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點過十分,我把誌豪送回飯店。我讓他先睡一覺,等我回來吃午飯。這一次,他爽快地答應了,並沒提回天津的事。


  從客戶公司辦完事出來,已是下午兩點。我饑腸轆轆,心想誌豪一定也很餓,所以著急往回趕,不巧又遇到堵車。回到飯店就快三點了。誌豪剛睡醒,揉著眼睛看我。


  “餓了吧?”我顧不得脫去大衣,伸手去探他的額頭。


  “嗯……還好吧。”他把頭往前湊了湊。


  “怎麽還沒退燒?”額頭似乎還是滾燙的。


  “退了。你手太冷了。”他對我眨眨眼。我堅持要他再試試表,果然退燒了。


  “走吧,吃飯去。”我站在床邊等著他穿衣服。屋子裏很熱,可我懶得脫去大衣。


  “能不能不穿?”他看一眼那羽絨服。


  “不能!一定要穿,你剛退燒,不能著涼。”我口氣很強硬。


  “又沒多遠.……”他又是一臉無辜的神情。


  “你穿這個好了。真挑。”我脫下大衣和圍巾扔給他,自己穿上羽絨服。


  他不再推辭,穿上大衣,馬馬虎虎地圍上圍巾。我走過去,把圍巾仔細替他從新圍過,遮住了嘴和耳朵。他把鼻子貼在圍巾上,狠狠嗅了一下,閉上眼,一副很陶醉的模樣。我一把把他推出房間去。


  我們選了一家門麵不大卻很整潔的小館,點了些家常菜。誌豪的胃口比昨晚果然好了很多,不多久就把飯菜一掃而光。我們從飯館兒出來,天更陰了,街邊的店鋪亮著燈,工地裏也亮著燈,天色便顯得更加陰沉。


  “我要不要……回去呢?”他突然問。他低著頭,把鼻子埋在圍巾裏。


  “今晚再休息一下,明天早晨再走。”我回答。


  “那又要多麻煩你一天。”他抬頭看我,眼睛很明亮。


  “無所謂,就多麻煩一天唄!”我對他微笑,“反正明天我就回美國,你想多麻煩也麻煩不到了。”


  “明天……就走?幾點的飛機?”他似乎有些驚訝。


  “下午一點。所以可以先送你去火車站。”


  “還以為你禮拜日才走……那好,那就再多麻煩你一晚。”他噘一噘嘴又笑,果然是小孩子,忽晴忽陰的。


  “今晚你自己叫 room service 好了。”不知為何,我突然想起今晚的飯局來。


  “什麽是 room service?”


  “噢,room service 就是送餐到房間的服務。你就不用出去吃了。”


  “從餐服務? 那不是很貴?你……晚上有事兒?” 他嘴邊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我躲閃著他的目光:“是,有事兒。和老同學吃飯,很多年沒見了。”我憑什麽要躲閃他的目光?我想不明白也不敢去想。


  “噢。”他應一聲便沉默了。路邊有個空易拉罐兒,他一腳把它踢飛了,顯是用了不少力氣,身體也跟著晃了晃。我不想說話。我還在生自己的氣,剛才為什麽要躲閃他的目光呢?終於他先開口:“我還是今天下午就回學校去。”


  我停住腳步,轉身對著塵土飛揚的工地。我說:“不是說好了明天走?今晚再歇歇就好利索了。”他在我身邊站穩了,也轉頭看著工地。風吹動他的發,在我視野的邊緣晃動。


  他說:“又何必呢?非要留在飯店裏養?”


  “不用。你隨便。早點兒回去也好。”我轉頭繼續走。他卻站在原地不動。我走出四五步,仍不見他跟上來。我回頭去看,他仍麵對著工地,嘴微微噘著,發舞動得更劇烈了。


  我低頭看腳下,黑亮的皮鞋上落了不少新鮮的泥點兒,顯得格外紮眼。我抬手抹一把鼻子,鼻頭兒正涼,唇邊的胡子茬兒有點兒紮手。兩天不刮就紮手了,我畢竟是三十歲的人。


  我走回他身邊,把手放在他肩膀上,低聲說:“還是明天早晨再走吧,飯店睡得比較舒服些。”我手下用力,他便轉了身子跟我走。一步又一步,我感覺到他肩膀的起伏。我再低頭,看腳下的路。路很泥濘,很多新的泥點兒,不停地濺到我和他的鞋子上。他穿一雙白色的旅遊鞋,此時雖也沾滿了泥點兒,卻不如我的黑皮鞋更加見不得人。


  突然有汽車在我們背後鳴笛。我拉著他閃倒路邊。車開過去,又濺了些泥點兒到我們的褲腳上。我們異口同聲,對著那車子的背影放肆地罵了一句,然後我們都笑了,笑得有點兒誇張,這樣說,因為原本沒什麽好笑的。


  “星期六就走,這麽著急,有人等著吧?”他邊笑邊問。


  “對。老婆等著。”我邊笑邊答。


  “就知道,老婆怎麽舍得你離開那麽久!”他回答得輕輕鬆鬆,仿佛突然之間換了個人。


  “是啊。”我點點頭。


  “嘿嘿,老婆最好!給她買禮物了?”他抬手勾住我的脖子,象老朋友一般。


  “沒有。哪兒來的時間?”我搖搖頭。


  “這怎麽行?不行不行,沒時間也得買。走走走,現在就買,就在這兒買!”他似乎突然來了興致,硬把我推進路邊的一家小禮品店。禮品店很小,貨卻很多,琳琅滿目。他手指著櫃台裏的水晶十二生肖說:“就買這個。她屬什麽的?”


  “屬虎。”


  “嗬嗬,母老虎!哦,失言失言,別生氣啊……”他又笑,忍不住似的。


  我掏出錢,痛痛快快買下水晶小老虎。老虎雕得雖有些粗糙,但畢竟是水晶,也說不準,但至少是玻璃,所以晶瑩剔透。


  我們走出店來。天色真的有些晚了,恐怕有四五點的光景。我們並肩往回走,腳步很輕鬆,輕鬆得仿佛我們在邊走邊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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