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第226章 羅律師:女方原告你進攻的證據
第226章 羅律師:女方原告你進攻的證據很好,但現在是我的了!拿來吧!
參與這場審判的所有人,目光注視之下。
羅凱坐在被告席上,以被告的辯護人身份進行當庭對於一些案件事實以及舉證的反駁。
案件已經進入了辯論環節。
來到了最為激烈的環節。
究竟這個案子是否能夠方案,就看接下來羅律師的表現了。
這個案子很可惜,不能夠全網直播,要不然的話估計現在彈幕早就飛起了。
羅凱聲音洪亮,目光如雷電注視著坐在原告席上的一副假惺惺作態的女子,然後抬頭看了看主審這個案件的三位法官:
「尊敬的法官大人,在這個案件當中有很多蹊蹺的地方,存在著爭議,存在著與事實不相符的地方,我方認為可以專門提出來進行當庭詢問!
既然都已經成為原被告,對簿公堂了,那麼我們就事論事,就案件事實進行討論,進行辯論進行反駁,我方首先陳述觀點,那就是在這個案件當中,我方代理人也就是被告,並沒有違反婦女的意願,並沒有實施不法的行為,在客觀上並沒有構成犯罪行為,在主觀上也沒有犯罪的意願,因此我方主張我方當事人無罪!
在接下來的過程當中,我會分別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點進行一一的批駁,並且當庭拿出證據來證明!
畢竟法庭之上證據為王,證據說話才是真道理,可不能夠憑藉著某一方的嘴隨便說幾句話,就能夠憑空定人罪責,這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正義的!」
羅凱話音在不大的審判室裡面回蕩著。
直接先聲奪人。
就如同是寫一張飄香4溢的論文一樣,直接先拋出論點來。
如何來進行論證,那麼就看接下來羅律師的言語一點一點的挑出來辯駁。
本案當中的焦點法官在剛才就已經點名。
已經說明已經提出來了,那就是有沒有違背婦女的意願?
這是這個案子當中焦點,這是爭論點,這是雙方各執一詞的地方。
羅凱說到後面甚至還補了兩句,這兩句話當中針尖對麥芒的味道十足。
特別是當羅凱的眼神定定的,看著坐在原告席上的只聽到哭聲卻不見落淚女子的時候。
小樣,都已經到這裡了,到這樣嚴肅的場合竟然還在飆演技是吧?
明明是高明到極致,利用法律製造的,一個相當高級的仙人跳,但是在這裡卻裝成了一副受害者的模樣,簡直是搞笑。
你都已經離過8次婚了。
你丫的能好好的抬起頭來看著,旁觀席上此次來參加審理的三個證人嗎?
那是這女的曾經陷害過的受害者。
曾經和婚介所聯合起來,一起實施了極其高明的仙人跳的受害者。
真的是!
人一旦不要臉,那麼就是處於無敵的狀態是吧?
且看我羅某人狠狠的撕下這女的不要臉的臉皮來。
還有那一個近三年來一直和婚介所混在一起狼狽為奸,不知道害了多少人的律師。
也給我羅某人等著。
別急,別急,一個一個的來。
我這一次估計會送進去很多的人。
……
聽到羅凱的主張之後。
三位法官點了點頭。
按照流程。
主審法官詢問:「被告的辯護律師,請陳述你的意見,並且對此案當中的證據是否可以使用進行舉證,是否合理,可以進行反駁和提出異議,這是法律賦予被告方的權利!
對於案件的細節當然可以進行辯論,現在有請被告方的辯護律師當庭進行提問,原告方你方應當配合問答!」
在審理案件當中,法官是整個案件的核心。
由法官來啟動法庭之上的各種程序。
法官說完之後。
坐在原告席上的原告和女律師還有丈母娘,微微有些不安。
這種不安的感覺,沒有由頭的直接降臨在心頭。
特別是看到羅凱那深邃的眼神望過來的時候。
三人更是腦海當中大為震動。
特別是聽到網上那些離譜到家的傳言:命八字玄學不夠硬的人,無論是律師還是被告或者原告,作為羅律師的對手,基本上沒有一個人能夠全須全尾的離開。
但是隨即三人立馬穩住了心情。
這個案子在他們看來已經沒有任何可能翻案了。
要證據有證據,要流程有流程。
就連官方的專門辦案的人員,也因為證據過於實在,過於充分,證據鏈過於完整,所以才能夠去抓人進去蹲著。
能夠把人關上100多天。
這是需要足夠的證據支撐才能夠做出來的行為。
雖然後面由於羅律師加入其中的原因,以及搜尋了案件之後變更了強制措施。
但是被關在柵欄裡面的被告(男方),手上戴著收縮手銬,被關在柵欄裡面,而不是坐在被告席上進行辯論,這就能夠說明很多的問題。
目前他的身份是犯罪嫌疑人!
