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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完美生活

  又回到了北京,這次是和稱戈一起回來。


  歐陽明已經替他們在四惠租了一間小小的公寓,歐陽明涉足電影,做起了電影發行,混得還挺風光。


  晚上拉著一幫狐朋狗友去了工體,說是和兩人接風。


  工體正趕上許巍絕版青春演唱會,到處是演唱會的廣告。


  這些人對逆旅和小K都多少有所了解,自認二人成了他們話題中心。


  “你們怎麽不在美國呆著,那邊不是更包容嗎?”有人問道。


  “我素來聽說稱戈的那個學校是很有錢的,在獎學金上一向很大方,就是再帶個人過去也夠活了。 ”另一人也附和。


  “人各有誌嘛!北京這麽堵,霧霾這麽大,你們咋不去其他城市呢?”歐陽明不屑地說。


  “他那個時候傻呀,”稱戈摸著林鵬的腦袋說,“我本來打算把master讀下來,他不喜歡美國的生活,我也就無心再繼續求學,於是跟他一塊打道回府了。”


  “可惜了嘍!那個學校可是培養商界領袖的地方。”


  稱戈搖了搖頭,“我做不了領袖。”


  “你可以做紅袖麽,添添香,好好伺候我。”林鵬耍起貧嘴。


  “其實這樣也好,幹嘛非得出國,你看歐陽明現在混得比誰都強。”坐在歐陽身旁的人拍這馬屁。


  “你們不知道林鵬大學裏有多牛!他回來就是準備大施拳腳。”歐陽明看著林鵬說道。


  “我這人呢,有責任感,無事業心。夢想是有一天能中了lottery,從此香車美男,奇人之福啊。”林鵬摟了一下稱戈的肩。


  大夥兒大笑,接著大家夥兒橫籌交錯,大吃海喝,侃侃而談……

  雖說歐陽明是久經沙場,靚男帥哥,閱人無數,但每每看著林鵬和稱戈還是有些嫉妒。再沒見過這麽般配,又傾心愛慕著的兩人了。兩個人的存在,即使是在常人眼裏也是一種賞心悅目的美好。


  正如逆旅在小說裏所寫的那樣:(看著於雷和陳可嬉鬧)雖說我也是久經沙場,現在感情上也沒有缺憾,但每每看著他們,還是有些嫉妒。我再沒見過這麽相襯,又互相真心愛慕著的兩人了。一直到他們的容貌印象在我已經半入塵土,依然留下了關於他們以及他們的愛情難以磨滅的記憶,純粹如精金,溫潤如良玉,蓋美言亦不足以形容。


  林鵬在一家外企從實習律師做起,稱戈在一家頭投行工作,兩人收入都頗豐。兩人真過上了夫夫生活。


  吃完了早飯。林鵬擦了擦嘴,起身去玄關旁的小衣帽間裏拿上包,把手機和錢包往裏一揣,穿上鞋,又踮著腳尖回來,在稱戈v的額頭上親了一下,說:“親愛的我走啦。”於是便起身離開了家。


  他在等電梯的時候想起了什麽,快走兩步拉開了一扇隱蔽的小門,裏麵藏著一層四戶人家的電表。果然!

  這時候電梯已經來了,轎廂裏站了一位下半身裸體的女子。林鵬乍眼看時不覺一驚,後來當他看見了一簇從襠部向四周發散開來的亮片,才了解人家隻是穿了一條肉色的緊身褲。女子對林鵬摁而不下的行為以及他對她下半身的注視相當不滿,劍眉微蹙,手在了關門鈕上猛攻了好幾下。


  林鵬撓了撓頭,重新走回家裏。


  打開門的時候稱戈正在刷碗,這時正無奈地扭頭看著他,問:“又落啥了?手機?錢包?門卡?鑰匙?”


  “什麽呀,”林鵬說,“咱家快沒電了,你記著今兒去趟銀行昂。”


  “知道了。”稱戈答應了一聲。林鵬又過去在他額頭上來了一下,笑了笑,轉身走了。


  “大禮拜六的還加班。”稱戈嘟囔了一句。他洗完碗,把它們一件一件放在灑滿了陽光的桌台上,伸了個懶腰。他環視這個明亮的房間,心中充滿了幸福。嗯,即使有他,我也能收拾得這麽幹淨!


  一日無語。他中午的時候從辦公室打回來一個電話,問他有沒有仔細吃飯。過了片刻,又打了過來,說絕對不相信他一個人在沒有自己監督的情況下還會認真吃飯,讓他把飯碗都留著作證據。


  稱戈放下電話,對著電視傻笑了一下,摸了摸自己的臉。是啊,即是沒有這間大房子和它幹淨整潔的一切,我也依然有他。


  那是怎樣讓人安心的幸福。稱戈扭頭,看見了在窗上輕輕拂過的春風。


  稱戈邊聽著CD,邊看著手頭上業務資料,邊等著他,等了一天。晚上八點左右,林鵬回來了。


  “快過來親親!”林鵬一邊蹬著腳上的鞋,一邊嚷著,“想死我啦!”


