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29喝的時候,就點饅頭,要不然太稀
第29章 29.喝的時候,就點饅頭,要不然太稀
出了沈岩辦公室,楊登歡將錢如發拉在一邊,笑著說道:「隊長,您還得回去一趟。」
「什麼事?」錢如發一愣。
「讓處長簽署一個命令,即刻對全北平城所有旅社、茶樓、技館、澡堂排查,只要是能藏人的地方,全部排查一遍,動靜越大越好,最好再拉上各大報館,上幾篇新聞。」楊登歡說道。
「剛才怎麼不說……」錢如發話一出口,馬上明白過來,這是楊登歡給自己分功勞,於是滿臉笑容,伸手用力拍了拍楊登歡肩膀,笑道:「好兄弟,哥哥記著了!」
果然如此,楊登歡心下瞭然。不是他比沈岩或者錢如發高明,而是時代不同,這個時代的人大部分還不會借力,更不會借用媒體的力量。
經過楊登歡一提醒,錢如發徹然醒悟,相信沈岩更是如此,有些事情,必須得高調,要不然誰又知道你的勞苦功高?
楊登歡施施然回了辦公室,坐在自己座位上,等候錢如發和李照輝回來布置大行動。清查全北平,那得是多大的動靜?
偵緝二處下屬四隊二科,其中一二隊是偵緝行動隊,三隊是長槍隊,四隊是機動隊。除了這四個隊之外,還有機要科和偵訊科兩個科室。這一次行動,所有四個隊的隊員都得參加,要不然那麼大的北平城,緊緊靠著一隊,那得什麼時候才能查完!
王大嘴坐在桌前裝模作樣地擦槍,不時地喘上兩口粗氣。身子被掏空的感覺讓他什麼也幹不了,也只能擦擦槍來顯示自己沒有閑著。
楊登歡羨慕地看著王大嘴擦槍的動作,不由自主伸手摸了摸腰后警棍,微微嘆了口氣。
心中想到還要再等一個月,才能領槍,自己多麼渴望此時手裡就有一把武器。
警察局制度規定,新警必須經過見習期,才能配發武器,見習期三個月,只給配發一根警棍。
秦志超一直用陰冷的目光盯著楊登歡。他之前對楊登歡沒有感覺,現在卻越來越討厭這個小警察。
才來幾天,就敢和自己別苗頭,看自己怎麼收拾他,不過這小子現在正受處長青睞,還得過了這段風頭再說。
秦志超關注楊登歡,自然將他一舉一動盡收眼底,就連楊登歡的微微嘆息也沒逃過他的眼睛,登時明白楊登歡為了什麼嘆息。
秦志超得意洋洋地拔出自己腰間的舊左輪手槍,笑嘻嘻地晃了晃,重重地拍在桌上說道:「這槍啊!還真是好東西!警察要是沒槍,整天拎著根破棍子,那還算什麼警察。」
王大嘴突然聽到秦志超沒頭沒腦地說出這一番話,愣怔著回頭,一眼看到楊登歡,登時笑了起來,槍也不擦了,連忙湊了過來。
「秦志超,你也是從新人過來,有槍有什麼了不起,過了這個月,登歡一樣領槍!說不定用不了一個月,登歡就提前領槍了!」王大嘴見楊登歡臉色陰沉,沖著秦志超說道。
王大嘴這話明顯是向著楊登歡,讓秦志超聽起來更加不舒服。你王大嘴怎麼說也是一個老警員,至於這麼沒有底線地拍楊登歡這個新丁的馬屁?
「就他?告訴你,咱們局裡有制度,不滿三個月,誰也別想領槍!」說完,秦志超還覺得不解氣,站起來指著牆角的痰盂說道:「瞧見沒?要是楊登歡不滿三個月能把槍給領出來,我就把這痰盂裡面東西全部喝光!要是他領不出來怎麼辦?」
秦志超說完,眼神挑釁似的瞪著王大嘴,王大嘴一時語塞,說不出話來。他剛才也就是隨口一說,他其實也不相信楊登歡不滿三個月能領出手槍。
「我……我……」王大嘴很是為難。
「三個月就三個月,反正也不差這兩天,我無所謂。再說了,破案子不一定全靠手槍,有腦子比什麼都重要。」楊登歡冷冷地說道。
「慫了!哈哈哈,這貨慫了!」秦志超一陣大笑,辦公室里幾乎所有人都看向他,秦志超得意非凡,用手畫了一個圈子,大聲說道:「你們誰敢和我打賭!」
莫名其妙,辦公室里的眾人誰又會因為這事和他打賭?