距離被判決成為罪犯,也只是差一個審判的流程而已。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
雖然羅律師赫赫凶名已經傳遍了整個網路,但是這個案件當中,坐在原告席上的三人並不信邪。
想要來好好的試一下羅凱的鋒芒。
看看這一個20多歲就已經名滿江湖的人,究竟有多強?
這個年輕人剛入律師行業一年多,才拿到職業證,沒有多久的職業律師,他的實力是不是網友們玩的梗?
是不是真的名聲與實力相符合?
只見法庭之上。
坐在被告席上的羅律師,看了一眼眼神裡面全部都是求生慾望,想要訴說什麼的被關在柵欄裡面的被告(男方)。
給了他一個稍安勿躁的眼神。
手上拿著的辯護詞被他在剛才抽出一定的時間快速的勾勾畫畫。
就如同是上課的時候聽老師在書本上劃下重點,如果老師提問的話,可以快速的進行回答!
什麼?
你問這辯護書要不要在開庭之後進行提交?
這樣寫寫畫畫之後會不會不合規不合法?
會被法官駁回。
不不不!
原告方的起訴書以及被告方提交的辯護詞,在開庭之前法官就已經收到了複印的一份。
書.記.員這裡準備了一份。
提交程序早就已經結束了。
所以在上面寫寫畫畫並沒有任何的大礙。
法庭之上,所有人屏住呼吸,羅凱鬆了松自己的衣領,才開口進行一一的反駁:
「我方主張被告無罪,原因是他主客觀都沒有違背婦女的意願,沒有犯罪的事實,從最開始就沒有犯罪的行為。
當然也謝謝法官大人的許可,既然如此,我方將對此案當中的原告人進行當庭詢問案件的細節!並且從這些細節當中來一一指出,沒有違背婦女意願的表現!」
羅凱說到這裡手裡面拿起了辯護詞。
作為被告方,在法庭上進行辯論的時候,拿著的是辯護詞,與原告方的起訴書相對應,一個攻擊,一個防禦……
羅凱手中的起訴書微微的傾斜抬起,他聲音洪亮的從本案當中的疑點第1點開始說起:
「我作為辯護律師,在接到案子到開庭的這段時間,經過與我方當事人的再三確認,以及聽取了相關證人證言之後,確認被告方沒有違背婦女的意願!體現於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第1個存疑的地方,那就是根據電梯監控證據2-1顯示的,被告方與原告方在訂完婚之後,在電梯裡面,雙方喜笑顏開,大家看這一份證據,當庭進行播放,對對對,就是這一段,男方背靠在電梯角落,女方則是害羞有親昵的動作。」
羅凱讓書.記.員幫忙當庭展示證據。
書.記.員在電腦上快速的調出了證據,當庭進行播放。
並且在關鍵幀數打了標記。
羅凱所說的地方當庭進行播放了出來。
這一份證據也投影在旁邊的巨大幕布之上,能夠讓所有人看到。
審理的過程,被攝像機給拍攝下來。
這些證據都是在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當中收集的證據。
經過公訴方,也就是檢方在審查階段嚴格審查過的。
雙方都可以進行使用,來進行舉證!
至於證據是否為真?
如果證據是假的,由誰來承擔舉證不利的責任?
這是檢方的責任! 在刑事案件當中。
整個案件過程就如同事做菜一樣。
立案偵查辦案的過程可以看成收集食材。
在檢方進行鑒定檢查證據的合法性這裡,則是檢查收集來的證據有沒有不合法的?有沒有違法的?
就如同是檢查收集來的食材有沒有毒蘑菇什麼的。
如果有的話及時進行剔除。
公訴方在這個過程當中扮演著質檢員的角色。
如果後續產生的食品有問題,那麼質檢員就得承擔責任。
大概就是那麼一個道理。
緊接著來到審判階段,才算是把所有的食材都切碎,然後大火烹飪進行炒菜。
審判結束之後,才算是做出一份香噴噴的飯菜了。
嗯!
所以證據的真實性方面由檢方來承擔責任。
原被告雙方的話則是負責舉證就行。
和民事案件當中的,誰主張誰舉證誰負責,微微有些不同……
重新扯回來。
羅凱等待著所有人觀看完電梯監控視角拍下來的畫面。
時間不多也就才一分多的時間。
大家都等得起。
所有人也看到了監控拍攝畫面當中的原被告,雙方如同是一對即將結婚的小夫妻一樣打鬧的模樣。
在場的人都不好受!
