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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三年之後

  三年後唐門國際會議室


  “根據我們多方的調查,季氏這幾年在工程項目中有相當突出的表現,我們認為可以將……”


  這是一場在唐門國際中司空見慣了的工作匯報,唯一有些不同的是他們工作狂的老總唐景清頻頻的走神的太過明顯讓下麵的人多少有點緊張不安。


  一身俊雅的男人身著剪裁得體的西裝,包裹著挺拔的身軀,即使坐著也能目測到他那副不用脫衣都很明顯的好身材,年過三十的男人在歲月的沉澱下變得更加有沉穩有魅力,唯一不搭的是桌上放著一支名貴卻顯老舊的萬寶龍鋼筆。


  攤開著的討論方案早就被他推至一邊,手裏握著的手機,大拇指反複的摩擦著屏幕。


  陳昊瞄了一眼自己的老板,接著歎了口氣,看來最近他加班的日子可以結束一段時間了。


  “散會。”當看到航班APP上顯示的那架航班已準點起飛時,唐景清再也沒有耐心繼續聽著台上的講話,清冷的聲音透出屬於上位者的威嚴,起身帶上桌上的鋼筆便大步的離開了會議室。


  ……


  機場

  當飛機平穩的降落在申陽城後,季末拖著重重的行李箱走出機場,迎麵而來一陣冷風,讓她原本有些迷離的眼睛看上去精神了不少。


  走時明明才剛夏天,回來都這個季節了。


  打了車,報了熟悉的地址,沒想到在離家不遠處趕上了道路大修,似乎要重新繞一段路才能到。


  “大叔,不用繞了,就停在這裏吧。”


  “小姑娘,你的行李可不輕喲。”


  “謝謝大叔,我可以的。”


  她拉著一個28寸的大行李箱,踩著羅馬靴,身穿白色襯衫搭黑色休閑褲,套著米色風衣,顏色很利落,衣服雖然不是什麽大牌,但仔細看衣服質地都很講究。即使脫離季家多年,但依然是一個典型的千金小姐。


  季末繞進一條小路,她一直都很喜歡走這條路的感覺,每年秋天的時候申陽城的銀杏葉遍地飄落,悄悄的將大地都染成了一片金黃色,她很喜歡這條路上銀杏飛落的樣子,雖然這隻是申陽城明不經傳的一條小道,但優點是人夠少,周圍夠安靜,葉子夠漂亮。


  “汪,汪汪!”


  走進茗品苑,一條大金毛就向她撲來。


  “hello,叮當我們好久不見!”


  多年之後季末還是很怕狗,想來當初會買狗隻是以為那個人喜歡,所以想買回隻大金毛討好他而已,隻是後來……罷了罷了,畢竟過去那麽久的事情。


  隻是偶爾也會想念,想念叮當陪伴著她在偌大的別墅中度過那寂寞的一天又一天,叮當是她的好朋友,也是她不想再擁有的好朋友。


  “叮當你怎麽好像又胖了哎,再這樣小心會找不到女朋友喲!”


  和叮當玩鬧著沒多久,眼前出現了一雙男士的休閑鞋,季末似有若無的微微一笑,抬頭看到鞋子的主人,午後四點的陽光照在他的身上,視線有點逆光,但她知道這晃人視線的男人有多俊美。


  “HI,今天這麽早下班?”


  “嗯,前段時間忙夠了,所以最近想調整一段時間。”


  很平靜的交流,就像是同時住在這個小區的鄰居一樣,誰能想到他們曾是4年的夫妻。


  “這樣也挺好,注意勞逸結合。”


  說完,她起身拿著自己的行李和叮當告別,大概是蹲著的時間比較長,右腳有點無力不自然的向後退了一步。


  “小心!”


  唐景清眼明手快的上前一步穩住了季末,那句“小心”語氣裏的關心毫不掩飾。


  “嗯,謝謝,我沒關係。你在帶叮當散散步吧,我先上去了。”


  季末對他微微一笑,短暫的沉默後,她拖著自己的行李越過他,不曾回頭。


  身後聽到熟悉的腳步聲,她不想深究,沒有疑問,也無所謂,即使他們同路更是同樓同樓層的鄰居。


  唐景清跟在季末的身後,看著她瘦弱的身形,拖著行李慢慢走的樣子,還有……微跛的右腳。


  雖然不仔細看很難發現,但是他知道,因為是他親眼看著她的腿被生生的打斷……過去那些不堪的記憶總是不經意的戳著他內心最痛的地方。


  這次她去非洲整整5個月,皮膚似乎比去時黑了一點,但也更瘦了一點,那邊吃的不好嗎?他想問,卻問不出口,她每次出去的時間都越來越長了,回來的時間卻越來越短,他害怕也許下次的離開就是她徹底的離開。


