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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證明給他們看!

  包廂中的氣氛漸漸變得融洽,林海問出了一直沒來得及問的問題。


  “宇多田醬,你和深田同學是怎麽認識的?”


  “叫我Hikki。”宇多田光糾正了一下林海的稱呼,旁邊的深田恭子也跟著點頭,說道:“大家都是朋友了,不要那麽客氣呀!”


  “好的,Hikki,恭子,你們以前就認識?”


  “不。”宇多田光不好意思的說道:“其實我剛剛回國不久,之前在新宿站迷路了,恰好碰到恭子,當時真是多虧了她……”


  “原來如此。”


  林海點點頭,轉而為深田恭子:“你經常來新宿站嗎?”


  深田恭子苦惱的說:“我也沒辦法啊,隻有在那裏,才能把那個討厭的家夥甩掉……”


  “討厭的家夥?”林海想起剛進門時宇多田光說的話,於是問道:“你最近一直被人騷擾?”


  “是啊。”深田恭子忿忿道:“那個人實在太可惡了,一直跟蹤我,不光跟蹤,還偷拍我的照片……”


  “是粉絲還是狗仔?”


  “是狗仔。”


  “怪不得……”


  林海明白恭子為什麽捂得這麽嚴實了。如果是狂熱的粉絲,那麽還能通過報警來尋求幫助——當然,正常情況下,除非藝人的生活受到嚴重騷擾,否則輕易是不會這麽做的。


  然而換成狗仔,那就沒辦法了。


  東京有大量的狗仔,他們的“反偵察”意識很強,來無影去無蹤如同傳說中的采花大盜。麵對這些人,警方一直很頭疼,抓吧,很難抓到,即使抓到了,處理起來隻會更加麻煩。


  狗仔之所以難處理,是因為他們通常有合法身份——比如街頭攝影師、自由記者之類,這些人的行為又介乎合法與非法之間,一個“街頭采風”的理由就能搪塞過去。


  此外,大部分狗仔都有黑幫背景,有些甚至還是警方培養的線人,除了一些剛剛加入警察隊伍的愣頭青,還真沒有多少警察願意拿他們開刀。


  警方投鼠忌器,狗仔自然愈發猖獗。近年來,藝人遭到狗仔騷擾的情況愈發嚴重,甚至有不少藝人因為不堪其擾,最後選擇退出藝能界。


  聽著很嚇人,不過互換立場去想,狗仔也是為了糊口,隻要藝人配合著給點甜頭,大部分狗仔也不會死纏爛打糾纏不休。


  畢竟誰的時間不是時間呢?

  林海決定向深田恭子傳授一些應對狗仔的辦法,隻要把準了脈,狗仔也能成為藝人的助力。


  深田恭子聽林海說完,無奈的說道:“你說的這些我知道呀,可是那個狗仔不一樣。你知道《BUBKA》嗎?”


  林海點點頭。


  《BUBKA》是一本低俗不堪的娛樂雜誌。這本雜誌長期以女藝人的私生活照作為賣點,為了得到各種“性感”照,可謂無所用其極,不僅侵犯女藝人的隱私權,有時還會因為無端造謠致使藝人的名譽受損。


  聽深田恭子提起《BUBKA》,林海的記憶漸漸鮮活起來。


  他上輩子剛到東京的時候,一位日本友人曾私底下和他分享過自己收藏的《BUBKA》,之


  後不久,該雜誌社就因刊登奧菜惠的春照,而徹底引發眾怒,進而被數十個女藝人聯名控告……


  《BUBKA》最終是否做出賠償不得而知,不過從它比林海“活”得還久這點來看,那場官司的結果恐怕不盡人意。


  說起來,那場官司好像就是深田恭子牽的頭?

  因為時間久遠,林海記得不太清楚,不過深田恭子多年來一直和這類雜誌做鬥爭,他是知道的。


  比如2010年,深田恭子就曾牽頭綾瀨遙、AKB48等眾多女藝人,狀告過東京笠倉出版社,那一場官司聲勢浩大,最後以出版社公開道歉告終。之後隔三差五爆出的類似官司,也大都是深田恭子牽頭並作為原告方的代表。


