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東風似你西風歸去最新章節

  願所有心中藏著一個人的小朋友都有修成正果的那天,如果不行,那就遇見另一個舉世無雙叭。


  寫給後來的看客們:

  我寫這個故事的時候其實是沒想會有這麽多人看的,因為太長了也太俗套。


  非常感謝每一位點進來並且看到最後的小朋友,或許,很多人年少的時候都有那麽一段…哪怕未來千變萬化,偶爾回憶起來都會溫柔笑一笑的故事。


  他就是這樣一個故事的主角。


  評論裏隔三差五就有小朋友勸我不要放棄他,再挽留一下啊,他明明也喜歡過你。


  但是那都是過去式了,喜歡和不喜歡都是曾經的故事,我們是要向前看的。


  他固然好,但不是我的。


  一個男孩子和一個女孩子的關係,不是隻有愛情的。


  我覺得我們現在很好,依舊保持著半年一見的頻率,沒必要再改了。


  現在是2019年一月份,我們第一次見麵,是2007年9月1日,11年多了。


  這11年,我們沒有一天是以情侶身份度過的,相反,這11年我也談過幾次戀愛,都是很好很好的男孩子,我們因為各種原因選擇了分開,分開後漸漸也不再聯係。


  唯有這一個人貫穿了我整個年少時光。


  我朋友很少,自然也不會為了什麽“不甘心”“遺憾”這種隨意的負麵情緒來失去他。


  年紀小一點的時候,他剛交女朋友,我也剛得知女孩子與我有幾分相似,也想過:既然如此,為什麽不能是我呢?


  那幾日我如同魔怔了一般,滿腦子都是這個問題,仿佛言情小說裏的惡毒女配。


  但是有一天我看著他的頭像,突然想起一個問題:如果我搶不到他,我們倆的關係就此斷絕。


  我以為上次是我最後一次更新了

  沒想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今天在空間看到的


  “26歲相親發現相親對象是16歲暗戀的人並且還是雙向暗戀”這麽小說的情節都能被姐妹們遇到,世界多麽溫柔有趣呀哈哈哈。


  然後我想了一下我16歲暗戀的好像還是我同桌,頓時對相親失去了興趣。


  大概我是沒有這麽美好的偶遇了,隻能指望一下相親遇到前男友?


  不不不不。


  那可能就是恐怖故事了。


  昨晚夢到一個賊拉好看的男孩子,性格很溫柔又護犢子,還很能打,感覺是我的理想型沒錯了。


  我覺得我戀愛了。


  就是不知道他什麽時候能從我夢裏出來。


  我已經很迫不及待了。


  我覺得我應當是一個個性特別不鮮明的人。


  紅色也行,黑色也行,白色也行。


  裙子也行,牛仔褲也行,小西裝也行。


  甜的也行,辣的也行,酸的也行。


  簡約一點也行,繁瑣一點也行。


  橘子也行,桃子也行,梨也行。


  長發也行,短發也行。


  可我為什麽潛意識裏突然就偏愛了短發呢?


  大概是曾經有個人這麽跟我說:“挺可愛的,以後都這麽剪吧。”


  已經過了很多年了,哪怕我早就不喜歡他了,可我的潛意識裏,原來依舊以他的喜好為重啊。


  23.8歲。


  離我第一次見他馬上就要12年了。


  ?

  大概是初二那年我終於擁有qq了,然後第二天去學校加了好友。


  昨天他給我發的消息說剛好十年啦。


  他是我賬號裏的第一個人。


  時間過得真的很快呀,十年,3652天。


  有無數人來來去去,回過頭的時候還能發現有人一直在。


  你們都誇我字好看,我也不曉得哪好看…但是筆真的是好看的!!

