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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假如愛有天意

  六月,驕陽似火,走在巴黎的街頭,沒有人知道我從哪裏來,要到哪裏去。


  離開蘇黎世已經半年了,這大半年我遊走於世界的各個角落,想讓時間衝淡我腦中不愉快的記憶,想讓一切新的事物填補我心中莫名的空缺。


  穿過地鐵站的時候,我的目光被一名女流浪歌手吸引,她坐在鋪著一張報紙的地上,彈著吉他,深情地唱著許嵩的《斷橋殘雪》,她的旁邊還有一隻雪白的波斯貓,懶洋洋地躺著。


  我在旁邊呆呆地聽了很久。吸引我的不是因為她是女流浪歌手的原因,而是她淡淡的歌聲觸動了我的傷心事。我蹲下身,伸出手,把錢放在他旁邊的報紙上。


  她的衣服很破,尤其是牛仔褲,不少的洞,可是很幹淨,連同她的頭發,他的手指,這是我看到過的最幹淨的女流浪人。


  我站起身的時候,看見她的眼睛,訝異地盯著我。我茫然地轉身,離開,好像她說了句什麽,不過,已經不再重要。


  出地鐵站的時候,有人拉住了我的手,我轉頭,是剛才那位女流浪歌手。她揚了揚手裏的500法郎:“托你的福,我這一星期都不愁沒錢吃飯了,我請你吃牛肉麵好不好?”她的臉上是孩子般的笑容,明朗。鬼使神差地我竟點了頭。


  在牛肉麵館,我們要了兩碗牛肉麵。她吃著麵,越過碗沿偷偷看我。她說:“我叫姚安若,安之若素的意思。你呢?”


  我們不過是萍水相逢,轉眼就各奔東西。她很固執。我隻好說:“霍淩東。”


  吃完了拉麵,姚安若背起吉他,把桌邊的波斯貓捧到我麵前:“這個送給你吧?”


  我搖搖頭:“謝謝,不用了。”


  她追著我出了麵館,可憐兮兮的說:“你就收留它吧,這貓可是稀有品種,是我前天晚上撿到的,跟著我實在是暴殄天物了。”


  我笑笑:“跟著我也是一樣。”


  她聽不明白我的意思,不依不饒的纏著我,非要我收留了那隻貓,無奈之下,我隻好如實說:“我也是一位流浪人,和你一樣居無定所。”


  “不可能吧?”


  她上下打量我,或許是我的穿著和氣質怎麽看也不像是流浪人,她不相信我的話。


  “真的,我沒騙你。”


  我徑直朝前走,她卻跟在了我身後,我便也不再搭理她,我的人生,還沒有可悲到與一個陌生人計較的程度。


  乘了三輛公交車,四班地鐵,我幾乎繞著巴黎走了半圈,天黑前,才回到我所住的酒店,佇立在九樓的窗前,我俯覽著窗外的夜色,不愧是時尚之都,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都如同珍珠一般璀璨耀眼。


  視線不經意的往下方一掃,竟詫異的發現,酒店的門外,橙紅色的路燈下,立著一抹小小的身影,肩上背著大大的吉他,懷裏則抱著那隻白如雪的波斯貓。


  我訝異極了,那個女流浪歌手竟然跟我跟到了這裏,而我卻以為她早就不跟了,短暫的驚訝了片刻,我轉身奔了出去。


  一口氣奔到樓下,我出了酒店的旋轉門,徑直朝那抹身影走去,“是不是我不收留這隻貓,你就打算一直跟著我?”


  她抬起頭,咧嘴一笑:“我其實是沒有棲身之處了,想看看你這個流浪人住哪裏,我也好跟著將就一晚。”


  手指向我身後的酒店,遺憾的說:“可惜你是我見過最富有的流浪人,竟然住酒店。”


  “那我應該住哪裏?”


  “如果你真的是流浪人,那你應該清楚,橋洞或地下通道才是與我們身份相匹配的吧……”


  我環起手,戲謔的將她從頭打量到腳:“看你長得細皮嫩肉的,住那種地方就不怕被騷擾?”


