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任今朝
轉眼過去了兩年多,何夕也適應了在這個神話一般的北歐國家的生活。
這天,他早早地下班回家——這個國家福利很高,他再也不用像在數字科技一樣每天加班到淩晨。
路過一條小巷時,聽到裏麵有打鬥的聲音。
他本不想多管閑事,打算直接走掉,卻聽到一聲微弱的國罵。
他皺了皺眉,往裏麵望去:“是……中國人嗎?”
這個國家鮮有中國人,他難免覺得親切,要真的是自己的同胞,他倒也不能坐視不管。
“救……”他聽到裏麵傳來微弱的聲音,便被淹沒。
“pid? huoli omista asioistasi!”幾個外國人警告著他。
何夕粗略清點了一下對方的人數,自己的勝算幾乎為零。
他歉意地笑笑,然後轉身走了。
他走到一家兒童商店,買了一個玩具警車和幾節電池——他知道這拙略,但往往卻能見效。
幾個壯漢跑了之後,他走過去,扶起那個青年:“你沒事吧?我送你去醫院。”
“不……不去醫院……”青年隻來得及說出這句話,就混了過去。
何夕仗著自己還沒有完全荒廢的醫術,看出了青年身體沒有大概,擔心他是外來的偷渡客,送到醫院去被遣送回國就不好了,他思前想後了一會兒,隻好把人領回了自己家。
他給青年簡單清理了一下,把他放在臥室,自己去客廳睡覺了。
第二天青年醒來,推門走出臥室時,何夕正在廚房做飯——今天是難得的周末,他每到這個時候就會慰勞一下自己。
“你醒啦?你的身體沒什麽大礙,而且我今天做了中國菜,你可以吃飯了再走。”何夕端出一盤才放到餐桌上,“我還需要準備一段時間,你可以先去洗漱,然後隨便參觀一下。”
青年點點頭照做了。
他參觀屋子的時候發現了一件有趣的事,但飯菜太香,他決定還是先不影響這個男人的食欲,等他吃完飯後再說。
青年不知是餓慘了,還是太久沒有吃過中國菜,一頓飯吃的狼吞虎咽的。
何夕任他埋頭和飯菜作鬥爭,也沒打擾他。
等青年酒足飯飽後,何夕去廚房刷完,青年走過去靠著在門邊問:“你叫何夕?”
“你怎麽知道?”
青年嘴角勾起一抹笑容:“我叫任今朝。”
哐當一聲,何夕手裏的盤子掉到地上摔碎了,他想起六年前的畫麵:
一個高大帥氣的男孩靠在醫院的草坪上的一棵大樹旁,問他:“你聽過《古豔歌》嗎?”
何夕點點頭:“煢煢白兔,東走西顧。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沒錯。”青年點點頭,“我爸和我媽是政治聯姻,開始沒什麽感情,但我媽不知不覺地就愛上了。在她懷我的時候,我爸就出軌了。她希望能通過孩子把我爸拴住,把我生了下來,並取名‘任西顧’,希望能提醒我爸念舊人。”那人嘴角泛起一絲苦笑,“諷刺的是,兩年後,那個狐狸精也生了個孩子,並且給他的孩子取名‘任今朝’,意思是要珍惜當下。”
何夕張張嘴不知道說什麽好,他不是一個善於安慰的人。
接著說:“後那個狐狸精還登堂入室了,我媽的精神就開始變得不太正常了,經常跟我說:西顧啊,你可一定要守住咱們家的家產呀;媽媽沒能鬥過狐狸精,你可一定不能再輸給他兒子。”青年雙手交疊,放在腦後,靠在樹幹上望著天空,“等她到精神病院後,嘴裏就隻會念叨這一句了。嗬嗬,一直念叨到她去世……”
作者有話要說: 兩兄弟名字的意義最開始是在電梯那場戲裏就交代了的,設定是當時何夕聽了任西顧的身世後覺得可憐才開始照顧他的。
後來修文覺得以任大少的性格,應該不太會跟不熟的人說這些,所以他的身世也一直拖到了現在。
所以才會有親不喜歡他吧,哈哈哈,怪我怪我。
第一次寫文,好多地方都把控不好,能看到這裏的小夥伴們,真的是多謝你們的擔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