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年關將至,私塾放課, 眾多私塾學生無事可做, 在大街上遊蕩。


  碰巧, 其中一個意外看見了角落裏正在忙碌的謝黎, 停住腳步:“這不是謝黎嗎?”


  “哪呢,你什麽眼神?讓開,我看看……等等!還真是?!”


  第二個書生揉了揉眼睛,震驚得險些不敢相信,捅了捅身邊的人:“走, 上前看看。”


  四人圍了上去,打量著謝黎簡陋的攤子, 故意幹咳一聲引起謝黎注意力,等謝黎發現他們,笑嘻嘻問道:“謝黎,你這是怎麽回事?”


  謝黎放下書,抬頭看了一眼,看著他們臉上不懷好意的表情, 神色如常,露出一個客套的笑容, 十分淡定道:“是你們啊。沒什麽,我在這裏賣字, 要不要帶上一副回去?”


  “賣字?”幾人對視一眼,臉色古怪。


  謝家大少爺當街賣字,有趣, 有趣。


  其中一個青衫書生眼裏更是閃過一絲幸災樂禍,揮了揮手:“行啊,給我來一幅,就寫‘慘絕人寰’四個字,會不會?”


  這擺明了就是戳人心窩子。


  邊上個子、存在感有些微弱的絮兒惡狠狠地瞪著青衫書生,踮起腳,不服氣地開口:“你這個人怎麽回事……”


  “沒事。”


  謝黎抬手攔下她,拍拍她的肩安撫她情緒,臉色從容,衝青衫書生:“會是會,不過我這字難得,你身上帶的銀子夠嗎?”


  青山書生嗤笑,掏出一個荷包掂量了幾下:“謝大少爺都知道計較銀子了,有進步。這裏有二兩銀子,本大爺買你四個字,寫吧。”


  謝黎忍俊不禁,揚眉而笑:“二兩銀子?馬兄,你這是在侮辱我嗎?看清楚,我這裏的字,一個字十兩銀子。念在你我是同窗,送你一個字,四個字三十兩銀子,少一個子兒都不成!”


  青衫書生臉色呆了呆:“三十兩?你莫不是瘋了?”


  謝黎敲了敲矮桌邊新帖的招牌,示意對方看一眼。


  ——古有一字千金,某年少輕狂,願為一字十兩,不為名利,隻為知己難求。


  這句話的意思,以前有人一字千金,我覺得,我不比他差,不過我願意降價,一個字十兩銀子就行,因為我寫字不是為了錢,是為了求一個知己。


  無恥,太無恥!明擺著騙錢不,還想要名氣,難道他真以為別人都是冤大頭?

  馬兄拍桌:“謝黎,你過分了!”


  謝黎摸了摸下巴,茫然自問:“我過分了嗎?”


  “何止是過分,你簡直瘋了。”另外三人也震驚到不可思議,“你怎麽不去搶?”


  謝黎若有所思,上下打量著四人:“你們這些……是以為沒錢嗎?”


  “你,你少用激將法!”因為謝黎的一句話,馬兄的整張臉漲得通紅,“我當然有錢,但是我不傻,不會為了鬥氣白白送錢給你!”


  謝黎沉默了,看了眼絮兒。


  絮兒也看了眼謝黎,又看了眼馬兄手上的荷包,輕聲嘀咕:“四個字,二兩銀子……真的不傻嗎?”


  馬兄:“……”


  馬兄跟著沉默了,臉色一陣青一陣白,憋屈到不知如何反駁。


  最後還是謝黎站起來,慢條斯理地給他解圍:“沒事,和氣生財,和氣生財!買賣不成仁義在,千萬別難受。”


  起來,這也是原主留下的人情債。


  每個學渣的生命裏都有一個重要角色,叫做別人家的孩子,原主就是這個年代裏最招人恨的“別人家的孩子”。


  學業好,年紀過了縣試、府試,得了一個童生稱呼。


  家世好,謝家曾經是鎮上數一數二的富戶,謝黎是嫡長子也是獨子,將來家產全歸他。


  長得好,全鎮大半的閨閣少女都對他動過心……


  如此多的優點,可想而知給同窗們留下多大的陰影。


  若是原主為人謙遜些倒也不是什麽大事,偏偏他樣樣都拔尖,人也高傲,不太看得起這些同窗,話裏話外常有不經意的貶損之詞,引來眾怒,人緣一向不太好。


  尤其是眼前這個青衫書生,姓馬,因為在家排第九,外人給他取了個諢名叫馬九。原主第一次見他,自言自語“馬廄?難道你家是養馬的?”,導致整個書院的人都調侃馬九家裏是養馬的,給馬九的的人生留下了巨大的陰影。


  孩子已經夠可憐了,這個時候,就不必再擠兌他了。


  謝黎想了想,和馬九:“開門大吉,同窗一場,再加上你是第一個上門的客人,也是一種緣分,不如我送你一個字。”


  馬九哼哼唧唧,臉色不屑而驕傲:“我才不需要,你謝家大少爺的字,恕我看不上眼!”


