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遇此良人
何夕後來才知道任今朝是來芬蘭留學的。
那天因為他們一群富二代閑著沒事兒幹,去酒吧玩,喝高了打賭去找人一個外國妞搭訕。
誰知人家男朋友就是當地一個小流氓,便找了另外幾個混混來“教訓”一下任今朝。
何夕看著又準時在自己下班時間出現在S-cell樓下的任今朝,覺得有點頭疼。
他皺了皺眉,走了過去:“你不上學麽?”
任今朝今天穿的是學生裝,顯得朝氣滿滿,他一手把包甩到肩上,一手差在口袋裏:“我放學了啊。”
“那你這個年紀的,不用和朋友們出去玩兒麽?成天往我們公司跑什麽。”
“什麽叫‘我這個年紀的’?”任今朝噗哧一下樂了,“大哥,你才比我大5歲好不好。”
何夕沒理他,繼續往家走——他這幾年在國外的生活就是兩點一線。
任今朝跟上去威脅道:“喂!你對我態度這麽糟糕,小心我告訴我哥你在這裏!”
何夕歎了口氣:“你到底想怎樣?”
“我就是想找你待會兒麽?我哥當年甩下一句話就把那麽大一個攤子丟給我,我被家裏丟出來臨陣磨槍容易麽?”
“你不是應該有好多朋友麽?”
“什麽朋友。”任今朝撇撇嘴,“都是些遇到事情都就逃跑的慫蛋。”
何夕想到他們第一次見麵時的情景,難免有些同情麵前的青年,他沒有說什麽,轉身走了。
任今朝知道他這是默認了,笑了笑跟了上去。
其實他更多地是想看看怎樣一個人,能自己大哥放棄從小到大一直追求的目標——繼承家業。
誰知看著看著就把自己看進去了。
這個人幹淨的仿佛這個國家的雪花一樣,讓人忍不住想伸手觸碰。
在何夕義正言辭地拒絕他後,他忍不住問:“為什麽我就不行?我比我哥差在了哪裏?”
何夕談了一口氣:“你沒有比他差,隻是一個人的心就那麽大,一個人住進去了,就沒有另一個人的地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