  這個傻妞……


  雖然覺得她是被人當槍使了,但她的敢作敢為還是讓人對她充滿好感。


  ……


  深田恭子在日本演藝圈的好人緣是出了名的。即使在她飽經爭議的時候,依然有許多朋友站出來力挺她,特別是年輕一代的女藝人,更是把她當成了“大姐頭”。


  不過眼下的恭子,還沒有成長到“號令群雌”的地步,麵對低俗雜誌的騷擾,顯得有些手足無措。


  林海也沒有太好的辦法。


  日本女藝人一向逆來順受,在自身利益遭到侵害時,大多會選擇息事寧人,現在的《BUBKA》還沒鬧到天怒人怨,這種時候讓恭子采取法律手段維權,那不是幫她,是害了她。


  事實上直到二十年後,深田恭子依然是某些媒體惡意抹黑的對象,而這些乍看上去言之鑿鑿的負麵“新聞”(很多都是舊話重提),大多是她在維權路上招惹的仇家散播的。


  設身處地的想想,她也真不容易。換個心理素質差點的,就算不崩潰,也早就心生退縮了吧。


  林海看著這個外表傻乎乎,實則內心堅強的女孩,眼神中不覺多了幾分寵溺。


  林海的眼神變化讓深田恭子感覺渾身發毛,她眼神閃躲著,抱起歌本跑到點唱機前,故作鎮定的打著哈哈——


  “你們不許跟我搶麥克風,難得來KTV,這次我要唱個痛快!”


  ……


  深田恭子也是從小接受過音樂訓練的,但是林海以專業眼光來看,她的歌喉也隻是還不錯,遠談不上出眾。林海倒是挺想聽宇多田光唱歌,不過這時候不能提,不然兩個女孩都會覺得尷尬。


  林海和宇多田光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話題主要集中在後者身上。


  宇多田光比林海小一歲,出生於美國曼哈頓。(為節約用水,加之三字姓氏的閱讀感較差,以後在避免誤讀的情況下,會盡可能使用簡稱)

  光的父親宇多田照實是一位作曲家,曾與久石讓有過合作,婚後移居美國成立工作室,女兒出生後組建了家庭樂隊U3(意思是“宇多田的三次方”),並以妻子作為主唱灌製唱片。


  宇多田照實為人低調,很少在媒體上曝光,在女兒出道後,也隻是作為她的製作人和經紀人,沒有插手過她的詞曲創作。


  和“照實老爹”比起來,光的母親名氣要更大些。


  光的母親宇多田純

  子(藝名藤圭子)是60、70年代日本風靡一時的歌手,憑借前後兩張專輯在Ori專輯榜連奪37周冠軍,在該榜單的曆史上可謂空前絕後。


  在這樣的家庭長大的宇多田光,從小就表現出了過人的音樂天賦,然而就像華夏人在日本樂壇吃不開一樣,日本人在美國樂團同樣舉步維艱。


  說到在美國的經曆,光的語氣充滿了委屈。


  “其實我早就想回國了,雖然我是美國EMI的簽約歌手,但是在那邊根本得不到重視……U3這些年發行的唱片賣的也不好,母親為了補貼家用,不得不經常返回日本,我們一家人的生活其實遠比外人想象的要糟糕的多……”


  林海默然不語。


  女孩說的這些,他何嚐沒有經曆過。身在異鄉為異客,其中酸楚,又豈是三言兩語能道盡的。


  大概是出於對林海的信賴,女孩說了很多不為外人所知的事,比如她的父母曾多次離婚之類。


  這些事後來都不是什麽秘密,但林海沒有打斷對方,而是耐心的做起了傾聽者。


  傾訴了很久,女孩這才意識到不妥,不好意思的說道:“真是抱歉,我不該提這些不愉快的事情……”


  “沒什麽。”


  林海擺擺手,笑著問道:“那又是什麽原因讓你做出回國的決定呢?”


  光抿著嘴唇瞪了林海一眼,不確定對方是真不清楚,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盡管心裏有點不好意思,光還是大大方方的說出了原因。


  “是因為聽了你的音樂……”


  女孩的眼神迷離,陷入回憶。


  “你恐怕不知道,EMI(美國)曾經安排我去給其他歌手伴舞,可是我真的不擅長跳舞,當我站到台上,甚至不知道手和腳該放在哪裏……我喜歡唱歌,我的夢想是成為歌手,而不是小醜!”女孩情緒激動起來:“聽了你的音樂,我知道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既然我無法掙脫鐐銬,那我還不如遠遠離開!”


  女孩說到這裏,停下來看著林海,問道:“我選擇了逃避,你會不會看不起我?”


  林海沒有回答她的問題,而是反問道:“會不會很不甘心?”


  “當然!”


  女孩重重點頭,而後堅定的說道:“總有一天我會回去,然後用我的音樂征服那裏!”


  “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


  林海的語氣充滿肯定。


  他這麽說,不光是為了給女孩打氣,也是說給他自己聽的。


  某種意義上說,前世的林海和宇多田光的成就雖然天差地別,但是兩人同樣是“失敗者”,他們都倒在了挑戰風車的路上。


  說什麽“過程比結果更重要”?那隻是失敗者的借口!


  想到這裏,林海感覺渾身的血液都在燃燒。


  他猛地站起身,大聲說道:“何必等到未來?既然不甘心,現在就去證明給他們看!”


  “怎麽證明?”女孩也跟著站了起來,雙眼閃閃發光。


  “我準備錄一首歌。”林海頓了一下,而後問道:“你有沒有興趣跟我合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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