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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陽光少年

  簡寧也不明白小宇為什麽選擇他作他的朋友。因為再怎麽說,他都是沉默寡言的,隻喜歡一個人看看書,除了鋼琴,他一無所長。他信息閉塞,很多在中學生當中流行的元素他幾乎聞所未聞,他沒有小宇那種隨時驅走冷場、取悅他人的才幹。但盡管如此,他倆還是漸漸往好朋友的路上走。


  兩個初次相見的人,卻好象生活在一起很久一樣。


  他倆覺得很奇怪,又覺得一點也不奇怪,很自然。這就如同人到了一個陌生的地方,卻仿佛來過似的,有一種天然的親近感。


  那天以後,他們就常一起。中午吃飯也拚在一起吃。起先還陌生 的時候,總是顧著公平,便各人吃各人的,後來混得熟了,就不分你我,小宇簡寧家都比較富裕,帶的飯菜異常豐盛,他們吃飯也能引來小宇朋友的圍觀,他們爭相搶吃二人的飯,開始弄的簡寧不好意思,後來簡寧漸漸喜歡上這種融入集體的歸屬感。


  小宇算是簡寧的啟蒙老師,受小宇啟發,從來不聽流行音樂的簡寧愛上了流行音樂。


  小宇習慣晚上睡覺抱著無線收音機定時收聽那些歌曲點播。一次小宇聽電台聽到一首歌覺得好好聽,配樂出奇的好聽,可是最開始聽到的時候是從中途開始聽的,主持人在最後沒有報歌名,他能選擇的隻有蹲守電台再次放這首歌。


  功夫不負有心人,幾周後後終於有聽到這首歌了,而且主持人在最後有報歌手和歌名,他立刻記下來了,然後周末速度跑去音像店找,因為他經常去買卡帶跟店員比較熟悉,店員告訴他這幾年很少再賣這個樂隊的專輯了,讓他等他們幫他去拿貨。


  一個月後,小宇終於買到了這張專輯,準確地說,是他終於擁有了那首歌,拿到之後自然是反複反複地聽。


  “這首歌是《情人》,beyond的歌,你不知道?”小宇問簡寧。


  簡寧有些羞慚。對他來說,過去那些歲月,他是一個輕狂氣傲的少年,對所謂流行音樂嗤之以鼻,這也讓他錯過很多經典的歌曲。


  那次他在小宇家裏第一次聽《情人》。


  聽了兩遍,簡寧就能唱出來了。


  簡寧很少聽流行樂,至少是不會主動地去聽。但因為中文流行樂絕大多數都是簡單的二段體或者三段體,簡寧隻要聽過一遍,沒有唱不下來的。而且簡寧學過聲樂,發聲的技巧遠在一些號稱經常飆歌的人之上,所以他要麽不開口,隻要開口就總是能把人震得一楞一楞的。


  在這個寒冷的冬夜,忽然聽到這麽一首簡單動人的歌曲,不知道是被裏麵那個明朗醇厚的男聲感動,還是被那個聲音感染,抑或是被歌詞裏所唱的別人的故事、或者是自己直接的經曆所觸動……盡管一向自覺頗為理智,到底忍不住霎時之間心思如潮,一個人在黑暗中淚流滿麵。


  那段時間,他徹底迷上了黃家駒及他的beyond樂隊。他還知道beyond樂隊的主唱早在93年已經英年早逝。


  從那以後,簡寧開始聽電台的音樂節目。


  那時他聽了一些老歌:羅大佑《光陰的故事》是關乎童年記憶的,現實無論怎樣美好與不堪,變成記憶才有了不同的詩意的色彩讓人流連,於是就更加莫名的傷感,流淚就成了傷感到及至的湧決口。


  《戀曲1990》憂傷而溫情的旋律,讓他心傾神搖,渾身虛弱無力,不能自己,眼睛是溫熱的。


  潘安邦《外婆的澎湖灣》這首經典老歌他想起自己的外婆……

  後來他聽到許巍,從此被那種憂傷而又溫暖的旋律徹底淪陷.……

  在一個風和日麗的周末,在簡寧家,簡寧和小宇一起聽歌,“你為什麽不去練習鋼琴呢?”小宇問。


  “我都不記得多久沒碰了。”


  “你不該丟下它。”


  “哈,我已經不拉大提琴了,占用我太多精力了。”


  “別這麽說。”


  “我對鋼琴一點興趣都沒有。”


  小宇提議:“今天天氣這麽好,我們去公園散步吧。”


  “我討厭那個該死的公園,討厭該死的每一天。”


  “那我們今天去另外一個該死的公園。我們應該叫你的一個朋友一起玩。”


  “你和我待在一起不會覺得很煩嗎?”簡寧忽然問。


  “不,一點也不,你煩我了嗎?”


  “沒有,當然沒有。”


  “我隻是覺得也許可以叫一個你的音樂家朋友。”小宇指著書櫃裏一張在舞台上簡寧和合作者的合影照片提議。


  “你在開玩笑嗎?”


