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第184章 法官當庭生吞毀壞證據?夠猖狂
第184章 法官當庭生吞毀壞證據?夠猖狂!夠重判!
「現在被告方既然已經承認自己交通肇事罪,那麼我們在此案當中,所需要辯論的就是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以及情節的判斷問題了!」
「至於故意x人罪,這個罪責的辯論我們放在其後,放心,不著急一點一點的來!這裡是審判大廳,是講理的地方,是擺證據講事實的地方!法律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誣陷一個好人!」
「我們回到交通肇事罪來,剛才大家也聽到了,這可是被告方的律師龍律師以及犯罪嫌疑人當庭陳述的,他們認罪認罰!
對於交通肇事罪,承認了自己的罪行,承認了自己的行為,被告方話說了還沒有10多分鐘,相信大家都還能夠聽到迴音……」
「嗯,總不可能在如此莊嚴肅穆的環境之下,由於自己的小計量,認罪認罰,從此減輕懲罰的目的,失敗之後就否認自己所說的話了吧!?」
羅凱當庭進行用語言噎人。
把言語化為刀劍,狠狠的在對手心口處來一刀。
來呀,相互傷害。
諷刺的力度直接拉滿。
羅凱這算是把對方地給自己的刀子,狠狠的拿在手中,然後再刺回去。
被告方的龍律師以及犯罪嫌疑人醉駕女司機兩個人的臉色相當的難看。
想要反駁一些什麼,但是一時之間進步能夠反駁。
嘴皮子都在動。
但是現場的辯論程序主動權來到了原告方來到了羅律師的手中,還沒有到他們發言辯駁的時候。
剛才認罪認罰的行為在想要達成從輕處罰,甚至是減刑的目的失敗之後!
已經成為了為對手遞刀子的行為。
這兩人在眾目睽睽之下都說都說了。
承認犯罪事實。
承認了交通肇事罪。
承認了酒駕醉駕之後逃逸。
承認了自己的犯罪行為。
那麼好。
羅凱覺得要是不把握這把刀子的話,都對不起自己的職業素質。
這一招乾坤大挪移。
把對方打出來的攻擊繞了個圈,轉了個方向,直接把這一招打向了對手。
很強。
羅律師隨機應變的能力強到爆炸。
讓無數在線觀看的網友直呼卧槽!
但是如果要網友們聽到羅凱此時心中甚至微微有些遺憾:他明明設置了幾個更狠的坑對手,竟然都沒有使用……
要是讓網友聽到了羅律師此時的想法,不知道會不會驚訝的聲音更大一點?
是!
羅凱作為原告方是以兩個罪責為由起訴:一個是交通肇事罪,一個是故意殺人罪!
兩個罪一起起訴!
這其中兩個最一前一後,相互纏繞,相互糾葛,一個罪是以另外一個罪責為前提為理論依據的!
是很難料理的。
那麼!
就把這個兩個罪分開來辯論!
一個罪一個罪的來一點一點的捏開揉碎。
好好的當庭說明白了。
嗯!
先從判刑輕一點的比較好,入手一點的交通肇事罪來進行當庭辯論。
緊接著才是故意x人罪……
論辯論語言的藝術。
羅凱還是很謙遜的,表示自己只會億點。
嗯!
就億點!
至少碾壓金牌大律師是不成問題的。
至於坐在被告席上的這個榮譽,是據說只是王牌大律師都達不到的水平。
好吧!
以為是巔峰賽晉級賽,沒想到是水友賽。
王者來到了黃金局……
就像森林裡面的一頭巨象對上一隻獵狗。
雖然不是直接式的抬起腳便能夠一次就碾壓。
但是。
我們兩次抬起腳之後猛碾壓也是可以的。
拿捏!
且看羅凱是如何拿捏對方的……
……
羅凱當庭一邊展示證據。
一邊通過麥克風繼續說著與案件事實有關的調查:
「大家請看豪車車載的監控證據3-7,在本案發生的當晚,犯罪嫌疑人乘坐其駕駛的豪車,行駛在路上!
