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言情女生>煙火> 第六章 改變

第六章 改變

  我決定好好履行我的義務。好好的做醜醜的保姆。這條家夥,其實沒有想象中難於忍受,隻不過是長得醜了一點,實際上隻是一隻麵惡心善的狗罷了。除了得罪它主人的時候,它會裝腔作勢的助威一下,平常其實安分得很。睡覺、食飯、無所事事,這條狗竟然和我那樣的雷同。


  我想醜醜應該也是一條沒有理想的狗。一個沒有理想的女子看管一條沒有理想的狗,是一件很和諧協調的事。它不犯我,我不犯它。我吃飯的時候它吃飯,我睡覺的時候它睡覺。原來和狗相處,比人容易得多。


  自從“貓糧事件”之後,林清甚至常常把醜醜的晚餐弄好後再走,生怕我萬一迷糊病發作會錯把毒藥拿給醜醜吃。


  我不知道,林清和醜醜之間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故事。每當看著林清對醜醜無微不止的時候,我的好奇心就開始發作,很想探窺這個帥哥與醜狗的故事,又不能太明顯。有意無意問起的時候,林清總是淡淡的說:“它是我的女兒,我要好好照顧它一輩子。”何其幸福的一條狗,它的歸屬是林清,而我呢?

  平時常常看不慣林清對著我氣焰囂張的模樣,唯獨他對著醜醜好的時候,身上散發那種叫做責任的光芒,深深的觸及了我內心那塊最柔軟的東西,原來有責任心的男人這麽迷人,這種扣人心弦的光彩與他英俊的外表沒有關係。


  林清總是晚出早歸。我即是早出晚歸。有時候回家,林清已經走了,看來他的生意真的不錯。同在屋簷下,我們碰麵的機會很少。也好,少去了很多不必要的爭端。


  常常在冰箱上看到他留給我的紙條。


  星期一他留話:幫寶寶洗澡,淋浴用品都準備好了。


  真是一條幸福的狗,竟然用的都是高級的洗滌用品:“醜醜啊,用完之後,你良心可會心安啊!你‘老爸’的錢都是有血有肉啊!”


  我回話:醜醜已經洗得香噴噴的,那些洗滌品看起來很貴。


  星期二他留話:幫忙帶寶寶去散步,它最近暴肥不少。你也順便去運動一下:)


  醜醜是不是跟著我,連身形也被我影響了,好吧,我們一起鍛煉去。


  我回話:做完好事還要被人諷刺,真是沒有天理:(


  星期三他留話:桌子上有點錢,請幫忙買點儲備糧給寶寶,拜托,記得寶寶是狗,還有不要買快過期的便宜貨。


  什麽啊?做人不能做錯事,不然一輩子都被人記住了。什麽叫做省吃儉用,我看他是完全不了解,神氣什麽嘛,還不是個“鴨子”。


  我回話:信不過我就不要讓我做。


  星期四他留話:拜托,清理一下自己的房間。你沒有發現嗎?現在哪裏都很幹淨,就除了你的房間!


  看起也是。自從他來了之後,這個屋子真的幹淨寬敞多了。我還一直在鬱悶為什麽會這樣子,原來是他每天都在這裏收拾啊。


  理不直氣不壯我也回敬了句:要你管。


  星期五他留話:鍋裏有湯,算是對照顧寶寶的回報。


  揭開湯鍋,果然是撲麵而來的香味。盛了一碗,慢慢的品嚐香濃、鮮美的湯慢慢的滑過的喉嚨,我已經記不得,自己有多久沒有喝過這麽美味的湯。那是一種熟悉卻幾乎要忘卻的味道,兩行暖暖的液體從我的雙瞳之間緩緩的流了下來,那是一種屬於媽媽的味道,除了溫暖、感動、還有幸福回憶!

  我決定當著他的麵跟他說謝謝。感謝他讓我體會到那些久違的幸福。


  難得一個休息天。我起了一個大早,大街上竟然已經是人來人往。如果我說,我發現了一些秘密,說出來不知道會不會被人丟石頭:原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歡在休息日的時候賴在床上睡覺的;原來太陽這麽早就已經跑出來與可愛的人兒見麵了;原來早上的空氣是這麽好聞的;原來一切是這麽美好的。走吧,向農務市場出發。


  農務市場裏人,大抵上都沒有優雅的體態,沒有精致的容貌,他們散著頭發,他們仔細的挑選著新鮮的材料。以前這裏是媽媽的最愛,她每天都會從裏裝著滿滿一籃子菜:有骨頭、有魚、有海鮮、有青菜……每天回到家裏,我們小小的屋子裏充斥著飯的香味、菜的香味,那些曾經隨手可得的幸福的味道現在卻離我那麽的遙遠。我看著那些買菜的人。他們每天做的也許隻是碎瑣而普通的事情。可他們應該都是幸福的吧!他們邁著急促的步伐,應該是趕著回家為心愛的家人煮飯吧!而我隻是一個人,所以就沒有做飯的必要。那些垃圾食物已經足夠我裹腹了。