  一前一後一起走進大樓,一起等電梯,電梯到了9樓有默契的互相道一聲再見,有禮有節,就像這快節奏的大城市中無數個鄰居一樣。


  唐景清故意在門口磨嘰了兩分鍾等到她完全走進大門後才緩緩按下指紋鎖走回自己的家,抬手看了看表,7分40秒,這是這次他與她之間相處的時長。


  知道她每次回來的航班,因為沒有理由,不能去機場接機;

  隻能假裝在樓下散步偶遇,卻連幫她提一下行李都不可以,因為沒有理由;


  關注著她的信息,知道她每次訂機票離開所去的國家,所坐的航班,所起飛的時間,但卻不能問她:下次,何時歸來?同樣因為沒有理由。


  隻能這樣不鹹不淡的三兩句,話題永遠很安全,是他們現在的距離。


  明明那麽近,心卻又那麽遠。


  ……


  回到家之後,季末第一件事情便是聯係了雲笙。


  “哥,我到家了。”


  “嗯,這次回來打算待多久?”看似關心,但季末卻聽的出他在不滿。


  自己的妹妹整天蕩在國外,雲笙當然不舒服。


  “短時間不會走了啦,我也要好好陪陪滄瀾。”在淩墨白走後的某一天,季末突然又想了那個孤兒邵滄瀾,她又來到了孤兒院,聽不到的小男孩依舊是大家嘲笑欺負的對象,但這次季末不再無視,而是選擇帶他走。


  過去她唐家少夫人的身份,很多事情需要顧及著唐景清顧及唐家,但現在一個人了想做的就可以盡情的去做。


  辦了領養手續之後又帶他到醫院檢查了耳朵,原來滄瀾的耳朵是可以恢複的,隻是手術需要很大一筆費用,估計他的父母也是因為錢的問題而不要他的吧?好在,她還算是個小富婆,承擔這點醫療費對她而言沒有什麽壓力。


  “哼,不容易啊,還記得你兒子!”


  “一一挺喜歡他的。”一一,雲君依是雲笙和任棠的女兒。


  三年前,在家族的壓力下,雲笙不想自己的婚姻被操控,所以一氣之下娶了任棠,一年後生下了雲君依,是個很可愛的小女孩。


  隻可惜,媽媽不是爸爸愛的人,女兒又能得到多少的父愛?

  雲笙不是個壞男人,可惜是個太有故事的男人,嫁給這種男人,任棠注定隻要被欺負的份。


  “那你幹脆兩個一起接走好了。”


  “不行哦,一一是棠棠的命,還是留在棠棠的身邊,我整理一下行李就來接走滄瀾。”


  “那幹脆過來吃飯吧,我讓任棠多做點你愛吃的菜。”


  “哥,我來吃飯沒問題,拜托你不要總是扯著棠棠做著做那好不好?她是你老婆,不是你傭人!”


  “……”雲笙啞口無言,雖然不是故意,但最初讓任棠在自己的身邊是私人的生活管家,這些年他的一切生活起居也都由她打點,結了婚以後生活也沒有多大的改變,很多時候他是真的忘了任棠是他妻子這件事。


  “別辜負了愛你的人,哥。”季末很喜歡任棠,雖然話不多,大部分的時候都沒有什麽存在感,但她卻比誰都要來的溫柔細心。既然娶了,那就是承認了這樁婚姻,所以她希望雲笙能好好對任棠,不是敷衍,不是漠視。


  “行了,我知道了,快點來吃飯,聽到了嗎?”


  “好!”


  掛上電話,季末開始整理起了自己的行李,淩墨白過去對她說的話,她都牢牢地記得,所以在他走後沒有多久她就搬出了雲笙的別墅開始了真正的獨立生活,接著開始擁有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


  大學畢業之後就是結婚做全職太太,從未接觸過職場的季末,所有都是新的挑戰。


  好在聰明又勤奮的女孩到哪都不會太差。


  所以,她是真的邁開了自己的腳步走向更寬廣的世界,始終堅守著當年與淩墨白的約定,隻是誰都沒有想到她最後選擇的職業是一個攝影師。


  會選攝影師多少還是受了點淩墨白的影響吧?畫畫她已經是無可奈何了,唯有拿起了相機用另一種方式延續著淩墨白的“生命”


  多年不曾提起過的名字,誰說她忘記了?不過用著自己的方法,將他放在心裏最重要的位置,默默的懷念,始終不曾忘卻。


  季末的行李不多,多半都是與工作相關的東西,但是不管她身在何處,淩墨白的畫本一定會帶在身邊且永遠被她用心的珍藏。


  這些年來她始終一人,若問她寂寞不寂寞?不過都是冷暖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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