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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一章 一雞四吃

  齊瑞珠抱著一盤炸雞,一蹦一跳的跑到院子里,顧不得去拉桌子,往長條凳上一坐,把盤子往膝蓋上一放,這就抱起一根雞翅根,美美的啃了起來。

  咔嗞!

  這一口下去,酥脆的外皮,爆出悅耳的脆響,像是一曲美妙的樂章,直擊靈魂。

  緊接著是滑嫩的雞肉輕易被被牙齒咬開,微燙的肉汁肆意的在唇齒間流淌。

  撕扯一下,一口酥皮裹帶著滑嫩的雞肉落在舌尖上,隨意咀嚼一下,就是滿口的肉香。

  「嘶……吼……」

  剛出鍋的炸雞,都還沒怎麼冷卻,不是一般的燙嘴,可齊瑞珠壓根就顧不上那麼許多。

  這等鮮美,比她二十年的記憶里最好吃的東西還要美味。

  「嘶吼……好好次哦!」

  齊瑞珠被燙的不住吸氣,可嘴上卻壓根就停不下來。

  她的兩隻小腳丫也跟著愉悅的晃動,心情放鬆到了極點。

  後世,不知道多少專家、媒體、公眾號各種批判油炸的食物不健康,尤其是炸雞是垃圾食品,可依舊有那麼多那麼多的男女老少趨之若鶩。

  沒有別的原因,就是方便好吃!

  可以當零食,又能當主食,又特別方便。

  穿越百年,提前出現在這方世界,用最流行的配方做出來的炸雞,可能不是最好吃的,卻絕對是最合大眾口味的。

  齊瑞珠哪裡能夠抵抗,每一口下去,都是無比的鮮美和酥脆。

  滑嫩的雞肉,酥脆的外皮,加上鮮美的肉汁和鮮咸微辣的調味,簡直讓齊瑞珠美上了天。

  咔嗞!咔嗞!

  一口又一口,一口接著一口。

  齊瑞珠完全停不下來。

  她幾曾吃過這麼好吃的炸雞?

  不!

  中餐傳統美食的各大流派里,壓根就沒有炸雞這種做法。

  齊瑞珠壓根就沒吃過!

  就在齊瑞珠美美的品嘗炸雞的時候,林放已經把要做的菜出鍋。

  腌制的泡菜,在拳勁的加速下,已經可以出壇。

  林放取了一把泡椒,一切兩段下鍋炒制泡椒雞雜。

  酸辣麻香的滋味,聞的林放都有些流口水。

  他已經很久沒有吃過正宗川式泡菜加持過的食物了。

  想念彭老爺子,更想念那些女孩子們。

  先把泡椒雞雜出鍋,接著做燒雞公。

  雞在中餐里是最常用的食材,無論是八大菜系,各路地方菜還是家常菜里,都能看到它的身影。

  燒雞公是一道經典的重慶江湖菜,重麻重辣,是特別可口的下酒菜。

  「嗅……嗅……」

  泡椒雞雜的香味相對較淡,沒有飄出廚房。

  燒雞公可就不一樣了,重麻重辣,香氣四溢。

  哪怕齊瑞珠啃著大雞腿,鼻子都忍不住嗅來嗅去,被飄出來的香味吸引。

  她忍不住起身,湊到廚房門邊探頭探腦。

  「東家,你在做什麼好吃的呢?咔嗞……」

  「不是早就跟你說過了嗎?」林放好氣又是好笑,「燒雞公!」

  「咔嗞!」不知道為什麼,雖然雞腿還是很好吃,可突然就有些不香了,齊瑞珠留著口水盯著鍋里,「東家,我能嘗嘗嗎?」

  「出去!」

  「哦……」齊瑞珠噘著嘴走出后廚,只能狠狠的繼續啃雞腿,「東家太壞了!只給我吃雞腿,自己吃更好吃的!」

  不怪齊瑞珠念叨。

  炸雞好吃,那得看跟誰比。

  沒選擇的情況下,炸雞方便又好吃,簡直美味。

  可是在有更好的烹飪方法加持下,哪怕同樣的一隻雞,炸雞的吸引力都會快速下降。

  更何況,林放師從川菜大師彭子林,廚藝本來就已經站在了大師的邊緣。

  在這方世界,他的廚藝又每天都在精進。

  炸雞是隨手做出了哄小孩子的,泡椒雞雜和燒雞公確實精心烹飪的,如何能比?

