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有緣自會重逢
新宿站很大,見麵地點自然要事先定好。
林海和深田恭子約定的見麵地點,位於山手線A1出口附近的一處公告欄前。
山手線是新宿站幾條鐵路線路中最古老的一條,前身是1885年開通的赤羽至品川鐵路,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末,新宿地鐵站正式投入使用,山手線也逐漸成為東京最繁忙的地鐵線路之一。
因為線路繁忙,加上串聯了池袋、新宿、澀穀等商業區,因而這條線路一向是文藝工作者取材的好地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XX電車”係列。都說藝術源於生活,現實中的新宿站,也確實是“鹹豬手”的重災區,因而這裏也被稱作日本女孩的“噩夢”。
正常來說,沒有哪個女孩會將這裏選做見麵地點,深田恭子堅持要在這裏見麵,讓人非常懷疑她是否有某種怪癖……
(咳咳,上麵是本座的司機寫的,他因為超速駕駛,已被警方逮捕。)
說回正題。
新宿站催生出的文藝作品中,最出名的當屬《城市獵人》。
《城市獵人》是著名漫畫家北條司創作的一部膾炙人口的漫畫,後被先後改編為動畫、電影等,著名動作笑星程龍就曾出演過相關作品,並憑借精湛的身手俘獲了無數日本女性的芳心。
提到《城市獵人》,不能不提其中的男主角“犽羽獠”。
犽羽獠,在國內又被翻譯成“寒羽良”、“孟波”等,他的人設用一句話來概括,大概就是“不太正經的都市兵王”。
犽羽獠的本職是保鏢兼私人偵探,然而實際上這家夥什麽工作都接——前提是隻接受漂亮女性的委托。傳說隻要委托人在新宿車站的留言板上寫上XYZ的字樣,就有機會見到他的真麵目。
林海身後那個略顯老舊的留言板,就是城市獵人的聯絡板。
……
林海在留言板前一直等到快五點半,就在他以為自己被放了鴿子的時候,深田恭子終於姍姍來遲。
深田恭子的打扮讓林海感到十分無語——
她頭戴一頂紅色寬沿漁夫帽,臉上帶著大號墨鏡和口罩,身上還裹著一件過膝的長雨衣,給人感覺就像準備接頭的特務——
才怪!
這分明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嘛!
不過話說回來,深田恭子的打扮雖然格外引人注目,但是隱藏身份的目的是達到了。如果不是她主動走過來打招呼,林海是絕對不敢相認的。嗯,是真沒認出來,而不是故意裝作不認識她。
……
深田恭子和林海會合後沒有多說廢話,拽著他的胳膊一路狂奔,以小說作者都跟不上的節奏,直接將鏡頭切換到地鐵站附近一家KTV的包廂裏。
(不用懷疑,作者不是為了偷懶,隻是懶得水。)
“呼……”
闖入包廂,深田恭子摘掉帽子、眼鏡和口罩,一股腦丟在沙發上,又脫下雨衣掛在衣帽架上,而後像條死魚一樣癱倒在沙發上。
“我說,你沒事吧?”
林海還是第一回見到這種下午還半死不活,晚上就活蹦亂跳的,很懷疑她會不會一口氣上不來再暈過去。
“啊,抱歉,計劃有變,總之害你久等了,萬分抱歉……”
深田恭子雙手合十做求饒狀。
“嘛,
我倒是不介意,不過這是什麽情況?”
林海一頭霧水,怎麽感覺深田恭子跟做賊似的,這和她在學校時的表現,反差也太大了吧?
“恭子醬最近一直被人騷擾,所以出門時才會這麽小心。”
一個陌生而又熟悉的聲音從背後傳來,解答了林海的疑問。
林海轉過身,發現包廂裏居然還有別人。
說話的是個短頭發、身著T恤衫和破洞牛仔褲,看上去有點男孩子氣的女孩。
看清對方的臉,林海略一遲疑,驚訝道:“居然是你!”
林海的反應讓女孩很高興,她笑眯眯的說道:“沒想到你還記得我,更沒想到這麽快又見麵了。”
“呃,我們以前有見過嗎?”
“……”
……
誤會這種東西,通常都是因為彼此的腦波不在一個頻道。
林海認出麵前的女孩,是因為對方在原本的曆史中實在是家喻戶曉。
女孩名叫宇多田光。
宇多田光——平成三大歌姬之一,日本流行樂壇的一代天後,被日本滾石評選為“00年代最具影響力藝人”……
和林海這種撲街仔不同,前世的宇多田光,成就高到讓他連仰望都做不到。
難以企及,自然不曾有交集。
正因為從來沒打過交道,所以林海對宇多田光的話感到莫名其妙。
……
宇多田光在聽到林海問她的問題後,原本充滿喜悅的臉徹底垮了下來。
她擰著眉頭,不滿的瞪著林海,讓林海愈發摸不著頭腦。
“你是笨蛋嗎?”
