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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相見不晚(完本)

  我想我並不適合川久保玲的極簡主義,伊夫聖羅蘭的蒙特利安,還有三宅一生的誘惑籌碼。我想我終將在世紀末的黑,哈達的白,定格視線的桔,不可捉摸的紫,抹平傷痕的藍中漸漸成長。思想成長得有棱有角,內心蹉跎的棱角不明,皮膚蒼白的辯不出人種。我的軀體再也支撐不了服裝的建築美學,和關於愛情的任何詮釋。


  後來我媽看我情緒有些低沉,專門給我物色了一個英語老師。他形象高大,改作業改到淩晨結束,讓人覺得他很偉岸。他年輕有為,據說他的幾屆學生陸續考取了托福和雅思。但是他第一天見麵就對我動手動腳,後幾次約會不是讓我參觀他的臥室就是午夜送我回家想上樓喝杯咖啡。沒幾天就拎著營養品來拜訪我的父母,誇我聰明可愛又能幹,以後定會讓我幸福一萬年。但我對他不來電,直到我遇上了李軒,才覺得自己找到了真愛。誰知道這又隻是感情的一次出賣,從此我決定不再去愛,經驗告訴我愛情這玩意真的很菜。


  今年我28,早就過了單純幼稚玩浪漫的年齡,但時間不可能讓我倒流至我遇見沈昊澤時的18歲。我對他的等待太過漫長,可是他的小孩都快小學畢業。我也曾為了戴彬而跟小七反目,沒人知道我對那場戀情多麽在意。十年的時間,戀了那麽多的愛,受了那麽多的傷,我早就成了懦夫,準備一個人的狂歡。一輩子看起來很長,但世俗過早的注射在體內。一輩子好像眨眼即過,但我的愛情從來就不能完整。許多看上去漂亮的誓言早就變成了垃圾處理品,浪漫的愛情故事隻存在於北歐的童話故事。


  我曾經把愛情視為生命裏的必備品,用盡最絢彩的十年去追逐愛情的腳步,誰知由始至終隻是一個人在冰天雪地裏血跡斑斑地赤腳行走。


  我已經不懂得該如何去愛一個人,卻還是奢望別人可以完整的愛自己。孰不知,在愛情的版圖上,別人也早已沒有放手去愛的能力和勇氣。


  我隻能吃著DQ冰淇淋持續寒冷,拉一幫朋友去過一群人的狂歡節。可是午夜散場後,從指尖到發根的冰冷和孤單開始啃噬身體細胞。


  我從小就必須跟別人比,比一份試卷上的分數,比錄取通知書上的學校,比年薪,比嫁娶對象的潛力和資產,被迫在別人對比的眼光中過著極度虛偽的生活。


  我想控訴自己的無奈,控訴愛情的淺薄,控訴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控訴莫名其妙飛漲的物價,控訴口袋裏的錢老是不夠花,控訴父母親友給我施加的婚姻壓力,控訴小七居然被人捧著十克拉鑽戒求婚。我失控的像個活氧機,呼出來的全是二氧化碳。


  小七終於接受了老王的求婚,這點讓我很費解。


  “他是有房子有資產的男人,但他也有是婚姻有老婆的男人。”我對小七的婚姻不抱任何希望。


  “但是他已經跟他老婆解除了婚姻關係。”


  “你是想告訴我小三扶正的奮鬥史嗎?他今天可以為了你跟他老婆離婚,明天也可以為了別人把你給甩了。”我毫不留情地對她說。


  “別傻了,你真以為愛情可以永遠?即便我今天求婚的對象不是老王,而是別人,難道就能保證他不會把我給甩了嗎?愛情是什麽?不是相濡以沫,也不是相忘江湖。而是他能保證你後半輩子的衣食無憂,可以送你十克拉鑽戒、大紅色跑車、香港豪宅。”


  “這麽說,你準備嫁的人不是老王,而是他的錢嘍?”


  “我即是嫁給他,也是嫁給他的錢。要知道,沒有誰能夠為我們的青春買單。如果在打愛情這場仗上,我們輸了青春,輸了年華,輸了容貌,輸了身材,輸了愛情,但至少還有金錢陪著我們。它是唯一我們療傷的工具,它可以給我們買時裝,買紅酒,買玩具,買假期。如果你指望著一場窮酸的婚姻給你帶來轟轟烈烈的震撼和可歌可泣的神話故事,那麽如果有一天,他背棄了你們的誓言,他把你當成一塊爛口香糖甩掉的時候,你還剩下什麽?”


  小七的話雖然有些偏頗和刻意的任性,但我真的無力反駁她。


  “那老王愛你什麽呢?”


  “年輕?漂亮?誰知道呢?這個問題你該去問老王。但是在愛情的世界裏,必然都有除了精神上的眷戀還附帶了別的因素。比如你皮膚白皙,你有思想,你善良體貼,你身體一級棒,你家庭條件優越,你人際關係處理得微妙。沒有誰會無緣無故的愛上你,即便是名垂千古的愛情故事裏,也不僅僅隻是精神上滿足,而是會附帶條件。比如唐玄宗與楊玉環、呂布與貂蟬、鬆讚幹布和文成公主,哪個不是男人有權,女人有貌。”


  小七結婚的那天很是熱鬧,老王專門給她訂製了VERA WANG和瓦倫蒂諾。結婚的場景很是浩大,她的父親和繼母也趕了過來。而此時,我已經跟趙軒分手兩個月零六天了,這段日子差不多都是數著過來的。我穿著伴娘服,除了強顏歡笑的祝福小七,也不知道能做些什麽。


  小七穿著低胸禮服走到我身邊,“知道你為什麽28歲還嫁不出去嗎?你總是在跟一個滿腦子裝著《肉蒲團》的男人暢談巴爾紮克的《人間喜劇》。不,你應該和他一起看《感官世界》,解讀《失樂園》,就算他壓根不知道渡邊淳一。你總是在喝著紅酒點滿蠟燭洗完鴛鴦浴共賞明月的美好夜晚裏來大姨媽,你要知道人家飛了1630公是來吻遍你全身而不是吻你的大姨媽。就在人家極度空虛無聊的時候打開體育頻道的時候,你應該讓他選擇你而不是美足聯賽。更糟糕的是,你總是和一個整天關心鋼筋水泥混合土的男人大談時尚,你覺得他會騎著二八自行車去給你買最新款的YSL的鬥蓬大衣嗎?然後希望一個身穿幾萬塊阿瑪尼套裝的男人陪你去吃街邊灘,順帶開著保時捷去給你買份沙縣小吃?”


  老王滿臉堆著笑走過來,我想老王一定是愛死了小七這張犀利的抹成櫻桃色的小嘴。


  我在人堆裏看到穿著禮服的男人長得像極了沈昊澤,據說他是老王的伴郎。


  小七和老王開始了歐洲蜜月旅行,臨走前,小七偷偷告訴我,婚禮當天的伴郎曾管她要過我的電話號碼。沒幾天,我出差去了趟韓國,在濟州島的海邊和他遇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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