  林放把燒雞公出鍋,接著又做雞血羹。

  通常做雞血羹有蒸和煮兩種方式,不過林放還是打算加泡椒滑炒。

  做法類似炒豬肝,幾秒就出鍋,再做一道番茄蛋花湯齊活。

  「瑞珠,過來端菜。」

  「來啦東家!」

  齊瑞珠抱著一張空盤子跑進后廚,把盤子往水裡一放,端著兩道菜就往外跑。

  「這就吃完了?」林放看著進水的空盤子,有些哭笑不得,「居然都沒給我留一根!」

  油炸的食物吃多了會膩,可當做開胃小菜吃吃還是很舒服的。

  尤其是林放火候控制的很好,既保留了炸雞腿外皮的酥脆,又留住了雞腿肉滿滿的肉汁,一口下去外酥里嫩,滿口肉香,吃起來還是很美味的。

  如今兩大兩小四根雞腿全都被齊瑞珠給消滅掉,林放就只能吃些正經的中餐。

  三道菜一盆湯全都端上桌,林放感覺還是有點不得勁,他又去切了一盤皮蛋加了些蒜末、小米辣、青椒碎拌好了端上來,這才滿意。

  「東家,對不起!」看到林放補菜的舉動,齊瑞珠滿臉愧疚,「我一不小心把雞腿全給吃了,我該給你留兩個的。」

  「有什麼好對不起的?」林放不在意的揮了揮手,「我又不愛吃。」

  「騙人!」齊瑞珠一臉的不信,「你不愛吃幹嘛加菜?」

  「四菜一湯,才是正經國宴標準。」

  「什麼是國宴標準呀?」

  「呃……不重要!」林放猛的想起,那都是民國后的梗了,「吃菜,吃菜!」

  「東家,你要喝酒嗎?我去幫你打酒!」

  「算了……我去吧!」林放有些意動,不過隨即打消了念頭,天色漸晚,齊瑞珠一個人出去,還不夠他擔心的,「你在家好好的,把門鎖死,我不出聲別開門。」

  「嗯!」齊瑞珠眼神飄忽了一下,突然臉紅低頭。

  林放沒在意這麼多,出門后,又倒回來,提了扁擔和籮筐出去。

  回來的時候,林放挑了一筐酒水。

  「東家,你怎麼打了這麼多酒?」

  「放在櫃檯散賣。」林放解釋了一句,「現在咱們錢不夠,只能賣些散酒。等掙了錢,咱們把隔壁的酒坊給盤下來,自己找師父釀酒。」

  要是再加上拳勁催化,想必酒也是很美味的。

  林放念頭轉動,不由得咽了口口水。

  「吃菜!吃菜!」林放當先夾了一顆雞腎放進嘴裡,一口下去,瞬間爆漿。

  雞腎無論是燙火鍋還是炒制,都要講究一個控制火候,千萬千萬不能煮老。

  要的就是那個爆漿的鮮嫩口感。

  特別是經過泡椒、花椒的去腥、提味、增香之後,雞腎毫無腥氣,只有下滿滿的鮮美和濃香,這一口下去,簡直讓人滿足到了極點。

  沒吃過雞腎的人很難體會那種特殊的口感。

  煮透的雞腎會偏硬,雖然咬下去之後也會快速溶解化渣,卻遠不如火候控制得當,保留鮮嫩口感的雞腎好吃。

  鮮美的肉汁裹帶著一絲絲茸狀的雞腎在舌尖上滾動,每一秒帶來的享受都是味覺的極致。

  齊瑞珠剛剛夾了一塊雞肉,看到林放享受的表情,果斷鬆開筷子,丟下雞肉塊,轉過來夾起另一顆雞腎,不等林放阻止,便丟進嘴裡嘴裡。

  咬!

  爆!

  四溢的雞腎肉汁在口腔里爆開,牙齒輕輕一碰,茸狀的腎肉就在口腔里滾動。

  鮮美多汁用來形容這顆雞腎,再合適不過。

  「哇!咕嘟!」齊瑞珠忍不住想驚叫,卻又趕緊捂住嘴,咽下滿口的肉汁。

  這種鮮美的滋味,浪費一絲一毫都是極大的犯罪。

  咕嘟!咕嘟!

  又是接連咽下去了兩口,齊瑞珠才半捂著小嘴感嘆,「東家,這是什麼東西呀,太好吃了吧!為什麼只有兩顆?」

  「一隻雞當然只有兩顆!」林放沒好氣的道:「你女孩子家家的,吃什麼雞腎?那是壯……算了!」

  吃都吃了,壯那啥就壯吧。

  吃完雞腎當然要吃雞肝。

  豬肝講究一個軟嫩,雞肝卻大可不必。

  不管是雞肝、鴨肝還是鵝肝,作為禽類的肝臟,口感多少類似。

  稍微煮硬一點,初入口的時候微硬,卻很快就會在口水的作用下變軟、融化,倒是有些像巧克力似的。

  尤其是從硬到軟,然後融化的這種特殊口感,很容易讓人印象深刻。

  這時候,再喝上一口白酒。

  簡直美滴很!