  我今天來這裏買菜,自然不是為了心愛的人,僅僅是昨天喝了林清的骨湯,今天想煮餐飯回報他而已,人不能貪別人的便宜,這是我的僅存的一點原則。那家夥長得那壯實,隨便煮點給他吃就行啦。要不然等他吃飽了撐著又要來找我麻煩啦。


  洗菜、煮飯、炒菜、煲湯,生活原來可以簡單得來又如此的充實。


  林清醒來的時候看著飯桌上的菜,一臉的不可思議。一定是在想,這個懶女人,今天發燒了,竟然會煮飯。


  我看著他那張剛剛睡醒的臉,內心沾沾自喜,我今天一定過得比他幸福。我看到清早的太陽,呼吸到清晰的空氣,還好像聽到大樹上小鳥的叫聲。


  “這真的是你煮的嗎?”他指了指桌子上的飯菜,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當然是本姑娘煮的東西啊,難道是叫外賣啊!這裏有我多少的愛心在裏麵啊。還一副置疑的表情。真是一個狼心狗肺的家夥。


  “當然是我煮的,本姑娘的本事你大概都不知道吧!”我又沒有邀請他吃,他挑剔什麽啊?真是的,我賭氣般的坐下來大快哚頤,他站在旁邊應該流著口水吧。


  “你煮了這麽多,一個人能吃得完嗎?”真是不要臉的家夥。想請我邀請你吧?我偏偏弄出美味無比的聲音:“真的好美味,我是天才廚師,竟然煮出這麽美味的東西出來……”還忘擠弄出好吃的幾個誇張表情出來,這死P孩,我不相信你不投降。


  看吧看吧,果然站在哪裏吞口水了吧。乖乖的過來吃吧,看你那份辛苦體力勞動的工作,平常也沒有什麽好吃,真是讓人同情啊。


  “想你應該減減肥啦,我當作好事,幫你吃一點吧。”他說完這句話的時候,已經迫不急待的自己動手拿起了碗筷,明明很想吃卻要裝成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真是一個不誠實的人。


  “吃也可以,不過飯錢AA,不能白食,還有既然是我煮的飯,你就應該要洗碗。”我是真心請他吃的,這麽說也正好找個台階讓自己下,得體且不失禮。


  “真是一個貪錢的女人……我也是這麽認為,無功不受祿。”他應該也是同意我的說法,


  世界凡是能用金錢可以計算清楚的事,能用金錢解決的關係,最令人安心。


  “看不出來,你還會煮飯。居然味道還不錯!”這算他第一句由衷讚賞我的話,“我還真害怕你把糖當作鹽用!”後麵這句話聽起來有點大煞風景。


  “有一個提議,以後我們一起吃晚餐怎麽樣?”他說起這個建議的時候,我的虛偽就開始膨脹,看來我的廚藝真的很超群,才吃了一餐飯就愛上了!


  “知道我的厲害了吧!愛上我的手藝了吧!”我信心十足的先自我肯定一下。


  “別臭美了,我是不想再踐踏你的自尊心,你的那點三腳貓工夫,頂多叫不難吃,跟好吃還有一段遙遠的距離。”什麽叫做不踐踏,這句話就是踐踏,我毫不容易才來了一點點的自信心,又被他踩到十八層地獄啦。


  “那你還提議合夥吃飯?廚師又不滿意,合夥吃飯有什麽意思?”一腔熱情煮出來的東西,竟然被人評定為不難吃,這算那門的讚揚。


  “你真的不識貨,這麽一大個天才坐在你的麵前,你竟然不知道!”哎喲,開始自自吹自擂,看著他用手指著自己說是天才的時候,真想揍他一頓。


  我淡淡的看著他,對付這種自大的家夥,就應該無視他的自大。很明顯他應該被我這個無所謂的表情激怒了。


  “什麽表情啊?”他放下筷子,一副戰備的模樣。


  “不相信的表情?”我才懶得理他。


  “真是不識貨的女人?”這家夥,平常老是裝得一副冷若冰霜表情,看來是被女人欺淩得太多啦,壓抑得很辛苦吧。


  “你又不是什麽好貨色!識什麽貨?”突然想起了他的職業,腦裏嘣出來了一個問題:“你不會有暗疾吧?”問完之後,我就非常之後悔啦,這算不算是一種歧視,畢竟職業無分貴賤。


  “你…大嬸,我看你才有病…”看來是傷害到他脆弱的心靈,氣得連說話都結巴了。


  “什麽大嬸,大叔,我嚴重警告你,不要叫我大嬸。”本姑娘風華正茂,大嬸、大嬸這樣的叫法,成何體統!


