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去勢
雄彪老早就看這個賣貨郎不順眼,當然,不是因為賣貨郎多囂張,事實上敢在南宋街和青瓷廊擺攤的人,誰都有點背景,沒有不囂張的。
來地攤上淘東西的客人,有的是冤大頭,有的則是真有眼光,心心念念想撿漏,但畢竟這些人都有些家底,古董不是尋常人家能玩得起的。
南宋街的賣貨郎們,卻還是時常瞅準生麵孔宰客,能那麽做自然有敢那麽做的原因。
雄彪看不慣叫罵沈大林的賣貨郎,隻是因為這人的背景。
——李清明和雄彪,是南宋街有名的死對頭。
因為李清明姓李,所以他的勢力要比雄彪強大得多,即便李家如今正值多事之秋,也不是他這白手起家的混子能正麵硬撼的,故而他平日裏遇事必須諸多忍讓,憋了滿肚子鬼火無處宣泄。
今天打了李清明的表侄,怕是要徹底撕破臉皮往沈大林的高枝上攀附,索性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給賣貨郎留點醒目刺眼的印記才好。
他之所以讓小弟隻砸攤位不打人,是想親自上手,而非為了李清明留餘地。
所以賣貨郎接下來的處境很慘很造孽,被人駕著不能動彈,硬生生扛住了雄彪兩套組合拳,到第三套組合拳即將開始還未開始的時候,整個人已經吐血不止,臉腫得活像個沒毛的獼猴桃。
凡人狠起來並不比修真者遜色多少,差異隻是沒有修真者的手段漂亮耀眼,很多時候,比起一心向道的修真者,凡人的狠手其實更猶有過之。
能力的貧乏,決定的手段的精彩程度和多樣性。
雄彪命令馬仔將賣貨郎靠在後方那堵被稱為‘五代十國’的牆上,就地取材,拿了布條綁住四隻,然後取出褲兜子裏的一把剃刀。
剃刀很小巧,並沒有閃爍著象征鋒利的寒芒,但所有人都知道這玩意兒很厲害,一刀劃過皮膚,隻會有條極薄的口子,接著才是疼痛和流血。
“把他褲子扒了。”
雄彪麵無表情地指使左右兩名手下,眼睛則半寸不挪盯著賣貨郎兩條大腿內側的位置。
賣貨郎襠部連塊遮羞布也沒剩下,尺寸倒是中規中矩,某些時候掏出來即便不威風至少也不丟人,但此時此刻,無疑丟盡了顏麵,丟到了老祖宗那輩兒。
不過他現在不會感到羞臊,隻會恐懼,因為雄彪想做一件什麽樣的事,在場誰都能揣摩到,意圖並不隱晦。
林立覺得有些過分了,盡管他自己也時常幹點非常過分的勾當。
沈大林依然鐵青著麵色,瞧不出心思,不曾說出到此為止的言語,背負雙手靜靜看著。
這種時候他大概對眼前的慘狀無動於衷,也有覺得對方罪不至此因而心軟的幾率,於是雄彪不找他要首肯,攜著剃刀一步步走向賣貨郎,步伐堅實且沉重。
賣貨郎畢竟是李清明的表侄兒,李清明在南宋街噸位,他比任何人的體會都更真切。但與李清明結下私仇,能攀附到沈大林,這種代價他認為物超所值。
——他認得李清明身邊那位寡言的年輕人。
“別!彪哥,求求您,別這樣!”
賣貨郎拋去威脅的念頭,孤立無援的境地,哪怕身後有天王老子做後盾,其實也無濟於事。
軟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幾千年前就有這麽條顛撲不破的道理,眼下雄彪明顯豁出去了,既不是嚇唬人也不是鬧著玩,隻要沈大林沒說個不字,他絕比會當眾把自己騸了!
就在今天,就在這一分鍾!
雄彪腳下步子沒停,事實是他加快了速度,謹防著斷人子孫這種缺德行徑待會兒惡事多磨。
賣貨郎也不算愚鈍,眼見央求雄彪不起作用,懇切的目光望向了沈大林,“爺爺!爺爺我錯了!您息怒,您讓彪哥別往前走了!爺爺,您就饒了我吧!”
他到現在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惹了哪尊大神,但能在南宋街讓雄彪這麽豁得出去的,又豈能是一般人?
可是雄彪豁得出去,他哪裏有豁出去的資本?
