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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關於吳之晴

  “然後,那個男的連醫院都沒趕去,哭鬧著和之晴分了手,還罵我變態、瘋子、精神病什麽的。”周朝慵懶的說道。


  “他們雖然分了手,可是之晴卻開始躲著我,甚至還有些怕我,我知道一定是那個王八蛋說了什麽。然後我打電話、發短信、當麵甚至找上門,都想告訴之晴,我隻是愛她,隻是不想讓那個人奪走她,告訴她並不會傷害她,告訴她……”周朝悲傷的搖了搖頭說:“可是,她隻是很認真的告訴我,讓我放手,不要這麽偏激。”


  周朝吸了吸鼻子說道:“然後,大四那年,她出了國,徹底遠離了我的生活,隻是給我留了一封信,讓我好好照顧自己,找個真心對我的,不要再那麽偏激,讓我好好生活,我已經不再是那個坐在黑夜的後花園瑟瑟發抖的小孩子了,最後還讓我不要找她。”


  “然後你真沒找?”李安安反問,她才不信周朝這麽輕易的放棄呢。


  “找了。”周朝再次歎了一口氣說道,“我去了吳伯伯家,還去問過她的輔導員、還有之晴的那個男朋友,他們都說不知道。那段時間,我去了酒吧買醉,也就是在那裏,碰到了楊澄。”


  提到楊澄,周朝的情緒勉強緩和了一點,不再顯得那麽絕望,“我找了之晴整整一年,去了附近的城市甚至是鄉村,都沒有。不過我卻無意中聽到了吳伯伯和之晴打電話,這才知道之晴去了美國。我知道之晴躲著我,所以我不敢去,我害怕看到之晴那種害怕我的眼神和躲著我的態度,害怕再見到之晴會親昵的摟著別人的胳膊說說笑笑。”


  “後來,之晴過生日,回來了一次,離別了一年多之後,我們終於見麵了。”周朝看著眼前的盤子,可是目光渙散,顯然是陷入了回憶,“她變漂亮了,也不再怕我,但是她笑的時候,不再讓我感到親切,反而讓我覺得疏遠,就像是禮貌的客套一樣。她會一本正經的和我說話,會耐著性子改我執拗的喜歡。”


  “本來我覺得,即使她不愛我,隻要陪在我身邊就挺好的,可是,一個月後,她再次回了美國,她說,要是我再這樣執拗的喜歡下去,她會離開美國,去英國、日本、澳大利、德國、法國、韓國讓我徹底找不到,我害怕就這樣徹底失去她的蹤跡,所以沒敢去打擾她。”周朝頓了一頓,抿了抿嘴唇說道,“那次帶你去吃飯,我看到了她的背影,當時覺得自己是看錯了,可是如今看來,那天看到的,就是她。”


  “嗬,她竟然回過家,還帶回了那個男人,估計是怕我做什麽傷害那個男人吧。”周朝有些自嘲的笑了,“昨天,她說是帶那個男人回來過年,看來吳伯伯和吳伯母已經認可他了。”


  周朝說完,兩人久久沒有說話,周朝需要時間去平複,而李安安則需要時間去消化。


  周朝對於李安安來說,就像是看得見卻摸不著的存在,本來,李安安覺得,隻要自己足夠小心,自己至少會成為周朝的朋友,陪在他身邊,可是人都是不滿足的,都是有夢想的,李安安的夢想就是希望自己成為周朝交往的眾多“女朋友”中,最特別的存在。可是,聽了周朝的傾訴,李安安覺得,周朝對於吳之晴的愛,參雜了親情、友情、愛情,其中包含了依賴、迷戀、崇拜以及占有欲。李安安甚至覺得,周朝這一輩子可能再也不會像愛吳之晴那樣,去愛另一個女人了。


  周朝生活在表麵光鮮的家庭裏,在外人看來,周朝根本就是皇太子一般的生活。可是,父親花心,母親恨他恨得要死,十歲的時候,還差點被自己的親生母親殺死,這件事就像是周朝一生的夢魘和黑暗。那個時候,吳之晴的出現就像是照進黑暗裏的一縷光,不難猜測,要是吳之晴沒有出現,周朝回變成什麽樣。也許會真的成為一個有心理疾病的變態,一個瘋子,一個神經病甚至是一個凶手。某種程度上,李安安確實需要感謝吳之晴。


  李安安的養父母雖然壓榨著李安安,可是比起周朝來說,那就是雞毛蒜皮而已。平民家庭有平民家庭的辛酸,富裕人家有富裕人家的痛苦。


  “那……”李安安有些遲疑的開口道:“那,那個項鏈是?”


