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妖孽

  西籽沒有多問,道了一聲“是,小姐。”然後就跑出去了。


  過了片刻,她回來進屋,對宋清歌道:“小姐,厲氏屋外的衣服是紅色的。”


  紅色的衣服,便是代表今晚厲氏要會野男人了。


  宋清歌前世是在她十一歲的時候,無意之中發現了這個秘密的。


  厲氏的當家姓王,嗜酒如命,酒後經常打罵厲氏和她的女兒。是以,厲氏就在外麵養了一個漢子,每日他們以厲氏屋外晾的衣服顏色為信號,來決定是否私會。


  當衣服顏色是紅色時,就代表王當家的不在家裏,出去喝酒去了,他們二人就在屋子裏相會。


  當衣服顏色是白色時,就證明王當家的在屋子裏,那個男人是不會來的。


  前世,厲氏威脅她不許將這個秘密說出去,否則就將她喂狗。但是如今,她同樣不會說出去,她不過是借此秘密,讓厲氏沒了命而已。


  想到了那條惡狗,宋清歌便開口道:“西籽,扶我出去走走。”


  “是,小姐。”西籽將宋清歌扶下床,主仆二人來到院子裏。


  此時正是六月,院子裏開滿了鮮花,院門口拴著一條惡狗,一副凶殘相。


  這惡狗便是厲氏口中的老黑,深得厲氏的寵愛。


  宋清歌住的是最偏僻陰暗潮濕的西屋,而厲氏住的是向陽的東屋,她的屋前,一件紅色的衣服正迎風飄揚,而那正是她的催命符。


  時隔十年,宋清歌又回到了這裏。


  她望著這裏熟悉而又陌生的一切,伸開雙臂,呼吸著新鮮的空氣,陽光再暖,也融化不了她心中的冰冷。


  前世的宋清歌感念二姨娘厲如煙的養育之恩,再則二姨娘一直教她的要隱忍,厲氏又是二姨娘的娘家的人,是以,她對厲氏的欺罵是能忍就忍。


  但是她現在重活一世,再也不會讓任何人欺辱她。


  想要解決掉厲氏,便要先解決掉她喂的這條惡狗。


  宋清歌走到離餓狗十多米遠的地方,那惡狗立即目露凶光,呲牙咧嘴,瘋狂的朝她叫著,還流著口水,想要掙脫繩子向她撲來。


  說來也奇怪,整個莊子上,這惡狗除了厲氏和王芳以外,其他見誰咬誰,像見到生死仇敵一樣。


  去歲寒冬,地上都是寒冰,宋清歌一不小心滑倒,滾到惡狗的麵前,要不是她身上穿著棉襖,她估計已經被惡狗撕咬得細碎,可是後來她反倒被厲氏責罵了一通。


  想到這裏,宋清歌心中升起一陣寒意,她冷笑著,一步一步朝那惡狗逼近,她露出幽深的寒光,射向惡狗。惡狗似乎能感受到危險在靠近,叫得更凶了。


  “喲,小賤人,還敢靠近我娘喂的老黑,不怕咬死你麽?”宋清歌不用抬頭,也知道說話的是厲氏的女兒,王芳。


  王芳今年十二歲,不過是一個仆人的女兒,過得倒像是大小姐的生活。


  她身著嶄新的粉紅色碎花布衣衫,正從外麵炫耀她的新衣服回來,嘴裏還吃著零嘴,開口就是惡語相向,她見宋清歌不說話,又頤指氣使的說:“小賤人,你的活幹完了麽?有空在這院子裏閑逛?”


  她今日一早就出去的,是以,還不知道宋清歌摔倒昏迷的事。


  “啪!”


  宋清歌起身,抬手就是給王芳臉上一巴掌,她是用盡了全身的力氣,頓時王芳的臉上就出現了五個紅紅的手指印。


  “你這小賤人敢打我?!”王芳捂著火辣辣疼痛的臉,不可置信的望著宋清歌。


  宋清歌從前在王芳麵前都是低眉順眼,百依百順的,否則隻要王芳一告狀,厲氏就會不給宋清歌吃飯。


  而現在,宋清歌竟然敢出手打她。


  “啪!”


