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第227章 法官直呼開眼界:對手律師給羅
第227章 法官直呼開眼界:對手律師給羅律師遞刀子?
「法官大人,我羅某人作為被告方的辯護人,對於原告對手律師提出的辯論,其聲稱遭遇到了惡魔一樣的待遇,聽其控訴,救主同事遭遇18層地獄,酷刑一般!
但是從頭到尾都只是他一家之言,並沒有確切的證據來證明其慘烈的遭遇,這是完全沒有道理的!也完全沒有任何可信的價值。
如果這樣都可以說服人的話,我還可以當庭為我的當事人叫屈呢,他被誣告陷害導致被關了100多天,證據僅僅只是一份被原告方的母親用套話在電話裡面套出來的一段電話錄音!」
嘴炮誰不會?
要說感染力。
要說是破壞原告方費盡心思營造的受害者人設和形象。
羅凱表示這種事情他很拿手!
你哭了並不代表你是對的。
你說伱遭受到了非人的待遇。
你丫的,拿出證據來啊(你拿貨來賣啊)!
「作為一個律師,應該有最基本的職業素質,在說案件的時候,你的老師難道沒有教過你應該在第一時間拿出證據來證明嗎?」
羅凱說到了這裡,輕輕的笑了笑。
看向原告席上面色各異的三人,繼續開口懟人:「原告方,以及原告代理律師,法庭上是要求講證據的,這個案件當中本來就已經夠混亂了,你要主張你的訴求,你要說明你的遭遇,那麼請拿證據來!證據!證據!證據!」
羅凱後面反覆的強調證據兩個字。
用手指節輕輕的敲了敲桌子。
聲音很輕。
但是手指節敲擊桌子的地點距離麥克風很近。
所以在場所有人都能夠聽得到。
這種聲音僅次於法錘的聲音。
法官輕輕的咳嗽了一聲:「羅律師請控制一下,辯論歸辯論,控制住情緒。」
羅凱從善如流:「謝謝法官提醒!我會控制住情緒的!」
法官點了點頭。
羅凱話說的很對。
但是能不能別敲桌子……
咳咳咳!
法官正準備開口的時候。
羅凱調過頭來當庭提出了一個要求:「法官大人,我方要求對原告方在偵查階段的筆錄進行調查以及確認!」
確認什麼?
難道當庭再次閱讀觀看女方作為受害者的陳述嗎?
這難道不是給對方增加戲份增加同情的操作嗎?
眾人有些疑惑不解。
就連法官都有些微微疑惑。
但是其中一個法官眼睛微微一亮。
似乎是想到了什麼事情一樣。
最為強悍的證據是從哪裡來?
很多人當然會不假思索的回答說,當然是從官方認定的證據來。
這個證明力杠杠的。
但是也可以從另外一個方面找到這種強悍到極致可以逆轉乾坤的證據。
那就是從對手的手中。
如何從對手的手中,把原本要進攻幾方的刀刃奪回過來呢?
當然是需要操作的。
三位主審法官對於案件事實調查各個細節是相當到位的!
特別是對於證據的關注,三人是在開庭之前就已經快速的進行討論過的。
其中女方在調查階段的口供似乎有著一些問題。
而這些問題被羅律師很精銳的察覺到了。
並且快速的把這些問題作為突破口。
於是。
這一把原告方原本掌握著的鋒利的刀刃,原本要用來進攻被告方的武器。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
會被羅律師反手奪走。
按道理來說,檢查證據口供什麼的,是在開庭之前檢查的。
但是既然再次觀看雙方的口供,有助於案件調查的話,並且有一方如此強烈的要求之下。
也是可以啟動的。
最原初的證據審查……
簡稱為……
原審!啟動!
咳咳咳!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錘:「根據被告方的要求,可以當庭進行觀看展覽原告方在調查時候的口供以及筆錄!」
咚!
法官說完之後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檢方(公訴方)的工作人員,遞上了一個u盤!
