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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一個人怕孤獨,兩個人怕辜負(2)

  說來奇怪,從小到大,智商總要通過各種考試去證明和反省,試題不會出問題,公式不會出問題,要麼是自己粗心,要麼是自己蠢,接受智商高低這件事情,人人都駕輕就熟。


  可情商卻沒那麼好證明,雖說一次又一次的戀愛總是失敗,但失敗後人人都把原因歸結到「我不夠有錢」、「她喜歡長得帥的」、「他太大男子主義」、「要不是被人劈腿,我們早就結婚了」……總怪對方自認正確而分手的那位朋友又遇見了新的感情問題。他35歲,一路遇見的各色情感也有七八段,眼下又交往了小自己十幾歲的90后,他很鬱悶地問我:「怎麼辦?相處都快半年了,對方至今也沒正式跟我確定戀愛關係。」我問:「那你們關係怎麼樣?」


  他說:「還好,每天發簡訊,常常一起吃飯,兩個人出去旅遊也是時有的事。」


  我問:「是不是你喜歡對方比較多?」他說:「你怎麼知道?」


  廢話,只有一個人喜歡另一個人的時候,所有的細節與記憶才會朝有利於自己的方向構架。又發簡訊,又吃飯,又旅遊。於是我直接問:「你跟她在一起的這些日子,一直都開心嗎?」


  他愣住了,然後尷尬地回答:「多半時間不快樂。她常不回簡訊,也不說為什麼。吃飯也不怎麼說話。旅行也喜歡一個人四處逛。」


  在我的世界里,如果兩個人相處不快樂的話,那就把不快樂的原因攤開說——就像那對凡事都會爭吵到死角然後打補丁的朋友一般。


  可卻有太多人做不到,他們怕對方不愛自己而不敢說,怕對方離開自己而不敢說。


  我想起一個淡定的女人。她沒事從來不給男朋友發簡訊或打電話,問她怎麼想的,她說:「如果他不忙的話,自然就會和我聯繫。如果他很忙,我又何必去打擾他。如果他不忙也不和我聯繫,那我聯繫他又有什麼意義?」


  不要害怕結局殘酷,如果你想象中的結局如此殘酷,你睜開眼看看你身處的現實,其實更為殘酷。一個不在意你是否開心的人,不在意你心情好壞的人,即使待在一起也是浪費自己的時間。總有一天,她會遇見一個自己在意的人,然後你就成了一段過去時。所以現在所有的不敢,與其說是給自己以為的愛情一個苟延殘喘的機會,不如說是給了對方一個化繭成蝶的溫室。


  坦白講,感情里必須要有爭吵,那種尋求事情本質的爭吵,有效爭吵並不代表兩個人感情不好,而是證明我們始終在為對方認真思考。


  這確實也是我對於感情的原則,有時候和對方吵了幾次發現大家的重點不一致,哪怕再愛,我也會告訴自己要放棄。感情確實需要付出,付出才有回報,但人生最有勁的年華不過這一小段,為什麼不找同一個星球的人戀愛呢?


  2014.2.19

  好好開始,好好告別


  有一種孤獨是很多閉上眼能回憶起的溫度、對話、舉動、細節,睜開眼卻感覺它們從未發生過一樣。擦肩而過,再無交集的孤獨。


  如果每個人的生命都是一片海洋,其中總有一些會被我們遺忘,而後成為偶然被打撈上來的沉船寶藏。這些寶藏或許是一件事,或許是幾個人。即使忘記,他們也不會消失。倘若找到,難免感嘆唏噓。


  這些人和事大都陪我們走過一段回憶,只是當時年紀小,沒有人知道有些再見是再也不見,有些告別其實是一種永別。


  等到終於明白這一切的時候,他們早已消失在天涯,唯有在歲月里堆積思念的沉沙。但好在,我們還記得一切,哪怕事後再回想,也有暖意上心頭。


  大學時,除了上課的時間,剩下所有,包括睡覺,我都會戴著耳塞,聽著音樂。什麼音樂都聽,歐美的、港台的、日韓的、內地的、打卡的,沒有狂熱的喜好,只是喜歡聽各種歌手的專輯。常遇見有人說:「你怎麼連那個人的歌都聽。」剛開始我非常不好意思,後來就習慣了,總有人會因為你和他們不一樣而不理解你,也總有人會因為怕和別人不一樣而感到羞恥。我聽歌不是為了證明自己多有鑒賞力,聽歌只是為了打發時間以及了解更多自己本不了解的東西——聽歌和看書一樣,沒有書是爛書,只要你沉得住氣,你總能看到自己所需要的。