深田恭子湊了上來,用教訓的口吻說道:“難為光醬天天念叨你,你居然把她給忘了!”
被傻恭當成笨蛋,這讓林海很不爽,不過他真的想不起自己在哪裏見過宇多田光,所以謹慎的沒有開口。
林海沒吭聲,宇多田光先忍不住了。
她羞惱的瞪了深田恭子一眼,嗔道:“誰有天天念叨他!”
“明明就有,我的記性可是很好的,你每天都會說一次、兩次、三次——”深田恭子掰著手指數到三,而後放棄了這個對她來說有些困難的算術題,說道:“總而言之——唔……”
宇多田光撲上去一把捂住深田恭子的嘴,後者很快掙脫,繼續道:“啊對了,把你錢包裏的那張照片拿出來給這個負心漢看看!”
負心漢?我?
林海滿腦袋黑線,覺得傻恭的現代語真應該好好補補課了。
……
兩個女孩開始了針對手包的爭奪戰,在林海選擇袖手旁觀的情況下,戰鬥很快以傻恭獲勝而宣告結束。
沒辦法,笨蛋的體力不是蓋的。
深田恭子將宇多田光撲倒在沙發上一通蹂躪,在對方放棄抵抗後,傻恭搜出一張照片,樂滋滋的湊到林海麵前邀功。
“喏,就是這張照片!”
看到照片,林海的記憶一下子鮮活起來。
照片拍攝於三得利音樂廳,畫麵中的林海半彎著腰站在舞台邊緣,正與一個仰頭站在台下的女孩交談。
照片的拍攝角度找的很好,是經典的對角線構圖;環境光也很給麵子,淡金色的輪廓光將兩人從暗調背景抽離出來,給人一種靈魂對
撞的感覺。
……
林海看到照片的第一感受是吃驚,第二感受還是吃驚。
他萬萬沒想到,自己這輩子第一場演出的“唯一觀眾”,居然是宇多田光!
他看了一眼坐在沙發上生悶氣的宇多田光,走上前去,一臉歉意的說道:“實在抱歉,當時是逆光,所以沒有看清你的臉……”
宇多田光似乎接受了這個解釋,表情緩和下來,然而緩和不到三秒,她的臉莫名其妙的重新繃了起來。
宇多田光板著臉伸出手,沒好氣的說道:“還給我!”
林海將照片還給對方。
林海猜測少女準備拿照片泄憤,然而他猜錯了,少女沒有當場撕掉照片,而是重新放進了手包裏。
……
氣氛有點尷尬,好在還有深田恭子這個隨時發光發熱的電燈泡。
電燈泡就連反射弧都比常人要長,她一臉疑惑的問林海:“不對啊,你剛才的反應明明是認識光醬的,怎麽又說不記得她?”
林海半開玩笑半認真的說道:“我認識的是作為歌手的宇多田光。”
林海的回答讓宇多田光一愣。原本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什麽的女孩猛然抬起頭,問道:“你知道我?”
“我有收藏《Precious》這張專輯,詞曲都很不錯。”
“真的?”宇多田光的眼睛瞬間亮了起來。
“當然是真的。”
林海說完,默默補充了一句——不過是上輩子的事了。
《Precious》是宇多田光以個人身份發行的第一張專輯,發行時間就在今年年初,那時的她還是美國EMI的簽約歌手。
《Precious》是針對美國市場打造的,其中除了翻唱自卡朋特樂隊的一首歌外,其餘曲目皆由宇多田光自己作詞作曲,歌詞也全都是英文,隻不過恰逢美國EMI內部重組,所以該專輯未在美國流通,隻在日本少量發行。
林海上輩子雖然也是音樂人,但他同樣是宇多田光的歌迷,身為歌迷,這種具有紀念意義的專輯自然要收入囊中。回想起來,當時為了收藏這張專輯,林海可是費了不小的力氣,畢竟那時的宇多田光已經成名,而這張原本發行量就不高的專輯,自然也變得更加稀罕。
想到前世為收藏唱片付出的心血,林海腦洞大開,心想這輩子如果改行淘碟,搞不好比做音樂來錢更快。
當然,偶爾淘碟不是不行,但是如果要林海放棄音樂夢想,那也是想都不用想的。
……
得知林海居然聽過自己的歌,宇多田光的臉有點繃不住了。
看著她嘴角露出的笑意,林海趁熱打鐵,聊起對《Precious》的看法——當然,以讚美居多。林海不是傻子,他自己就是音樂人,自然知道該怎麽戳中對方的興奮點。
宇多田光臉上的笑容越來越多,不是因為林海的讚美,而是因為他並非客套。
他是真的聽過,也聽懂了自己的音樂。
本以為隻是自己單方麵了解對方,沒想到對方居然也如此了解自己,這就是緣分嗎?
或者說是……心有靈犀?
少女的臉騰地一下紅了,隻覺心中小鹿亂撞,原本那點小失落早就被丟到了九霄雲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