這是電子版的筆錄,還有女子在陳述自己的遭遇的時候,辦案人員收集口供證據時候拍攝的畫面。
這是為了證明此份證據採集時候的合理性以及合法性。
至於紙質版的書.記.員這裡早就收到一份。
在這個過程當中,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數據源快速的從U盤裡面調出了電子版。
通過投影投影在巨大的多媒體幕布之上。
所有人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電子版是各種PDF照片組成的。
所以能夠看得到,這是紙質手寫之後拍照片製作成PDF的……
女方也就是原告方的陳述個口供。
開始記錄的時間:xx年xx月xx日點。
筆錄詢問人:xx,女,25歲。
案件事由:當事人聲稱自己遭受到了未婚夫……
辦案人員:報案人員,請問你遭受到了什麼樣的事情,什麼樣的不法侵害請陳述。
報案人員(原告):我遭受到了強行那啥,實施此犯罪行為的人是我的未婚夫……
筆錄上接下來就是女方的陳述。
當然還有工作人員的其他問題,從不同角度進行詢問。
這個過程都被旁邊的記錄儀給記錄了下來。
考慮到這個案件當中的特殊性,負責記筆錄的辦案人員也是有性別要求的,這是法律規定的。
避免受到侵害的當事人二次受到傷害。
嗯!
法庭之上所有人都在觀看著視頻。
然後視頻播放完之後,投影在幕布上的是筆錄。
上面寫的文字好多都是主觀色彩相當嚴重的。
奔著把女方打造成為一個無知少女被欺騙被不法侵害的受害者形象和人設……
法庭之上。
羅凱面帶著神秘莫測的笑容,直接順著對手律師的話說了出來。
你不是說你的當事人受到了不法侵害嗎?
你不是說你的當事人遭遇了人間地獄的闡釋嗎?
你不是說你的原告婦女意願被違背了嗎?
那麼我們就從細節一點一點的拿出來辯論。
不要有任何不好意思的這裡可是法庭這裡就是用來說理的地方,講事實擺證據,這是最基本的東西。
而且開庭參與訴訟的人員也沒有多少個,也沒有進行公開審理。
來!
看我羅某人一點一點的進行反殺,一點一點的進行反駁。
書.記.員按照羅凱的要求。
快速的在電腦上用滑鼠把筆錄當中的一段話給標記了出來。
這一段話是女方關於自己受到所謂的「傷害」的一些細節的表述。
站著……
門被鎖著,她根本就逃不出來。
房間裡面沒有任何的監控設備,事情的發生只能由當事人雙方進行表述。
但是顯然雙方的表述存在著不同。
或者說截然相反的說法。
所以案件的焦點就在於此。
依然還是那個爭論點:
男方有沒有違背婦女意願?如果沒有,如果無罪,雙方是相互自願的,那麼請拿出證據了。
在之前,羅凱拿出電梯裡面的證據進行反駁!
原告方的律師強詞奪理用,不是案件發生時間的證據的說法來勉強扯過去。 但是接下來呢。
羅凱抬頭看幕布,投影上面的女方原告所陳述的攻擊之詞:「原告方,這一份口供是你說的是吧?並且你方的律師在剛才也說了,你在案件發生之時的遭遇!
並且還描繪了一些細節來顯示你所遭遇到的傷害是如此的刻骨銘心和殘忍,你們想表達的意思是這一個對吧?
對於我在這一份證據上標註的這些個字眼,你方在細節上總不能否認吧!」
羅凱直接給對方上眼藥。
說出來的話如同是潑出來的水。
可不能夠出爾反爾。
覆水難收,知不知道?
原告方以及旁邊的律師孫然不知道羅律師要幹什麼?
但是本人的覺得要是回答了,是可能會對他們接下來的辯論過程當中起著很大的阻礙作用。
但是如果要在法庭之上否認,這一份口供是他們說出來的話,那不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臉嗎?
那不就是向法官向所有人說,我們報了假案確實說了謊……
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
原告方握緊了拳頭,旁邊的女律師咬了咬牙說:「是,這一份證據確實是我方當事人做出來的,並且經過辦案人員的確認的,我方當庭對此份證據的真實性表示認可!
對這一份口供證據上的所有畫,所有文字負責,全部都為真實!
對於案件的調查是必須要仔細又仔細,但是考慮到本案當中的特殊情況,我方覺得應該對我方的受害者情緒多加照顧並且考慮。
畢竟這不堪的遭遇對於我方的當事者一直以來都是噩夢一樣的存在,現在再次重溫噩夢,總歸不是件好事,就連法律都規定在對此類案件調查的過程當中都是一遍過,而不能夠反覆進行詢問就是為了照顧受害者的情緒!」
這女律師說話的水平還挺不錯。
首先承認了證據。
並且當庭還拉了一波情緒。
拉了所有人的同情。
在最後還暗戳戳的軟軟的來一刀。
我們是受害者。
這個案件當中的事實對於我方來說是一個噩夢一樣的存在。
是不堪回首的過往。
是傷疤。
這樣的傷疤戳一次就行。
不要反覆……
這樣對於受害者來說是二次傷害。
要情緒有情緒。
要同情有同情。
甚至還帶著一種血淚的控訴。
嘖嘖嘖!
