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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艷狐傳

  鄭浩這麼想著,便親自動手收拾石桌子。


  「少爺,讓我來吧。」萍兒已經收拾完碗筷,快步從廚房出來,只是緊走了兩步,她眉頭輕顰,又緩下來。


  鄭浩便問道:「怎麼了?」


  「沒怎麼?少爺,這等粗活還是交於我吧。」萍兒臉上浮現一絲痛苦的神色,說道。


  鄭浩看她步履蹣跚,再看她腳上穿了一雙小巧的繡花鞋,登時就恍然了。


  「萍兒你纏足了?」鄭浩皺眉問道。


  「是啊。」萍兒低頭道。


  「為什麼要纏足?那麼疼,你如何能受得了?」鄭浩心疼地說道。


  婦女纏足,始自北宋,興於南宋,在明朝開始大範圍普及,不過,仍然局限於縉紳士人等有閑階層的女子,那些達官貴人的女眷者中纏足者眾多。


  明時,已經有人提出「三寸金蓮」之說,也就是女子的腳不但要小,而且要弓,以此病態為美。


  不過,明朝廣大勞動階層的女子纏足的人不是太多。


  等到了清代,纏足之風更加興盛,社會各階層甚至窮苦人家的女孩也多有纏足者。


  可以這麼說吧,正是因為纏足之風的盛行,使得封建社會婦女的地位日漸下降,到最後竟然已經赫然成為男人的附屬品了。


  纏足對女性的摧殘之烈由此可見一斑。


  「我以為少爺會喜歡。」萍兒垂首聲若蚊蚋道。


  鄭浩整理自己佔據這具軀殼前主人的記憶,這才知道,前身小正太的父親買了萍兒回來,大有給兒子蓄養一個童養媳的目的。


  所以就令萍兒開始纏足。


  豈料,鄭家後來發生巨變,男女主人先後離世,萍兒失去管束,對於纏足也就漸漸放棄。


  如今,萍兒再一次主動纏足,大概是感覺到鄭浩對她的關切喜愛,所以,她又下決心重新用裹腳布將自己雙腳纏了起來。


  這大概就是女為悅己者容的意味。


  「我才不喜歡纏足的姑娘,萍兒,你去把自己雙腳解放了吧。」鄭浩說道。


  他現在有些擔心,萍兒的腳是否已經被裹腳布給纏壞了。據他的了解,以前女人從小纏足,殘忍到要把兩隻腳上的腳趾都給折斷彎曲到腳掌下面再用裹腳布一層層包裹起來,差不多等於腳趾全被廢掉。


  這就是為何有人形容文章寫的差的時候會用「懶婆娘的裹腳又臭又長」來形容了。


  腳趾都廢掉了,若是裹得時間長了,腳趾上的肉都會腐爛掉,不臭才怪!

  「哦,那好,我這就去把裹腳布解下來。」聽得鄭浩如此說,萍兒知道鄭浩這是憐惜自己,她紅著眼睛對著鄭浩福了一福,扭身向著房內而去。


  鄭浩搖了搖頭。


  他返身回去自己房內,將萍兒收起來的文房四寶給拿出來,在院子里桂花樹下的那張石桌子上擺放好了。


  鄭浩便要自己去取水研墨。


  不過,他雖然會寫毛筆書法,但還真從沒研過墨。


  「少爺,我來幫您研墨吧。」鄭浩正在躊躇間,萍兒提著裙子快步走了過來。


  去了裹腳,她走路輕快多了。


  「你會研墨?」鄭浩笑問。


  「小時候,經常為家父研墨。」萍兒輕輕點頭。


  鄭浩挑了挑眉毛,看來萍兒出身不壞,其父顯然是文人階層中的一員。她為何會淪落到今日之境地呢?


  看來,其中還有著什麼故事。


  鄭浩把心中疑問放到腦後,對萍兒說道:「有勞萍兒了。」


  「少爺,您太客氣。」


  萍兒取來清水,開始慢慢地研磨起墨汁來。


  她的動作十分的熟練,姿勢輕盈而帶著美感。鄭浩心道,這也算是紅袖添香了吧。


  很快,墨就磨好。


  鄭浩提起筆來,略一沉吟,他就準備在鋪好的紙上繪畫。


  可是,眼睛餘光卻見萍兒好奇地立在一旁。


  鄭浩搖了搖頭,便笑著對她說道:「萍兒,這裡無事了,你且去歇一會兒,待我需要你時,再喚你,可好?」


  「也好,少爺是要繼續畫上午那種十八禁的畫了嗎?」萍兒抿嘴輕笑。


  「咳咳!是啊,為了生計,這是沒辦法的事。」鄭浩一臉尷尬地說道。


  「那我去了。」萍兒乖巧地離開。


  鄭浩這才舒了口氣。


  萍兒站在身旁,對他壓力太大了。


  在他心裡,並沒有太多道德枷鎖什麼的,只是,在畫春宮的時候,身旁立著個女孩,也的確是太彆扭了。


  鄭浩待萍兒離開了,略一思索,他便開始正式作畫。


  他畫的是一個故事,一個艷情故事,一個發生在狐妖和書生之間的艷情故事。


  說的是一個名叫葉自成的書生一個人獨居在荒山中的一座破廟之中苦讀,豈料,在這破廟的旁邊一座小山上,居住著一隻吸食日月精華而能變身為凡間女子的母狐。


  這母狐覺著葉自成英俊不凡,甚為喜愛,便對葉自成百般勾引誘惑,又設計英雄救美的機會給葉自成。


  漸漸的,這一狐一人便戀姦情熱,日日歡愛起來。


  到了後來,母狐又暗地裡護送葉自成進京趕考,悄悄地幫助他金榜高中。


  葉自成這人也是重情義。


  得了官之後就帶著隨從到那破廟周邊尋覓愛人的下落。


  豈料他在破廟外的小山腳下撞見一個年輕獵戶手裡提著一隻奄奄一息的銀色皮毛的狐狸。


  葉自成心生憐憫,便掏錢將這狐狸從獵戶手中買下,悉心照料。


  當日晚,他便在自己當年苦讀時候居住的那廂房住下。


  這一晚他做了個春夢,夢中與當年日日歡愛的女子纏綿不休。臨近天亮,那女子在葉自成夢中向著他福了一福,道出自己真實身份,然後飄然離去。


  而葉自成醒來,就發現自己救下的那隻銀色皮毛的母狐已經消失不見。他這時才明白過來,原來和他恩愛的女子不過是一隻狐仙。


  像這樣的故事,在後世聊齋志異中有很多。


  但現在是明末,這樣的書生和狐仙恩愛纏綿的故事還是很新鮮的,尤其是,鄭浩加重了故事的香艷成分。


  此外,這種畫配圖的連環畫形式的春宮圖也是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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