  “怎麽了?”


  “他們不是我的朋友,我告訴過你,我沒有那樣的朋友。”


  “別這樣。”


  “這些人幾乎不和我說話。”


  “我打賭如果你敞開心扉他們一定會喜歡你。”


  “你想打乒乓球嗎?”


  “哦不,謝謝!”


  “我帶你去網吧吧!”


  那天小宇帶簡寧去了網吧,這是簡寧第一次進網吧。


  第一次上網吧,簡寧認識了小宇的朋友旺旺,開始簡寧以為旺旺是一個女生,他長得太像女生,連說話語氣都很女氣。


  旺旺幾乎每天玩網遊,他也上課,但在網吧裏的時間遠大於在教室裏的時間。


  如果是假期,他恨不得吃喝拉撒都在網吧,遊戲玩累了也是窩在椅子上睡的。據說他父母做生意,沒少給領導送紅包,旺旺才沒有被學校開除。


  簡寧跟隨小宇旺旺接觸網遊,期間當看電視劇一般玩了仙劍一。


  他第一次接觸遊戲,原來竟是如此奇妙的一次體驗。


  緊接著下一個周末,小宇已經手把手教簡寧他打乒乓球了。


  小宇仔細地教給他握球拍的方法和站立的姿勢,以及發球接球的一些基礎知識。簡寧也很開竅,就掌握了要領。


  不久,簡寧就能和小宇對打了。


  一個月後,簡寧已經能幹掉一些對手了。


  在以後他能和小宇僵持好幾個來回。


  最後,簡寧偶爾可以贏小宇了。


  小宇和簡寧都有一種黑色的幽默感,隨時準備著開一切人和事的玩笑,這是性格中的黑暗麵和光明麵交合的產物,而這種性格中共同的因素在二人身上產生了極為強烈的共鳴。就象是一曲複調的音樂,雖然兩個聲部演奏的是不同的旋律,但在任何時點上都顯示出其內在的和諧與一致。


  簡寧真是開心,回到宿舍時嘴角還掛著難以抑製的笑容,這份快樂浸染著他身邊的所有人。那天高他一屆的學姐,也是校樂團指揮吳彤又一次找他,請他過去幫忙排練,他竟然痛快地答應了。這在以往是絕無可能的事。


  “這是怎麽啦?簡寧最近心境是相當良好嘛!”室友小胖笑著說。


  “我看是被吳彤這個老騷貨給徹底征服了!怎麽樣,我說的吧?薑是老的辣,女人還是騷的好!”另一室友也在一邊起哄。


  “不是吧!我可是看見簡寧跟一帥哥一塊回來的呀。”小胖一臉壞笑地說。


  “是嘛!”另一裝著大驚小怪地答腔,“愛情是跨越一切界限的!隻要真心相愛,身高,體重,年齡,性別都不是問題!啊!簡寧,我愛你!”


  在以後的日子裏,小宇帶領簡寧開啟了一個全新的世界。


  和小宇在一起的日子裏,簡寧喜歡上打台球,籃球.……這在他以往都是想都沒想過的運動,離他的生活那麽遙遠。


  簡寧第一次跟隨小宇接觸棒球,他根本看不懂,不知道怎麽才算得分。像其他球類就算從來沒接觸過,也可以看出個所以然來,比如籃球、足球,進球了就是得分了,乒乓球、羽毛球你接不住,對方就得分了。


  棒球就不一樣了。以前簡寧看過一小會兒棒球賽,就看一個人在那輪棍子,然後幾個人在那瞎跑,也不知道有沒有得分。然而棒球偏偏給簡寧很深的好感。


  簡寧問無所不知的小宇,小宇也沒能立即給他答案,“為何不體驗一下呢?體驗不就知道了呢。”小宇看著簡寧。


  棒球隊隊長是小宇的哥們。在小宇的安排下,二人參加了棒球訓練。


  在傳接球訓練時不需要太大場地,但如果訓練卻打不了比賽,大多數人並不會選擇這類運動。小宇隻是滿足簡寧的好奇心。


  小宇是第五棒,他站到簡寧身邊,跟他講解一些基本的概念和戰術,象是內外場、觸擊、高飛、好壞球等等。但簡寧比較有興趣的卻是棒球場上充斥著的叫喊,不太象人話,倒象是暗號啥的。


  “他們都在喊什麽呢?是給打擊員的暗號麽?”簡寧問。


  小宇大笑了起來:“這麽給暗號還不都叫人家聽去了!”他伸出胳膊來在關節上比了幾個手勢,“這才是暗號呢。”


  “那這是喊什麽?怎麽聽著不象中國話呢?”


  “好投!好捕!好打!這是給隊友的鼓勵,算是術語吧。你也要叫嗎?”