  為什麼這首歌會火,為什麼那個歌手只能發一張專輯,哪個公司的宣傳文案做得最令人動容,哪個公司的專輯簡直是把聽眾當白痴。


  每一張專輯聽完之後在自己的腦子裡總有定論,久而久之,腦子裡存了很多只有自己知道,不必分享給別人的隱秘旋律。


  大學畢業之後,我成為娛樂記者,每次的娛樂新聞我都會找最新的音樂作為背景,後來開始為別人撰寫脫口秀台本,我也總能第一時間找到最應景的歌詞和音樂插入節目來表達觀點。


  有人問我:你怎麼有那麼多時間聽那麼多歌?我從不花專門的時間聽歌,我吃飯聽歌,走路聽歌,寫作聽歌,睡覺聽歌。一直到今天,我還養成了一個特別不好的習慣,和好朋友在一起,耳朵里也永遠塞著耳塞,把音樂聲調得微低,權當人生一直不停的伴奏。


  你聽過多少張CD?這個問題我被問到很多次。我大致算了算,每天要聽兩至三盒卡帶或CD,大學四年,1200多天,大概聽了不下2000張專輯吧。


  也有人問我:一年2000多張專輯,正版的卡帶將近十塊,盜版的卡帶和CD都不低於五塊,即使全是盜版,2000張也需要一萬塊,十幾年前你怎麼會那麼有錢?

  我怎麼會那麼有錢?我問了一遍自己,其實我並不是有錢,而是因為有一個人一直在幫我。


  她的名字,不知道是後來我忘記了,還是我根本就沒有問過。


  那是學校商業街入口的第一間音像店,她是店主從老家聘請過來的店員,好像和老闆也有一些沾親帶故的關係。她長得不算好看,門牙特別大,微微地凸起來,很像莫文蔚在《食神》里的造型。


  音像店上午10點開門,晚上10點關門。每天12個小時,上學放學乘車路過,總能看到她用手撐著下巴看著遠方,一動不動,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每天放學,我都會去音像店轉一轉,我不會在最新到貨區挑選,而是永遠在最裡面的角落裡翻弄那些落滿了灰塵的專輯。


  一天兩天,我發現那個角落除了自己再無他人光顧,所以索性每次就挑上個把小時,拿餐巾紙擦擦封面、看看文案,把自己感興趣的放在一邊,完全當成是自己的地盤。很長一段時間,偌大的音像店裡,只有她和我。她坐在店門口的櫃檯上,我坐在店最裡面的角落裡,店內放著剛到的音樂,時不時有學生跑進來尖叫著要買某某偶像的最新專輯,這時我和她就會相視一笑,各自忙碌。


  剛開始,我們幾乎沒有交談,我把選好的CD遞給她,她認真地拿出抹布幫我擦拭乾凈,我說謝謝,她頭也不抬說不謝。有時候,我會選三四張專輯到櫃檯,然後發現錢不夠,猶豫半天放下兩張,帶兩張離開。一開始我挺尷尬的,後來我就習慣了,倒不是習慣了在她面前丟臉,而是習慣了不可能擁有所有自己感興趣的東西的那種感受。


  大二的一天,放學后我再次走進熟悉的音像店角落,發現所有落滿灰塵的專輯都被碼得整整齊齊,塑封套被擦得乾乾淨淨,箱子上掛了一個牌子,上面寫著:處理CD,均半價。


  我站在那兒愣了半天,朝店門口望了望,她也正看著我,然後非常使勁一笑,門牙泛起的光幾乎像暗器一樣就要朝我飛過來。她說老闆要處理掉這些沒人買的專輯,所以就打上了半價處理的標誌,然後我發現那些我曾經想買又沒有買成的專輯都並排碼在了一起。


  我特別想問她,是不是因為只有我一個人買這些,所以她就跟老闆申請了打折處理,然後幫我全擦乾淨?我越是這樣想,越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剛感動一會兒,我腦子裡就在盤算,之前按原價買了那麼多CD,真是虧大了啊。然後心裡立刻給自己一記耳光,告誡自己要知足,要學會感恩。