  宋清歌又是一巴掌打在王芳的臉上,厲聲道:“好個賤婢,竟敢出口辱罵主子,打你算是輕的,就該把你杖斃!”


  王芳一驚,她突然發覺今日的宋清歌跟往日不一樣了,明明還是同一個人,可是那藍瞳中流露出的沉靜與她的年齡極不相符。


  她本來想與宋清歌打一架的,可是實在時有些畏懼她雙眸中冰冷,還有若有若無的恨意。


  於是惡狠狠的開口道:“我要去告訴我娘,讓她不給你飯吃,整死你!”


  “滾!”宋清歌大聲吼道。


  王芳捂著臉跑開了。


  “小姐,王芳定會去給厲氏告狀的,到時候小姐又會受苦了。”西籽擔憂的說道。


  宋清歌當然知道王芳會去告狀,但是今日,厲氏是沒空尋她麻煩的,她要忙著會她的野男人。


  “西籽可怕了?”宋清歌身體也住著的是二十歲的靈魂,她看著西籽,就像看一個孩子一樣。


  “有小姐在,西籽不怕。”西籽笑著說道。


  “好,西籽不怕就好。”宋清歌淡淡的說道,她的目光再一次落到了惡狗的身上。


  今日是五月初六,宋清歌猛地一驚,又將目光移到西籽的腿上。


  前世,就在這個月的十五,西籽為了救她,被惡狗咬瘸了腿。想到這裏,她目光一沉,今世重生,她要保護身邊重要的人。


  先殺了惡狗,為西籽報仇。


  宋清歌的藍瞳輕轉,看著惡狗食盆裏剩下的骨頭,心中已經有了主意。


  莊子上的夥食平日裏都是清湯寡水,隻有每個月的初七,廚房都會多做幾個帶肉的菜,為的是讓那些幹活的長工有個盼頭。


  也隻有這一日,宋清歌會和大家一起吃飯,平時的時候她都是和西籽在她的西屋吃殘羹剩飯。


  而今天是五月初六,明天就是五月初七了。


  “西籽,走,我們先回屋。“宋清歌道,她需回屋好生計劃一番,必須抓住這難得機會。


  “是,小姐。“


  這時,院子外的兩人將方才宋清歌與王芳的話聽了個全,聽到宋清歌和西籽遠去的腳步聲,其中一人才開口說道“爺,你為何突然對那被相府遺棄的少女感興趣?”


  被隨從稱呼為“爺“的少年,是一十七八歲的男子,一身的紫衣,腰間掛著一玉佩,濃黑的發絲上隻插著一根簪子,但是簪子晶瑩剔透,一看就是價值不菲的。


  他五官輪廓分明,尤其是一雙桃花眼,嵌著深邃的眸子,讓人沉迷。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笑起來有兩個淺淺的梨渦,整個人的裝扮看起來無比的高貴,但是那嘴角的笑容,卻顯得放蕩不羈。


  “十三,這就是你觀察不夠仔細了,你不覺得今日的宋清歌和昨日不一樣嗎?”


  “有嗎?爺,小的怎麽沒有看出來?”十三搖著頭說道。


  男子拍了拍隨從的頭,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模樣,然後打開手中的折扇,快速的搖著,“昨日那宋清歌被罵得狗血淋頭,但是隻顧低著頭,大氣都不敢出。而方才,她打人時卻是用足了狠勁,還有那殺人一般的眼神,不像是裝出來的。”


  男子邊說邊笑,但是此時的眼神卻是冷靜沉穩的,他也在思考其中的奧妙。


  “爺,你不會是看上她了吧?”隨從語氣中充滿了擔憂,“她天生藍瞳,傳說是妖孽。”


  “去,天下間的妖孽,又有誰妖得過你的小爺我啊?”男子桃花眼中的笑意更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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