  “怕呀,所以我經常挪地方,這不是沒地方住了,才想著跟你找個新住處,哪知你住的跟我想象的一點也不一樣。”


  她把手裏的貓硬塞給我:“既然你住的這麽好,那就收留它吧,總比跟著我流落街頭要強。”


  我沒好氣的笑笑:“流浪這個詞的定義不是睡橋洞才能稱之為流浪,我隻是在這邊停留兩天,明天就會離開,下一站要去哪裏,現在還不知道,你如果隻是讓我收留它一晚沒問題,超過一晚那就不行了,我不可能帶隻貓四處流浪。”


  她低下了頭,那樣子就像是個做錯事的孩子,“好吧,一晚就一晚吧,明天我再想辦法,隻是……能不能也收留我一晚。”


  好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氣才說出這麽一句話,她的樣子讓我想起了另一個女人,突然間就生出了憐憫之心,我點頭,她開心的跟著我進了酒店。


  到了豪華的套房,她放下背上沉重的吉他,坐在沙發上感歎:“你真是我見過最奢侈的流浪人了。”


  我倒了杯水遞給她,打趣說:“你也是我見過最幹淨的流浪人。”


  她一邊喝水一邊與我聊天,聊的幾乎都是關於我,我從哪裏來,家裏有什麽人,我有問必答,卻一句也不問她的情況,不是因為不想問,而是因為不好奇,我已經,過了好奇的年齡。


  聊了二個多小時後,她問我:“你喜歡聽我唱歌嗎?”


  “莫非你想唱給我聽?”


  “是啊。”她調皮的笑笑:“就當是你收留我的回報吧。”


  “好啊,我洗耳恭聽。”


  她取出吉他,擺好姿勢:“想聽什麽歌?”


  “我隻要說你都會唱?”


  “應該是。”


  “這麽厲害?”我思忖了一下:“More?Than?Love《假如愛有天意》”


  她拉動吉他弦,熟悉的旋律緩緩奏響,不得不承認,她確實厲害,我漸漸聽得入迷了,人還坐在那裏,思緒卻飄得很遠很遠……


  一曲結束,她沒有征詢我的意見,重新又彈了一遍,仿佛是看出了我對這首歌的迷戀。


  事實上,我確實不介意她繼續彈。


  第二遍結束了,接著第三遍,第四遍,一遍又一遍,直到她彈了不知多少遍,直到我意識到她可能累了,才將飄遠的思緒拉回來,起身說:“謝謝,就彈到這裏吧。”


  安若放下吉他,伸了個懶腰,“我待會睡哪裏?”她問我。


  “跟我來。”


  我將她領到其中一個臥室,開了門說:“就睡這裏。”


  “時間不早了,睡吧,晚安。”


  我轉身欲走,她卻突然拉住我的胳膊:“帶我一起去流浪吧?”


  “開什麽玩笑?”


  “我沒開玩笑,我說真的。”


  “不行。”


  幾乎未加思索,我便拒絕了她,我怎麽可能帶著她去流浪,我與她,隻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我會唱歌賺錢,不會成為你的累贅的,絕對不會成為你的累贅,好不好?求你了?”


  她的眼神溢滿了渴望,我頓時很不解:“你為什麽要跟著我去流浪?又或者我為什麽要答應你?我們很熟嗎?”


  “因為我沒地方去啊。”


  她垂下了腦袋,緊緊的咬著下唇,表情說不出的可憐。


  “我認識一位酒吧的老板,我可以介紹你去他那裏唱歌。”


  鬼使神差的,我竟然說出了這樣的話,明明我早已經不是那個愛管閑事的我。


  她猛得抬眸,驚喜的問:“真的嗎?”


  “恩。”


  “太好了,那就這麽說定了哦,在沒有安頓好我之前,你不可以離開這裏。”


  “好。”


  “我們拉鉤。”


  她像個孩子似的跟我較真,我卻也像個孩子似的配合。


  約定完之後,她開心的衝我扮了個鬼臉,關了臥室的房門,沒到一分鍾,房門又開了,她嘿嘿一笑:“忘了道晚安了。”


  “晚安。”