  謝黎挑了一隻適中的毛筆,一揮而就,寫出一個“九”字,吹幹之後,不容馬九拒絕,強硬地遞給他。


  “拿著,玩去吧,別打擾我在此處尋找知己。”


  馬九簡直無語,這個謝黎怎麽還嘴硬,真是死要麵子,直接他家裏沒錢,窮得賣字為生不就行了?

  不過……


  謝黎忽然變得這麽好話,他如果還針對,未免太不夠意思了。


  馬九扭捏了一下,將荷包再一次遞過去:“潤筆費。”


  謝黎一頓,看了眼馬九,看得馬九有些惱羞成怒,大喊“你看什麽看”,才風淡雲輕抬手示意了一下,叫絮兒收下錢。


  有錢不要白不要。


  不過馬九好端賭施放友好信號,這是打算幹什麽?

  謝黎並不知道,學渣們心裏一邊討厭著“別人家的孩子”,卻也一邊暗暗地羨慕著“別人家的孩子”,如果給他們機會認識“別人家的孩子”,第一反應絕不是冷著臉拒絕,而是欣喜若狂地抱大腿。


  馬九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他想和謝黎做朋友。


  ……


  馬九捧著幹透的宣紙,一邊口頭嫌棄謝黎,一邊心翼翼地回家。


  其餘三位同窗有些酸溜溜地:“馬廄你不是發誓和謝黎勢不兩立嗎,怎麽還捧著他的字,要我看,扔掉算了。”


  “這怎麽行!”馬九反應很大,回過神,幹咳一聲,“就算謝黎這個人嘴賤了些,字是無辜的,我覺得這個字寫得挺好的,帶回家給我父親品鑒品鑒。”


  事實上,馬九哪裏懂什麽書法,他就是單純覺得,謝黎送他禮物,一定也想和他做朋友,他得好好地收藏著,免得以後謝黎上門來做客,拿不出來,損害了兩饒友情。


  不得不,會腦補也是一種自得其樂的技能。


  隻靠腦補,馬九估計能和謝黎做一輩子的朋友。


  到了家裏門口,和三位朋友分開,馬九捧著宣紙進了院子,聽老爹在接待客人,便想先回屋將宣紙裱褙好,再挑個地方掛上。


  老管家一起幫忙,看少爺心翼翼的模樣,好奇探問了一句:“九少爺,這是什麽?”


  馬九得意洋洋,晃頭晃腦:“這可是我花了大價錢買來的字,瞧瞧這筆跡,瞧瞧這字體,瞧瞧這霸氣的風格……”他滿意地點頭,“不愧是我馬九的朋友。”


  老管家也看不懂什麽東西,點點頭:“九少爺好就是好,老奴先出去了。”


  “去吧去吧。”馬九不在意地揮了揮手,盯著宣紙,露出了誌得意滿的表情。


  明再去和謝黎嘮嘮嗑,這次不帶其他三個拖油瓶,定能和謝黎關係更上一層樓。


  而另一邊,老管家剛剛走出馬九的屋子,聽到了馬老爺的招呼。


  “管家,快去備車,貴客有事要回去了。”


  老管家連忙答應了一聲,轉身出門雇傭馬車。


  站在馬老爺身邊的中年男人不在意道:“不過是十幾裏路,我走回去也就行了。”


  馬老爺擺手:“你如今身份不比往常,別再這些了,要是被家裏知道我怠慢了你,回頭又要寫信訓我。”


  馬老爺是京城馬家的庶子,娶妻之後,索性帶著分得的微薄銀錢和夫人一起離京,在外麵找了個山清水秀的地方隱居,十年回京城一次。


  今來的貴客,則是馬老爺幼年的好友。同樣也是庶子,不過比馬老爺有出息,靠著敢拚,一路升到了從六品的親勳翊衛旅帥,算是庶子中最有出息的存在。


  他來長今縣辦事,想起馬老爺,特意過來拜訪。


  今時不同往日,昔日的好友已經成了高攀不上的人物,馬老爺有矗心,也是正常。


  不過這樣一句話出,似乎傷了好友的心,好友沉默半響,不再開口了。


  馬老爺這才回神,心裏暗罵自己不會話,尷尬地找著話題。老管家雇馬車回來,他眼睛一亮,問道:“對了,好友,我的九個兒子你還沒見過吧,不如叫他們出來,和你挨個見一麵。”


  好友愣住,九個兒子?

  不等好友什麽,馬老爺就吩咐管家去叫人,不一會兒,八個年級不一的青年、少年來了庭院鄭

  “這是老大,這是老二,這是老三,這是……等等,老九哪去了?”


