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四章:抽搐
無間到底是什麽樣子?
我見多了鬼魂,卻還沒有成為過鬼魂。
在鬼魂看來,這個世界又是什麽樣子?
我如此想著,睜開眼睛。
嗯,我並沒有死。
原因很簡單,哪有死後還能感覺到渾身肌肉酸痛的?
模糊的雙眼一時看不清自己的所在,但是我能明顯感覺到自己的雙手雙腳都被束縛著。
“嗚……”
稍微挪動了一下自己的腳,一股鑽心的疼痛讓我瞬間從昏迷中恢複神智,我好像想起來的。
對了,我被一槍打穿了小腿,然後.……這是哪?
左右看看,唯一的光源就是不遠處的蠟燭,但是蠟燭能照亮的地方實在是有限,不過空氣中倒是彌漫著一些讓我覺得肚子咕咕叫的香氣。
我順著來源的嗅過去,這才看到一張桌子上擺著一顆熟透的豬頭,外帶幾樣小菜。
這是供台,而供台之後隱約能看到一尊石像,隻是刻得什麽,我就看不清了。
也就是說,我人是在某個廟裏。
既有供台,又有石像,再加上隱約間沒有被豬頭香味蓋住的焚香味道,這些信息綜合在一起,我能想到的也隻有廟宇了。
隻是那些村民不殺我,反將我送到廟裏來做什麽?
透過窗縫往外看,天色早已漆黑一片。
如果我昏迷後婉君就已順利逃走,那她應該已經帶著賀文雲回到西城分局了,並且自那之後已經過了最少五個小時。
他們應該找的見我吧。
現場不會有我的屍體,所以警方肯定會到附近村子搜尋,找到我也隻是時間問題而已,也許今晚就能逃出去。
我反身過來,將腿盤的離眼睛近一些,腿上的傷口隻是被隨便用白布包紮了一下,那塊又髒又破的白布也已經完全被血染透,我腿上傷口並沒有愈合。
五個小時,如果是在過去,我的傷口在上古圖騰之力的作用下,早就應該愈合了才對。
最近我的恢複能力在直線下降,我一致認為是上古圖騰沒有恢複的原因,可是這幾日上古圖騰之力最少也恢複了原來的三成,應該會有一定效果才對。
比起關心腿上的傷口,我更加在意的則是自己的力氣。
從剛醒來開始,我就不斷的嚐試掙脫繩索,這種麻繩雖然結實,但是想要捆住我卻是不現實。
隻要我一用力……麻繩還是紋絲不動。
難道是因為我太虛弱了,發揮不了自己原本的力量?
應該是這樣吧?
那就隻能想別的辦法了,有什麽利器,有什麽利器可以一用?
我突然有些後悔將警服扔在萬國大廈了,警服上的警號牌其實就是一個很方便的割繩子器。
我環視左右,眼睛最後定格在烤豬頭上。
當然不是打算靠豬肉的熱量燙斷繩子,這也未免太異想天開了。
但是烤豬頭的確可以利用一下,因為豬的牙齒就是非常鋒利的利器,隻是大多數人想不到而已。
我拖著自己的雙腿往供台方向靠去,然後肩膀撞在供台上。
這種供台大多不怎麽穩定,一撞就歪,桌上的豬頭立刻滾到了地上。
“這麽大顆烤豬頭掉在地上雖說有些浪費,可你又不是送給我吃的,我幹嘛要心疼。”嘴上吐槽這著,背對豬頭摸到油膩的豬鼻,然後無往下摸索豬牙。
忽聞一聲:“誰動了本座的供品?”
“誰?”
廟裏隻有我一個人,聲音卻似就在耳邊傳來。
“還不住手?”聲音再次鑽入耳朵,我方才注意到發聲的來源。
來源竟是……石像。
我仰頭看向石像,果然聲音就是從它裏麵穿出來的,我的耳朵絕不會聽錯。
“什麽妖物?還不快快現身?”
“哼,敢叫本座妖物,你也夠有膽量。”石像再次說話道。
古來供奉仙神並不少見,仙身下凡的神話也層出不窮,可沒聽說過哪個仙神會降身在石頭雕像裏。
雖說聲音的確是從石像裏傳來的,卻讓我覺得更似裝神弄鬼。
如果要用科學解釋,隻需要在石像內弄個擴音喇叭,就能玩出剛才的花樣,並不神奇。
我不再理會它,開始拿豬牙齒磨蹭手懷上的麻繩,隻是弄打現在兩手都是豬油,萬分惡心。
“果然是大膽,把本座的座下郎君抓走不說,還敢對我不理不睬。”
座下郎君?這又是什麽說法?
