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迎親

  “小姐早安!”朱逸群見到橋上的江臨安,好像一條狗一樣,卑躬屈膝地,跟江臨安獻殷勤。


  江臨安當作沒有看到一眼個,對旁邊搖尾巴的阿福說:“小狗狗,我們走!”


  朱逸群以為這個江臨安說自己是狗,心裏麵有點不高興,橫著眼睛正準備發作,看到原來她說的是後麵的阿福,一條狗。


  好在當初自己沒有說出來,要是說出來了,就等於是在跟一條狗在計較了。


  以一群灰溜溜地問道:“啊,江小姐今天如花似玉,準備要到哪裏去啊?”


  蕭逸朗最看不慣這樣阿諛奉承的小人了。


  剛才還把人家說得一文不值,趾高氣昂,不可一世的,現在就變成狗一樣了。


  看來世界上最醜陋的東西,也就是這樣的人了。


  做人一點點的原則都眉宇,全部都看著外麵的環境,見風使舵。


  而且還是一個愚鈍的舵手,看到了風向還不知道風會轉動,就連王爺也不怕出麵得罪。


  蕭逸朗冷笑一聲說:“今天我準備跟江老爺提親,迎娶江臨安,不知道朱大管家你有什麽指教?”


  朱逸群自然知道這是在諷刺自己,之前心裏麵的緊張,現在就更加緊張了。


  他瑟瑟發抖地說:“沒有,我,我不過隨便問問。”


  “江臨安啊,你們家是不是有這個規矩,家人辦事,還要下人來過問的啊?”


  蕭逸朗故意加大了“下人”兩個字的音量,意思是要提醒朱逸群,不管他的權利再大,不過就是江家的一個奴仆。


  江臨安也非常配合地說:“哈哈,我當然知道,下人是不能參加的,但是,狗可以參加。”


  說著,就俯下|身子,抱著阿福的頭,不斷地捏捏他的耳朵,興高采烈地叫道:“阿福,阿福,今天本小姐要結婚了,你要不要去看啊?”


  阿福得意洋洋地叫了兩聲,不斷地搖尾巴。


  “你的尾巴要搖斷了!”蕭逸朗拍拍阿福的腦袋,也親了一口阿福的額頭。


  隻有朱逸群站在那裏,傻愣愣的,不知道應該退下,還是繼續厚著臉皮聽他們在說話。


  大約過了巳時,江家的大門打開,一個穿著腥紅袍子的男人走了進來。


  蕭逸朗馬上迎上去,拉著江臨安,在他麵前跪下說:“小王蕭逸朗拜見江總商。”


  江雲海頓時誠惶誠恐地伸出雙手,擁抱住了蕭逸朗:“哎喲,你可是王爺啊,使不得啊使不得。千萬使不得啊!”


  蕭逸朗還是跪在地上,不願意起來,過了半晌,終於說:“小婿今天特來拜見嶽父大人,想要將臨安小姐娶回皇宮,不知道可否。”


  江臨安也低頭看了一眼江雲海。


  麵對突如其來的好事情,江雲海有點蒙圈了,但是看到江臨安已經穿好了禮服,當然知道是有備而來的了。


  按理說,這樣的事情應該是在中午來提親的,江雲海早就聽說這個孩子以為太過著急,已經半夜就過來了。


  他有些好笑地對蕭逸朗說:“唉,你以為你是來吃飯嗎,這麽一大早就來,你看看,我官服都還沒有脫掉,也不讓我休息一會兒。”


  蕭逸朗連忙迎上去,幫助江雲海結下了脖子上的披風。


  這可是王爺啊,竟然能對自己這樣以禮相待,江雲海頓時感覺到了一種至高無上的榮耀,非常高興地拿出自己的手,準備迎接這個王爺。


  江母早就已經在堂屋裏麵坐好,準備迎接蕭逸朗的迎娶了。


  之前那個江臨花的婚姻,雖說也是弄得非常豪華大氣,但是畢竟那是二女兒,大女兒還沒有成親,不能弄得太大。


  加上之前迎娶的不過是總商,總商再大,畢竟還是商人,就是平常的百姓家,也隻能用百姓的禮儀。


  結婚當中的那種東西,可以隨便用多少黃金白銀,但是對於寶石的采用,卻是一直由皇家壟斷的。


  現在,江臨安要嫁給的人,是太子,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太子,那是多麽偉大的事情啊。


  所以,江母聽說王爺來到家裏麵的時候,就一進剛有點睡不著了。


  更別說現在就已經到了提親的時候。


  她看到江雲海老半天都不願意進來的樣子,連忙打招呼:“喂喂喂,老頭子,你還冷著幹什麽?”


  江雲海興高采烈地走到堂屋正中、央的那張交椅上麵坐下,威風淩淩一抖自己的裙擺,坐在江母旁邊。


  “孩兒蕭逸朗拜見嶽父大人,願嶽父大人,福壽安康!”