后根據官方偵查調查的現場勘察筆錄4-2,有醫院開具具有法律效益的酒精測試表4-4,都能夠共同指向同一個犯罪事實,那就是犯罪嫌疑人酒後駕駛。
並且根據證據豪車的車載監控證據3-7,能夠看得出犯罪嫌疑人在撞了人之後肇事逃逸,並且在幾分鐘之後被執法人員進行攔截!」
「證據5-1,是受害者從犯罪嫌疑人的車底裡面拖出來的慘烈狀況,後續的證據則是受害者被送往醫院進行急救以及醫生的初步判斷,這其中有CT照有……」
「……根據以上的證據,最終形成證據鏈,共同證明一個事實,犯罪嫌疑人酒駕並且在撞了人之後肇事逃逸!」
羅凱快速的說著。
同時官方在調查階段提交給檢方,也就是公訴方的證據,在這一瞬間也當庭進行展示。
首先是豪車女司機所駕駛的那輛車的車載監控。
幸虧是豪車,監控的視角不僅僅是車外,還有車裡面。
就像是手機一樣,同時開啟了前置攝像頭和後置攝像頭共同拍照……
並且這個記錄儀拍攝的畫面,那叫一個清晰。
原本是豪車女司機買來安在車上,為了預備一些諸如碰瓷之類的交通事故發生……
但是沒想到有一天,這高清的設備拍攝到的畫面竟然成為打向自己的子彈。
可能這也算是冥冥之中的一些玄學問題了吧。
監控攝像頭的畫面,一幀一幀的播放。
書.記.員快速的操作著電腦投影儀。
也讓網友們能夠見證到監控的畫面。
畢竟這是公開審理。
當然有些網友當看到受害者從車底下拖出來的慘烈畫面,下意識的捂住了眼睛。
有些膽小的人直接被嚇哭了。
因為這裡是公開審理的畫面……
直接上的是原圖。
不像是網路上新聞前幾天報道的那個樣子,為了公眾的忍受能力心理承受能力著想……
沒有直接放原圖或者是放圖了,但是打了馬賽克!
網友們在網上看到的那些細節都已經觸目驚心了。
也正是因為受害者過於慘烈,才導致網上的輿論直接爆炸。
就算是稍微處理過的圖片,都引起這麼強烈的反響……
但是在了法庭這裡由於要證據什麼的所有東西都是原圖。
沒有任何修飾,沒有任何掩飾的原圖。
那衝擊力可想而知了。
簡直是讓人看著就覺得毛骨悚然,牙齒都在打哆嗦。
這種慘烈的畫面,一般人是接觸不到的。
可能學習法醫專業的學生在頭一次拿到教材,聽著老師講解什麼叫做巨人狀的時候,才會感受到那無與倫比的衝擊感吧……
咳咳咳!
一張張圖。
一段段視頻。
巨大的幕布上投影著:
【圖】
【圖】
【圖】
挑戰著普通人的心理承受極限。
慘,實在是太慘了。
特別是當看到五官都被磨損掉……
媽耶!
這一瞬間不知道有多少人捂住了嘴,捏住了嗓子眼。
給嚇吐了。
「卧槽,受害者被撞捲入車底下,拖了1公里,那泥青馬路摩擦力,這讓我想起了我剛買的磨刀石,人的五官直接在上面嘶……」
「救命,為什麼要讓我看這麼多如此真實,沒有修飾的高清照片,天哪,今天晚上我是吃不下飯去了!」 「作為一個醫學生,我都覺得受害者的這種傷勢簡直是恐怖到了極點,據說受害者人搶救了回來,但是人身上的各種皮膚遭到了大面積的磨損,接下來的這段時間都得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特別是換藥,據說要撕皮……」
「好了,樓上的你不要再說了,閉嘴,嘔!我先去天台清醒一下,稍微把腦子拿出來放鬆一下,媽耶!貓貓逃跑jpg」
「沒有一點點心理防備,看到這麼多慘烈的照片,啊啊啊啊,趕緊判這女的死刑吧,據說這女的還是一個醫生,她就沒有任何的憐憫心嗎?簡直是罪大惡極罪不容誅!」
「……」
此時的網友在線人數是1600萬。
然而剛剛就在矩陣的這環節幾分鐘之內!
因為某種原因直接掉線100萬。
嗯!
被嚇跑的。
被那些慘烈的照片給嚇到的……
估計在接下來很長的一段時間裡面,這些慘烈的照片都會成為很多人做噩夢的素材來源。
……
舉證!
法庭之上的氣氛如同是寒冰一樣被凍結了。
那是一個照片,太慘。
公訴方的負責人員提供證據。
有些證據是現場採納的筆錄,有些是封存在卷宗裡面的。
比如說是最原始的車載監控拍攝視頻。
儲存在SD卡當中。
這些物證都被用小的塑料袋裝好。
塑料袋外面還裝了一張小小的封條,以及訂書機的扣子。
當時在調查階段是當場進行扣押收藏的!
