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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四十六章:出國旅遊

  如我預期的一樣,差不多四十分鍾不到,低個男人哼哼唧唧的醒了過來,他想伸手揉眼睛,結果隻聽見金屬鏈子碰撞的聲音,手卻無法夠到自己的麵頰。


  “這,這是什麽?”


  “大多數人叫它‘十指不合’,學名叫做桌用限製銬。”曾警官隨意回答說。


  低個男人的兩隻手都被銬在桌子上,兩條鐵鏈也就二十厘米長,一邊一條。


  為什麽叫“十指不合”?

  這兩條鐵鏈分別拴在桌子的兩端,被銬著的人,兩隻手剛剛好能指尖碰到指尖,無法完全合攏,故而叫它“十指不合”。


  這種桌用限製銬,一般是用來對付窮凶極惡的犯罪分子的,以防他們在審訊期間,試圖逃跑或者反抗。


  用這樣的桌子對付低個男人,真是大材小用。


  “銬?為什麽銬著我?我犯什麽事了?”他額頭冒汗,卻還要故作鎮定,反問我們道。


  曾警官對我搖搖頭,他的意思是這人屬於不見棺材不落淚的類型。


  我隻能將在他昏迷時從他身上搜出來的東西,扔在桌子上。


  這是一個小包裹,包裹還有個縫製的皮帶,剛好能卡在肩膀上,然後將包裹夾在腋下,如果不是直接去摸,在衣服外麵是看不出破綻的。


  至於包裹裏的東西,既有項鏈,又有戒指,還有幾張美鈔和一個不怎麽值錢的山寨打火機。


  我將包裹打開,把裏麵的東西一股腦倒出來,問他說:“這是你的東西嗎?”


  “是,是啊。你們什麽時候從我身上拿走的?”低個男人還裝著硬氣,但是我明顯看見他的牙在打顫,說明他心裏害怕的要命。


  “嗯,你要這麽說,就是不配合了。”我拿起桌子上的山寨打火機,光看花紋的確會以為這東西有些價值,但是一摸上麵鑲嵌的小鑽,一下子就能摸出廉價感。


  低個男人眼皮跳起:“我怎麽不配合了?我啥也沒幹,莫名其妙就被你們抓到這,你們今天要不說出個所以然來,我以後肯定去投訴你們。”1

  雖然我們都沒有穿正裝警服,可將我們聯想成警察,也在情理之中,低個男人這才說出自己認為有威懾力的一句話。


  然而他這句話對我們而言,沒有任何意義。


  正式警察由督察監管,而特殊部門則完全在警察階級之上,屬於更高級別的組織,上哪投訴都沒用。


  不過也輪不到他來投訴我們。


  我咂嘴說:“你是這社區的業主?”


  “嗯,嗯。我在這買的房子。”


  “你住哪一戶?哪一家?”我追問他到。


  “211,你們能在我身上找到我家的鑰匙。”低個男人突然硬氣起來。


  我伸手掏出一掛著小貓掛件的鑰匙鏈,在他勉強晃蕩兩下:“這是你家的鑰匙?你會掛這種東西?”


  “怎麽?不行啊?我喜歡貓,特別是可愛的貓。”


  “哦,原來是這樣。”我笑著點點頭,然後將鑰匙鏈也扔到桌子上。


  “既然確定沒我什麽事,就放了我吧?我會當成一場誤會,不會投訴你們的。”低個男人準備借坡下驢。


  就在此時,曾警官猛然一拍桌子,聲音之大,如同晴天霹靂,矮個男人嚇得想要站起來,結果雙手被銬著,又隻能乖乖坐下。


  曾警官雙眉幾乎擠在一起,眼神惡狠狠道:“這種時候,你還敢跟我耍滑頭?說!你是不是最近三起殺人案的凶手?”


  “殺,殺人?不不不!我可不是!我怎麽會殺人?我隻是.……”


  “隻是偷東西而已。”我接著他的話說道。


  “啊?”


  我指著桌上的東西說:“這些東西都是你偷來的贓物吧?看你應該是這行的老手,警局應該有記錄可查,對比你的指紋,找到你以前的案底應該不難。然後再調查一下你名下的房產,就會發現你現在唯一的住處還是租的。怎麽可能買的起這個社區裏的房子?


  “我,這個.……”


  “老實說,從你身上搜到鑰匙之後,我就已經讓人查211號小別墅的屋主了。你醒過來之前,我剛接到電話,人家屋主前天就已經去國外度假了。”


  低個男人眼神立刻軟了下來:“原來你們都查過了?那早說嘛。還說我殺人什麽的,嚇我。”


  沒想到逼的他不能再胡說八道,他反倒還變的理所當然一般。


  另一邊扮紅臉的曾警官再拍桌子,又嚇低個男人一跳,手腕勒在桌銬上,立刻紅的發紫。


  就聽曾警官怒說:“你一共偷了幾家?偷來的東西沒有全在這裏吧?”


