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慣犯
自從庭審結束之後,柳詩詩就搬到省會江城去了。
看來柳誌堅是真怕再出這樣的事了,不過,換誰都怕。
時間過得很快,一轉眼就過了半年,江束衣的手早就拆了石膏,基本已經恢複了。
不過,醫生還是建議要多運動左手,避免留下什麽後遺症。
為此,江束衣經常舒展左手手指,五指叉開,收縮指關節,並轉動手腕。
時間一長,也就慢慢形成習慣了。
他也沒什麽時間去感覺這樣好不好,隻是一心撲在工作上。
除了過年的時候回了趟江城,與叔叔一家聚了聚,其它的時候基本都在工作。
陳麵癱雖然有些護短,但也沒有過於為難他。
畢竟任何一個上司都會喜歡能幹的下屬。
差不多忙到了4月份的時候,刑警隊的工作才漸漸輕鬆了下來。
刑警就是這麽一個活,忙起來忙得要死,閑起來也沒啥事做。
忙和閑隻取決於一個,就是當地的案發率和破案速度。
譬如說,今天就沒啥事,江束衣拿著個水杯到處晃蕩,走到刑警辦公室,湊一起跟他們聊天。
正聊著呢,突然接到電話,說是在光明小區的一間住房內,發現一具女屍。
聞聽此言,江束衣不敢怠慢與同事立刻前往現場。
等到了現場之後,發生的一幕簡直是觸目驚心。
一名大約30餘歲的女子衣冠不整躺在客廳地上,頭部顯然受了重擊,顱骨已然裂開,紅的白的流了一地。
屍身已經輕度腐爛。走近時,可以看到蛆蟲在屍體的五官及隱秘處爬來爬去,看著實在反胃。
陳尚言已經在進行簡單的屍檢了。
江束衣走到陽台窗口,那窗子關著的,但卻沒有鎖上,輕輕移開。在門窗的框道上發現有呈米粒大小的碎塊膠狀物。
他通過這段時間與一中隊各位成員的磨合,漸漸已經有了點默契。
隻向關宏偏了偏頭,關宏便過來提取了。
等關宏提取後,再向外一看。
窗外是一條東西向的偏僻小巷。很是窄小,僅容2-3人同時路過。
小巷過去是一排排平房。
死者樓層不過三樓而已,假設凶手從窗外進出殺人的話,是存在這種可能性的。
走到臥室內,可以看到裏麵已經翻得一團糟。
抽屜,紙張,衣物甚至被單,全都毫無規律地亂成一團。
入室搶劫殺人?
江束衣的腦海裏湧現出了這個詞。
隨即他又檢查了其他幾處窗戶,統統沒有鎖上。
走到大門,看上去門鎖並沒有壞。
門外,高初筠正在低聲安慰一個30餘歲的男子,那男子雙目紅腫,顯然非常傷心。
遠處還有幾個看熱鬧的鄰居,被警察們攔在外麵,正向房間一邊張望,一邊竊竊私語。
見到江束衣出來,高初筠便介紹道:“他就是報案人,叫鄧宏。死者是他的妻子王雲靜。這位是我們的江隊。”
“江隊,”鄧宏猛地一把握住江束衣的手,情緒非常激動,額頭上青筋直冒,“請您一定要抓住那個畜生。一定要抓住他,我要殺了它,殺了它……”
幹了這麽段時間,江束衣還是有點不太習慣這種場麵,畢竟這不是演戲,這是活生生的人。
他是個演員,對人的外在流露格外敏感。但也正是因為這種敏感性,讓他在麵對人的真實情緒時,更容易受到衝擊。
就如同某一天有人證明了一加一不等於二,可能普通人隻會‘哦’地一聲;但那些搞數學的可能都會瘋……
“鄧先生,你不要激動,這是我們的工作,我們一定會盡力而為。”江束衣安撫著他,“鄧先生,你是什麽時候發現你的妻子已經遇害了的呢?”
鄧宏抹了把眼淚,哽咽道:“我去江右省出差回來的時候,打開門就看到她……就三天啊,之前她還好好的……早知道我就不去了……那隻畜生,畜生……”
“你們是不是有什麽仇家或者跟誰起過什麽衝突嗎?同事,鄰居,親戚什麽的都想想。”
雖然這話是老調常談,但該問還是得問。
鄧宏想了想,搖搖頭說道:“公司裏的確有幾個相處得不怎麽好的同事,但也到不了結仇的地步……我想想,我還給雲靜帶了禮物,我親戚好像沒有,鄰居都相處得挺好的,我想不出來,我……”
眼見這鄧宏上言不搭下語,顯然妻子意外身亡給他的打擊很大,已經是處於思維混亂狀態了。
一時恐怕也問不出什麽來,還是等他冷靜下來之後再問吧。
江束衣交待高初筠,讓她好好安撫一下鄧宏,便出門來到了那條東西向的小巷。
考慮到門鎖並沒有壞,那麽凶手從這條小巷向上爬到三樓去行凶作案,會不會是這樣的呢?
江束衣抬頭望了望,這是一個老式的小區,如果要向上爬的話,倒也不是不行,隻不過,為什麽凶手選擇了三樓?而不是二樓或四樓?
因為二樓有防盜窗嗎?
但二樓的那個防盜窗看上去並不怎麽結實啊,如果想強行進入也不是很難吧。
選擇三樓,凶手到底是刻意還是隨機呢?
仔細觀察牆麵,這樓房建造已久,久到上麵都長了一層青苔。
如果凶手真的是從窗外進入的話,想在這裏不留下痕跡,是很難的。
然而,牆麵上卻並沒有發現什麽明顯的踏痕,甚至連一點新鮮的蹭痕都沒有看到。
凶手已經細心到這個程度,把青苔上的踏痕也消除了嗎?
不過,那窗框上的那個細小的膠狀物是怎麽留存下來的呢?細心的凶手不會注意不到這一點吧。
這是個陷阱?
或者凶手並不是從這裏爬上去的,而是有鑰匙?
凶手用鑰匙開門,行凶後,再把所有的窗戶內鎖打開,甚至還刻意在陽台的窗框處留下那粒膠狀物,造成是從窗外進入的假象。目的是為了掩飾熟人作案?
那為什麽不做全套呢?到這個牆麵上也留下一些痕跡不是更好嗎?
或者凶手的腳印有些特殊?
又或者是凶手準備這樣做,但被什麽突發的意外情況打斷,隻好倉皇離去?
到底是因為什麽?
幹刑警這麽長時間以來,他已經越來越清楚的知道。
當刑警最怕的是兩件事:
一件事是找不到任何線索,你要耐著性子細細查訪,努力去找那個致命的線頭;
另一件是留下了太多線索,等你抽絲剝繭,理清了哪些是誤導,哪些是真實的時候,罪犯早就不知道跑到哪兒去了。
與以往不同,這次案犯的凶手正在嚐試如何引導警察思維。
毫無疑問,這是個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