  “孩子真是會說話!”江母立馬從衣服裏麵掏出一個錦囊。裏麵裝著一些小小的碎銀還有碎金子。


  然後,蕭逸朗按照皇宮嫁娶的禮儀,掏出一張長長的信件,從頭到尾,說了自己為什麽喜歡江臨安,如何想要跟江臨安結為夫婦,還有以後將要對江臨安如何如何之類的,說了一大堆。


  果然是文采飛揚,才華橫溢。


  剛才江雲海還在他們臨安書社裏麵走出來,拿著一本牛皮紙做包裝的所謂“臨安詩選”那個鍾無良恨不得就讓橡江雲海要給自己千萬兩,當作是這本書的潤筆費。


  但是,江雲海雖然不懂詩書,錯別字還是看得懂的。他看到上麵的字跡歪歪斜斜,一看就知道是印刷鋪的徒弟幫忙寫的。


  印刷店的老板要的錢都是固定的,隻有徒弟為了想要混的好一點,不惜低價幫人接收業務。


  但是,徒弟畢竟是徒弟,做的事情都比較粗糙。


  鍾無良的書,其實就隻有兩個人會看。


  一個是作者,一個就是印書的人。


  但是他覺得自己糾結一大堆的文人墨客,好說歹說也算是一個作家協會了。


  剛剛開始,也許一個人單槍匹馬就很難闖蕩出什麽東西來的。


  但是如果有朝一日,能夠弄到幾百人,每個人一支筆,就好像是軍隊裏麵每個人都有一把槍,烏合之眾,都可以人多勢眾。


  不過,鍾無良好像忘記了,文化事業跟那些帶兵打仗是不一樣的。


  帶兵打仗可以靠蠻力,以大欺小,但是吟詩作文,應該是吃腦的東西。


  要是沒有一點點的的文采,恐怕是什麽都做不成的了。


  但是,鍾無良明明寫出來知道沒有人看,卻要做成一個印刷出來的樣子,證明自己的書是有很多本的,而且很多本的書本來印刷是需要很多錢的 ,他又舍不得,就隻能弄個歪歪斜斜的書本了。


  這樣歪歪斜斜的書本,不僅僅上麵的字看不清,加上裏麵的內容也是那樣狗屁不通的,所以就更加看不懂了。


  但是聽到蕭逸朗的信件,卻是如此朗朗上口,字句簡單,語義明確,聽起來,就好像是之音一樣。


  江雲海高興地對蕭逸朗說:“很好,很好,作為父親,我覺得江臨安跟你,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應該多多的支持,多多支持!”


  說完,就非常高興地讓他起來,給他掛上了一個江家姑爺應該用的禮品了。


  按照風俗,如果女兒遠嫁到外地,就應該在本地出嫁之前大擺婚宴。


  雖然姑爺本來就是住在娘家提親的,但是也要繞城一圈,做一個禮儀上麵的迎親儀式。


  蕭逸朗是一個王爺,可以說是臨安城的貴客。


  現在竟然要跟江臨安的總商江家結親,江家也是 一個有頭有臉的家庭,在臨安自然會有很大很大的影響。


  鍾無良糾結來的那一群作家聽到也感覺躍躍欲試,想要到這裏來舞文弄墨了。


  他們那些人寫出來的東西,隻要讀過書的人都知道是不可恭維的。


  但是,這樣熱情地撈上來,不給一點麵子,好像在江雲海看來又有一點點盛情難卻。


  看來就隻能讓自己的盛宴稍微遭殃一點了。


  蕭逸朗眉頭一皺,計上心來。


  既然他們喜歡要舞文弄墨,何嚐不將自己的弟弟叫過來?他們可以說是娘家的代表團,自己可是婆家的代表團啊。


  要是兩家人要真的在文字上麵鬥起來,也算是文壇的一件盛事啊。


  而且,當著臨安父老鄉親的麵子上,讓他們輸得心服口服,看看以後還有沒有人敢這樣招搖撞騙,拿著那些狗屁不通的句子到處賣錢!


  想到如此,蕭逸朗就連忙修書一封,寄到皇宮裏麵,請求父皇給蕭逸軒放假,回來這邊協助結婚的事宜。


  蕭賾早就聽說蕭逸軒好像也喜歡了一個民間的女孩兒,不過因為那個女孩兒出身不怎麽樣,一直都不好提出來。


  現在既然是要到江南去了,就問道:“你之前是不是喜歡過一個沒有家的女孩子?叫做張小婉的?”


  蕭逸軒跪在地上,說:“孩兒什麽都瞞不住父皇。”


  蕭賾問道:“你想把她娶回家嗎?”


  蕭逸軒跪在地上:“婚姻大事,父母做主,孩兒不敢擅作主張。”


  蕭賾歎了口氣,沒有見過這麽孝順的兒子。明明心裏麵已經愛得死去活來了,但是因為顧忌到自己的出身,還有皇家的顏麵,竟然能夠放下心裏麵的欲望,專心著書寫作。


  就憑借這一點,蕭賾也不能棒打鴛鴦譜,也要給他一點點的獎勵啊。


  更何況,他身上的優點還遠遠不止這些呢?

  蕭賾對蕭逸軒說:“既然你哥哥娶了江家嫡出的女兒做太子妃,我看你啊,就娶他們的義女,你看如何?”


  蕭逸軒連忙點點頭,“孩兒謝過父皇。”


  然後蕭賾就提起筆來,在一張信紙上麵寫了讓江雲海收下張小婉為義女的推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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