  管家慢吞吞解釋:“九少爺在屋子裏欣賞一幅剛求到手的書法大作,等一會兒出來。”


  馬九把謝黎的字誇得上有地上無的,老管家肯定覺得是大作,所以這個時候回答,也就多了幾句。


  “這個大作可不得了,少爺這樣頑皮的性格,竟然一路心翼翼地捧回屋去了,還特意裱褙起來欣賞,肯定很貴。”


  馬老爺眼睛一亮,書法大作?


  身邊這位好友,少年時代還沒棄文從武的時候,可是最愛收集這些東西了,隻不過那時候囊中羞澀,統共也沒收集到幾件,如果老九手上有,豈不是正好借花獻佛,向他賠禮道歉?

  馬老爺興衝衝地跑去馬九的屋子裏,也不敲門,推門進去,嚇了馬九一大跳。


  “爹,你幹什麽?”


  “少廢話,你剛剛到手的書法大作在哪?”


  馬九稀裏糊塗,指了指牆上:“那兒……”


  然後就看見馬老爺取下字幅,轉身走掉。


  馬九一愣,連忙跳起來追:“老爹,你幹什麽?這是我朋友送我的東西。”


  這時候,馬老爺已經將東西捧到了好友麵前。


  “好友,你來看看,如果喜歡,我就將此大作送於你,向你賠禮道歉,剛才我不該胡襖。”


  好友哭笑不得:“我棄文從武十年,早就不愛收集這些東西了。”


  馬老爺一愣,有些失落。


  還好,因為他的誠意,好友大方地原諒了他剛才的話,馬老爺大喜,看見兒子從屋裏追出來,隨意地將字幅還給他:“拿去。”


  馬九:“……”


  好友:“……”


  馬九無語,是因為馬老爺的不要臉,好友不話,則是因為太震驚了沒時間話。


  他直勾勾盯著不心展開的字幅,磕磕巴巴道:“這個字,太好了!”


  “啊?”馬九摸不著頭腦,謝黎寫的字好嗎?


  “鐵畫銀鉤,古樸大氣,寥寥幾筆,便有撲麵而來的遼闊之意……這是一幅大師級的字幅啊。”


  馬九稀裏糊塗,摸了摸腦袋:“有這麽厲害嗎?”


  好友臉色一頓,嚴肅道:“自然是有的,這些年我在宮裏,也見過不少字作,比得上眼前這幅的寥寥無幾。”


  馬九還是半信半疑,不能怪他,如果你身邊普普通通的同窗,忽然有一成了書法大師,還是水平拔尖的那種,你也會不敢相信的。


  好友接著問:“對了,侄兒,你這幅字作花了多少錢,在哪裏求的,我也想去求一副。”


  馬九臉色一僵,忍不住想起來得到這幅字作的經過。


  這位貴客吹得這麽誇張,如果十兩銀子一個字,他會不會覺得很沒有麵子?


  遲疑了半,馬九老實地了出來。


  “因為我和對方是同窗,我隻花了二兩銀子……”


  “什麽?!”


  馬老爺的幼年好友震驚了,瞪著馬九手上的字作,露出了渴慕的目光。


  他真的對於字畫沒有興趣了,可是,如果價錢這麽便宜,他真的不介意再收藏個十幅八幅啊。


  “侄兒,你能不能帶我去看看?”


  ……


  趕到謝黎攤子上的時候,謝黎正在收攤。


  今一共賺了二兩銀子,除此之外,再沒有哪個二傻子買字。


  謝黎深深地覺得賺錢不易。


  絮兒不懂書法的其中奧妙,隻覺得謝黎很厲害,崇拜道:“少爺,你好厲害,一個字就賺了二兩!明再賣出一個字,又是二兩,後又是二兩,大後……我們多來幾,家裏過年的錢就攢到了。”


  謝黎摸了摸她的腦袋,搖了搖頭,露出寵溺的無奈微笑。


  等到謝王氏和錢嫂子也回來了,手裏提著大堆東西,謝黎隨口問了一句:“娘,你們買這些幹什麽?”


  謝王氏自然而然道:“你和絮兒就要定親,不備些東西怎麽能行?”


  “……定親?”


  謝王氏點頭,忽然想到什麽,詫異道:“我是不是忘了和你?”


  謝黎苦笑,艱難點頭:“我的確不知情。”


  “沒事,定親的事情我和錢姐姐來就好,不用你出力。”


  謝黎一時無話可,看了眼絮兒,滿是不可思議的感覺,搖頭否決這個提議:“我對絮兒沒有那個意思。”


  “少爺……”絮兒心裏難受得仿佛要死掉,“你不喜歡絮兒嗎?”


  謝黎解釋:“你還。”


  “我總會長大的!”絮兒打斷謝黎的話,“幹娘都了,定親之後,我們再過四年就可以成親,你等我四年不行嗎?”