  更點兒題外話:


  說實話我寫這篇的時候完全沒想過會火起來,畢竟我隻是想要懷念一下曾經喜歡過的少年。


  說點愉快的叭,我最近看上我們公司的一個男孩子,這個男孩子高高大大的,模樣說不上特別好看,但是我覺得還挺好看的:)

  但是實際上是一個我完全沒想過的類型,脾氣有一點兒小暴躁,生氣的時候對著公司的oss都敢扭頭就走,再氣急了可能還會打個架(我覺得這個不太提倡…)

  我平時比較喜歡那種…高冷內斂風格的,或者溫柔紳士的也很好。然後這個小哥哥就完全不沾邊。


  喜歡他是兩件挺小的事兒促成的。


  一次是他蹲在地上跟來我們單位的幾個小孩子說話,他挺高的,蹲著還得低著頭才行。然後我就看一群小娃娃圍著他嘰嘰喳喳的,然後他一直是笑眯眯的特別有耐心的陪著他們玩

  那個畫麵還挺好看的。


  然後那會我想的是:哇…這個男孩子我要喜歡他了。


  之後真的認真喜歡他是個更小的事兒。


  有一天他們經理挑他刺,他脾氣又不好,一整晚都不開心,跟誰都不愛說話。那會又很忙,他就冷著臉忙來忙去。而我當時就沒事兒幹,撐著臉透過置物架看他。


  他看過來的時候我就衝他傻樂。


  過了一會他再路過我的時候,依舊是冷著臉,卻把捂在手心的一個栗子吧嗒放在我桌上了。


  我覺得…他板著臉生氣卻偷偷給我藏了一顆栗子的樣子真的有點可愛。


  昨天我拉著他出去玩,天氣挺暖和的,他陪我去海邊溜達。我們倆打車去的,回來覺得時間還行,就走著回來了。


  其實還蠻遠的呢,林林總總走了一個多小時,那會我穿著高跟鞋,走在路上還得小心自己不要半路蹦躂起來哈哈哈。


  然而快走回公司的時候我就覺得我的jiojio要斷了,於是就暗搓搓的拽著他的衣服往前走。


  (順便說一句,女孩子拽男孩子衣角的時候真的是無聲又喧囂的在說“我喜歡你”了)


  然後…


  他就反手拉住我的手往前走啦。


  今天依舊是單身狗的一天,不過並不妨礙我屠殺同類。


  我說完了。


  順便熬了一碗雞湯:)

  我希望你們在遇到一個喜歡的人的時候,可以勇敢的、大大方方的告訴他,不是為了去賭他一個未知的可能,也不是為了讓自己不後悔。你可以在滿眼都是他的時候告訴他這件事,也可以在即將離別的時候告訴他,或者在你已經不再喜歡他的時候告訴他,這都無所謂。


  重要的是,我希望我喜歡的人,在未來沮喪或者孤單的時候,可以想起來他也曾是別人秘而不宣的心事,他曾經的光芒萬丈、他曾經的意氣風發,都會有人記在心裏。


  如果真的有一天他落入穀底,我希望我是他爬起來的一部分勇氣。


  我瞅你們總是在誇我,誇的我怪不好意思的。


  實際上我覺得你們應該多誇誇我同桌,他紳士又溫柔,所以曾經那麽愛著他的我,才會變得柔軟呀。


  “被一個溫柔的人喜歡真是太好了呀他就像春夏交接時最溫柔和煦的那陣風萬物經過你都變成柔軟的樣子然後你也開始對這世界充滿了喜愛”


  願你們都擁有可以讓自己變得柔軟的人叭。


  當你試著熱愛這個世界的時候,整個世界都會溫柔起來的。


  我有男朋友啦。


  是個超級溫柔的男孩子。


  以後這個回答就不會再更新啦各位小朋友們。


  不然的話對我曾經喜歡的人和現在喜歡的人都不夠尊重。


  願你們都擁有最好的未來和最愛的人。


  二哈:啦啦啦,還沒結束,又講下關於《小幸運》這首歌吧。當初挺討厭的,後來卻莫名其妙地成了我最喜歡的歌。它的意義對我其實挺重大的。我不喜歡唱歌,也不喜歡聽歌,後來受它影響,喜歡上了聽歌,我唱的第一首歌也是它,在我初戀麵前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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