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遺產風波 繼承案件
隻是,當周數拿起辦公桌上的另一張評估報告,覺得事情可能不會象他想的那麽簡單了。
報告上麵是那套房子的市場估價,112平,位於城區中心,學區房地段好,但因為是老房子了,所以評估約為600萬。
五分之一,那就是120萬,每家可獲得30萬,即使幾個堂兄弟分攤了,在農村也絕對不是個小數目,何況這是份意外之財。
明麗從丈夫那得到消息後,覺得這真不是什麽大事,跟幾個堂兄弟打聲招呼的事,就是麻煩一些,得湊齊七個有繼承權的人放棄繼承的聲明書。
打過電話,好在幾個堂兄弟和姑姑都很爽快的應承下來,還客氣了一翻。明麗算是安心了,一邊尋思著,順便帶他們在海城好好逛逛。
明麗的父親出生在家村,在家排行第四,上有三個哥哥,下有一個妹妹,當年全村隻有他一個考上大學,明家也是風光了一陣。
大學畢業後明父留在海城,認識了明麗的母親,以後就在海城安家落戶了。
辛苦奮鬥了大半輩子,五十多歲好不容易安定下來,卻不幸染上重疾,久治不愈最後撒手人寰,十年後明麗的母親也因病去世了。
明麗的父親去世時,她的爺爺奶奶都八十多歲了,隔了三年在同一年也先後去世了。
早期農村人都結婚早,爺爺還不到二十就有了兩個兒子,第三個兒子時幼年生病救治不及時,落下癡傻症。
之後老四和老五出生,相隔的年份就多了,這幾年間,兩位伯伯也先後過世了。
所以,最後落實下來擁有繼承權的有七人之多,大伯家兩個堂兄,二伯娘和二伯家的兩堂兄妹,三伯,還有姑姑。
本來說的好好的,可是到了海城之後,除了姑姑爽快地簽了放棄繼承聲明書外,其餘幾人遲遲不肯表態,說是要考慮考慮。
後來得知不要房子還能有三十萬的補償,就更不肯簽了。
大伯家兩個堂哥不是我們的,我們絕對不要一分一厘,但該是我們的我們一定會爭取。
二伯娘俺不識字,不懂你說的啥,該是啥樣就啥樣吧。俺不會寫字,俺不按手印,按手印那是賣身契,別騙俺簽字,俺啥都不簽。
兩兒女給補償就簽。
姑父你姑姑簽的不算!那是我們夫妻共同財產,她無權作決定,我們主張繼承權。
三伯嗬嗬,嗬嗬,嗬嗬
明麗簡直被他們氣瘋了,怎麽能有這麽無恥的人呢?這還是自己有血緣的親戚,為了點錢,臉都不要了!
沒想到,幾天後,明麗收到了法院傳票,原來這幾個極品親戚請了律師,向法院提起共同訴訟,主張繼承權,要求分割明麗父母那套房子的產權。
《繼承法》第八條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是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因為姑姑之前簽了放棄繼承聲明書,夫妻中一方沒有接受遺產繼承的財產,不視為夫妻共財財產,法院駁回了姑父的訴訟請求。
於是,明麗和五人之間(三伯情況特殊被代表了)開始了漫長的遺產繼承對抗。
區法院民事訴訟庭對他們這一宗案件,很是頭疼,隻要聚在一起就會大吵大鬧,調解了一場又一場,雙方當事人完全不接受調解。
若是輕易判決,對明麗顯然太不公平,所以這個案子就一直拖著,負責這起案件的主審法官也是盡量勸解雙方能協商達成一致。
麵對利益,人性醜陋的一麵完全暴露出來,人心貪婪盡顯無遺,原來在金錢利益麵前,什麽親情,什麽良知,都可以統統不要。
世態炎涼,人心涼薄,明麗有時甚至想放棄任由他們糟去,可是看到父母的照片,看著女兒的笑臉,她覺得,不能。
這是父母辛苦了一輩的心血,怎麽能容忍那些厚顏無恥的親戚輕易地掠奪去?她要堅持維護自己的權益。
她回到父親的老家,找到那些長輩們為自己證明,當年爺爺奶奶在世時,大家口徑一致表示分家後各自生活的,隻說的再好,到出庭時,沒人願意站出來當這個證人。
幾人甚至辯稱,他們繼承的是爺爺奶奶留下的那份份額,並不是直接繼承四叔的財產。
於情於理,他們的主張並不為大家所認可,然而在法律上,他們的訴求是得到支持的。