  看到林放在吃雞肝,齊瑞珠跟著也夾了一塊放進嘴裡,她想一口吞掉來著,看到林放在小口撕扯,等雞肝在嘴裡徹底化掉才再咬一口,她猶豫了一下,也跟著學。

  「哇!東家,你好會吃哦!」齊瑞珠享受著雞肝在口中慢慢融化帶來的香醇,不住點頭,「我以前吃雞肝都沒覺得特別好吃,可你做的真是太好吃了!而且這樣小口吃,比大口吃舒服!大口吃,容易噎著,很難受的!」

  林放:「……」

  雞肝如此,蛋黃何嘗不是如此?

  這種入口微硬,很快就會融化掉的食物,還是要小口吃,才能真正體會到它的美味。

  大口吃,那不是豬八戒吃人蔘果嗎?

  「美食當然要慢慢品嘗,又不是單純的為了填飽肚子,吃那麼快做什麼?」

  「嗯!嗯!慢慢品嘗!」

  只一盤雞雜,便有雞腎、雞肝、雞胃、雞腸、雞心五種食材,每一種的口感都各不相同。

  在泡椒的作用下,這盤雞雜的美味,更是突破了齊瑞珠的想象極限。

  「東家,你是不是故意的?」齊瑞珠吃著吃著,突然一臉悲憤的望著林放,「我吃了四根雞腿,好像吃太多了!現在才吃一點,就感覺有點飽了!」

  「自己貪嘴,還來怪我?」林放有些好笑,「下次記著,先上桌的,不一定是最好吃的。吃飽了沒關係,看我吃!」

  「東家!」

  齊瑞珠哪怕再小口,也只是把雞雜、燒雞公、雞血羹都嘗了一下。

  每一種都沒能吃太多。

  炸雞腿還是挺容易脹肚子的。

  燒雞公妙就妙在雞塊能在火候控制出色的情況下,把味道沁到雞塊內部,一口下去,軟嫩濃香,滿滿的都是麻辣滋味。

  雞血羹同樣是加放了泡椒,卻又被林放炒出了不同的味道。

  燒雞公偏辣,泡椒雞雜偏酸辣,雞血羹卻更加重視麻。

  調味料大致相似的情況之下,因為偏重不同,便呈現出了不同的口感。

  齊瑞珠越吃越是後悔,她打定了主意,以後林放要是再做好吃的,她一定要等到菜全部上桌才吃!

  林放吃什麼,她就吃什麼!

  不然好虧哦!

  一頓飯林放吃的舒舒服服,吃完了留下齊瑞珠洗碗,他自己往小院里的竹椅上一躺,摸出奇楠香鼻煙壺往鼻尖上一湊。

  馥郁香甜的滋味在鼻尖上纏繞,舒服!

  林放忽然感覺,自己手邊還缺一壺好茶。

  要是一邊喝著茶,一邊把玩這奇楠香鼻煙壺,定然是更加的舒坦。

  人生苦短,當及時行樂。

  ……

  天色徹底黑下來的時候,忽然有人敲門。

  齊瑞珠要去開門,林放攔下他,自己過去。

  門一開,老船工咧開大嘴,露出滿口的大黃丫,「掌柜的,你還真的開了家店,還有吃的嗎?我們大夥都快餓死了!」

  林放抬眼看去,後面烏泱泱的站著二三十號人,這老船工居然還真的帶人來店裡吃飯了。

  「有,當然有!」林放讓開把門徹底打開,「瑞珠,過來招呼客人。」

  「好嘞,東家!」

  早上開門,除去一位賣雞的大媽,林記豆花飯沒賣出去一碗豆花。

  沒想到,這都到了晚上,反倒上了人。

  去碼頭做推廣,雖然招惹了一些小麻煩,如今看來,卻還是值得的。

  進店的每個人都要了一碗豆花飯,有些人還要了鹹鴨蛋、皮蛋這樣的小菜,老船工和有一桌更奢侈一些,都是特意要了一碗梅菜扣肉。

  要小菜的,包括老船工都要了散酒。

  不多,每人一碗。

  喝酒就是和個味道,讓身體解解乏放鬆下來。

  真要放開了喝,他們大都不捨得。

  也有不在乎明天如何的,直接要了一壇,大喝特喝。

  看到林放的豆花店裡熱鬧,左右的鄰居也有動心的想試試,卻最終還是被人給勸住了。

  直到這幫結賬船工離開,店裡也沒有來新客人。

  林放倒也不在乎,清理了一下門店,便關上店門。

  他等齊瑞珠洗漱之後睡下,這才起身,也不走店門,直接翻牆出去。

  江邊荒宅那裡還留著一筆手尾需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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