  “啊?這就是我偷的全部東西。”低個男人急忙說道:“原來我都打算洗心革麵了,還在一個飯店裏給人幫廚打下手。就前天,我替班給人端盤子的時候,我聽見一老主顧說要去國外旅遊半個月,家裏一個人也沒有,這才有起貪念。我真就偷了他一家。”


  低個男人一邊說著,一邊右手閑不下來,總是在上下的動,可是桌銬距離有限,他什麽也夠不到。


  “隻偷了一家?這些東西都是你從211那一戶偷來的?”


  “嗯,前天晚上我撬開他家的門,溜進去翻騰出這些東西。結果中途太困,就擱他家睡著了。結果第二天我還沒來得及跑,就來了一大幫警察,把我弄到廣場上。我還納悶呢,不就抓個賊嗎?怎麽來這麽多警察。”


  “少貧嘴。”曾警官再喝他一聲。


  我忽然注意到他閑不下來的,不光是右手,還有右腿。他眼睛雖然看著我們,卻不停的用右側大腿蹭左腿,看起來好像是因為緊張,極不自然。


  曾警官看我一眼,瞧他的意思,認為低個男人還沒有完全說實話。


  老實說,我也不認為他說的就全部是實情。但這人說的應該也不完全是假話,隻能說他還有隱瞞。


  可是想要敲開他的嘴卻不容易,非得再指出他話中的問題才行。


  然而他剛剛說的一番,基本屬於認了盜竊罪,話裏環環相扣,想要找出破綻,隻能日後核對他的供詞和其他人的證詞,而我覺得我們沒有那麽多的時間。


  如果不能盡快解決這起案子,廣場上的業主很可能會再次衝擊隔離門,而且下一次衝突將更加暴力。


  不管是警方受傷,還是業主受傷,都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


  可現在已經知道有一個殺人犯就在業主當中,此刻就如同甕中捉鱉一樣,沒捉到“鱉”之前,絕不能將翁裏的東西都放出去,就算有人會因此受傷,也是必須要承受的結果。


  受傷?我腦中蹦出這樣一個詞匯,再看低個男人的動作,我猛然間閃過一道靈光。


  我站起來,一把抓住低個男人的腿,他立刻驚慌起來。


  “你要做什麽?”他急忙問我。


  “看看。”說著,我用力一拉拽,這一把沒有控製好力道,直接將低個男人的褲腿撕開,直接撕到大腿位置,赫見他的腿上,有一道剛愈合不久的傷口。


  “這是?”曾警官看到傷口,立刻站起來,這正是一切的突破口所在。


  “我昨天不小心劃傷的。”低個男人急忙解釋。


  我笑道:“你這傷口愈合的情況,可看著不像是昨天弄傷的。”


  “啊,我說的不對,是前天,是前天。”


  “哦?那你這是怎麽弄傷的?”我追問道。


  “就……就一不小心,蹭的。”


  “蹭的?這麽平整的皮肉切口,怎麽看都是刀傷,你這家夥真是滿口胡說八道。老實說,你兩天前的夜裏,是不是在201?”


  被依依殺害的那名女性,就是201號別墅的房主。


  低個男人嘴巴打顫道:“我……沒在,不知道你在說什麽。”


  “我這樣說吧,兩天前的夜裏,正是201號別墅發生殺人案的日子。在案發現場除了發現死者的血跡之外,我們還找到了另外一個人的血跡。我想抽你的血去化驗對比一下,應該會確認那血跡就是你的吧?”


  “啊……那,那又怎麽樣?”


  “你的血跡出現在案發現場,說明你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再加上另外兩名死者都是被殺在廣場上,你一樣有作案的時間和機會,基本可以將你認定是殺人犯了。”


  “不不不!我沒殺人!我隻是去偷東西的!211是,201也是!”


  低個男人這次乖了,說話又快又直白。


  曾警官趁熱打鐵問他說:“我們要是抓不到真凶,就隻能拿你交差了,你最好一五一十,把你知道的全都說出來,或許我能保你。”


  “我……說.……我都說,都說行了吧?”


  低個男人完全死心,開始跟我們說他這三天的經曆。


  此人姓陳,小時候家裏窮,營養不良,導致他的身高隻有一米六零左右,又矮又黑,故而有個陳矮子的外號。


  初中輟學之後,陳矮子就以偷東西為生,一偷就偷到三個月前。三個月前他因為一個女孩墜入愛河,決定洗心革麵。然而幾天前,他跟那個所謂命中注定的女孩又分手了,結果就在悶氣難消時,聽到那個老主顧在飯店裏說他要出國旅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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