  就跟所有的偶像劇情節一樣,唯一不同的是,我沒那麼帥,當然她也實在不是女主角的樣子,於是劇情就被擱淺下來,一直到我大學畢業。


  因為半價處理的原因,原本我只能買兩張專輯的錢便能買四張了。曾經因為錢不夠,所以下手困難,每一張專輯都要精挑細選。後來由於資金充裕了,挑選專輯的時間也就越來越短,有時衝進音像店,隨便挑四張就付款走人。


  現在再想起,覺得挺惋惜的。因為少而去珍惜,因為多而不在意,那時的自己也許根本意識不到,再過五年,或者十年、二十年,再記起大學的時光,那間音像店最深處的角落裡,一個少年背著雙肩包,站在昏暗的燈光下,貪婪地閱讀著每一張專輯的歌名、封面文字,還有小小的註解。


  他一直在想,如果未來自己有了作品,會起什麼樣的名字,用什麼樣的色彩,封面上寫哪幾個字……只有夢想,又無光亮的時候,總是把別人的東西當成自己的,然後暢想好一會兒,有了滿足感才依依不捨地放下。也許正是因為有過那樣的階段,所以之後真正能實現夢想的時候,便會格外珍惜。


  她每天看我買那麼多專輯,就問我:「你是音樂系的?」我搖搖頭,她繼續猜:「搞藝術的?」我想了想,搞文字的算是藝術嗎?然後又搖了搖頭。她沒有繼續猜,有點惋惜地自言自語起來:「如果你是搞藝術的就好了,你太適合了。」


  我問為什麼。她說:「你總是一個人看著專輯,在心裡自己和自己說話。」


  「你怎麼知道我喜歡在心裡自己和自己說話?」


  「你總盯著一張專輯的封面看,我一張報紙都看完了,你還沒看完,如果不是在自己問自己,難不成是不識字?當然還有一種是猶豫不決,因為沒錢。嗯,對,你要麼是搞藝術的,要麼就是沒錢。」之後她又補了一句,「其實搞藝術的,大都沒什麼錢……」


  第一次聽她說那麼多話,真是句句有趣,忍不住多看了她兩眼,可惜智慧也並沒能讓她立刻變得美麗。


  我問:「那你呢?怎麼來音像店了?」她說:「在我們那兒,女孩20歲嫁不出去就會被人當累贅。」


  「你都20了?看不出來啊。」


  「沒有,我才19。」「那你什麼意思?」


  「明知道自己屬於很難嫁出去的類型,何必要等到所有人覺得你不行的時候再投降呢?有這工夫,還不如出來見見世面。」


  「你怎麼知道自己很難嫁出去?!」雖然我特意加強了質問的味道,但其實只要說出這句話,就是一種變相的安慰。


  她看了我一眼,說:「你願意娶我啊?」「我……當然不。」「那不就對了,連你都不願意,我怎麼嫁得出去?」


  我聽出來了,她在罵我,我訕訕地乾笑兩聲,心想反正你也沒什麼朋友,就讓你損兩句得了。


  她看我沒有回答,就歪著臉看著我說:「生氣啦?別生氣嘛,我又沒什麼朋友,你算是我這兩年來最熟悉的同齡人了,生氣的話,以後我就不開這種玩笑了。」


  我說:「怎麼可能生氣,你也是我這兩年裡最熟悉的陌生人了。」她接著說:「好多人買專輯只是為了聽,但你還會看。後來我也會看你看得很久的封面,也會覺得,有些音樂是需要搭配色彩的,有些人的長相就需要搭配類似的文字,當封面色彩、文字、歌手神態很統一的時候,那張專輯一定不會難聽。」


  音樂根本就沒有好聽和難聽之分,只有有無意境的區別。至今我仍是這麼認為,只要各方面恰到好處,說唱也能替代情歌唱哭人。聽音樂的人,總是積極的,能保持清醒,也能看到別人。大概是聊得來的原因,我結賬的時候她說:「你回去把包裝留好,如果你覺得不好聽,就原封不動地把它裝回去給我,我拿到大批發商那兒退掉就行。」


  「你……」我情緒上頭,一時找不到詞來表達心情。「不用客氣。」


  「你怎麼不早點告訴我,我那兒有好多難聽的專輯,包裝全扔了,只能當收藏品進行展覽了。」


  年輕的時候,不熟悉的人說句你好,都是天堂。熟悉的人對你再好,你也覺得是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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