看見沒人說話,秦志超更加得意,聲音更是大了許多:「究竟有沒走人和我打賭!滋要是楊登歡能提前領槍,哪怕是提前一天,我就把痰盂裡面東西都喝光!」
「一痰盂夠嗎?要不要再給你多來一痰盂?」隨著說話,一陣高跟鞋噠噠聲中,一個面容姣好,身材頎長,合體的警服穿在身上更顯風姿綽約的女人搖曳著進了辦公室。
機要室主任鄭蘭。也是大家默認的辦公室主任。
偵緝二處沒有下設辦公室,但是處里的一些瑣事總得有人去干,每每這個時候,沈岩總是交給鄭蘭去干,一來二去,鄭蘭就成了沒有掛牌的辦公室主任,其地位在偵緝二處,是沈岩之下名副其實的第二人,比起副處長馬漢生權力還要大一些。
「呦,鄭姐……」秦志超見是鄭蘭,連忙陪著笑臉打招呼。
「我跟你賭,要不要加註?」鄭蘭笑著說道。
「這我哪敢啊,再借我倆膽我也不敢啊。」秦志超面紅耳赤。
鄭蘭不再理他,轉身問道:「哪位小兄弟是楊登歡?」
楊登歡一愣,還沒有說話,辦公室幾乎所有人都將手指向他,爭先恐後地說道:「鄭姐,他就是楊登歡。」
鄭蘭轉頭,水汪汪的大眼睛上下打量了幾眼楊登歡,嘴角扯出一絲笑意,搖曳著走過去,楊登歡頓時想到了制服……那個……
「聽處長說起過你,沒想到這麼年輕,還這麼帥,怪不得招人嫉妒。」鄭蘭巧笑嫣然,站在桌邊說道。
楊登歡禮貌地站了起來,嘆了口氣說道:「不招人妒是庸才……我已經習慣了。」
說完就連楊登歡自己都不由得佩服自己,自己這也太能裝了吧!
鄭蘭眼睛里閃出一絲異色,隨即笑著遞給了楊登歡一張紙頁。
「什麼啊?」楊登歡一愣問道。
「處長報請余局長特批,拿了這張命令,槍房領槍。」鄭蘭笑道。
領槍!楊登歡神色喜悅,王大嘴則是得意地瞪了一眼秦志超,簡直比他自己領槍都高興。
「謝謝妹妹!」楊登歡大聲說道,語氣中充滿了興奮。
「你叫我什麼?」鄭蘭一怔問道。
「我看你最多十七八歲,跟朵花兒似的,我不叫你妹妹叫你什麼。」楊登歡一本正經,鄭蘭聽了俏臉一紅,更顯嬌羞。
「我的傻弟弟,姐姐我都……我都……二十多了。」鄭蘭喜悅地說道。
「騙子!」楊登歡瞥了鄭蘭一眼,又逗得鄭蘭咯咯嬌笑,神情十分愉悅。
辦公室眾人一陣蒙圈,鄭蘭在偵緝二處,素以不苟言笑著稱,今天這是怎麼回事?反常啊!這小子嘴也太甜了吧!
「喝的時候,就點饅頭,要不然太稀。」王大嘴大聲揶揄秦志超,頓時辦公室中傳來一陣鬨笑,秦志超臉漲紅的如同紫茄子!
「處長讓我給你說一聲,咱們局新進口了一批外國軍火,他建議你領一支勃朗寧M1900,便於攜帶,而且威力大。」鄭蘭臨出門時,俏生生地回頭,不忘又叮囑了楊登歡一句,眼波流轉又笑了一下,這才嘎嘚嘎嘚搖曳著離開。
勃朗寧……
秦志超低頭看了一眼自己桌上銹跡斑斑的舊左輪手槍,默默無語地收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