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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蓄勢再發

  朱墨把張智寫的那份離婚協議書歘欻欻地撕了個粉碎後,張智被攪得睡意全無。


  他沮喪地坐在床邊,看著眼前腳下朱墨扔了一地的碎紙片,長長地歎口氣,心裏道:“這種女人,你讓我怎麽再跟你過下去。”


  他讓身體重新躺下,想著那邊一牆之隔的朱墨竟然還追著問他的存款,覺得朱墨真是貪得無厭了。


  “我提你的存款了嗎?沒有吧。那你就不應該盯著我的存款。還是記者呢,連AA製你也不懂嗎?”


  “還有,給你的那套房子比這套房子大那麽多,我都沒跟你計較,還提什麽還貸款,要知道,房子是你的啦,貸款就得你來還。”


  張智的腦子無法靜下來,想想自己考慮的不能不算周全,可為什麽說服不了朱墨呢?


  幾個小時前,他把這件事挑明後,除了朱墨的行為反常,還有一點讓他覺得意外。他提出要解決孩子到海東上學的問題,朱墨卻根本不接他的話茬。


  對了——他忽然記起,在銀城父母的家裏,他跟父母談起過為外甥婁峰辦理到海東上學的事,當時朱墨好像也在場,這事最後是辦不成的,朱墨應該知道。


  想到這裏,張智耳朵一熱,覺得自己很沒麵子,朱墨心裏肯定早就在嘲笑自己。


  他有點後悔,不該那麽急著就說出這個很難辦到的事情。現在,麵對眼前的局麵,自己已經沒有了可出的牌。


  真是出師不利。


  第二天,他依舊一個人待在家裏,思來想去,仍找不到繼續和朱墨麵對麵談協議的有效辦法。無奈,他隻好把電話打給了許律師,把這兩天和朱墨談的情況,挑挑揀揀地講了一遍,征求許律師的意見看接下來怎麽辦。


  張智在電話裏再次向許律師強調,這件事不能一拖再拖沒個結果,不行的話就準備向法院起訴。


  在這個電話之前,許律師和張智總共有過三次見麵或沒見麵的接觸。


  第一次是他們同坐一趟長途汽車,那次,他們在車上,張智話不多,下車前,他給張智留了自己的名片。當時他沒有其他更多想法,幹他們這行的,需要廣交朋友,多認識一些人,僅此而已。


  第二次交往,是張智突然打給他的電話,他沒有想到,張智的第一個電話就要以當事人的身份委托他,代理有可能要打的離婚官司。


  第三次就是兩天前他們的第一次正式見麵。


  職業的本能,讓許律師在幾次有限的交往中,已經把張智這個人讀懂了個七七八八。


  他現在對張智的印象,與他看到張智的第一眼的印象,是有著很大反差的。


  在他的第一眼裏,張智戴著副近視眼鏡,白白淨淨,穩穩重重,目光親和中夾含著一絲冷峻,就是那種典型的知識分子的外表。


  有了進一步的接觸後,許律師發現了張智外表後麵的一種東西。這外表後麵的東西,促使許律師要對張智做出進一步的評價。


  這種評價不能用好壞做標準,它隻是改變了許律師多少年來,對知識分子的一種固有的看法。


  總之,幾次有限的接觸下來,他看到,像張智這樣行事的人不多。因為,作為一個男人,他的這個當事人太精於算計,算計別人還好說,但他那樣精心算計自己的老婆和孩子,就有點讓人難以接受了。


  基於這樣的事實,許律師聯想到自己這個代理人當得也有點不地道。


  想清楚了這些,許律師暗自打定主意,不再主動去費腦筋為張智出謀劃策。其實,一步一步該怎麽做,他也已經都告訴了張智,現在,他隻想著,這個案子走到哪兒算哪兒,這個委托人讓他做什麽他做什麽就是了。


  不過,即便是這樣,許律師也不想讓這個案子拖太久。


  於是,他在電話裏試探地問張智:“那,我再去找她談談?”


  “我覺得是這樣,許律師,你看咱們是不是現在就開始做起訴的準備,一邊還可以找她談,這樣不耽誤時間。”


  許律師又何嚐願意耽誤時間,但他不想讓這個案子走上訴訟程序。


  現在打離婚官司,他清楚得很,如果當事人雙方較上勁,離婚案子拖個三年五年是常有的事。盡管法院也有審理期限的要求,但是,就是拖著,反正也有那句老話可以理解和原諒法院和法官的行為——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嘛。


  因此,一旦進入訴訟程序,作為代理律師,就是再敷衍,也是既費時又費力,而代理費用卻是不變的,一旦案子一直拖著沒有結果,當事人就可以一直不停地隨時麻煩代理人,那才劃不來呢。


  “還是再談談吧,如果能談成,效率最高,成本最低,是不是,張教授。”


  許律師不知怎麽突然對張智稱起教授來。


  張智可是個極其有主見的人,他聽許律師這麽說,也不好拒絕,隻是堅持要許律師現在就開始做起訴的準備。


  “那好,就按你說的來。”許律師隻能順著張智的話說。


  “這樣吧,幹脆咱倆今天晚上再見一麵,商量商量起訴狀的細節,你看行不行。”張智提出新的建議。


  “行吧。那你晚上把那份協議書還帶上。”許律師還是準備走捷徑,打算親自找朱墨談。


  他們約在一家小餐館裏見麵。


  這家小餐館在西城一條熱鬧的商業街上,遠離朱墨上下班的地方。張智把與許律師見麵的地方選在這裏,是想著這裏雖然人多,卻反而不會引起人的注意,他要盡可能地小心,不能讓朱墨發現他在為離婚做著各種準備,他要讓朱墨措手不及。


  兩人在餐館見麵落座後,服務員拿著菜單過來。


  張智客氣地請許律師點菜。


  許律師說:“你來吧,隨便什麽都行。”


  兩人又推讓了一番,張智便拿起菜單點了兩個涼菜兩個熱菜。


  “六十九。”


  服務員用手裏的計算器摁了幾下後,報了賬,然後站在那裏等著付賬。


  張智本想對服務員說“等會兒再結賬”,又一想,覺得不妥,就從放在懷裏的手提包中掏出一個黑色的很有檔次的真皮錢包來。


  錢包被張智左右兩邊打開,裏麵的錢幣按金額的大小,有次序地橫放在最大的那個格子裏,因為錢放的很整齊,所以,張智很快從裏麵取出一張50元和兩張10元的紙幣遞給服務員。


  兩人邊吃邊談,張智把起訴狀的訴訟請求,以及起訴的事實理由大致告訴許律師,他希望許律師按照法律的有關要求再進行完善,然後盡快起草一份起訴狀。


  “行,我盡快整理出來。到時候你最後定。”


  許律師這句話一點也不專業。他沒法專業,張智一直表現得好像比他還懂法律似的。


  “是這,張智。”他又開始直呼張智的名字說,“你把那份協議書給我吧,我再試試,我還是覺得咱們應該盡量爭取協商成功。”


  “真要是能談成,那最好。”


  張智從包裏掏出他趕到這裏時,已經在附近的打印店裏新打印出的一份協議書,交給了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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