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放手
若人生隻如小說一般,可以用一句“終成眷屬”來作為結局,那這個世界便真的如童話般美好了。或許一個吻,或許一個擁抱,甚至,或許是一場婚禮,都可以徹底地結束一部連續劇——如果它沒有續集的話,但無論何者都無法結束感情的變幻,無法結束人生的進行;就像二人的愛情長跑,盡管兩個人都越過了重重誤會,衝破了層層心防,累過了,疼過了,需要一個完滿以告功成,但是,他們誰也無法障目自欺——二人正在明白,為了他對這份感情的認真和忠誠,他所要思量的東西還有很多,很多…
他想到了稱戈父親堅毅的臉
想起稱戈母親抗拒的姿態.……
陳可本想往植物園去的,順便一訪雪芹故居,可於雷想到雪天山路難行,恐生不測,便將此念頭打回了他的肚中
“跟我在一塊,決不會讓你有發生任何意外的可能的!”於雷摟著他說。
“好啊,以後我出門都不看路了,就跟著你走!”陳可嘻嘻一笑,歪著臉瞅他。
於雷也笑著答應了一聲:“我替你車來的那邊擋著!就是你有心尋死,我也……”
“你這毛病改不好了是吧!”陳可臉上佯露慍色,“張嘴就沒好話,哪天要是應了看你上哪哭去!”
於雷撓著腦袋笑了兩聲:“我這不是加強語氣麽。我還想跟你一輩子呢,怎麽能這會兒就……嗬嗬,不說不說!”
陳可瞅了他一眼,在他腦袋上拍了拍:“這才乖。”
一輩子麽……
就一輩子吧
林鵬牽起了他的手。
人們都朝他們投來各色的目光,反射著他們各自的心思。除開道德倫理不論,僅就這一對組合的美學觀點而論,毫無疑問是值得讚賞的。
於雷很想讓全世界看到他倆牽手的樣子……
對比他曾經和皇甫牽手。沒有他料想之中的因為反傳統的刺激感而帶來的興奮。大概是因為在之前的一年,他就已經設想過無數遍這樣的情景了吧,隻不過在那個時候,動機、目的和對象都不同罷了。
林鵬畫:“第一次牽他(耿樂)的手,他那年18歲,轉眼已是今天,我開始擔心時空變換,盡管這份愛什麽時候打開都新鮮。”
稱戈意識到自己是該學會放手的時候了
(對應小說裏陳可意識到自己是該學會放手的時候了)
盡管陳可很想多和他說些什麽,能讓他能感覺輕鬆些,可當他們離開病房的時候,陳可發現自己說的話還不及於雷的多。
“你要是我媳婦他該樂成什麽樣啊,你知道他很少對我滿意的。”陳可直到離開了住院部大樓,才鬆口說道。
“你不是我媳婦看我爸媽都樂成啥樣了,還是我修行不到啊。”於雷接口道。
“不是你我的問題了……”陳可歎了口氣,沒再說話。
這幾天裏,他們天天在腳下的這條路上走著。陳可父親的手術很順利地完成了,病床上的病人終於在麻醉藥的作用下穩穩地睡了個好覺。當他醒來的時候,這顆剛剛被治愈的心髒顯然情緒很高,向圍在床前的家人和於雷暢談了一番手術中的感受——他又是和原先一樣,無所懼的強健男人了。
陳可這時想起了於雷的一句話“要這世界上隻有一個男人是決不可能變成同性戀的,那就是你爸”,雖說有些不孝,但現在陳可毫不懷疑它的正確性。他的父親是個可以不惜任何代價來捍衛男性尊嚴的人,即使在很多時候那和滑稽的頑固劃上了等號——實在很難想象,他會用什麽樣的方式來向一個愛上男人的兒子宣戰。
從病房裏出來,陳可覺得自己的世界有些暈眩,腳下於是不住踉蹌。於雷上來勾住了他的肩膀。他明白,這樣的臂膀是他願意用一生去換取的。
但現在,已到了該學著放手的時侯了。
逆旅博文:
那之後,甩開工作,關掉手機,我和歐陽(那時候還沒有前)背上包去了澳門。他早些年間在澳門工作,我和他雖然相識已久,但真正開始,恰是從那裏。
到今天,稱戈跟我提出分手剛好一個月。期間我看過《和summer的500天》 《甜蜜蜜》 《四個婚禮和一個葬禮》 《失戀33天》 《超市夜未眠》 《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 《重慶森林》,聽過幾首自怨自艾或是不忍責備埋怨的老舊情歌,並跌入其中不能自拔。有幾部這幾天反複地看,像是在裏麵找自己的投影,一個場景,一個動作,一句台詞,總是想著如果是我我會怎麽做,稱戈又會怎麽做。所有的這些,無非是在給自己找片刻的安撫。
其實這幾天的所看所聽帶給我的更多的是迷茫。人們會在寥寥幾句,隻言片語,一個視頻或是一張圖片裏投射自己的映像,這往往不是真理的全部。人生的真諦豈是這些快餐式的東西可以說明白的。慢慢走,慢慢看,慢慢求真吧,自我沉澱下來的東西才有分量,迷霧裏其實都藏著答案。
小七和逆旅討論小說真實性(歐陽寒是真實的嗎?真實!又不真實!)
小七:第一次看《未名湖》時(其實也才3個月前)覺得很好笑。。。說實話,大人的文筆本身不能算很華麗,《未名湖》的情節也沒有多麽跌宕起伏。看完《未名湖》以後數次和朋友調侃說以後嫁人絕對不能嫁文科男(包括研究方向運籌學以外的金融男),因為他們說話經常說半句吞半句,喜歡用意念和人交流。。。作為一個同人女,雖然極度鄙視那種動不動就炫耀文筆似的小說,但對於過於平鋪直敘的現實向同誌文學也很難有共鳴。那個時候覺得最好看的耽美小說是《曼陀羅樹下》,覺得《未名湖》好看程度也就一般,不明白為什麽它如此受人吹捧。。。難道就因為PK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