那條玩意兒不止是風流快活的工具,還具備著傳宗接代的使命,總而言之,什麽都能丟那玩意兒不能丟。
丟了,下半身和下半生就都殘缺了,不管事後表叔李清明如何大發神威找回場子,就是把雄彪剁碎了喂狗,自己失去的東西也決計不可能拿得回來了。
好漢不吃眼前虧,賣貨郎心裏僅剩這麽一個聲音,提醒他認慫討饒。
沈大林的想法讓人摸不透,本來口角爭吵幾句,頂多揍人泄憤砸了生意已經足矣,這些事雄彪的馬仔替他做過了。何況倆人說話都帶著半口京片子,鬧不好還有點同鄉情誼,遠沒到絕人後世的田地。
然而他仿佛沒聽見耳邊不歇的鄉音,仍舊負手立在原地,完全不聞不問。
林立渡了兩道真元,絕滅了外界的一切聲響動靜,不想聽見某些聲音——譬如說賣貨郎改換目標,開始向他求救。
小九覺察到輕微的真元波動,不解,神識傳來疑問,林立以神識回答嫌吵。
十步路終究還是到了盡頭,雄彪站在賣貨郎身前一尺處,拇指溜過剃刀刀板,指尖去勢流暢滑膩,毫無滯澀。
這樣的刀子是很快的。
刀子越快割在肉上越不帶痛楚,但僅限於當時,沒有人受傷以後不會痛,除非在感受到痛楚前死掉。
剃刀比在了那根軟趴趴的物體上麵,然後要做的事,雅致些的說法叫去勢,古代宮廷叫淨身。
但雄彪是個江湖仔,沒有醫生那樣專業的手法,他要切掉的是那一根,而不是那兩顆,以及管割不管縫。
當然,手法專業與否,對受害者而言不會存在差別。
林立嗓間幽幽震顫,有一道歎息發出。
真元堵住了耳朵,卻沒擋住視覺,賣貨郎看著他目呲欲裂的乞求狀,還是落入了眼中。血液摻涎水雜淚滴的淒厲表情,沒能牽動他的惻隱心腸,不過他覺得這筆賬的確算錯了。
於是他緩慢抬起手臂,一句‘且慢’方未出口,卻見雄彪握剃刀的手忽而僵硬了霎那,然後不再停頓,刀鋒直接朝皮肉而去。
一柄淩空飛來的飛刀紮進雄彪掌心正中,飛刀上麵裹挾的力道,將雄彪的手帶飛出幾厘米距離,那把剃刀好險還是沒割到肉。
就這麽須臾時間,右邊竄出個矯健身影,鞭腿輕鬆抽退雄彪。
林立散去耳旁的真元,往右扭頭,看著那名叼著大雪茄的男人,沈大林與雄彪也是看著這個男人。
在場別的賣貨郎和淘貨的人,都看著那個人。
來了就是眾人矚目的焦點,那麽這個叼雪茄的男人,身份便不難猜。
“李清明,你這條狗腿跑得還是那麽快。”
雄彪攥住飛刀貫穿的右手腕,忍痛狠狠瞪著對麵,猶如二人之間有不共戴天血海深仇,但兩人都心知肚明,他們原本不是仇人,單純看彼此不順眼的競爭關係罷了。
隻是一個在競爭中一直處於上風,懶得取締對方,處於下風的想搞事情,無奈實力有所欠缺。
種種緣由,導致他們現在終於有仇了。
李清明從嘴裏拿下雪茄,輕抖煙灰,然後咬回牙齒裏,毫無殺傷力的笑了笑:“雄彪啊雄彪,常言道螻蟻尚且偷生,你怎麽就這麽想不開啊?我真是搞不懂你。”
雄彪右手微顫,被刀子紮透手心的滋味,顯然不太輕鬆,剛想說話,全程旁觀的沈大林倒還算厚道,開口了。
“雄彪的勢力不及你李清明,當街搞你的侄子確實叫找死,你來得及時,這死沒找成。”
李清明不像個混江湖有成的頭頭,像個商人,麵容和善平靜,笑起來淡定似君子:“人家找死未遂,我這人呢偶爾喜歡成人之美,沈大師還是不要擋人家完成心願得好。”
相比之下搞古玩行業跟風雅沾邊的沈大林,說話卻不那麽講究:“你以為在南宋街霸淩無忌,在整個唐城你還是小霸王?我姓沈的好像不怕你。”
李清明嗬嗬道:“沈大師人脈廣,走到哪兒都一大群人削減了腦袋請客吃飯,可你管閑事之前,是不是該掂量掂量鄙人姓氏的分量?”
能在唐城把姓李拿出來說事的,隻有那個李家的人,也隻能是那個李家的人。
林立心頭不禁竊喜,原來李家的手伸得這麽長,地盤都涉及到南宋街來了,那麽林家之後掃邊角吞餘糧,想必收獲不會貧瘠了。
這邊沈大林冷哼一聲:“你真拿自己這個李,當李建成和李玄明那個李了?”
“意思是差了些,但用起來還是好使的,沈大師也不姓嬴不姓姬不是?”李清明談笑風生道。
沈大林吃癟,本就不好的脾氣憋得自己更難受,一時間臉色有些發青。對方明嘲暗諷聽著雖然討厭,但卻句句都是大實話,李家的李在唐城真的很好用。
即便李清明在家族中屬於枝節末梢,畢竟還沒到沒有血緣的邊外派係,為了個便宜表侄與人死磕到底,師出有名,倘若有利可圖李家勢必也會支持,有這棵大樹靠著,不怕風不怕雨。
沈大林倒不是接不起招,保住雄彪都可以,隻是很艱難,異常異常的艱難。心思回旋思索著怎麽找回嘴上厲害的當口,他眼角瞟到了靜靜看戲的林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