  自從周朝因為那個項鏈對李安安大發脾氣之後,李安安就將那個項鏈放到了包裏,再沒有戴過,即使李安安很喜歡那條項鏈。


  “那個項鏈是在我十八歲那年,給她買的禮物,買項鏈的錢是我打工掙的,沒有拿公司的一分錢,禮物雖然比不上珍珠翡翠,可是卻是我第一次用自己的錢買東西送人,她很喜歡,她戴著項鏈,笑得特別開心。可是後來她出國,就把項鏈還有我送她的一切都還給了我。”


  “就在那個抽屜裏?”李安安忍不住插嘴。


  周朝點了點頭,那個抽屜裏放了所有關於吳之晴的一切。


  李安安隻是個普通人,聽著自己喜歡的人說著對另一個人的愛戀,哪能像影後一樣麵不改色。


  李安安還在努力平息著自己的苦澀,周朝卻已經再次陷入了與吳之晴的美好回憶。


  “之晴很節儉,而且覺得哪裏好,她去哪裏,隻要覺得哪裏好,就會習慣性的辦一張卡,她說她喜歡那種拿著一張卡而不是拿著一打錢的感覺。而且她辦卡的地方將是她去的首選,所以這麽久以來,我都會去不同的地方,餐廳、咖啡廳、電影、劇院……”


  周朝還在說,李安安卻覺得自己恍恍惚惚,原來周朝那鼓鼓的錢包放那麽多卡的原因竟然是因為這個,可笑而又可悲。


  李安安不知道聽誰說過,當你喜歡一個人喜歡到極致的時候,就會習慣性的把那個人的習慣當成自己的習慣,讓自己活成那個人的樣子,看周抽嘴角甜蜜的微笑,李安安就知道,周朝的愛卑微而可悲。


  “之晴的交際圈子不大,可是卻意外的收獲很多人的好感……”


  “之晴雖然是富家千金,可是卻十分的善良,對朋友也絲毫沒有架子……”


  “之晴會救助流浪的貓貓狗狗,會辦慈善募捐……”


  周朝還在說,而李安安則摸著衣兜裏的易拉環,想要從那汲取一些勇氣。李安安看著周朝緊皺的眉頭和泛紅的眼眶,忍不住開口小聲的說道:“要是回到以前就好了。”


  李安安想回到以前,然後代替吳之晴,好好的照顧周朝。吳之晴比周朝大一兩歲,李安安比周朝大一歲,吳之晴可以做到的,李安安也可以做到。李安安會陪著周朝長大,會陪他到老,會以小姐姐、情人、愛人的身份,一直陪在周朝身邊。可是,這隻是李安安的幻想,現在周朝唯一想要的,就隻有吳之晴。


  周朝說完之後,狠狠的喝了一大口水。


  接著兩人就這樣沉默著,直到周朝抬手看了看表,說回去吧,李安安這才心不在焉的點了點頭。


  最終,周朝還是沒想出自己對李安安究竟是什麽樣的感情,但是周朝不得不承認,他不想就這樣和李安安斷了聯係,所以他沒有說出已經知道李安安喜歡自己的事情。人是自私的,周朝也不例外,周朝想讓李安安陪著自己,隻要李安安不逾據,或許周朝會永遠裝作自己不知道李安安對自己的感情。


  所以,周朝打算裝傻。


  李安安回到家,將行李包放到沙發上,就燒了熱水,給自己弄了一杯蜂蜜水,然後才去拿起自己已經好久沒碰的手機。


  手機上有很多的未接電話和未讀短信,一一讀過去,一部分是馮慎和楊澄打來的,還有一部分是在超市的小姐妹打來的,還有就是超市的經理的電話。李安安看了一眼時間,下午三點。一般人要是看到自己上司的電話,估計會第一個打過去,可是李安安不是一般人。


  李安安摁了摁還在“突突突”的疼的太陽穴,然後喝了口蜂蜜水,這才慢悠悠的給經理打過去了電話。畢竟事情已經發生,再著急也沒什麽用,早點晚點給經理打電話又有什麽區別呢?


  “經理,我是李安安,因為之前有急事回了老家,而且手機……”李安安想著開口解釋,可是經理已經打斷了李安安的話。


  “李安安是吧,你不用解釋了,因為之前你沒請假就擅自離職,所以你來結清這個月的工資就可以走了。”經理不帶任何感情的聲音在手機裏傳來,告訴李安安被解雇的事實。


  其實李安安也知道,自己近來頻頻請假不說,遲到早退也是常有的事,現在又不請假直接曠工,精力容忍到現在已經很不錯了。


  沒等李安安再說話,經理已經把電話掛斷了。聽著電話裏的忙音,李安安緩慢的將手機放下。導購員這個活,李安安已經幹了半年之久,並且還從裏麵認識了不少的小姐妹,說不留戀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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