  謝黎一時無話可,掙紮道:“我不是不願意娶,隻是絮兒,你真的太了,什麽都不懂,也不懂情愛,我不願意耽誤了你。或許等你大一些,明白什麽叫喜歡,我們再來這件事。”


  “不行,我東西都買好了!”謝王氏看了謝黎一眼,“再了,你不娶絮兒又能娶誰,沒看到趙娘子都嫁人了嗎?”


  “我沒不娶絮兒,絮兒很可愛,不過我想等她大一些……”


  如果絮兒願意嫁給他,謝黎自然是願意的,他不願意的是和年紀的絮兒定下,這會讓他有一種禽獸不如的錯覺。


  可是,無論謝黎怎麽,謝王氏都不肯改變主意。


  最後惹急了,直接拿出準備好的一塊玉佩,塞到絮兒手裏:“絮兒拿著,這是給你的見麵禮,是我陪嫁的嫁妝之一,我這輩子隻打算傳給兒媳婦,你收好,盼你和黎哥兒永結同心,白頭到老。”


  ——竟然在大街上直接定下來。


  謝黎一頓,無力地搖頭:“算了,隨你們吧。”


  反正遲早的事情,忍住心裏這關,其實也不是什麽大不聊事情。


  他開始收拾攤子,打算和謝王氏等人一起雇馬車回家。


  也就是這個時候,馬九帶著全家人一起來了。


  絮兒最先發現,眼神一縮,扯了扯謝黎的袖子:“少爺,我們快跑,有人找麻煩來了。”


  她覺得一定是對方剛剛在這裏買了字,現在反悔了,要趕緊帶著錢跑,跑了對方就抓不到自己少爺了。


  沒想到——


  “還寫字嗎?”


  穿著精神抖擻的中年男人看了眼謝黎的招牌,被上麵的字再一次鎮住,迫不及待地開口:“聽十兩銀子一個字,我打算寫二十個字,不知道能否便宜些?”


  絮兒:“……”等等,對方不是來要錢的,而是來送錢的?

  連謝黎都愣了一下,再三確認對方沒有錯。


  看著對方眼巴巴地盯著招牌的模樣,謝黎鬆了口氣,心裏有數,這是來了一個識貨的人。


  他本來還打算鎮上沒有人識貨,明去縣城和府城試試,沒想到臨到收攤,有了意外之喜。


  當下開口:“既然尊駕這麽客氣,欣賞我的字,千金易得,知己難求,二十個字……還是二百兩,但是我送尊駕幾個字。”


  打折是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折的,明明有二百兩,為什麽要便宜?


  不過,送幾個字還是可以的。


  謝黎的書房裏堆滿廢棄不用的紙,紙上寫滿字,寫在廢紙上和寫給別人一樣,都是練字,多寫幾個而已。


  “好,好,送字也好。”


  馬老爺的好友十分喜歡這個提議,開口吟了一首五言絕句,語氣十分尊敬地請謝黎寫上,又請謝黎再底下寫上一行字。


  ——毓之散人贈親勳翊衛旅帥吳銘賢。


  毓之是原主的子,對方要求謝黎留下文壇筆名,謝黎就隨手改叫毓之散人,而吳銘賢則是馬老爺好友的字。


  對方全名吳中用,子銘賢。


  謝黎寫完,吳中用高胸捧出全身家當,扣扣索索的二百兩銀票交給謝黎,捧著字作喜不自勝:“這幅字,我要用來做傳家寶!”


  馬老爺在一邊,看了眼謝黎,又看了眼自己兒子,稀裏糊塗,但是,他的心裏有一個想法十分明確。


  老九果然沒用。


  你以前比不上謝黎也就算了,畢竟謝家隻有他一個嫡子,不像家裏,夫人生了九個,家裏窮得沒錢養,自然沒有謝黎從到大的投資多,比不過也正常。


  現在謝家的倒了,謝黎都退學三個月不止了,老九為什麽還是比不過謝黎啊?

  馬老爺自顧自鬱悶。


  別人家的孩子,就是聰明厲害,唉……


  還不知道回家又要接受“別人家的孩子”六個字摧殘的馬九,看著謝黎,露出震驚、狂喜、驕傲的表情。


  等馬老爺送好友上車,暫時不在,他大咧咧開口:“謝黎你太厲害了,你都不知道,剛剛那個人可是在宮裏當差的,一開始對你的字還一屑不顧,見到之後立馬就開口要買,可見你的書法很好很好,比宮裏的人都要好,我的哪,有你這個一個同窗,我也太幸運了,你怎麽這麽厲害,要是我有你的十分之一厲害就好了,謝黎你你腦瓜子怎麽長的,我怎麽就不能像你一樣厲害呢……”


  作者有話要:  舔狗終將一無所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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