嘴皮子一碰真的把黑的說成白的是吧?
騙子說謊話太多了,以至於把自己都忽悠的相信了是吧?
羅凱挑了挑眉,這水平大概是婚姻案子接的案子過於多了。
在婚姻案這一個特殊的領域裡面,實力大概在王牌大律師之下。
也就是王牌大律師張律師稍微次一點的水平。
這個對手很難纏。
但是……
羅凱並沒有覺得任何棘手的地方。
因為我的段位足足在你之上,而且還是5層。
這波我在大氣層。
法官:「在辦案過程當中,對於特殊的受害者一般都是問一次話,但那是在偵破的階段,現在是在審判的階段,並不受這個流程的約束。
如果有利於案件事實的理清,對於證據再次梳理一遍,並沒有任何不妥之處!」
法官直接指出錯誤,但是隨即又補充了一句:「當然本院也會在審理的過程當中,照顧到特殊原告受害人的情緒。」
法官說完話之後。
調頭看向被告席上的羅律師。
被關在柵欄裡面的被告也同樣眼巴巴的看著。
羅律師!
你這一步棋相當的險啊。
我好怕。
我好慌。
我的小命。
就靠你了。
羅凱在所有人的注視之下道:「我再次重申一下,本案當中的焦點是我方也就是被告,方有沒有違背婦女的意願!
現在我從案件發生之時的幾個細節來進行論述!」
羅凱故意在案件發生之時,這幾個字咬的很重。
特別是說這話的時候,看著原告方的律師。
女方給出的證據很犀利。
進攻力很強。
但是!現在!是我的了!
就如同事在新生群裡面有人發了一個很牛的表情。
然後下一秒就被其他人給盜圖。
並且還返還了一個表情包:你的表情包很好,但是現在是我的了,請叫我盜圖王jpg!
咳咳咳!
這個比喻雖然很搞怪。
但是就是那麼一個意思。
……
羅凱明白已經到了可以火力全開的時刻:「首先,我們就從原告方自己聲稱的,遭遇到了如同地獄一樣的遭遇,請看特別標註的詞語站著,是這個細節是吧!」
「眾所周知,一個男子就算是再強,他也有著自己的弱點,女方在站著的時候,無論是手肘往後一個肘擊,還是一個狠狠的后踢,都能夠讓男方當場絕望的哀嚎,雞飛蛋打!失去作案的可能性!」
「所以根據女方描述的,站著,顯然對於被告方來說已經沒有了作案的可能性,如果雙方依然那啥,那麼說明就沒有違背婦女的意願,那是你情我願的事情!
所以也就沒有違背婦女的意願,那麼也就是說我方當事人也就是被告沒有犯罪,而原告則是在說謊,再亂說!在騙人!」
羅凱已經儘可能的用文雅的詞語去描述這一個過程。
羅凱的話語落下,所有人都隨著羅凱的邏輯思考。
是。
好像確實是那麼回事。
法官們沉默了。
羅凱緊接著直接祭出了一個大招:「針對此案件當中的這種特殊情況,曾經發生過幾個案件,都是站著,其中一個還是拿來指導的案件,並且由專業的人士進行演示證明,在這種類型案件當中就曾經提過站著,作案的可能性幾乎為0!」
羅凱說完之後。
把這幾個案子的案號都當庭默寫在一張a4紙上。
遞給了書.記.員。
是。
炎黃沒有判例法。
但是有典型案件呀。
典型案件是用來做什麼的?
就是用來進行參考的。
以後如果有發生同類型的案件同類型的情況,法官可以酌情進行採納。
法官以及所有人看完以前的典型案件之後。
現場沉默了……
因為這幾個案件,最終判決的都是男方勝訴。
洗脫了強x犯的罪名。
這幾個案子,很特殊。
在同類型的案件當中,將近數10萬甚至上百萬個案子當中。
就只有那麼幾個案子是男方申訴的。
其他的全是原告方女方勝訴了……
這種恐怖的比例。
大概從某種角度上來說,此個案件在開庭之前就已經被無數法律界的人士模擬認定為敗訴的最大的原因……
就是勝訴的希望太少。
幾十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