  稱戈顛顛地跑過去,倆人在玄關摟抱了好一會兒,才磨蹭進了客廳。


  “我把菜轉一圈去。”稱戈從電視機對麵的茶幾上抄起他一小時前做好的土豆牛肉和小炒茄丁,往吧台後的廚房走去。


  “餓了先吃點沙拉。”稱戈微微側著頭,邊走邊說。


  林鵬看著茶幾上用玻璃碗盛著的沙拉,是他最喜歡的做法。土豆,蘋果,香蕉,火腿,用沙拉醬拌得勻勻的。他咽了口口水,壓著嗓子“哈哈”了一聲,蹦得老高,衝到微波爐邊上把稱戈一把抱住,結結實實地親了一個。


  “我這叫幸福啊我!”


  “小心輻射。”稱戈把他往廚房外頭推了推。


  林鵬剛要假裝踉蹌上演被擊中要害的戲碼,屋裏突然一片漆黑。


  “你的內功……好強……”林鵬定格在吧台側麵,在黑暗中依舊專業地表演著中招後逐漸衰弱的神情。


  黑暗的突然降臨也讓稱戈受了點驚嚇,捂著臉愣了一陣,沒有同往常一樣接茬跟他往下演,過了好一會兒才大叫:“我忘了交電費了!!!”


  “要不然呢?你還以為你真有內功啊?”林鵬的眼睛漸漸適應了黑暗,他繞過吧台,摟住稱戈的脖子,調笑道。


  “我馬上去買!樓下招行的自助銀行還開著吧?”稱戈火急火燎地就要去拿電卡。


  林鵬一把把他拉住,稱戈不解地停下腳步,和他在黑暗中對看。


  “我今天就想過過沒有電視,沒有音響, 沒有電腦,隻有你的日子。”林鵬說。


  “不是日子,是夜晚。”稱戈有點被打動了,微微笑著湊上去親了他一下。


  我真是個笨蛋。稱戈在意念中輕輕捶了自己一把,為自己每次都輕易地被林鵬突如其來的小浪漫而降伏。


  可誰願意做聰明人呢。


  林鵬轉身把微波爐裏的菜拿了出來,往客廳正中的玻璃茶幾走去。


  “別去那兒了,今兒又不看電視,就在吧台上吃吧。”稱戈一邊從電飯煲裏盛飯,一邊說。


  “嗨,我這什麽腦袋。”林鵬一笑,又轉身回來。


  他倆在吧台上點起了一隻蠟燭,帶一點微微的香薰。他們兩人都不喜歡濃鬱的香氣,惟有這個牌子的蠟燭氣味淡淡的,恰好合兩人的胃口。


  林鵬狼吞虎咽地扒了幾口飯,便停下了筷子,扭頭看著稱戈,橘黃色的燭火映在他臉上,溫潤的光芒仿佛這麽多年來從未變過。


  “看什麽?”稱戈也停下筷子,和他對看。


  “看你。”


  “我還沒看夠?都看膩了吧?”


  “怎麽會,百看不厭。”


  “得,第一百零一次就厭了,估計這會兒看我都膩味的跟豬油似的了!”稱戈撅著嘴,重新捧起碗來吃飯。


  林鵬笑著不搭話。他怕自己和他處得久膩了——這真真的是天字第一號杞人憂天的煩惱了。


  如果從大一算起,他倆在一起已經快十年了,從幾乎未成年一起走到了快要中老年,說真的,他從沒有一秒鍾感到厭煩——這簡直是矯情得近乎駭人的事實啊!他相信稱戈也從沒有真的認為自己和他呆得膩煩了,但那是他表達愛意的一種方式——他希望自己每一秒鍾都像初次在圖書館遇見時那樣的愛他。


  林鵬咽下一口飯,感覺如此安心。平靜和幸福像燭火,慢搖在現實和回憶譜成的戀曲中。


  “哎,”稱戈打斷了他的癡想,一隻胳膊繞過林鵬的頸項,搭到他左邊的肩上,“你知道,在這麽暖和的晚上,那些沒有電的地方,人們在黑暗裏都在想些什麽嘛?”


  林鵬聞言,感覺有戲,立即放下手裏的飯碗泥鰍似的黏上了稱戈的身子,壞笑了一下,問:“想什麽?”


  “想啊……”


  “嗯……”


  “想啊……”


  “嗯……”


  林鵬與他耳鬢廝磨了片刻,早已狀如脫韁之馬,這就要抱他入席。稱戈伸手將於雷的髖關節使勁往外一頂,把他推離自己的臉龐十公分,說:“他們在想:我冰箱裏的肉和雪糕,什麽時候化呀?”


  林鵬“靠”了一聲,笑著把他攔腰抱了起來,一溜煙兒地竄進了臥室:“還是我先化了你吧!”


  隱隱約約地還聽見稱戈邊笑邊嚷:


  “……先買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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