原被告雙方是覺得雙方尷尬的時間被當眾處刑。
而且還是在這麼莊重嚴肅的場合。
但是尷尬僅有那麼一瞬間。
這一份證據可是關乎到雙方的利益,案子的勝訴與敗訴的。
其他人有點尷尬,原被告雙方之前有多親密,現在就關係破裂之後的撕逼有多厲害!
果然是秀恩愛死的快。
至於最為尷尬的……
則是坐在旁觀席上的三位證人。
因為這樣相同的情況,他們似乎也經歷過。
他們也被相同的仙人跳套路,給套路陷害過。
也算是莫名的一種「前輩」了。
……
展示完官方辦案人員收集到的第1份證據之後。
羅凱當庭提出了疑問:「在剛才原告親口哭泣,並且言之鑿鑿的確認說她是被強行拖入婚房的,可是剛才通過監控攝像頭進行展示,大家也看到了!
這算是你情我願的,並沒有存在任何的廝打,拉扯,扭曲等行為,所以被告方說的言論似乎有待考證的地方,或者說完全就是信口雌黃!
原告方關於這一點你該如何做出合理的解釋,女方的代理律師也可以當庭進行回答!」
羅凱直接不想給女方任何的臉色。
直接在第1個證據展示的時候,就直接火力拉滿。
你丫的好意思說自己是被迫的。
你看看電梯視角拍攝的證據。
你還有臉說自己是受害者嗎?
臉呢?臉在哪裡去了?
比起女方,沒有任何證據進行一家之言的指責。
羅凱進行反駁的角度以及方式,可都是有證據作為支撐的。
而且證據還是官方辦案人員收集的。
證據力可謂是很強的。
但單獨的證據還不能夠證明是否違背婦女的意願。
因為接下來還有更多的證據要進行當庭展示,從而才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羅凱眼神犀利的進行詢問。
法官們的視線也轉向了原告席上的原告人。
此女子臉色慌張。
但是她旁邊坐著的女律師卻用手輕輕的拍了拍旁邊的人。
讓她別緊張。
接下來的事情就按照提前演練好的由律師來進行說。
專業的人辦專業的事情。
這個女律師輕輕咳嗽一聲:「被告方的辯護律師,針對剛才你所詢問的這個問題,以及根據監控攝像頭展示的證據,此畫面發生於案件發生之前,不能夠作為接下來發生事情的直接證據!
就像是一個瘋子提刀上街砍人,他把刀藏在大衣裡面,如同是一個普通人一樣在街上行走被拍攝下來的畫面,不能夠作為其不是精神病人的理由以及證據!」
好傢夥,上來就直接進行反駁。
直接進行否認。
這證據。
沒用。
因為他是案件發生之時之前的監控。
並沒有任何的作用。
這邏輯。
嘖嘖嘖!
很強行進行解釋。
但是好像還巴一點邊來著。
緊接著這個女律師又從一個角度說:「我方當事人為原告,為本案當中的受害者,在剛才展示的證據當中,原告方的角色以及狀態是一個剛剛和未婚夫訂完婚,雙方父母剛剛同意婚姻的小女孩,所以做出以下的狀態完全是合理的!
畢竟誰又能夠想象得到,未婚夫在接下來的過程當中竟然做出違法犯罪的事實來呢?一個憧憬著愛情,憧憬著美好事實的小女孩,又有什麼錯呢?所以我認為此證據沒有任何的作用,在證據分類當中,別說是直接證據了,就連間接證據都算不上!我方回答完畢!」
女律師說完。
用一種無所謂的眼神看著羅凱!
並且補了一句:「原告方也就是我方的當事人,被拖入婚房當中,就遭到了傷害,並且在官方調查的過程當中做了筆錄,就已經陳述了她被關在房間裡面一整天,遭受到了種種堪稱是惡魔一樣的待遇,甚至還站著……」
女律師還沒有說完,突然一種莫名的不安湧上心頭。
就彷彿是在給對方遞刀子一樣!
羅凱帶著微笑的嘴角,弧度越來越大。
對手啊。
你當庭進行哭訴,想要引起所有人的同情。
並且還祭出了證據。
想來進攻是吧?
很好。
你的證據很好。
很鋒利。
就像一把刀子。
但是現在是我的了。
羅凱帶著微笑對法官說:「法官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