座下童子的說法我倒是聽過,不過那指的是觀音聖座下跟隨的金童玉女和後來收的善財童子。
不過它說我將它的座下郎君抓走了,而我今天抓走的人隻有一個,也就是賀文雲。
所以說賀文雲就是它口中的座下郎君嘍?也不知道為什麽它會選中賀文雲這樣的殺人魔,不過我倒是可以理解賀文雲想躲它遠遠的感覺。
摩擦繩索是個體力活,也需要很長的時間,我有些擔心被人發現我的意圖。
如果石像真的是有人安裝了擴音喇叭在說話,未必他不會再裝個監視器。
擔心一直不說話,會被人懷疑。我當即道:“你要說的是賀文雲,那他人現在已經被送到警局了,你要真是什麽大羅神仙,可以去警局要人去。”
“你在挑釁本座?”石像聽出我話中的含義:“方才你昏迷時,體內可見異力在你身體裏竄動,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可你又知道本座是什麽嗎?”
正說著,忽見一點粉塵落入眼前蠟燭之中。
突然,蠟燭火焰暴漲數十厘米,照的滿屋通紅。
而我再抬頭看時,那石像的五官樣貌這才清晰入眼,隻是那張並非人臉,而是毛長嘴尖,完全一副狐狸像。
隋末曾有段時間,百姓尊立狐狸像,謂之狐仙。後來唐朝引進佛法,逐漸將民間尊敗狐仙的習俗改掉,以至於後來銷聲匿跡。
但所謂銷聲匿跡,也隻是不在明麵上擺出來,繼續擺狐狸仙的還是大有人在。
清朝蒲鬆齡寫《聊齋誌異》時,全本有至少一半故事與狐仙和狐妖有關,由此可見狐仙在當時依舊深入民心。
之後民國之後,隱藏在各地的狐仙廟都成了軍閥破壞的對象,到今天還能存留的狐仙廟幾乎可以用個位數來統計。
而我現在所處之處,無疑就是一處狐仙廟。
所謂狐仙,不過是動物修成妖型,有了通人的靈性。
可石頭像就是石頭像,甭管刻成狐狸還是老虎,都與什麽仙的沒有關係。
“我知道你在想什麽,別把本座當成小狐精,這石像隻是本座借用的化身而已。”它聲音稍微頓了一下又道:“看你摸樣倒也俊俏的很,嗯,比原來的要俊很多。怪不得他們會把你給我帶回來,沒有直接殺了你。”
“你什麽意思?”
“什麽意思?你抓走了本座的座下郎君,正好由你頂替。”隨之又大笑數聲:“咯咯咯咯!”
笑聲尖銳刺耳,隻讓我覺得耳膜都快被弄破了。
這鬼東西也不知道具體是什麽,瞧它的意思,是打算拿我做賀文雲到代替品。
也不知道賀文雲是什麽時候招惹上這家夥的,以他的性格,殺人雖然冷血,卻對未知的事物恐懼異常,當時便嚇傻了,才會在見到我不躲不藏,而是乖乖讓我抓住了他。
我感覺麻繩被磨開了一節,便繼續分散對方注意力道:“你說的座下郎君到底是什麽?”
卻不等它回答,廟門突然被人推開。
我慌忙將豬頭往後扔了一截,回過神來才想到自己扔的太遠,再想拿到就要費一番功夫了。
而進來的卻是兩個都滿臉怒氣的人,隻是他們生氣卻並不是對著我,而是怒視對方。
兩人誰都沒有說話,先是在石像前各自跪拜叩首三下。
“何人,何事。”石像開口道。
左側高個的指著另一邊低個的道:“求廟仙給俺做主,這家夥偷了俺家的雞!曹村頭讓俺們找廟仙評理。”
“日鬼才偷你家雞呢,我是自己鎮上買的。你說我偷你家雞,你有啥證據?廟仙別聽他的。”
竟然是這麽雞毛蒜皮的小事。
這位被稱為廟仙的家夥,要是連這種事情都管,也未免管的太寬了。
卻是聽石像道:“你們兩人各自說來一聽。”
“廟仙,他家窮的叮當響,今年買種都是問題,那裏有錢買雞。那雞是俺家養的,毛都一樣,俺不可能看錯。”
另一邊矮個子的卻道:“我是沒錢買,可我能撿啊?雞是我在自己家門口撿的,撿著就是我的。”
這可真是強詞奪理,擺明了是矮個偷了高個家的雞卻不認,剛才還說買的,現在就變成撿的了,雞是活物,又不是錢包,怎麽撿?
我正狐疑石像為什麽會關這種破事的時候,卻聽石像道:“路有拾遺,物失異主。既然是你撿的,那雞也的確應該歸你,你說的確實有理。”
這是什麽狗屁邏輯。
然而不等高個的反駁,石像又說:“雞非物而是生靈,你既然喂它養它,那自然它去哪裏到誰手中,也該是你的。”
這不是在和稀泥嗎?既說高個有理,又說低個有理,完全是葫蘆僧判葫蘆案。
然而不等我想明白過來,那高個子和低個子卻是越吵越凶。
“廟仙說俺的雞就是俺的,你給俺還回來!”
“廟仙還說撿的就是我的!憑什麽給你,去你的!”
伸手一下推搡,緊接著變成扭打,兩人在石像之下,廟堂之中,來回翻滾,直到其中一方撿起我扔開的豬頭,對著另一方的腦殼不顧一切的砸下去。
未有幾秒,一人已經渾身抽搐,雙腿蹬的筆直,嗚呼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