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城

  也許因為這話題太尷尬,於是當事者雙方同時決定忽視它。


  不得不說,“黑曆史”眾多的沈二少在包紮傷口這件事上果然很有天分,不過片刻,就處理好了阮婉腳踝處的傷口。後者感受著腳踝處依舊殘存著的疼痛感,低頭看著正整理著醫藥箱的沈子煜,再次低聲道了個謝。


  “沒事。”沈子煜低頭回答說,然後站起身,將箱子放入一側座位下,說,“我送你們回去。”他的話語聲雖不大,卻包含著不容拒絕的味道。無論如何,他是絕不會放任已經受傷的她帶著另一個昏迷著的姑娘打車回去的。


  阮婉自然意會到了他話語中的意味,但她早就過了中二期,自然不會產生什麽逆反心理然後故意找茬什麽的,隻是點了下頭。


  原本靠站在車邊的疤子一聽這話,動作迅速地拉開車門坐在副駕駛位上,順帶回頭朝“沈少”擠眉弄眼了下。


  沈子煜:“……”


  作為一個教科書版的傲嬌,他就算心裏滿意疤子的行為,也絕對是不會開口讚揚的。更別提,他這眼神拋地她都看到了好麽!


  阮婉微抽了下嘴角,沉默地往座位裏麵挪了挪。


  沈子煜於是坐上車。


  兩人間,隔著一人的空隙。


  車輛很快行駛起來。


  車內沒有人說話。


  感覺到異常氣氛的司機是不敢開口。


  疤子心裏有點著急,卻也隻能幹瞪眼。


  錢錢沒法開口。


  沈子煜其實很想和她說點什麽,哪怕隻是普通的客套話也好,但是,他們又該客套些什麽呢?這麽長時間以來,他們之間算是毫無交集。他甚至於不知道,阮婉是不是還對他差點害死她那件事耿耿於懷——當然,就算真的如此,他也絕不可能責怪她小氣,他之前真的做得太過。


  所以這時,唯一能開口的隻有阮婉了。


  而她也的確有想問的事情。


  “剛才那幾個人……怎麽樣了?”說實話,和許久沒有交流的人說話,的確是有點尷尬的。不過一旦開始,也就沒什麽了。


  而且說實話,她對沈子煜這個人的觀感,其實有點微妙。


  雖然他曾經差點害死她,她也覺得他真心是個大|麻煩,但也不能說是她厭惡或者仇恨他,隻是……該怎麽說呢?覺得潛意識裏覺得應該“敬而遠之”,最好不要太接近比較好。


  更別提,他這次還救了她。


  如果……如果真的發生了那種事,她不知道自己會怎麽樣,更不知道錢錢會怎麽樣。更別提,如果不是她提出要來這邊,錢錢也不會進|入“綠”。隻要一想到那些可能發生的事,她隻覺得毛骨悚然,隨即就隻覺察到“劫後餘生”的慶幸。要知道,對於女性來說,有些事甚至比死亡更可怕。不是什麽落後的“貞潔思維”,而是,有些傷害真心是會持續一生的。


  這麽看來,沈子煜的確曾經差點害死她,但同時,他現在也救了她和錢錢的命。一來一去,扯平是綽綽有餘的。


  阮婉想,自己如果再對他冷漠以對,會不會有些太過分了呢?而且,她覺得這件事是無論如何都要問一下的。


  一來事關那麽多無辜的受害者,二來她的衣服……


  “他們現在應該被送上警車了。”沈子煜不用猜都知道她心裏在想些什麽,“之前犯下的事,足夠他們將牢底坐穿了。”說到這裏,他頓了下,補充說,“有關你們的事,不會做記錄的。”


  “……嗯。”阮婉愣了下,隨即點頭,她雖然不太在意這件事,不過也知道他是好心,所以沒有拒絕。


  也許是因為感覺到了阮婉態度的轉換,沈子煜雖然依舊麵無表情,心情卻微微上揚,他又說:“以後你還是別去容易出事的地方了。”


  阮婉苦笑:“我知道。”她覺得自己都留下心理陰影了……果然,“事故”體質的人還是要避開某些特殊地點啊。別人三年五年天天去都未必能碰上事情,她就……點蠟!

  “發現朋友遇到危險時,你該先求助和報警的。”


  “我也想這麽做。”阮婉搖頭回答說,“可我出門時忘記帶手機了,正準備離開時,就被人從後麵襲擊了。”


  “警覺性太低了。”每當遇到這種“專業性強”的問題時,沈子煜總是會變得有點小話癆和小顯擺,“我記得你從前學過這個。”當時心願非要他偽裝成各種“色|狼”從她身後路過,然後被她各種撂倒。他每次都得費很大的力,才能被她給撂倒啊。


  “額……”阮婉滿心尷尬。


  是,她是學過這麽沒錯。


  可不是很久沒複習了麽,咳,所以說……好吧,不愛運動就是她的錯!