  “我叫不出來。”簡寧不好意思地說。


  “要打棒球可不是那麽簡單的,必須得和隊友做好交流才行,尤其是象捕手、遊擊這樣的位置。”小宇說起來頭頭是道。


  簡寧有些沮喪。


  就在這時,近處傳來了金屬球棒與棒球撞擊的聲音,第七棒把二隊投手的球打出去了。


  “好打!”小宇喊了一聲。


  “好打!”簡寧也跟著小宇大叫。


  小宇扭過頭來,笑著說了一句:“好喊!不過以後要學會看球啊,這是外野高飛,看看,被接了不是?”他拍了拍簡寧的肩膀。


  簡寧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過,他確是暗自喜歡上了這種叫喊的感覺。


  訓練結束了之後,簡寧幫著球員們把球具收拾了起來。痛快地出了一身汗,簡寧披上外套,走出了訓練場。


  樹木仍然凋零著,但他卻聽到了春天的聲響,不是斯特拉文斯基的混亂,而是韋瓦爾第的歡快,是施特勞斯的奔放——那幾乎從來不是他的旋律,可他卻聽得真切。


  他揚起孩子般的微笑,走上了一條通往教學區的路,向前行去。


  有小宇的日子,簡寧度過了一段快樂的時光……

  小宇是那種社交人物。在學校裏,他卻願意和簡寧最常在一起。他實在不明白為什麽像他這麽一個腦筋好、口才好的人,在外頭那一片廣大的世界發揮他的能力也就罷了,卻同時自足於他們這小小的二人世界。這讓簡寧無限感動,他想起這個世界上唯一疼他愛他的外婆。


  小時候,大概是一直到二年級,他都和外婆睡在一起。每天起床之前,他總要坐在床上,賴在外婆懷裏,來來回回地搖,來來回回地搖……直到他父母要他上學的吆喝,劃破了沉靜。


  半夢半醒間那片刻的溫暖,讓他足以忍受一天的孤獨與不幸。


  而現在,他不用再忍受了,因為任什麽也不能再令他悲傷,因為溫暖已經永遠地留駐在他心房。他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滿足。


  一起散步,打球。這樣的日子不是挺快樂的麽?不,不是,是非常快樂。和小宇在一起已經成為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種樂趣和習慣。


  小宇的異性緣很好,他有交過女友。女友的要求他很少做不到,因為每次為她完成了一件什麽事他都會覺得很快樂,他喜歡被別人信賴和依靠的感覺。但經常困擾他的是,他永遠不知道下一秒鍾她是否會生氣,為什麽生氣,要生氣多久。這讓他感覺特別不好。


  但終於有一天,小宇站在任性的女友身後這麽說:“我們分手吧。”


  那個女生愣了一下,接著拔腿跑走了。


  一天小宇和簡寧在校園散步的時候,小宇的女友攔住了小宇,說她不同意分手。小宇沒理她,扭頭就走,剩下她在那兒大哭。


  那以後,所有當時嫉妒她嫉妒得發狂的女生以及嫉妒他嫉妒得發狂的男生都成了她最忠實的朋友,一起來批判和討伐小宇,說他是冷血動物,沒有一個做男人的承擔,還說那些便宜話來支走她,其實,哼,誰都知道他是看上了別人。


  簡寧想,這小宇心腸挺硬的。


  小宇是一個積極得多的人,這和他的家世背景有關,小宇對於責任有著和簡寧完全不同的理解。


  對他來說,幫助別人,領導別人是與生俱來的素質;在受人之托的情況下,他會竭盡所能去踐諾,以忠人之事。


  而這對於簡寧是完全無法想象的。他可沒這麽多精力投放,他取悅或者幫助別人,那一定是這個人激起他的幫助欲,他打內心裏喜歡或者憐憫此人,簡寧不需要在別人的注目和讚揚中活著。


  簡寧是那種活得很累的人。小宇欣賞他的氣質。憂鬱,對於簡寧來說是自找的,但也是不可避免的,從表象上說他擁有唾手可得的物質享受,光明燦爛的前途,以及他的的天才,很多的見識學問,都使他擁有了一個和他同樣年紀的男生所希望擁有的一切。


  但這些東西終究是不能給他帶來快樂的,享受這些資源,需要一個人足夠的自戀和虛榮。就像賈寶玉之於秦鍾,他有時會輕易羨慕別人,而憎惡自己。


  他總是苦悶,有時這種苦悶有可以捉摸的來源,但更多的時候,憂鬱根本不需要明確的原因。


  活著,終究是苦的, 為了避免現世的苦悶,他的手段是很容易想象的--躲到另一個世界中去。書對於他來說是最可靠的朋友。


  因此,小宇的出現對他而言是命運的。


  什麽叫做知己?知己就是在關鍵的時候,心有靈犀,想你所想,和他在一起永遠不用為找不到話題而尷尬。人的思想是那樣的迥異,每個人的詞匯和用語的方式也大相徑庭,可是偏偏地,和這個人有靈魂深處的默契和共鳴。


  簡寧和小宇之間的情形便是如此,永遠不用擔心話題用盡,總有熱烈的火花……這種感覺是多麽奇妙啊。尤其對於一個常不被人理解的人--當然,也是由於他沒有給人理解的機會,那是尤為珍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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