去,方尋還是往公交站走去,而林瓚依舊跟在他身邊。方尋扭頭看他:“順路?”


  林瓚輕聲說:“再幫我跟你妹妹說聲對不起吧。”


  見方尋沒吭聲,還盯著他,林瓚繼續說:“那天心情太糟糕,我拆了禮物有點生氣,以為她故意整我,一氣之下就扔了。後麵同學告訴我她的事情,我才知道是我誤會了,抱歉。”


  “告訴你她的事情?”方尋變得尖銳了許多,嘲諷一般問道,“告訴你她是個傻子,別跟她計較嗎?”


  林瓚微訝,嘴唇分開一點又咬住了牙齒,隔了幾秒說道:“你不需要這麽敏感,我沒有那個意思。”


  方尋看他又流露出那種楚楚可憐似的表情,煩悶地別過去臉。他說得不錯,對待方選的事他的確敏感,因為他不用猜都能想到別人怎麽用帶點幸災樂禍又帶點同情的語氣提起小選。


  厭惡,他很厭惡那種口吻。


  “隨便你相不相信吧,要不要傳達我的歉意是你的事。”林瓚有些無奈,“再見。”


  “不管怎樣,以後都離方選遠點。”方尋的聲音帶著警告。他也沒等林瓚回答,大步走了。


  到家時方選正好從補習班放學回來,在樓下一見到他就跑了過來,挽住他胳膊:“哥哥你拍完啦!”


  方尋把她的書包接過來問:“今天聽懂課了嗎?”


  “沒有。”方選苦惱地說,“最近的功課都好難啊,尤其是數學,真的很奇怪,我超級專注地盯著黑板的。明明第一步到第二步我都聽得很清楚,但是到第三步的時候,哇,簡直像這題對我施了魔法,一道白光飄過去。大家都聽懂了,還點頭,我:啊啊啊?老師剛才說了什麽?一瞬間好像發生了什麽超自然現象。”


  方尋笑得不行:“沒關係,現在能聽懂幾步是幾步,魔法解除了之後你就會了。”


  “恩!”方選也不沮喪,乖巧應了。


  她今年上高一,比方尋低一個年級,但方尋在一中念書。一中是全市升學率最高的高中,方選從小成績就差,還是中考運氣好才考到了師資還算可以的四中。


  她讀書一直算得上刻苦努力,但囿於智力水平,她的成績始終提升有限,小學時差距還不明顯,到了初中就徹底跟不上同齡人了。她又格外晚熟,心智發育緩慢,非常的單純。方尋不求她成績多好,隻希望她快樂一點,不要被人欺負就夠了。


  方尋飛速地解決完晚飯就進房間修圖了,他得趕緊把圖修出來交給商家,讓那邊能夠及時上新。


  把原片導入電腦後,方尋在挑選時還糾結了一會兒,讓林瓚幫忙拍的那幾張都很好,他有點選不出來。修圖的期間手機震動起來,方尋瞥見設定的鬧鍾響了,立馬點開企鵝群艾特全體成員。


  幾個關係鐵的哥們很快上線,杜瑞最先說話:靠,我就知道,尋哥艾特全體成員就隻有這一件事!搶裙子搶裙子搶裙子,我們是你的搶裙子機器人嗎?

  林嚴延緊接著發了一串省略號,再說:夠簡潔的,以前還編輯個消息客客氣氣地讓我們幫忙給小選搶定點發售的裙子,現在字都懶得打了。


  江望發了個表情包:社會社會.jpg。


  最後出現的是這學期轉學來的黎昭,富二代,為人又爽快,很快跟他們打成了一片,也被拉進了這個好友群,他滿頭問號地點進這個莫名其妙出現在消息欄的“小選的小裙子爭霸賽”群:你們誰?


  杜瑞幫著解釋了:小選熱愛二次元文化,喜歡小裙子,很多裙子量少,能不能搶到全靠手速。方尋為了妹妹,總是要我們一起搶。


  他解釋完又艾特了方尋:尋哥你倒是吱一聲。這次不好意思了?話都不說,改個群名搞暗示那一套,您夠狗的。


  方尋笑了聲,發了個鏈接過去:還有兩分鍾,都給我點進去蹲著,選S碼,生成色,別忘了。


  黎昭回複道:嗯?我也要參與嗎!媽的,有點羞澀又有點興奮怎麽回事?


  方尋:莞爾一笑.jpg。


  時間一到,幾個年輕人頓時在腥風血雨中開展網速大戰,黎昭難以置信地看著屏幕:妹子們手速這麽快的嗎?點進去就零庫存了,靠。


  林嚴延很穩重,推推眼鏡:我搶到了。


  沒等兩秒,消息彈窗,“支付寶到賬”。林嚴延歎口氣,方尋要有他轉賬時這手速,也不至於搶不到,他把群名改回“夏夜清風般的五位帥哥”。


  剩下四位帥哥還在群裏繼續聊,方尋就已經悄悄匿了,繼續修圖去了。


  過了一會兒,黎昭艾特他:方尋,你上次幫我拍的寫真修好沒啊?兩周了,你隻給了我一張!

  方尋:忙得要命,正在修商圖。


  黎昭:騙鬼呢,剛才還買裙子,現在就忙得要命了。


  方尋登陸電腦上的企鵝,截了張剛選好導入到Ps的圖到群裏。


  杜瑞:艸,這手好色。


  方尋:?

  杜瑞:誇好看的意思。


  黎昭:靠,憑什麽給我拍寫真的時候不給我拍手部特寫,我的手明明比這好看一點!

  林嚴延緩緩道:客觀點,差了不是一點。


  黎昭立刻附和道:對,不止一點,我一千塊的臘梅兒手霜不是白抹的。


  江望:講道理,上麵那位,您搞錯方向了。


  方尋本來隻是覺得林瓚的手還算好看,找個人臨時救場而已,這會兒就忍不住仔細看向屏幕上的那隻手。


  林瓚跟女孩子的手是不同的,他的骨節清晰,手指盡管修長也並沒有很細,但襯衫滑下去露出的那一截腕骨,微微突顯的血管,修得幹淨圓潤的指甲,都有股說不出的味道。


  瘦長的玻璃瓶被他握在手裏,透過透明的液體,能看到他連掌紋都比別人漂亮。香水是藍色的,幽秘、浪漫,光映在他的皮膚上,冷白與藍調融合在一起,綠葉在背後虛化成柔和的光暈,這就像是電影裏的一幕。


  方尋一時間不知從何修起。


  作者有話要說:

  本手控先爽了。(b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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