  沈子煜看到她的表情,就知道是個什麽情況,頓覺無語,也不知道該說什麽才好。其實……他多想抓著她再重新學習上一次,可是,他們的關係顯然沒有好到這種程度。


  就在此時,神助攻手疤子開口了,他說:“沒事啊,阮小姐,改天讓沈少再教教你唄。”他剛才是說順嘴才喊了“嫂子”,現在這種時候,他當然知道不這麽喊會比較好。他非常順暢地說,“女孩子,尤其是你這麽漂亮的女孩子,要麽多學點防身招呼,要麽呢,出門的時候最好叫上靠譜的人陪著。”比如沈少,對吧。


  阮婉聽著這話,轉頭看了疤子一眼,問:“我是不是在哪裏見過你?”


  “……沒有吧。”疤子幹笑了下。他這幾年受沈少的囑托,時而會出沒在她的身邊,偶爾被她看到也不奇怪。隻是,他覺得這種事還是不被知道比較好。


  很快,目的地到了。


  車輛停下時,阮婉突然意識到,自己好像沒和其他人說過地址。也就是說,這些人從一開始就知道她住在哪裏?再想到看來頗為眼熟的疤子,她若有所思。


  車門拉開。


  沈子煜先一步出去。


  疤子非常及時地湊過來,一把抱住躺倒在座椅上的錢錢,笑著說:“阮小姐,我們送你上去吧。”


  阮婉看了眼自己包紮著繃帶的腳踝,又估量了下自己的力氣,覺得親自把錢錢扛上樓實在是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哪怕中途可以使用電梯,所以也沒有反對。


  疤子再次朝沈子煜使了個顏色。


  沈子煜:“……”笨蛋,又被她看到了好麽!


  阮婉抽了下嘴角,心想沈子煜從哪裏找了這麽個逗比來?

  她扶著車門下了車,走了幾步後發現腳踝雖然痛,但也不是不能忍受。她正如此想著,隻覺得身體一懸空,整個人就再次被抱了起來。


  “不用了。”阮婉態度堅決地拒絕說,“我自己可以走。”


  “傷口又裂開了。”沈子煜微皺著眉,注視著她腳踝處正在漸漸變紅的繃帶,說,“你的腳這幾天都不能使力,傷口如果反複崩開,會留疤。”


  “……”阮婉突然有一種“最後一句是重點”的感覺。


  “是啊,阮小姐,女孩子身上留疤很難看的!”疤子非常“誠懇”地說道,“而且腳踝這種地方,夏天穿裙子啊涼鞋啊經常會露出來喲,有疤就不好看,你一定要注意的!”


  阮婉看著這位明明臉上帶疤長得頗具悍勇之氣、卻在說這種話的疤子,隻覺得違和感爆了。就在此時,她又聽到他問:“你家裏有醫藥箱嗎?”


  “有。……反正都要重新包紮,我自己走上去也沒事的。”


  沈子煜看著她腳上那已經變得全紅的繃帶,抿緊唇角:“如果你不喜歡這個姿勢,我可以背你或者扛你。”話一出口,他才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自己說了些什麽。他覺得自己大概又會被討厭地更多了,但是——他真的無法看到她在自己麵前昏迷不醒,無法看到看到她在自己麵前流血,無法看到看到她在自己麵前一點點失去生命力……那會讓他無法控製自己。


  上輩子那突如其來、撕心裂肺的痛,在他的心上留下了重重的傷痕,直到他生命盡頭,這傷口都絲毫沒有痊愈的跡象。並且,綿延到了這一生。


  阮婉被他凶地有些莫名其妙,本來還覺得這幾年沈子煜變得出乎意料地成熟,現在看來,人最本質的地方是不容易輕易改變的。他剛才那一聲,倒是頗有當年的“雄|風”。


  她不樂意這麽服軟,還想再說上兩句,卻看到不遠處有人走來。


  阮婉想到自己現在的造型,連忙拉下大衣的帽子,再側過臉。


  所以說,住在公司的宿舍就是這一點不好,很容易碰到熟人。


  她現在的樣子太容易讓人胡思亂想,更別提,她也不想讓叔爺爺和外婆知道這次的事,反正本來也沒事,何苦再嚇唬他們這些老人家呢?


  還有就是……


  很多人都知道她男朋友是誰好麽!


  她雖然和錦年發生了點小爭執,心裏有點生悶氣,卻也沒到加入“綠帽協會”的地步。


  與此同時,沈子煜雖然猜到了懷中人突然安靜下來的原因,不過……卻又覺得她現在偏著頭貼在他胸口蜷縮成一團的模樣特別地可愛。他的嘴角微微上揚,整個人的閃亮程度瞬間上了三十個百分點不止,惹得路過的幾人連連看了他好幾眼,甚至低聲討論“這是不是我們公司新來的藝人?”。


  懷抱著錢姑娘、安靜地跟在老大身後的疤子摸摸地側過頭,特別想揉一下被刺痛了的眼睛,心想:瑪德!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必殺單身狗之光”?真特麽地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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