最後,明麗妥協了,她實在是耗不起了,答應給他們補償,但因為沒有那麽多錢,向法院申請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最後一次法院調解,在調解室裏,雙方為補償金額爭執不休,幾個堂兄弟不肯讓步,並建議明麗可以賣掉他們現在住的房子,把錢先補償給他們,然後接收四叔的那套房子。
明麗和周數自然不會同意這樣的無理要求,雙方爭辯中,不禁動起手來。
周數被大伯堂哥家的小兒子打傷昏迷,三伯見大家打起來了,想上來拉架被推倒,不小心頭磕到桌角鮮血直流。
因為這場遺產繼承糾紛,兩人重傷住院。
因為身受兩人重傷,這宗案件有了新的進展,為爭奪遺產傷害其他繼承人的,喪失繼承權。
曆經兩年,一宗普通的遺產繼承案終於下了判決,幾個親戚因傷害其他繼承人,被剝奪了繼承權,明麗獲得了完全繼承權。
握著判決書,明麗淚流滿麵,女兒已經在現住小區附近的中學就讀,而病床上的丈夫卻一直昏迷著。
堂哥明慶祥在醫院找到明麗,看著躺在病床上的堂妹夫,明慶祥臉上訕訕的,可是,為了小兒子能早點出來,他不得不來求明麗不追究兒子的傷害行為。
派出所的民警說了,這種情況,如果受害人不追究,可以不作為刑事案件處理,拘留幾天交個罰款就可以出去了。
“麗啊,哥對不住你,看這事鬧的,本來是一好事,這一下躺倆進去一個。。。。。”
“還不是你們貪心!開始直接簽了聲明書,不就沒後來那麽多事了嗎?”
“這話就不對了!我們本來好好的,是你自己找上我們,說是我們有個什麽繼承權的,我們還沒弄明白繼承什麽,你就讓我們簽個什麽放棄聲明書。擱誰身上,不是怪事嗎?既然要我們放棄,那還幹啥告訴我們呢?”
“不是我自己願意這麽麻煩,是法律這麽規定的,我有什麽辦法?”
“法律就是讓人把一件簡單小事搞成麻煩大事?”
“不能這麽說,法律是為了維護我們正當利益的武器。”
“那既然是正當利益,那你幹嘛既不讓我們住你爸的房子,也不給我們錢呢?就一個勁地堅持讓我們放棄繼承權?”
“堂哥,我爸那房子當初怎麽買的,你是當事人,你比我們都明白怎麽回事,那是我爸媽一輩子的心血!我爸要不是太勞累,就不會生病,也不會……”
“當初是有這麽一說,誰也沒想要你爸那房子!這不,這麽多年過去了,你忽然跑來跟我們說,可以繼承那房子,不要房子可以要錢,但是我們必須放棄,這不矛盾嗎?”
“你以為我想嗎?我去辦過戶,人家不給辦,說就是這麽規定的,我能怎麽辦?你們是我的親人,幫個小忙不行嗎?偏偏見有錢拿,一個個跟瘋了似的,我和周數就是個上班族,哪裏有那麽多錢給你們?你們這是要逼死我們嗎?!”
“不!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麗啊,你看法院這判也給判了,曉峰不還在看守所裏呆著呢,你能不能……”
“不能!曉峰是沒了自由,可是我家周數呢?三伯也在那躺著呢!你光想著你家曉峰,你怎麽不看看醫院裏現在還昏迷的這兩人呢?!”
“麗啊,這都自家親戚,沒必要做這麽絕吧!”
“堂哥,曉峰動手的時候,有沒有這麽想過‘不要做這麽絕’呢?”
“求你了!幫幫曉峰吧!別逼我!”
“絕不!他得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二人在病房裏開始爭吵,明慶祥見無論怎麽勸說都不能說動明麗,於是,掏出事先準備的水果刀,企圖威逼明麗答應不追究兒子的傷害責任。
拉拉扯扯中,刀子割在了明麗的脖子上,明麗倒在地上,鮮血蔓延了一地。
眾人的驚呼聲,護士醫生迅速的奔跑聲,還有周數病床床頭心電檢測儀的滴嗒聲。
“馨馨,今天放學了,媽媽會晚點來接你,你可千萬別亂跑啊。”明麗捂著脖子試著想站起來,卻一動不能動,這是她最後的念頭。
如果沒有這場遺產風波,一切都是那麽美好,為什麽會有這麽多無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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