  “大叔,有見過這麽年輕英俊的大叔嗎?”他嚴重的抗議。不過有一句他說得倒是很正確,我的確沒有這麽年輕英俊的大叔。


  莫名其妙的兩個人,兩人的歲數加起來都可以進老人院了,可吃個飯都要吵吵鬧鬧,看來不能跟這個家夥太親近,快變成幼稚公主。第七章契約書


  當我在某個晚上試過林清煮過的菜之後,我就知道什麽叫做不識貨。如果不是我親眼目睹他做菜的過程,打暈我也不可能相信,這個男人煮的菜會好吃到這種地步,無法形容的美味,我甚至在心內大呼,為什麽天底下如此好味的食物竟然被我吃到了?這年頭帥的男人本來就少,帥得來又會煮菜的男人應該是少上加少吧,卻偏偏給我撞到,發作一下自己的阿Q精神,其實我也挺幸運的。


  可是慘了。見過了這麽好看的男人之後,吃過了這麽好菜之後,我以後的對男人的標準、對菜的標準應該怎麽辦啊?有一句是這麽說的吧:曾經倉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難道以後我想見好看的男人想吃好吃的佳肴就隻能找林清麽?發燒了,發燒了,才吃了人家煮的一餐飯,所有的好感都跑出來了,嘴饞病發作!

  原來天下真的沒有免費的“晚餐”。當林清把契約書擺在我的麵前的時候,我就知道上當了。這個家夥真的太聰明了,竟然這麽容易就看出了我的弱點——好吃懶做,看來是想用美食作誘,徹底改變本姑娘的懶散個性。


  那個不平等的契約書內容如下:


  林清與曾泡泡在友好、平等自願的原則下對他們合居生活的家務作如下的分擔:


  林清的義務:每天為曾泡泡提供一頓親手烹飪的晚餐。


  曾泡泡的義務:


  1、每天對房子的公共場所作一次清潔。


  2、不得在大廳製造垃圾,或者把非垃圾製造成垃圾的樣子。


  3、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把衣服泡在水裏並霸占洗水間的空間長達一個星期。


  4、非必要時,不可以到林清的房間尋找自己的物品。


  5、必須每天清理當天廚房衛生,不得招惹類似小強的動物。


  6、冰箱放置零食的麵積不得超過一半。


  7、每次回家進門,必須把鞋子整齊擺置於鞋櫃,請不要把鞋子當足球。


  8、任何個人的用品,不得堆放在大廳裏。


  9、請於每天晚上準備好第二天上班的衣服,不到在大清早找不到物品的情況下大呼小叫,打擾林清的清夢。


  10、在任何情況下,對林清的稱呼不可以是大叔。


  以上條款林清與曾泡泡一旦簽字,視為同意。如任何一方違約,另外一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索賠金額每次為50元。


  這算是哪門子的平等啊?這一份算什麽協議,根本就是對我那些小毛病作一個總結盤點嘛!無非就是看不怪我在大廳亂丟東西,偶爾忘了洗手間裏還泡著衣服,為了環保並且節省能源碗筷堆到一定的數量的時候才一起洗,找到不到自己的東西有時候跑到他房間問一問而已。他煮一餐飯,就要我履行那麽條義務,我嚴重的抗議!


  林清這家夥倒是信心十足,好像已經是預料中事,仿佛我一定會簽下這份沒有公平可言的合同,還挑著眉毛對我說:“我猜你一定會簽的。”


  “這是不可能的事,你發夢吧!”我以非常堅定的口吻回敬著。


  “等著瞧吧,我猜你堅持不到三天。”這個男人天生就這麽有自信嗎?能這麽小看別人嗎?

  我牢固的立場到第二天後,邊緣線開始慢慢的瓦解了。這個有著天使般臉孔的男人的確也有著魔鬼般的心腸,總是每天在我餓得饑腸轆轆的時候就煮著滿滿一桌子十裏之外都可以聞到其香味的“滿漢全席”,他明知道我口腔裏的口水早已泛濫成災了,卻一表現總一副無辜的模樣,還不忘提醒我:“你可吃,真的可以吃,沒有問題的。”


  真是一個惡毒的家夥!好想將他一臉的美色給毀掉。天底下所有的好事都被他占光了。


  結果我堅持了四天乖乖的簽了那份完全失威的合同。人有時候不能太被人了解,一旦被敵人了解到你的弱點就隻會被敵人吃得死死的,我就好像那個喜歡上糖果的孩子,傻傻的被拿著糖果的人指揮著,沒有回擊的餘地。


  可也不要當我傻子,最後我還是改了一些條款:林清的義務:加了一條第二:不能稱呼美人曾泡泡為大嬸。本來想加多一些約製他的條件,可是在這個眼節上,這個家夥倒成了完美的了,實在挑剔不出什麽毛病。


  違約規定改為:曾泡泡違約一次罰款10元,林清違約一次罰款100元。不能怪我貪錢啊,他隻需要遵守兩條款,而我有十條款,做人也不能傻得太過份吧,難得他也沒有異議。林清拿著我簽完的契約書,一臉的壞笑。我心裏暗自激氣,隻能怪那張貪吃的嘴巴。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