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腦子很亂。
陶與悅強迫自己不要去想。想再多也沒什麽用了。如果這兩年他隻當她是他的一件工作,那麽就是當她是一件工作吧。
至少她還是他的合法妻子不是嗎?正妻的這個身份,是別的女人無論如何也得不到的。
至少她們會嫉妒她,這嫉妒大約能夠構成她將來日子裏的一絲安慰吧?
生命還那樣漫長,她有什麽可傷心的呢?也許過不久,她也能遇到真正屬於她的那個男人。也許那個人隻是在某個街頭遊蕩的,貧困潦倒的藝術家,可是他們情投意合,他們真心相愛。這份婚姻也不會構成他們的障礙……
凡事都有兩麵性,陶與悅,你可不能隻看到了杯子空著的部分,而忽略了裝滿美酒的那一半啊!
如此勸解了自己一番,陶與悅提起裙子,深吸一口氣,又轉身出去了。
任嘯懷還是坐在那兒盯著電腦,一動不動。他的咖啡已經喝得見了底。
陶與悅抱著婚紗快步走出來,直徑走到他麵前來宣布:“我不管你看沒看,反正我喜歡這一套,我就決定要穿它了!”
任嘯懷頭也不抬地說:“好啊。”
這個時候響起了一陣敲門聲,任嘯懷說了聲請進,他的貼身秘書就走進來道:“大少爺,關於下個月會議的詳細分析,小組成員們都已經上交了報告,等著您去看呢。”
任嘯懷聽了總算從沙發裏站起來。有外人在這裏,他的表情也溫柔了許多,帶一絲抱歉地對陶與悅說:“我去工作了。”
陶與悅也知道是時候該演戲了,就收起微怒的表情來,做出一副理解的樣子道:“去吧,工作重要。”
她知道任嘯懷的這個秘書,是他媽媽沈氏派過來的。他來的目的一方麵是要幫助嘯懷處理工作,另一方麵是要看任嘯懷的一舉一動,看他是不是都按著沈氏的想法在行動。
包括這樁婚事,也是沈氏一手安排的,所以不管他們的感情怎麽樣,在秘書麵前,他們必須裝得很恩愛,必須裝得舉案齊眉、相敬如賓,不能讓旁人說一絲閑話。
其實陶與悅心中還是有一絲希望的。她想,嘯懷那麽聽他媽媽的話,聽說他這個媽媽,很不喜歡情人這種生物。陶與悅也不知道自己是從哪兒聽來的八卦,總之她知道任嘯懷的父親以前也是個花花公子,可後來突然老實了,就是因為沈氏不允許他在外麵找女人。
任嘯懷有別的喜歡的人,這沒什麽,誰能不愛上一兩個什麽人呢?可最重要的是他們能不能在一起。如果不能在一起,空有相思,有什麽趣兒?那個什麽什麽相忘於江湖,還有什麽什麽不如憐取眼前人,對不對?那她還是很有希望的嘛!
反正她是沒辦法懂很多中國的典故。任嘯懷好像懂得很多似的。他雖然在美國念書,但是他十七歲了才到的美國,中國文化已經在那之前就根植在他的心中了。
比方說,他們正式決定結婚之前,是沒有同居的。那個時候陶與悅去任嘯懷的家裏,就會發現他的書房裏有寫中國書法的工具。她很好奇地去翻看,任嘯懷就耐心地給她講解:
書法,是文字的藝術形式。中國書法是中國特有的傳統文化和藝術。最古老的書法是用刀刻的,再後來是用毛筆……這就是毛筆。中國傳統書法講究的文房四寶,就是筆、墨、紙、硯,宋朝以來,就特指湖筆、徽墨、宣紙、端硯……
他說著就鋪開一張大大的,雪白而輕柔的紙張來,拿筆沾了墨,在紙上寫了一排八個大字: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
每一個字都寫得那樣端正,陶與悅看了隻說好,她又問他,這寫的是什麽?
任嘯懷就笑笑,說,是詩經的一句話,你不知道的。
陶與悅就嘟著嘴說,她學會用中文說成語就已經很厲害了,她哪裏讀過什麽《詩經》呢?就算讀過,也是人家翻譯的外文版,她認得這幾個字就很好了!