  我點頭,心裏不免有些無厘頭,好端端的,這女孩怎麽就成了我的責任?我即不想做活雷鋒,又不想做樂善好施的人,因此,大可不必管閑事,無論是對她,還是對她那隻貓。


  說來很不巧,我的那位在法國開酒吧的朋友外出旅行,要一周後才能回來,我被迫延長了我的行期,隻因為,那一晚的承諾。


  在等待的過程中,安若已經堂而皇之的賴上了我,誰讓我答應幫她找工作,白天她去那裏我不知道,但是隻要天一黑,她就會準時回來,然後我們一起吃晚飯,聊天,大多時候,都是靜靜的聽她彈吉他,她說她沒什麽能回報我的,彈吉他給我聽,就是唯一能回報我的方式。


  彈的始終是那一首《假如愛有天意》。


  幾天相處下來,我們漸漸熟稔,她跟我說話越來越沒個正經樣,奇怪的是,我一點也不反感,相反的,甚至有點喜歡和她在一起的感覺,舒服,自然,不做作,不壓抑。


  一周眨眼就過去了,我的朋友也回來了,我們如期見了麵,他讓我把安若帶到他的酒吧試唱,結果如我預料,安若唱的很好,當場即被錄用了。


  晚上安若興高采烈的說要請我吃飯,感謝我幫她找到了工作,我笑著調侃她:“有錢嗎?請我吃飯。”


  “有啊,大錢沒有,吃拉麵的小錢還是有的。”


  說著,便從口袋裏掏出一百法郎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欣然同意,我們去了第一次她請我吃拉麵的那家拉麵館,她的話還是那麽多,尤其是吃飯的時候,她說:“我給你講我小時候的趣事吧?”


  “恩,好啊。”


  “小時候有一次我哥哥打我,打的我頭上起了一個包。後來我哥哥要裝東西,沒找到包,就把我頭上的包拿去盛東西了。”


  噗……


  我忍不住笑出聲,一口拉麵差點從嘴裏飛出去。


  心情驀然變得很好,我依舊沒有問她為什麽有家人卻還出來流浪,也許每個人都有她自己的故事和理由,就如同我一樣。


  小小的麵館裏,回蕩著我爽朗的笑聲和她嚌嚌嘈嘈的說話聲,原來快樂也可以這麽簡單,在暖風徐徐的夜晚,吃著一碗熱騰騰的拉麵,聽著一個不熟悉的人講著無厘頭的趣事。


  這,是我意料之外的人生。


  吃完了拉麵,安若背起她的吉他,我不解的問:“出來吃個飯,背著這東西累不累?”


  “不累啊,我待會有用處。”


  她說有用處,我也沒多問,出了拉麵館,我們走在巴黎最繁華的一條街,走了一半時,她突然說:“我唱歌給你聽吧?”


  “在這裏?”我訝異的挑眉。


  “是啊。”


  沒等我答應,她已經席地而坐,手指熟練的彈起動聽的歌,還是那首《假如愛有天意》。


  圍過來的人越來越多,我站在人群中央,看著她自彈自唱,心裏莫名劃過一絲異樣,她與我以往接觸的女人一點也不一樣,她就像春天裏的向日葵,幹淨,充滿陽光。


  一首歌唱完,安若突然站起身,毫無預兆的宣布:“那個人,我喜歡他!”


  她的手指向我,我頓時被電擊了一樣,整個人石化當場,所有的目光都凝聚到了我身上,我看著她一步步向我走來,心跳莫名的厲害,明明已經不是十七八歲情竇初開的少男,卻因為她一句突然間的告白,比十七八歲的少男還要羞澀和不安。


  “東哥,我喜歡你,那一天你問我,如果你不收留我的貓,我是不是打算一直跟著你,其實答案是肯定的,如果你不收留我和我的貓,那麽,我就會纏著你,一輩子。”


  她說完,竟當眾吻住了我的唇,柔軟的唇瓣,熟悉的氣息,像記憶裏梔子花的香味,也許是因為震驚,又也許是因為貪戀,我竟然沒有推開她,任由她執著的吻著我。


  情不自禁的,我開始回應她,她的熱情,她的勇敢,都令我迷失,我沉浸在這個吻裏不可自撥。


  圍觀的人越來越多,她這才不好意思的移開唇,背上吉他拉著我的手逃出了人群。


  我就這樣被她拉著跑,跑了不知多久,眼前出現一條銀白色的河,我們坐在河邊,氣喘籲籲的大笑,氣氛並沒有我想象中的尷尬,她真的是個令人很舒心的女孩子。


  “剛才是捉弄我的吧?”