也是在偵查詢問犯罪嫌疑人讓他進行指認是此SD卡……
咳咳咳!
總而言之,舉證環節很耗費時間。
但是羅凱有條不紊的每說一次,自己的訴訟請求!
每每到此都會提及要用什麼證據哪一項證據,精確到拍攝視頻的哪一幀來佐證自己的要求。
嗯!
羅凱主張舉證!
公訴方也快速的配合著。
公訴方負責承擔舉證不力的責任。
也就是說這些證據經過檢方檢查過之後覺得沒有問題。
如果出現任何虛假證據之類的事實的話,那麼責任就直接放在檢方。
而民事案件當中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
民事案件當中的主體,誰主張了要求訴求,那麼就得提供相對應的證據,如果證據是假的,或者證明力不夠,就得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但是刑事案件當中由公訴方來承擔。
檢方也就是公訴方在這其中的角色就像是質檢員一樣。
所有的證據都經過他們檢查。
是蓋了戳子認證,以自身作為背書進行認證的那種。
這是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一點點小小的區別。
舉證完畢。
那麼就來到了質證的環節。
三個法官明顯是見過大世面的。
但就算是見過大世面,見到如此慘烈的車禍現場。
也瞬間心生不忍之心。
對於被關在柵欄裡面的犯罪嫌疑人。
更是怒目相視。
特別是想起這女的在剛才的過程當中哭哭啼啼一副認罪認罰的樣子……
這丫的絕對是演的。
人生如戲,全靠演技是吧?
真以為靠著幾滴鱷魚的眼淚,能夠逃脫法律的制裁。
主審法官怒了。
但是還是克制住情緒。
按照法定流程走。
等走完之後就狠狠的審判他。
咚!
其中一個主審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槌:「被告方,既然原告方已經完成了舉證環節,那麼現在到你方對於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以及舉證環節和訴求提出反駁和異議了!」
法官按照法定流程進行提醒。
現在所有人的目光看著被告席上的龍律師以及被關在柵欄裡面的犯罪嫌疑人。
質證環節。
質疑證據。
懷疑證據鏈。
說明理由。
並且相應地提出事實依據。
或者對對手的訴訟請求提起反駁。
坐在被告席上的龍律師臉色有些難看。
在剛才的交鋒當中,他敗下陣來。
看著羅凱,這個年輕人不講武德啊。
那麽……
來!
戰!
龍律師顯然這10年的從業經驗不是喂狗。
身上還是有幾把刷子存在的!
雖然接的案子都是那一種不怎麼吸引人注意力的!
名聲只限於律師圈子裡面並沒有破圈的案子。
但是不可否認10年的律師功力還是相當彪悍的。
只見他輕輕咳嗽一聲:「法官大人,以及在座的各位,我方開始對原告方的舉證進行質證,進行合理懷疑!」
既然要懷疑。
既然要反駁。
既然要從最根本的證據入手。
就直接從最重要的證據開始入手。
什麼是最重要最直接的證據?
那就是豪車上安裝的行車記錄儀儲存記錄的SD卡。
這個龍律師開口說道:「此SD卡儲存著的是行車記錄儀拍攝我方在出了事兒的時候,這段時間的記錄!」
「但是我剛剛才發現,此張SD卡的封條存在裂紋,說明被反覆調用過,於是我方當庭提出質疑,此證據收集的方法存在瑕疵,因此想要提出當庭進行觀看鑒定的要求,這樣才能夠更進一步看到證據在收集歸檔之後有人拆開看過……」
排除證據?
哈?
收集證據有瑕疵?
那就不用了?
搞笑呢。
但法官還是按照流程,把儲存SD卡的小塑料袋由書~記~員轉交給被告方律師查看。
被告方的龍律師是想要雞蛋裡面挑骨頭。
手裡面拿著一個小的透明塑料袋。
上面有個封條。
封條確實被撕開過。
然而正當龍律師想要把這走個過場的雞蛋裡面挑骨頭的程序過完的時候。
他旁邊的這個男的一把搶過了這個塑料袋。
然後。
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注視之下,把塑料袋撕開裡面的黑色SD卡直接放在牙齒下面狠狠的一咬。
咔擦!
毀壞證據。
行車記錄儀視頻資料。
一瞬間被毀掉。
法官:???!!!
羅凱:!!!
龍律師:???
在線網友:卧槽!
當庭毀滅證據?
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