任嘯懷就笑笑說:“其實你的中文名字也是來自於《詩經》,而且是一段很美好很淒涼的話。”
陶與悅就追問。
任嘯懷就說:“你的名字其實出自《詩經》裏一段非常有名的話,叫‘死生契闊,與子成說(悅)’,它的下一句就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任嘯懷說著就不自覺地牽起她的手來,喃喃道:“牽著你的手,和你一起變老。”
這段話他是用英文講出來的,講得那樣溫柔,那樣深情,陶與悅簡直要醉倒了。
她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原來有這樣美好浪漫的意義,她簡直要樂瘋了,急忙拜托任嘯懷幫她把那幾句話用書法寫出來。她要拿回去裱一裱,掛在臥室的牆上,就和她畫的那副教堂婚禮的油畫掛在一起。
任嘯懷沒有急著寫,反而問她:“你覺得我寫得很好麽?”
陶與悅就說當然好,但是她說不出哪裏好,就覺得挺整齊的,不亂就是好。任嘯懷就對她笑一笑,說,你不懂就算了,這本來就很難,不是多年的功夫練不成,不是多年的功夫欣賞不來,你要是說出個一二三來,反而讓行家笑話,你這樣說就很好了。
陶與悅偏起頭來問:“那你算是行家麽?”
任嘯懷盯著那一排字,笑容有些苦楚,道:“我不算是行家。”
陶與悅就笑了,說:“那你也沒辦法笑話我!”
說完她就拿過那隻毛筆來,想要在紙上畫點什麽。她是學畫畫的,從小就會拿筆,自認為這筆雖然是毛做的,大約跟自己平時用的油畫筆也差不多。
可是第一次用這樣毛長而軟的筆,她也拿不準力道,任嘯懷用的宣紙又是沒有礬過的,墨一粘上去就暈染開了。她剛把筆放上去,紙上就浸出好大好大一個墨點來。
任嘯懷趕緊一把又把筆搶了回去,道:“罷了,你也不會寫,別糟蹋這白紙了吧!”
說著就把那張紙蓋住了。
陶與悅看見他蓋住了紙,不滿道:“你要寫給我啊!”
任嘯懷卻收起毛筆來說:“我毛筆寫得不好。一會兒我用鋼筆幫你寫吧。”
陶與悅也沒有那麽糾結於用哪種筆來寫,她隻是單純地覺得那兩句話很浪漫而已。就說,好啊,你要幫我寫在我的書簽上,就寫在我那本《追憶似水年華》的書簽上麵!
那張書簽非常漂亮,底部刻畫了黃金時代巴黎街頭的建築景象,建築之上是一片月白色的天空,異常高昂,異常空曠,滿載著貴族生活的旖旎與繁華破滅的悲涼。那張書簽她現在還留著,上麵是任嘯懷用鋼筆寫下的一句英文。
take your hand,take your life
牽著你的手,和你一起變老。
愛一個人,你牽起的就不僅是他的手,你牽起的,是他的一生。
那個時候的陶與悅,大概怎麽也想像不出來,任嘯懷是帶著多大的悲戚寫下這一段話的。
他的手放在毛筆上,仿佛放著的不是他的手。仿佛有一隻細嫩白皙的手,正覆蓋在他的手上,帶動著他一點一點地寫。
一點,一點,一點,一橫,一撇,一捺,橫,橫,豎。豎是懸針豎。這一筆要長,下端出鋒,鋒如針懸,故稱“懸針豎”。這一豎要長直挺拔,端正如針,斜了一點兒不行,彎了一點兒也不行……
他小小的身子貼在自己背上,偏出腦袋來,指引著自己寫字。圓潤的京腔在耳邊響起,稚嫩,卻也中氣十足。
“唱戲的人,不僅要練身段上的功夫,還要練氣。這個氣,也不是丹田裏沉住的那一口氣,也不是嗓子裏吊著的那一口氣,是整個人的氣。中醫講,氣是構成人體及維持生命活動的最根本、最微細的物質,它實際上也代表了一種精神狀態,也指人的一種氣質……”
“練字,不是為了練字,是為了練氣。氣不足,心不定,手不穩,字就會亂,這一豎也寫不好了。一豎寫歪了,整個字就不好看;一個字不好看,整篇字就都不好看了,牽一發而動全身……”
“現在的人都太浮躁,練字正好能讓人的心情平靜下來……”
那樣小小的人兒,說起話來卻頭頭是道。一身鴉青色的緞子衣服穿在他身上,袖子挽起來一截,露出裏麵白白的軟綢襯裏來。
他問他,你為什麽不叫設計師來把這一段裁掉?
他淡淡地露出一個笑容,回答道:“學戲習慣了有水袖,手上沒個遮掩,反而不自在呢。”
任嘯懷皺著眉頭暗暗想,他現在的衣服袖子,還和從前一樣長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