  我望著眼前波光粼粼的湖麵,淡淡的問。


  “沒有啊,真心的。”


  她笑著回答。


  “為什麽喜歡我?”


  “喜歡一個人需要理由嗎?我覺得喜歡一個人不需要理由,隻要有一種感覺就夠了,我喜歡你,從第一眼開始。”


  無法形容內心的震撼,不是因為她的灑脫,而是因為,我曾經也對一個女人說過同樣的話,“喜歡一個人不需要太多的理由,隻要有一種感覺就夠了,我心疼你,從一開始就是。”


  難道,冥冥之中,真的有這樣的緣分,難道,愛情,真的有天意?

  “其實我騙了你……”


  她突然低下頭,剛才的勇敢已不複存在,又變回了那個做錯事的孩子模樣。


  “騙我什麽?”


  “我不是流浪歌手。”


  “我知道。”


  我的回答令她很意外:“你知道?你怎麽會知道?”


  “你的言談舉止告訴我的,你應該是富家千金吧?”


  她驚訝極了,點頭,又搖頭:“是,不是……其實之前是,現在不是了。”


  “為什麽之前是,現在又不是了?”


  這是第一次,我主動問她的情況。


  她沉吟片刻,突然落淚了:“我出生在一個富有卻並不幸福的家庭,我爸爸為了鞏固他的商業帝國,不惜讓我嫁給一個比我大二十歲的老頭子,我不同意,他便給我兩個選擇,要麽嫁人,要麽滾蛋,我毫不猶豫的選擇了滾蛋,所以,我現在已經不再是富家千金。”


  有這樣的父親我一點也不意外,因為,這樣的父親絕對不止一個。


  “什麽時候來的法國?”


  “一個星期前。”


  “才來一個星期?”


  “恩,其實那天你會遇見我,是我跟朋友打賭打輸了,她們讓我到地鐵站唱歌,第一個給我錢的人,隻要不是女人,無論多老多醜,我都要請他吃飯,並且向他告白……”


  她聲音越說越小,興許是覺得很荒唐,已經不敢再直視我的眼睛。


  “所以剛才隻是遊戲嘍?”


  “不是的。”


  緊張的抓住我的胳膊,緊張的解釋:“不是這樣的,雖然初衷是演戲,但是心一直是真的,我是真的喜歡你,說我花癡也好,白癡也好,反正我就是喜歡你!”


  我深深地凝望她,著著她因為怕我不相信她的真心而流露出的焦急,淡淡的笑了:“我相信你的話,也不介意你的欺騙,但是我不可能接受你。”


  “為什麽?”


  她的眼圈一下子紅了。


  “因為我是一個感情的失敗者,而且不是失敗一次,是二次,所以我已經不敢再愛任何人。”


  “那你可以暫且不愛我,隻要給我機會讓我愛你就好了。”


  “愛情不是一個人的事。”


  “隻要有信心,一個人的事早晚會變成兩個人的事。”


  “我沒有這樣的自信。”


  “可是我有,就給我一次機會好嗎?你並不討厭我不是嗎?”


  麵對她的苦苦哀求,我的心漸漸有些動搖,“你確定我給你機會,我們就一定會走到一起?”


  “是的,我確定,再沒有人比我更適合你,也再也沒有人比你更適合我。”


  “為什麽?”


  “因為我們都是被丟到世界的北極,卻渴望溫暖的人。”


  我徹底被震撼了,心在那一瞬間地動山搖,就因為她的最後這一句話,我當即決定留在法國,給她一次機會,也給自己一條出路。


  一個月後,安若說要帶我去見她當初打賭的那幾位好友,也是當初一起在法國留學的死黨,我同意了。


  傍晚的夕陽染紅了巴黎這座美麗的城市,我與安若來到了約定的咖啡廳,遠遠的,看到了幾位談笑風生的姑娘,我赫然停下了腳步,因為其中一個姑娘竟是我父異母的妹妹慕綺綺……


  世界這麽大,遇見的機率這麽小,但是兩個有著血緣關係的人,卻還是遇見了。


  我牽起安若的手,微笑著一步一步朝她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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